第二章 文獻探討及理論依據
第四節 美學與藝術理論的詮釋
最後關於這樣的書藝創作路線,能在美學與藝術理論方面取得什麼樣的詮釋 意義,是最後筆者希望探索的重點,畢竟若能由此角度再加以探索,一方面可以 建立與西方文化間的互動關係,二來也可以增加對自我創作的回饋。
若根據以上兩節筆者的初步分析,由日、韓現代書藝理論及傳統中國書畫論 當中,我們可以萃取出幾個方向來探討。筆者認為應該有幾個大項目,首先是造 形表現方式、再來是後現代主義與現代主義的論爭、結構與解構主義、語言學與 符號學的詮釋等。詳述如下:
壹、造型理論方面
毫無疑問的,造型是所有藝術的基礎。而前述的亞洲當代書藝走向,最後一 個階段就是將文字視為藝術表現的材料,而不太在意文字意義與內容的純造型藝 術走向(特別是墨象派)。而最後訴求的只有兩個重點,一為視覺上的效果,二是 藝術家個人內在精神的外在表現。若由此觀之,筆者的作品至少應從兩個角度來
詮釋有關於「造型」這樣的課題。首先就是純粹視覺方面的探討,再者就是關於
絕對感與曲線的自由感、律動感舒暢感等等,都是與觀者的心理感受有關的論點29。
以及詳參Jurgen Habermas、<現代與後現代之爭>,《文化與社會》中文版,一文之論點,頁 416-431,
台北,立緒出版社,2004。
然而,這裡馬上就陷入了哈伯瑪斯(Jurgen Habermas,1929-)之「現代與
也就是說,儘管是傳統的「中國書法」,對他們而言就已經是「全新的衝擊」了。
那麼,傳統書法還能算是「傳統」嗎?
最後,若由「後現代」是反「現代」這一主張來看,則反對現代的方法之一 就是復古了。如此,筆者的作品中依然保持許多傳統中國書意的精華,無論在意 境、理論或是與繪畫的組合上,都與日韓等標舉「現代書藝」的主張有所相左、
大同確有小異;或者說,筆者的嘗試有著部分修正日、韓現代書藝的企圖。由此 架構看來,筆者似乎正是站在「後現代」的角度;而前述日、韓現代書藝流派似 乎站著正是純粹現代性的角度。
因此,站在大的歷史與藝術史的演進方向思考自己的作品,有必要針對「現 代與後現代」之爭再加以探究。
参、結構與解構主義-語言學或符號學中的解釋
然而無論如何,觀看與賞析,是當代書藝中絕不可少的一項基本價值。在這 樣的價值中,無異與解讀文字是有著一樣的架構的。更何況「書藝」本身的書法 性,也就是一種文字書寫的藝術,一定有著負載文化意涵與溝通的概念在於其中。
可說屬於閱讀的性質更高於其他的藝術領域。
因此,關於當代書藝的探討就不能不思考到語言學或符號學中的解釋,以及 其所引申出的結構主義問題。
的確,書藝本身就有著語言、文字與符號象徵的目的;儘管形式上有諸多的 變化,但文化功能性的本質長期以來是沒有改變的。若一篇書法成為文章,那麼 其中所蘊含的與研究成為句型、成為文章,進而就有了結構性的存在、如文法規 範蘊於其中。
這樣的理論,在視覺藝術方面也是成立的,畢竟藝術圖像本身也負載著許多
層次的意義。因此是覺藝術與語言學、結構主義之間;在當代藝術運動中,也扮
是一種再創造與必然」的後現代「誤讀」之路,反倒因此張開了書法藝術的雙手、
品。然而因為時間的差距、對漢學漢字認是背景的文化差異;再加上當代書藝家 刻意的淡化文字、強調意境的思想下,往往使得這些作品成為了一種「嶄新」的 誤讀新作。而這樣的「新作品」,又能為作者帶來一種新的啟發與刺激,又再次豐 富了書法創作的內涵與多樣性,進而成為一種良性的回饋與互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