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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軍非戰爭軍事行動之任務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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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略回報。這也象徵著冷戰結束後,在軍事安全關係上,東南亞一些國家一度同 美國的關係疏遠,特別是美軍在菲律賓的軍事基地關閉之後,美國在東南亞地區 的軍事存在和影響力呈下降趨勢,美國雖然進行了多年的外交努力,但收效並不 大。通過印度洋海嘯的救援行動,美國的形象在一些國家民眾心目中得到改善,

一些國家重新與美國達成軍事安全合作協議,美國軍事力量重返東南亞。國際輿 論認為,美國是用災害救援這把鑰匙,打開了軍事力量重返東南亞的大門,實現 了多年來用其他手段難以達到的政治目標,從而大大提高了美國在該地區的軍事 影響力歐巴馬上臺後,其外交戰略調整更加重視「巧實力」的運用,海地救援為 其實現在中南美洲的外交目標提供了重要的機遇。

值與重視者,2010 年 1 月 12 日,海地發生 7.0 級地震,中美洲過去一向 被視為美國的後院,海地地震發生後,美國立即做出反應,總統歐巴馬發表講話

,表示美國將全力救災,並任命柯林頓、小布希兩位前總統出任海地救災特使,

與此同時,美國陸海空軍緊急出動。這是自 2004 年印度洋海嘯以來,美軍在海 外進行的規模最大的非戰爭軍事行動,其投入的資源和力量是空前的,難怪美國 國內有評論指出,奧巴馬政府將海地當做了美國第 51 個州,不管這些評論是否 客觀,但美國此次在海地的救援行動,確實可以看出美軍進行非戰爭軍事行動的 戰略意圖與外交思維。

近年來,美軍每年在世界各地舉行的聯合軍演至少數百場,其中 70%以上 以應對各種非傳統安全威脅為背景,是在應對非傳統安全威脅、演練非戰爭軍事 行動的名義下進行的,誠如軍事家克勞塞維茲在 200 年前曾經所説:「戰爭無非 是政治通過另外一種手段的繼續。」以這樣的論斷解讀當今時代的戰爭仍然適用

,即使是在不要動用真刀真槍的非戰爭軍事行動中,也同樣可以看出一些政治元 素仍在以特殊的形式發揮著作用,個人認為,這應該就是美軍非戰爭軍事行動之 概念與實際執行意涵的最佳詮釋。

第三節 美軍非戰爭軍事行動之任務類型

一、類別

由於「非戰爭軍事行動」的高度政治特性,軍方必須服從國家決策當局的指 揮,在國內、海外執行一些「非戰爭性」的軍事行動,所以其任務範圍非常廣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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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美軍的執行經驗,概有下列 16 種類型的「非爭戰軍事行動」任務,21要者 包括:

(一)軍備管制

(二)打擊恐怖活動(Combating terrorism)

1、防止恐怖活動 2、反制恐怖活動 (三)反毒行動支援

(四)強制實施制裁/海上攔截行動 (五)禁區設立

(六)確保航海、航空自由 (七)人道救援

(八)國內民事支援 (九)國家援助

(十)非武裝人員撤離 (十一)和平行動

1、維和行動 2、和平強制行動 (十二)運輸保護 (十三)復原行動 (十四)武力展示 (十五)打擊及襲擊 (十六)支援反抗軍

以上美軍非戰爭軍事行動的類別中,較為重要者包括對民事當局的支援、對反毒 行動的軍事支援、國內反恐作戰、人道主義救援、非武裝人員撤離、和平行動以 及武力展示等,分述如次:

(一)對民事當局的支援

在美國本土的軍事行動雖然很多方面都有限制,但是也包括了對民事當局的 軍事支援,這其中包括了發生突發事件時國防部對民事當局的支援,也可以包括

21 基思.波恩/安東尼.貝克著,楊宇杰、龐旭、朱帥飛等譯,《美軍非戰爭軍事行動指南》,

北京:解放軍出版社,2011 年 5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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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民事執法機構的軍事支援。

1、對民事當局的支援

對民事當局的軍事支援行動,通常是法律允許的情況下對國內民事當局提供 臨時支援,一般在某一突發事件超出了民事當局可以應對的能力範圍時實施,對 民事當局的支援包括以下幾種任務:在罷工期間臨時加強空中交通管制人員和郵 政人員、在自然災害發生後實施搶險救災、為當地政府和當局提供搜救等特別支 援;在某些情況下,支援要受到「美國法典」22第 31 章第 1535 節及相關經濟法 案的約束,有可能要求申請支援的民事當局對國防部提供支援的花費進行償還。

2、對民事執法機構的軍事支援

對民事執法機構的軍事支援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幾項:在平民騷亂初期,為 恢復法治和秩序而進行的軍事援助、關鍵設施保護計畫、培訓對執法機構提供支 援的人員、對反毒品行動的支援、對國內反恐鬥爭的支援等,在這些行動中,軍 隊的能力獨特又有益,然而,美國憲法、法規、政策和其他法令都對軍事力量在 國內使用有所約束,這些約束和限制再次強調美國武裝力量作為人們的保護者與 朋友以及民主壁壘的角色,必須在對民事執法機構的軍事支援行動制訂計畫的階 段就深刻理解和領會。

(二)對反毒品行動的軍事支援

在反毒品行動中,國防部要為聯邦、各州和當地的執法機構阻止毒品非法流 入美國的行動提供支援,1989 年的「國防授權法」為國防部規定了 3 項主要的 反毒品任務包括:

1、對空中和海上向美國走私毒品的活動擔當偵察、監視的獨立領導機構,

主要負責加強在可卡因生產國的監視偵察,對運輸線的監視偵察、以便在邊境地 區就將可卡因的威脅集中消除。

2、整合攔截毒品非法流入美國之專用指揮、控制、通信、電腦和情報系統 等。

3、批准和資助各州州長擴大使用國民警衛隊的計畫,以及支援執法機構的 毒品攔截和強制行動。

22 《美國法典》(United States Code,縮寫 U.S.C.)是美國全部聯邦法律的官方彙編和法典化。

早期對美國國會法律的法典化都由私人機構進行,1874 年 1 月 22 日,美國國會開始進行官 方法典化活動,1926 年,國會正式開始制定《美國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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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國防授權法23」賦予了國防部偵察、監視、通報美國邊界 25 英里範圍內 的特定地面運輸活動的權力,國防部支援國家毒品控制戰略的舉措還包括通報提 供情報分析和後勤支援人員,對執法機構(聯邦、各州和當地)和國外合作政府進 行支援、支援毒品攔截、國內的毒品預防與治療計畫、研究與開發等,要況如下

1、毒品攔截

毒品攔截的最終目的是要通過攔截和截獲在途中或正在進入美國境內的非 法運輸毒品來破壞或阻止毒品走私,這一過程極為複雜,經常需要在很大範圍內 涉及多個權力和權限各不相同的聯邦、州以及當地的機構和部門。

2、偵察與監視

美國武裝部隊對流入美國的非法毒品的偵察與監視職責包括為偵察和監視 可疑走私犯提供平台、傳感器和偵察巡邏、情報處理與整合、通信或情報傳輸、

從疑似非法運輸中篩選出合法運輸、搜尋可能的走私犯、攔截可能的走私犯、在 走私嫌疑犯違法時將其逮捕等。

3、其他支援行動

對反毒品行動的軍事支援還包括對機構或單位進行培訓、將裝備運送至國外 和國內的反毒品機構以及支援國內發展用以削弱販毒集團力量的行動,其中最後 一類中包括了國外人道主義、公民援助計畫以及心理戰、教育當地民眾以及生產

,並為毒品供市場的組織與人員,使其認識毒品之危害。

(三)國內反恐作戰

美國的反恐作戰是為反對所有的恐怖主義威脅而採取的行動,包括防恐怖主 義行動(為減少易被恐怖主義攻擊的弱點而採取之防禦性措施)和反恐主義行動(

為阻止、威懾和對抗恐怖主義而採取之進攻性措施),要點如次:

1、防恐怖主義行動

防恐怖主義計畫是與恐怖主義進行有效戰鬥的基礎,這類計畫的基礎包括能 夠在預想的保護、任務、基礎設施、可用人力資源之間達成平衡的訓練和防禦措

23 美國國防授權法案關於對恐怖分子使用軍事力量的授權是直接受 911 襲擊事件影響而通過 的兩議院共同決議案。該決議案賦予總統基於戰爭法使用美軍拘留任何「屬於或暗中支持

『基地』組織、塔利班,或涉及相關敵視美國及其盟友的團體」的人(包括美國公民),以 及任何捲入對美國或其盟友的「交戰行為」以幫助這些團體的人的權力,「無須審判,直到 關於對恐怖分子使用軍事力量的授權所定義的敵對行為結束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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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一般來說,防恐怖主義行動包括行動的安全、人員的個人安全、各種裝置的 安全、制訂危機管理計畫、阻止或解決恐怖主義事件的戰術行動、持續的訓練與 教等。

2、反恐怖主義行動

反恐怖主義行動包括先發制人、報復和救援等行動在內的各種反應,在美國 本土,這些行動通常屬於對民事執法機構的軍事支援行動,因此,僅侷限於訓練 和裝備運輸,通常情況下,反恐怖主義行動需要經過特別訓練的人員來實施,它 們可以透過迅速而有效的行動來執行。

(四)人道主義救援

人道主義救援行動是為了消除或減緩自然或人為災害以及其他諸如人類痛 苦、疾病、飢餓或窮困等當地狀況造成的後果,而在美國以外的地區或國家採取 的行動,由美國軍隊實施的人道主義救援通常在範圍和持續時間上都是有限的,

其目的在於對主要負責提供援助的東道國民事當局或機構的行動進行支援,在急 需救援或普通救援機構沒有能力提供有效救援的時候,國防部會提供援助;此外

,美國人也認為,美國軍隊進入危險但非敵對地區,去拯救美國公民,這些行動 通常不需要真的開火。24

美軍能夠對緊急情況或災難做出迅速反應,幫助受災地區恢復秩序,提供後

美軍能夠對緊急情況或災難做出迅速反應,幫助受災地區恢復秩序,提供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