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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對「智」的態度與工夫

第二章 《老子》思想

第四節 老子對「智」的態度與工夫

106 吳怡:《新譯老子解義》,(台北市,三民書局,1994 年),頁 321。

107 (魏)王弼著,樓宇烈校釋:《王弼集校釋》,(台北,華正書局,2006 年 8 月),頁 155。

108 (魏)王弼著,樓宇烈校釋:《王弼集校釋》,(台北,華正書局,2006 年 8 月),頁 109。

109 (魏)王弼著,樓宇烈校釋:《王弼集校釋》,(台北,華正書局,2006 年 8 月),頁 109。

110 (魏)王弼著,樓宇烈校釋:《王弼集校釋》,(台北,華正書局,2006 年 8 月),頁 64。

「智」字,古與「知」可通,「知」與「智」本意為「知、識」,也就是「知 曉、識得」。人必須知道、識得生存的相關知能,才能存活下來。後來遂把生存 知能稱為「智」。中國的「知識」與「智慧」,與西方的知識論架構不同,故本文 不採用西方知識論的概念來理解「知」與「智」。不論是「知」字或是「智」字,

在《老子》書中,都代表「分別意識」,都不予以肯定。分別意識出自私心私欲,

一般人有私心私欲,便會逞私欲去爭名奪利;上位者若自以為聖智,一味強調與 執行自我的意志,逞自己的才能去施為,反而干涉臣民,無法順性自化。老子的 工夫,主要在化解人的「分別意識」,讓人返歸純樸的本性。「智」既然會帶來私 心私欲,「去智」必然成為老子修養工夫中的重要課題。

一、馳求「知、智」之弊

《老子》書中,「知」字出現五十七次,可分成動詞性的「知曉、明瞭」與 名詞性的「知識」;「智」字出現較少,計八次,分別是「常使民無知、無欲,使 夫智者不敢為也」111、「慧智出有大偽」112、「絕聖棄智,民利百倍」113、「不貴其 師、不愛其資,雖智大迷」114、「知人者智,自知者明」115以及「民之難治,以其 智多。故以智治國,國之賊。不以智治國,國之福」116

老子為何不肯定知與智?因為知與智都很有限,並不是人們所認為的無所不 能。以為政者來說,當為政者「知道」某一個好的信念,於是奮勉力行,在居心 上當然值得嘉勉。但在成效上呢?需知一切事物的發生和演變,都有其必然之理,

這背後之理都是循著自然軌道而運行。在自然運行的大趨勢下,人的微末理解與 微末之力,能改變的畢竟不多。其次,諸多事件環環相扣,彼此牽連,許多表面 看來的必然之理,背後其實盤根錯節。在人力有限的情況下,必然會選擇性的將 諸多相關的事情給予孤立化的處理,並稱之為「分析」。事件果真能分析?人分 析的是對是錯?人無法解決這些問題,只是一意孤行的「觀察」事件,又只能觀 察到事物的「特殊」之處,卻觀察不到事物與事物之間的關聯處,即使觀察到了,

也不夠完整、全面。當人們把這些有缺陷的能力稱為「智慧」,再以這種有缺陷 的能力處理事情,勢必不可能有「通盤全面」的做法。

111 (魏)王弼著,樓宇烈校釋:《王弼集校釋》,(台北,華正書局,2006 年 8 月),頁 8。

112 (魏)王弼著,樓宇烈校釋:《王弼集校釋》,(台北,華正書局,2006 年 8 月),頁 43。

113 (魏)王弼著,樓宇烈校釋:《王弼集校釋》,(台北,華正書局,2006 年 8 月),頁 45。

114 (魏)王弼著,樓宇烈校釋:《王弼集校釋》,(台北,華正書局,2006 年 8 月),頁 70。

115 (魏)王弼著,樓宇烈校釋:《王弼集校釋》,(台北,華正書局,2006 年 8 月),頁 84。

116 (魏)王弼著,樓宇烈校釋:《王弼集校釋》,(台北,華正書局,2006 年 8 月),頁 168。

知與智來自於認知與思索,認知思索需要選擇判斷,選擇判斷則來自「無私」

或「私欲」。老子反對有私欲的「知、智」,認為人為了滿足自己的私欲,發明許 多奇技淫巧。帶有私欲的產物,必然帶來貪婪與災禍:「民多利器,國家滋昏;

人多伎巧,奇物滋起;法令滋彰,盜賊多有」117。因為人會想滿足感官刺激,但 感官受到刺激,並不會因此滿足,反而挑起更多的欲望。當奇技淫巧被鼓勵、受 肯定,甚至被冠上「推動文明的進步」這種冠冕時,人們遂走上逐欲之路。感官 受到刺激,只會有兩種反應,一者麻痺,缺乏深刻的感受能力;二者更敏銳,但 也僅止於表層的感受能力,不論是哪一種,都會追求更強烈的刺激。而這些刺激,

都是為了回應「我」心中私欲。私欲被回應後,卻又不斷膨脹,而心靈卻逐漸空 虛,然後人們並沒有意識到自己的偏失,繼續以被私欲扭曲的價值判斷去看待這 個世界,遂形成「天下皆知美之為美,斯惡矣;皆知善之為善,斯不善已」118的 扭曲觀念。

當人用「不帶著私欲」的眼光看事物,就能看到事物本身的美好。但天下皆 知的「美、善」,不是真正的美善,而是帶有私欲判斷的美、善。這種美、善,

充滿私欲,老子以為是「惡、不善」。「私欲」具體而言,就是「富貴權力」四字。

這四個字不知迷倒古今中外多少人。追求富貴權力的人,眼中再容不下,也看不 見其它值得奮鬥的事情。擁有富貴權利的人,很難看見其它美好的事物,一切都 以此做為「衡量人事物」的標準,或以此作為「被衡量」的標準。這種人執迷不 悔,寧可犧牲感情、健康,也要達到目的。不論是追求或擁有富貴權力,其實都 不曾認真感受、思考自己的人生,都活在虛榮心之中。虛榮心來自何處?來自「天 下皆知」!因為這是世人所認可的價值。

世人所認可的價值意義,不等於自我實現與超越。富貴權力都是身外之物,

它所能代表的,只是證明自己比別人更有「某種能力」。弔詭的是,這種「證明 自己」,卻仍依賴「他人艷羨」。依賴他人的掌聲、依賴鎂光燈,不正彰顯自己徒 具外表,缺乏深刻的內在涵養,無法自己掌控自己、肯定自己?無法自我肯定,

又談何「證明自己」?

當然人們也意識到自我的不足,於是發展了各種將事情「看得更明白、解釋 的更具體、辨別的更清晰」的方式,從追求「外在物質」轉向追求「真理」,希 望透過了解世界來了解自己。這又出現兩種迷思,一者,宇宙間的事情,往往環 環相扣。有些事情固然較為孤立,較容易辨別的清楚,但更多的事情都是辨析不

117 (魏)王弼著,樓宇烈校釋:《王弼集校釋》,(台北,華正書局,2006 年 8 月),頁 149。

118 (魏)王弼著,樓宇烈校釋:《王弼集校釋》,(台北,華正書局,2006 年 8 月),頁 6。

來的。二者,人心與物理法則不同。即使弄清楚宇宙的客觀物理法則,也不一定 就能明白人心主觀的思維感受。人們發明的語言文字來記錄傳承「真理」,但是 語言與事實存在著落差,語言文字如何能表達的清晰具體?語言文字永遠「殘缺 不全」、永遠「過於簡化與片面」,而完整的生命經歷是不能用過度簡化的理論架 構去論證辨析的。

老子不肯定「知、智」與「語言文字」,因為語言文字只能表達片面的線索,

以致脫離真實生命感受與究竟的真相。老子開宗明義就提出警告:「道可道,非 常道。名可名,非常名」119,但老子悲憫世人,諄諄善誘,知其不可為仍為之的 告誡世人,「知者不言。言者不知」120,因為所有的言語都過度簡化了生命的真 實場景,而人類在面對是非對錯與做出決定時,卻又依賴這種十分有限且片段的 表達,這是強不知以為知,是「不知,知,病」121

智是「學問」,人間的學問可謂無窮無盡,當然也有著無限的可能。前文已 說明,人類的知識中,都有著「分別私欲」。發展、追求知識,無形中將會滋養 其中的「分別私欲」。要駕馭知識,唯有從「破除分別私欲」著手,也就是「知 其雄,守其雌,為天下谿。為天下谿,常德不離,復歸於嬰兒」122

二、節制「求知欲望」

「為學」,首重「記問」,必須「積藏」;學習用的是認知心,認知心必然帶 有分別取捨;「為學」可以增加人的知識,但知識的增加,並不能使生命美好,

反而帶來煩惱憂愁。「為道」與為學相反,不重積藏,重視「減損」。不論是感官 的感受,還是心思意念,都要減損。感官會黏滯於外境,心思意念會使人心猿意 馬,為道之人必須使感官心念平靜,從克制、節制、減損下手,使感官心念的波 動損到最小最少,煩惱憂愁的量自然降低,逍遙自在的感受自然增加,這種增加 才能真正帶來生命「質」的提升。這個境界是親身實證的,除非感官心意的平靜 遭到破壞,否則不會消失。

節制「物質欲望」,是基本的「損」;節制「求知欲望」,是更高層次的「損」:

「夫唯無知,是以我不知」123。老子所主張的無知,是不追求不強調「知」。此 處的「知」指的是充滿分別私欲的知,有這種知愈多,所引來的執著、欲望就愈

119 (魏)王弼著,樓宇烈校釋:《王弼集校釋》,(台北,華正書局,2006 年 8 月),頁 1。

120 (魏)王弼著,樓宇烈校釋:《王弼集校釋》,(台北,華正書局,2006 年 8 月),頁 157。

121 (魏)王弼著,樓宇烈校釋:《王弼集校釋》,(台北,華正書局,2006 年 8 月),頁 179。

122 (魏)王弼著,樓宇烈校釋:《王弼集校釋》,(台北,華正書局,2006 年 8 月),頁 74。

123 (魏)王弼著,樓宇烈校釋:《王弼集校釋》,(台北,華正書局,2006 年 8 月),頁 176。

多,比如喜歡酒的人,知道愈多酒,對酒的欲望執著會愈多。「酒」本身不會有 執著欲望,但是釀製酒的人,心存私欲,或是為了滿足口腹之欲,或是為了賣酒 賺錢,更有甚者是透過酒精與人互動,達成心中的欲求,所以在尚未能克制欲念 而自主前,老子主張最好少接觸欲望,包含包裝、傳遞欲望的知識,所以老子曰:

「無知則無欲」。

為學的方法是「求知」,老子已經告誡世人,「知」的有限與私欲。那麼為道 的方法,除了消極的損,有無其他方法?

「為道」是一種體驗感受,這是一種內在活動,而非一般的認識活動。一般 的認識活動依賴理性思維,體驗感受則是瞬間突發、稍縱即逝。「為道」用的是 直觀思維與反躬自省,只能內部理解。為道之人,必須先承認語言的有限,然後 超越語言。即使不得已使用語言,也是打破語言的邏輯思維,把握言外之意,從 有限中體察無限,從天地萬物的「現象有」領悟萬物背後的「本體無」,從內在 去領悟人與自然、主與客的非一非異,達到老子所說:「不出戶知天下。不窺牖 見天道……是以聖人不行而知。不見而明。不為而成」。直觀思維與反躬自省,

比理性邏輯認知更強調整體、多面向,同時也帶有偶然與神秘的色彩。只能會意 難以言傳,因此無法用理性語言去表達。也正因為「為道」棄理性思維不用,才 能更完整的感受體會自己與萬物。「知人者智,自知者明。勝人者有力,自勝者 強」124,知人與勝人,都是以自己為中心點去評判他人,以自我為本位,就容易 錯誤解讀所見所聞。與其用腦智向外探求,不如用心體證,以自己為反省的對象。

自我反省。用心體證、感受世界,當然會有獲得,但老子教人「自知不自見,自 愛不自貴」125,將「自我」損之又損。

對「學道」有自覺的人,可以用「嗇」的工夫轉化自身既有的知識:「名亦 既有,夫亦將知止,知止可以不殆」126,人畢竟活在物質的世界,即使自己心中 沒有私欲,也不免接觸別人心中的私欲或使用別人私欲的產物。人很難改變別人,

也沒有必要改變別人,但人可以主宰自我,在接觸的當下,守住心的無為虛靜,

節制或制止自己的「利益動機」。 三、以無御有,以道御智

老子主張「為學日益,為道日損」,「損」「益」二者是相反的,那麼「為學」

124 (魏)王弼著,樓宇烈校釋:《王弼集校釋》,(台北,華正書局,2006 年 8 月),頁 84。

125 (魏)王弼著,樓宇烈校釋:《王弼集校釋》,(台北,華正書局,2006 年 8 月),頁 179。

126 (魏)王弼著,樓宇烈校釋:《王弼集校釋》,(台北,華正書局,2006 年 8 月),頁 55。

與「為道」是否完全牴觸?這個問題的關鍵在於「學習的目的」,如果學習是為

與「為道」是否完全牴觸?這個問題的關鍵在於「學習的目的」,如果學習是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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