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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落發展脈絡

在文檔中 中 華 大 學 碩 士 論 文 (頁 45-54)

第三章 聚落發展脈絡與觀光發展概況

第二節 聚落發展脈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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廳城外兼東芝蘭堡苧仔潭所轄,清光緒 20 年則屬基隆廳石碇堡苧仔潭所轄。乾 隆末年時期,由於淡蘭古道的興建與開通,使猴硐聚落成為往來淡水、宜蘭之間 必經之地,也因為聯外交通的便利,使此地開始逐漸出現絡繹不絕的人潮,因此 猴硐聚落早期的發展是與淡蘭古道有密不可分的關聯。

一、淡蘭古道的興建

清康熙年間,淡水廳與噶瑪蘭廳之間因無正式道路,又因三貂嶺大山盤據在 台北、噶瑪蘭之間,長年受到瘴氣與土著的影響,要通行兩地著實不易,唯有以 繞海通往基隆地區,沿著今濱海公路的海邊,越過鼻頭山往南走,到達三貂社後 再越嶺往東走,才可到達噶瑪蘭。路途遙遠而不便。

後來,淡、蘭兩地間最早期形成的通道,根據推測是平埔族凱達格蘭人為狩 獵而踏出的羊腸小徑。至期隆期間,已有平埔族人白蘭開闢出經楓仔瀨、柑仔瀨 (現今瑞芳鎮柑坪里)、苧仔潭到頂雙溪(現今雙溪)的山路。嘉慶 12(1807)年臺 灣知府楊廷理,於白蘭氏所闢的道路東邊,新闢經四腳亭、三爪子、蛇仔形、三 貂大嶺、頂雙溪到噶瑪蘭的新路。淡蘭古道的開闢、修築過程如下表整理:

編 號

古道年代 路名 開、修路 者

起程與沿途所經 路線

出處

1 乾隆中葉 以前

進入蛤 仔蘭孔 道

自淡水東北行,

八堵、雞籠、過 深澳、至三貂,

取到越嶺。

《噶瑪蘭志略》

2 乾隆中葉 平埔族人 白蘭

由暖暖、三爪子 過三貂嶺經頂雙

《臺北縣志》、杉山靖 憲,《臺灣名勝舊蹟

表 3-1-1:淡蘭古道開闢年代、路線整理表 (資料來源:瑞芳鎮誌交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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溪,或由暖暖直 接入山,經十分 寮、楓仔瀨至頂 雙溪。

誌》

3 乾隆末葉 迄嘉慶中 葉

進入宜 蘭初闢 孔道

由三貂社經內 林、七星堆。

《臺灣府圖纂要、《噶 瑪蘭廳與圖

4 嘉慶 12 年 間

楊廷里 新路

楊廷里 自艋舺經錫口、

水返腳、七堵、

蛇仔形,再二十 里至武丹山、丹 裡、三貂社。

《噶瑪蘭志略》、謝金 鑾,《蛤仔難紀略》

5 嘉慶中、

末葉

進入宜 蘭正道

由淡水、三貂過 嶐嶐,抵頭圍

《噶瑪蘭志略》

6 道光 3 年 修三貂 嶺道路

林平侯 自苧仔潭至大里 簡,七八十里。

《噶瑪蘭廳志》

7 道光 4 至 5 年

呂志恆 刻下三貂正道,

大半業已修整寬 平,行旅往來不 絕。

《噶瑪蘭廳志》

道光 3(1823)年,板橋的大墾戶林平侯捐資修築淡蘭通道,此時期開始,商 旅頻繁往來於淡蘭兩地,清朝官方在九芎橋設置一尖站及一汛防,使該地成為往 來淡蘭古道的必經之地與打尖休息之所。同治 6(1867)年冬,臺灣總兵劉明燈,

北詢至三貂嶺時,為感念先人開闢古道的艱辛,率兵再次修築道路,並在猴硐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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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留下「金字碑」墨寶。此碑高約 240 公分,寬 143 公分,邊框飾以蓮花條紋,

碑額並有雙龍拖珠圖案,碑字與碑龕以金箔黏貼,故稱金字碑。

二、金礦的開採

光緒 15(1889)年,於九芎橋、大粗坑、小粗坑地方,開始了猴硐的採金歲 月。當時,臺北到基隆的鐵路工程開始施工,當挖掘八堵橋橋墩時,工人於無意 間發現金沙,由於工人當中曾有多人到過美國修築鐵路及採金,有採金經驗者聽 到消息便開始在河邊淘金。光緒 17(1891)年,淘金人許文治循基隆河至瑞芳,

跟隨淘金者多達三千餘人。不久後,洗淘地區漸至基隆河上游的三貂嶺山麓的九 芎橋、武丹坑一帶。光緒 18(1892)年 3 月,清政府在基隆設金沙局,另在瑞芳、

四腳亭、暖暖、六堵、七堵、頂雙溪各設分局,採金者須領照納稅 。

光緒 19 (1893) 年 1 月,金寶泉商號獲准納銀七萬五千兩,承包採金者領 照納稅事宜,為期一年半,店設於瑞芳。同一時期採金人李家德溯溪到達大粗坑,

於三貂山脈九份仔山發現金礦露頭於小金瓜。同年又接著發現大粗坑、小粗坑及 大竿林等金礦。光緒 20 (1894) 年 7 月,金寶泉承包期滿,恢復官營,同時在 九分仔山及小粗坑增設金沙分局。

日據大正 5 (1916) 年 5 月,顏雲年家族請准九芎橋庄炭區共 30,351 坪礦 業權,同月顏雲年與蘇源泉所經營的雲泉商社會開採大粗坑炭坑,大正 6 (1917) 年 2 月,顏雲年家族請准九芎橋、大粗坑一帶金礦區 115,981 坪礦業權。

猴硐九芎橋,在清朝時期,因握進出淡蘭入山口,而有聚落及商機,但在清 光緒時期,由新店經直潭、坪林到頭圍(今頭城)入宜蘭新路一開,取代了淡蘭古 道的地位,從此出入商旅相對減少。幸而接著有淘金的人潮前後陸續湧入,使大 小粗坑的金礦,經歷私人、官方長達 80 年的開採與經營,造就外來人口工作機 會,興盛了九芎橋及大、小粗坑聚落,才形成今日猴硐弓橋里的雛形。

但隨著金礦脈漸漸枯竭,採金量逐年減少,顏雲年家族的台陽礦業公司於民 國 60 年結束九份、大、小粗坑的金礦開採,聚落因失去發展機會,居民陸續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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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短期之內聚落形同廢村。如今大、小粗坑只剩下幾座棄屋、沒有屋頂的石牆 以及可供後人憧憬的古道。

三、煤礦業的發展

工業革命後,臺灣大部分的產業需靠煤炭當作燃料取得動力,煤炭被視為是 工業興起的重要支柱。連雅堂《台灣通史》捲十八〈榷賣志〉中提到:煤為礦產 大宗,臺灣多有,而基隆最盛6。基隆最盛指的是基隆河上、中游地區,包括菁 硐、武田、猴硐、四腳亭、八分寮和汐止煤區。其中猴硐煤田於明治 37(1904) 年擴大開採,並成為臺灣北部最重要、產量最多的煤田,沒有煤礦的開採,就不 會有今日猴硐聚落的規模。

猴硐最早期的採煤都屬於個人經營,規模較小。根據周章桂的研究7,早期 有紀錄產量較多的礦坑應是「九坑炭坑」8與「西川炭坑」9。當時因尚無火車通 達,運送煤炭只能靠人力挑送,運送過程相當不便。直到明治 43(1910)年,顏 雲年為求地面搬運之便利,與日人木村九太郎共同成立了「基隆輕鐵株式會社」, 於承包的瑞芳礦山礦區內自瑞芳沿三爪子至侯硐路段沿線鋪設輕便軌道,並在侯 硐設置輕便車車站(現九芎橋路 37 號)(圖 2-2-2),全線共 11 哩長,於大正 4(1915) 年通車。

輕便鐵路開通後,成為當時煤礦最重要的運輸命脈,顏雲年與日人木村久太 郎和資「久年炭礦」,有計畫的收購猴硐規模較小的礦坑,以及開始運用此段輕 便鐵路將煤產運送到基隆。受到輕便鐵路之賜,使顏雲年與日人木村久太郎和資 的,在大正 5 (1916) 年即創下 51,604 噸的年煤產量,同時也將侯硐礦業由人 力搬運的小型礦業提升到機動運輸量產的階段。

昭和 9(1934)年,「本層煤」幾乎全部開採完畢,顏雲年對於開採「下層煤」

6 連橫,《台灣通史》,1983,成文出版社,捲 18,頁 569。

7 陳章桂,《猴硐探源》,頁 23。

8 今猴硐路 320 號屋旁溪谷上方。

9 今侯牡公路起點,福德宮前溪谷左上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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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把握,於是將礦權及設備以 38 萬元售出,轉讓給李建興10。李建興原於「福 興炭礦公司」擔任書記一職,大正 5(1916)年,該公司改組為「勝益炭礦公司」,

李建興加入股東,協助辦理坑內、外事務,對治礦漸有心得。

昭和 9(1934)年,李建興與顏雲年簽訂合約後承礦權後,隨即於翌年投入鉅 資開鑿危險性較高的「下層」,稱為「猴硐坑」,經過數月後挖至煤層,但因下層 煤中含有土石,不經水洗難以暢銷,於是李建興聘請日籍技師來台,設計並裝置 最新型的選煤機。冒險開發下層之舉,為瑞三公司帶來高達 120 萬噸的產煤量,

可惜下層煤亦已採掘完畢,於是於昭和 13(1938)年再冒險開發「最下層」,稱為

「新坑」,翌年 1 月 14 日開坑。(圖 2-2-3)

10 李建興(1891-1982),瑞三爌業公司創辦人,瑞三爌業在煤礦的全盛時期,煤產量佔全臺灣的

七分之一。

圖 3-2-2:輕便車站舊址 (資料來源:本研究拍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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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3-2-3:1939 年新坑開坑 (資料來源:瑞三公司提供、周章琳,黑金的故鄉─猴硐,頁 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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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坑開坑後,每月產量約 6、7 千噸,煤質優良。昭和 15(1940)年,收購「裕 興炭礦」的設備及權利,擴充坑道採取南端斷層煤層,稱為「本坑」。民國 38 年,瑞三公司向臺灣工礦公司承購猴硐礦區全部礦權及設備,進行復興坑的開 採,並為猴硐地區建設橋梁、宿舍、活動中心等各項公共設施。當時,瑞三爌業 煤炭年產量約為 8 萬多噸,佔臺灣總產量的 6.16%,猴硐地區在瑞三的經營下,

開始煤礦業的全盛年代。

民國 65 年,瑞三煤產量再創新高峰,高達 222,300 萬噸,佔臺灣總產量的 7.08%(圖 2-2-4),同年,瑞三員工人數共有 1508 人,猴硐、光復、弓橋三里總 人數共 5179 人。在生產鼎盛的時期,因交通方便,此地人車進出活動極為熱鬧,

猴硐街上聚集了各樣的商店,此外還有由瑞三公司出資設置的幼稚園、圖書館等 設施,形成一座熱鬧非凡的礦業聚落。經營理髮店 20 餘年的詹玉如回憶當時的 熱鬧景象:

那時候我們三個小姐,一天一個人要洗十幾個頭,生意好的時候根本 就忙不過來,這邊整條大街上什麼店都有,比現在熱鬧得多了。

圖 3-2-4:瑞三爌業公司歷年產煤量 (資料來源:瑞三公司創業五十周年特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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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聚落的衰退

1970 年代以後,全台灣煤礦業除了產煤量的減少外,也開始受到國外進口 煤和台灣鐵路電氣化的影響,使得各礦業公司遇到經營上的困難。民國 73 年的 三大礦災11更造成全台近三百位礦工喪生,礦坑安全問題使得全臺灣陷入一片恐 慌之中,也引起民眾對礦工福利問題的關切。連串的事故使原已搖搖欲墜的台灣 煤礦,更加速敲響了喪鐘。

繼三大礦災後,政府改變了煤業政策,訂定了「台灣地區煤業政策」,只有 在安全的前提下,輔導良礦的經營。在面臨進口煤產年產量高達 12,745,9218 公噸的威脅下,全台灣的礦坑陸續關閉,瑞三煤礦也在時期,因礦源逐漸枯竭,

採煤工作需進入地層數十公里下的採煤道,更因為礦工福利受到關注,必須提升 工資,導致採煤成本增高,經營逐漸轉為吃力。民國 79 瑞三公司受到大環境的 影響,面臨全國性的勞資糾紛12,於同年 4 月底關閉了所有的礦場,在輔導部分 員工進入相關企業工作後,瑞三礦業對侯硐的所有開發與投資宣告結束。

煤礦業結束後,養賴礦業維生的居民面臨就業機會消失,全聚落約有8成的 人口失去工作,受限於交通不便、物資缺乏的狀況,加上原本礦產業對聚落的汙 染問題,難以引進替代產業,聚落迅速的沒落。

11 6 月 20 日,土城海山煤礦爆炸,死亡 74 人,受傷 3 人、7 月 10 日,煤山煤礦火災,死亡 103 人,受傷 22 人、12 月 5 日,海山一坑爆炸,死亡 93 人。

12因民國 74 年 11 月 13 起,政府公佈實施的「輔導煤礦礦工轉業及輔助資遣實施要點」,使礦工 以罷工、怠工的方式逼迫業主辦理廢業,以申請轉業金及政府輔助的資遣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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