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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聯合執業之相關文獻

一、聯合執業的意義:

聯合執業(Group Practice)是醫師執業型態的一種,起源於英國且 在美國蓬勃發展。根據美國醫學會(American Medical Association,AMA) 於 1969 年對聯合執業的定義,三位或三位以上的醫師所組成的正式 組織,用以提供諮詢、診斷及治療等醫療服務,並得共用人員與設備,

而由群體醫療執業所得收益之分配方式,則依該群體成員事先的協定 決定之。

我國醫療機構設置標準中明定,「聯合診所」為二位或二位以上 同科或不同科的醫師,於同一場所正式聯合開業,共用人員與設備。

「聯合門診」指數家診所於同一場所聯合設置共用設施,分別執行門 診業務。聯合診所與聯合門診均是聯合執業的營運方式,比較二者的 不同在於聯合診所僅有一位負責醫師,其他則登記為服務醫師;聯合 門診由於有數家診所,因此有數位負責醫師,分別發給開業執照。不 論聯合診所或聯合門診都可於相同地址、相同場所共同執業,並使用 相同的市招。

比較美國醫學會與我國醫療機構設置標準對聯合執業的定義,美 國醫學會定義聯合執業必須由三位或三位以上的醫師組成,而我國醫 療機構設置標準則規定聯合執業為二位或二位以上的醫師組成。本研 究所稱之「聯合執業」以我國醫療機構設置標準為依據,是指聯合診 所及聯合門診,並且由二位或二位以上的醫師所組成。

二、聯合執業的類型:

綜合蔡淑暖(民 84)與蕭世榮(民 88)之研究,可將聯合執業歸納 為五種類型:

1.門診作業型:

由投資者出資籌建聯合執業的場所,並購置所有儀器設備及聘雇 非醫師人員,再邀請或聘僱醫師至此聯合執業。此方式類似醫院的門 診部門,由聯合執業成立管理部負責統籌管理一切事務,如實密聯合 診所、全醫聯合診所、東峰聯合門診中心、大學眼科中心均屬此型態。

2.診間出租型:

由投資者出資籌建聯合執業的場所,並購置所有儀器設備及聘僱 非醫師人員,再將診間出租或出售給醫師,其診間內的設備也可由醫 師自行購置。此型態有些類似自行開業,但因有其他相關醫療輔助器 材及醫療輔助部門可協助醫師進行診療,能提供病人更完善之醫療服 務。

3.完全出租型:

由投資者出資籌建聯合執業的場所,將聯合執業的場所分別租給 醫師或各相關醫療人員,各自經營管理,自負盈虧,投資者僅提供場 所。此類型類似百貨公司將場地租給各服飾品牌設置專櫃。如台中慈 杏醫療大樓、新竹深潭門診醫療大樓。

4.醫師部分投資型:

此型態與「診間出租型」類似,不同點在於醫療輔助部門如藥局、

檢驗單位、X 光檢查等則由醫師投資設置,盈餘由投資醫師共享,此 作法之目的在鼓勵醫師留在聯合執業。

5.醫師合夥投資型:

此型態與「門診作業型」類似,不同點在於投資者的身分是由數 位醫師合夥投資,訂定總投資額分股分股售賣,創造之利潤則按股分 紅。

事實上,聯合執業的分類方式還可從所有權、經營權、管理權或 執業科別等方面來區分(蔡淑暖,民 84)。

三、聯合執業的優缺點:

張錦文(民 87)提出台灣醫界的四大問題,包括門診病人湧入大醫 院看病、外科招不到住院醫師、醫藥分業實施困難、與小型醫院及單 獨執業診所無法競爭而萎縮。並指出發展聯合執業配合半開放醫院能 避免太多人湧入大醫院、外科醫師亦能開業、共設藥局或共聘藥師因 應雙軌制的實施以解決台灣醫界的四大問題。

依據蕭世榮(民 88)整理相關文獻,分別以醫師角度、病患角度與 保險機構角度分析聯合執業與單獨執業的優缺點,詳見表 2-1、表 2-2 與表 2-3。

四、醫師對聯合執業的看法及其特質:

林正介(民 80)的研究顯示,中部地區約 2000 名的醫院及診所的 醫師中,有約 70%的醫師對聯合執業有極高的接受度,其中愈年輕 的醫師群如住院醫師、總醫師及接受過專科訓練、學歷較高的醫師群 有較高的意願。

台北市醫師公會(民 83)對於 6,200 位會員寄發問卷,其中 285 位 醫師回函贊同試辦聯合執業,而 40 位醫師願意提供執業地點。

依蔡世榮(民 88)整理 Johnson & Schryver(1996)之結果顯示,加入 聯合執業的醫師具有下列五項特質:

1.能與他人分享對未來的期許 2.能自覺是團體的一份子

3. 能忍受改變帶來的不確定性 4.準備好接受可能的危機

5.隨時敞開心胸面對必要的溝通與協調

而依蔡淑暖(民 84)的研究顯示,台北市內、兒、婦產及家醫科 醫師對於聯合執業五種經營類型的偏好分述如下:

1.門診作業型:

醫師對此種經營型態評價不錯,有 33.3%的醫師偏好此種方 式,其特質為年紀較大、內、小兒、婦產科和非開業任職於醫院等 級較低的醫師。

2.診間出租型:

醫師工作負荷最輕,收入也最少,其研究結果顯示最少醫師選 擇此種類型。

3.完全出租型:

醫師對此種經營型態的評價最差,認為成功率最低。

4.醫師部份投資型:

醫師對此種型態的各方面評價均屬中庸。

5.醫師合夥投資型:

最多醫師偏好此種類型,其特質為年紀輕、住院醫師、家醫科、

開業或任職於醫院等級較高的醫師,但是實際上不見得容易推行。

綜合以上學者的研究可知,年紀輕、學歷偏高且有容易溝通、願

表 2-2 聯合執業與單獨執業對病患的優缺點

聯合執業 單獨執業

優點 1.較易獲得檢驗及檢查等輔助性醫療服務 1.醫病關係較密切

2.增加專科醫師的可近性 2.較人性化的醫療

3.得到較完整的醫療照護

缺點 1.醫病關係較疏遠 1.得到較少的輔助性醫療服務

2.感覺較官僚化 2.較不易獲得專科醫師的照顧

3 較不易獲得完整的醫療照護 資料來源:蕭世榮(民 88)

表 2-3 聯合執業與單獨執業對保險機構的優缺點

聯合執業 單獨執業

優點 1.病歷記錄較完整 1.地理分佈較分散,醫師人力分佈較廣

2.較能稽核醫療行為的適當性 3.較易建立醫藥分業制度 4.醫療資源的利用較有效率

5.較易推動預防醫學及門診品保計畫

缺點 1.地理分佈較集中,加深醫師人力資 源分布不均的問題

1.造成醫療資源重複與浪費

2.較不易稽核病歷記錄與醫療行為

資料來源:蕭世榮(民 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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