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韓國矯正機關組織介紹
韓國矯正本部隸屬於法務部,負責指揮及監督韓國的矯正機關。矯正本部下 設有矯正政策團及保安政策團。矯正政策團由綜合規劃處、職業訓練處、社會復 歸處及福利處組成;保安政策團由保安處、調查分類處及醫療處組成。詳述如下:
一、 綜合規劃處:負責規劃全面性的矯正政策,管理及督導員工。並起草 矯正相關之法規命令,以及處理公共關係及國際合作。
二、 職業訓練處:負責規劃及執行監所的職業訓練,並處理勞作金及因作 業受傷或死亡的賠償。
三、 社會復歸處:負責規劃及執行與教育、保護及其他支持方案;辦理矯 正志工的招募及任派;授權提供社會復歸的社團法人執行其計畫;另 外也做社會調查、管理收容人返家探視並運作僱用服務中心。
四、 福利處:負責計畫預算執行、管理設施、普通會計並負責給養相關的問題。
五、 保安處:負責收容人新收、生活調適、生活照顧;戒護、移監及對緊 急狀況的訓練;也督導執行機關的安全檢查、假釋準備。
六、 調查分類處:負責擬定收容人之處遇方案;設計及執行科學化的調查 分類方式;並負責假釋與修訂矯正相關的法律。
七、 醫療處:負責收容人的醫療及衛生,並提供醫藥治療(包含提供藥方 及分配藥物);也擬定健康檢查及疾病預防的對策。
矯正本部下設四個地方矯正廳,分別位於首爾、大田、大邱及光州。地方 矯正廳在其管轄範圍內直接監督當地矯正機關。每個地方矯正廳下設五個科:
綜合規劃科、保安科、職業訓練科、醫療與分類科及教化科。(韓國矯正機關 組織如下圖)目前韓國共有51 個矯正機關:11 個看守所、37 個監獄及 3 個 支所(類似我國分監)。
首爾地方矯正廳
所望民營監獄(1)
監獄(9)
看守所(5)
支所(1)
監獄(8)
光州地方矯正廳 大邱地方矯正廳
監獄(13)
看守所(5)
矯正政策團 保安政策團
監獄(7)
看守所(1)
支所(2)
大田地方矯正廳 法務部
部長
法務部副部長
矯正本部部長 假釋審核委員會
假釋審核委員會
韓國監所分布圖
(資料來源:http://www.civilmedia.tw/archives/20979)
二、收容現況
韓國矯正機關截至2014 年 7 月 31 日止收容人數為 50,895 人(韓國總人 口約5 千萬)。矯正機關核定容額為 45,410 人,超收比例為 12%。而在全國 的51 個矯正機關中,共有 38 個機關超額收容。為解決超額收容,於 2014 年 新建了一個矯正機關,而目前尚有3 個機關正在進行增建工程。收容對象未決 犯共17,921 人,已決犯共 32,974 人。
另韓國收容人犯罪類型以詐欺 侵占與強制性交為前兩大型態,綜整前五 大犯罪類型及人數如下表:
前五大犯罪類型及人數
區分 詐欺/ 侵占 強制性交 竊盜 搶劫 暴力行為 人數 9,621 6,953 6,679 3,646 1,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