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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能安全中的風險全球化與風險認知

第二章 文獻回顧

第一節 核能安全中的風險全球化與風險認知

在經濟學的領域,對風險的認知、評估與權衡向來是重要的概念,特別是對 於買賣投資的雙方而言,然而,在社會學、政治學,甚至公共行政的領域,風險 並非特別重要的概念,直到晚近,在車諾比事件發生後,由 Beck 所提出的風險 學說(周桂田、謝子蓉,2012),用來提醒人們科技潛在的風險之後(周桂田,

1998;2007;周桂田、謝子蓉,2012),風險的概念才慢慢被其他學科重視。

然而,其實風險的概念,並非是由 Beck(2000)所首創的,因為風險總是 伴隨著工業化、現代化的進程而不斷演進,只不過在科技日新月異的發展之下,

科技所隱含的風險亦隨之加劇,但 Beck 的貢獻則是在於點出科技與風險兩者的 正向關聯,透過建構風險社會的概念,強調管理風險的重要性,以及人們身處風 險社會的因應之道(周桂田,1998),根據 Beck 的看法,當代的工業化社會是 一種「反身性現代化」(reflexive modernisierung),已經不同於「簡單的現代化」

(einfache modernisierung),兩者最大的差異在於科技的穿透力,「反身性現代 化」特別強調新興科技對於政治、經濟、社會與文化層面的改變(周桂田,1998;

2007),因此,Beck 認為風險社會就是意謂著「現代社會的一個發展階段,在 此階段中期經由新的發展動能所引起的社會、政治、生態及個人的危機」(轉引 自周桂田,1998:95)。換句話說,受惠於科技的日益千里,人們的生活條件與 品質隨之大幅躍升,不過,當科技的發展達到某種程度之後,伴隨而來的風險已 經不同往昔,也就是 Beck 所指出的「反身性現代化」之特色,而這些高度複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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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科技,其背後所帶來的風險卻遠遠高出人們或環境可以承受的程度。準此,周 桂田(2007)便進一步指出,在全球化的推波助瀾之下,更加速了工業化、現代 化的演化歷程,往往對社會、環境或人們帶來更大的影響與衝擊,一為新興科技 對於醫療、健康、物種與生態的衝擊;二為環境汙染、傳染疫病藉由新興科技的 擴散與流動。而這些改變都是對於既存倫理與社會價值的衝擊,特別是新興科技 所衍生的風險(周桂田,2007)。就此而論,雖然可以清楚的看見新興科技所帶 來的效益,但是隱藏在新興科技背後的風險往往是被忽略的關鍵,因此,在「反 身性現代化」的系絡之下,對於風險社會的體認,應該要跳脫過去既有思維,將 科技、社會與人性放在相同的位置進行考量,主要的原因在於新興科技所帶來的 效益與風險是一體兩面,如同 Gibbons 所言,風險與科技兩者是「共生演化」

(co-evolution)的關係(周桂田,2007)。

除了上述新興科技帶來的風險之外,新興科技對於統治結構亦產生諸多的影 響,而最大的影響就是促成科技官僚獨裁與專家霸權政治的形成(周桂田,1998;

2005;2007)。必須說明的是,即便新興科技並未直接造成上述現象的產生,但 是在代議民主的系絡中,新興科技則是加深專家與大眾之間的知識鴻溝,在資訊 不對等的情況之下,相較於知識弱勢的一方,具備知識優勢的一方則擁有更多的 權力。易言之,新興科技間接促成科技官僚獨裁與專家霸權政治,愈是專業的領 域愈是如此。是以,渠等強調科技民主的重要性,認為「科技公民權」(technological citizenship)與「社會契約式的科技決策」(sozialvertr gliche technikgestaltung)

將是避免科技官僚獨裁的重要論述(周桂田,1998),因此,強調溝通、互動與 理解風險溝通的概念,成為調解科技官僚獨裁與專家霸權政治的重要途徑。

綜上所述,在工業化、現代化與全球化三股力量的助長之下,風險的概念已 經產生質變,在「反身性現代化」系絡下的風險具備高度跨疆界、跨領域的特質,

形成 Beck 所謂的「全球風險」(world risk society)、Giddens 的「風險全球化」

(globalization of risk)或周桂田(2007)指出的「全球化風險」。在這樣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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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的架構之下,新興科技與政治、經濟、社會與文化的關係已經不同於以往,

周桂田(1998)便剴切指陳,科技的發展應該能夠同時兼顧社會分配正義、政治 決策正當性與社會秩序安定性。

不過,回到風險本質的討論上,Beck(2000)進一步將風險區為兩大類型,

一是理性(科學家)以及不理性(公民)的風險,前者所代表的是實證主義下的 風險,強調風險可藉由實證科學來計算風險發生的機率;後者則是取決於民眾自 身的感受來決定風險程度,而兩者最大的不同在於,民眾對於風險的認知並不一 定來自於科學理性的計算,民眾極可能會依照自身的生活經驗或認知去做判斷。

因此,在調解上述代議制度中科技官僚獨裁與專家霸權政治的問題,或者進行有 效的風險溝通之前,瞭解民眾對於風險的認知程度將是重要的先決條件。

然而,就晚近國內若干關於核能風險認知的調查結果,卻指出民眾對於核能 風險認知與專家的看法有所差異,多半的民眾對於核能風險是存有疑慮。一項由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委託世新大學在 2009 年所進行調查,發現有 49.1%受訪民 眾支持使用核能作為發電選項,但有 69.9%民眾支持發展再生能源以取代核能,

顯示民眾雖有半數名眾支持核能發電,但又更多的民眾支持替代能源;不過,對 於核能發電的安全性部分,回答核能「安全」、「不安全」、以及「沒有意見」

的民眾各佔約 1/3,顯示民眾對於核能的風險認知不盡相同。此外,在日本福島 核能災變後,台灣輻射安全促進會也透過《台灣居民對核能風險認知調查報告》

用以瞭解國內民眾對目前核電營運的風險認知,發現 85%位於核電廠附近鄉鎮 及 97%貢寮的民眾均認為核電廠對其健康存在較高的風險,不在核電廠附近地 區的民眾,也超過 9 成認為核電廠不利其健康。

爰此,本研究認為在高度風險的公共政策制定的過程中,尤其是核能政策的 制定過程,更需要從民眾,甚至是多元利害關係人的觀點來探討風險認知差異的 問題,惟有如此才能有助於各方利益與需求的調和與整合。換句話說,當各方對 於風險認知的差異愈大,愈需要進行風險溝通,如此才能降低專家統治,促進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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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民主之實踐。基此,本研究從風險認知的途徑,來探討多元利害關係人對於核 能發電的態度與認知,接下來的內容則進一步說明多元利害關係人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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