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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節 西醫部分

一、前言

1998 年夏天,腸病毒七十一型(以下簡稱 EV71)的流行,造成 129,106 個 手足口病 咽峽炎報告個案,有405 位重症病患合併腦膜炎、腦炎、急性肢體無 力症狀群、肺水腫等,其中78 位兒童死亡(65 位發生肺水腫或肺出血)77

EV71 在 1974 年首度被分離出來,在世界各國造成十餘次規模大小不等的流 行,腦神經系統的侵犯出現於日本 1973 及 1978 年 78的手足口病流行,其他有 1975 年保加利亞79、1978 年匈牙利80、1997 年的馬來西亞81,但他們的疫情及 致死病例都不像 1998 年台灣大流行那麼嚴重 82。1999 年疫情沉寂,但 2000 年 台灣腸病毒重症的流行再起,又奪走了四十名兒童的生命。有鑒於此,腸病毒的 預防與治療,值得深入研究。

二、臨床特徵

腸病毒 71 型對人體內部器官的侵犯,常發生在手足口病或一部份咽峽炎之 後,但其致病機轉卻異於Enterovirus 的其他病毒例如克沙奇(Coxackie)、小兒 麻痺病毒(Polio)、及 ECHO 病毒。EV71 主要是攻擊人體的腦部,特別是橋腦

、延髓、小腦及脊髓等區域,所造成的影響有呼吸功能、自律神經、腦神經、意 識及肢體動作等方面。腸病毒71 型感染,潛伏期約 2 至 10 天,發病期約一週,

有50~90%的患者沒有症狀。患者可能出現皰疹性咽峽炎(只有口咽部的水泡或 潰瘍,手足皮膚正常)、或手足口病(口咽部的異常,加上手足紅疹)、或無菌性 腦膜炎、腦炎、心肌炎等。

1.症狀表現:

(1)一般症狀:發燒、躁動、嗜睡、睡不著、或頭痛。

(2)皮膚黏膜症狀:皮疹、手足口症、喉嚨腫、咽峽炎、或口腔潰瘍。

(3)消化道症狀:腹瀉、食慾變差、腹痛、肝炎、或嘔吐。

(4)呼吸、循環症狀:心搏過速、休克、呼吸急促、或臉色變紫。

(5)非特異性神經症狀:肌躍型抽搐(myoclonic jerk)、頭痛及嘔吐、意識障 礙、瞳孔縮小、淡漠無表情、頸部僵硬。顱神經麻痺、呼吸中樞損害、對側性麻 痺、Horner 氏症候群。

三、腸病毒的診斷

(一)臨床診斷:

1.皰疹性咽峽炎:

口腔水泡數平均五個左右,有的可能只有一兩個,有的多至十幾個,其變化 必須與單純皰疹病毒(herpes simplex virus)引起之皰疹性齦口炎(herpetic gingivostomatitis)做鑑別診斷。皰疹性齦口炎的口腔潰瘍比較集中於口腔前半部

,嚴重者在整個口腔前後都可能出現潰瘍,另外,有明顯的牙齦紅腫發炎現象;

皰疹性咽峽炎的潰瘍則大多出現在口腔後半部,嚴重時也同樣會在口腔前部出現

2.手足口病:

除了口腔出現潰瘍之外,在手腳也會出現小水泡的丘疹,尤其是手腳的末端

。疹子多的時候,可以往上出現於肘、膝關節、上臂、大腿,甚至全身。同樣是 水泡,須要鑑別診斷的是水痘,水痘的皮疹在軀幹部位較多,與手足口病的疹子 集中在四肢末端恰好相反,而且水痘的皮膚大多很癢,手足口病則很少會癢。

(二)實驗室診斷

只有實驗室診斷才能確定腸病毒的感染,包括下列方法:

1.病毒分離:

(1)咽頭擦拭:在腸病毒感染之初期,約一週至兩週左右,咽頭分泌物可以 分離出病毒。

(2)糞便檢體:腸病毒感染之後,在糞便持續排泄時間可長達三至八週或更 久,所以從糞便中很容易分離到病毒。

(3)腦脊髓液、血液或其他可能感染的組織,均可送病毒之分離。需專門人 員負責,包括細胞培養、顯微鏡之觀察及單株抗體免疫螢光染色,非常耗費人力

、物力,醫學中心才有能力檢驗,最快可能需一星期或更久。

2.血清學檢查:

(1)比較急性期和恢復期血清病毒中和抗體效價,若有四倍以上的升高,即 可作診斷。

(2)EV71 IgM 抗體:用 ELISA 的方式檢驗,其敏感度與特異性可達 90%,

但此法仍未上市83

(3)PCR(Polymerase chain reaction 聚合 鏈反應):

以腸病毒的RNA 為模版,polymerase 製造大量的 DNA,提供快速偵測 EV71 的方法84

3.神經影像學檢查:

對於合併神經症狀的腸病毒感染患者,可安排磁振造影(MRI)檢查,其影 像特徵為橋腦後側、延髓後側、中腦、小腦齒狀核,或者頸段脊髓的訊號異常,

代表有發炎現象85,86。 四、腸病毒的現代治療

(參考資料:行政院衛生署疾病管制局提供,腸病毒感染併發重症臨床處理 注意事項)

第一期:手足口病的治療

(一)症狀治療為主,如退燒、止痛,預防與治療脫水。

(二)教育患者家屬須注意事項,觀察重症前驅症狀,隔離病患與其他小孩

,謹慎處理分泌物及糞便。

(三)高危險群病患出現重症前驅症狀時,考慮住院觀察。其特徵包括:年 齡小於三歲、高燒超過 39℃、肌抽躍(myoclonic jerk)與其他抽搐、頭痛、嘔 吐、嗜睡、肢體無力、高血糖(>150 mg/dL)、白血球過高(>17500 /µL)。

第二期:腦脊髓炎的治療-出現中樞神經系統發炎症狀,持續數天

(一)靜脈注射免疫球蛋白,每公斤體重使用1 公克,12 小時注射完成。

(二)在維持基本血壓前提下,避免在極短時間內給予大量靜脈輸液,限制 水份給予,每日水份供應以正常維持量的一半至三分之二為度,若有輸血或其他 藥物則另計。

(三)重症患者均應考慮放置靜脈導管,監測中央靜脈壓,以作為靜脈輸液 給予的依據。

(四)如中央靜脈壓超過8 cm H2O,可給予利尿劑 furosemide 1~2 mg/kg

QD~Q6H。

(五)抽搐病人給予抗抽搐藥物diazepam 或 lorazepam,若為癲癇重積狀態

,給予phenytoin 或 phenobarbital。

(六)預期或已發生腦壓升高者,可給予下列治療:

1.頭保持中線位置,抬高 15~30 度角。

2.積極退燒。使用 Mannitol(0.25 g/kg)或 Glycerol 等降腦壓藥。

3.過度換氣治療只適用於確定有顱內壓上升者,維持動脈血的二氧化碳分壓 在25~35 mmHg。

4.密切監測血壓,如血壓過高或血壓過低,或需過度換氣治療,或昏迷指數 低於9 分或快速降低中,皆應進入加護病房。

第三期(A):自主神經失調的治療

(一)保持病室安靜,給予病人休息,考慮使用鎮靜劑如 midazolam 或 morphine。但使用時,須注意血壓,若造成血壓降低,則應立即停用。

(二)嚴密監測心臟功能:設置動脈導管(arterial line)監測血壓與動脈血 液氣體分析,並作心臟超音波檢查。

(三)若心臟超音波顯示心臟收縮力正常並有高血壓現象,開始使用血管擴 張劑,nitroprusside 0.5~3 µg/kg/min,將收縮壓控制在嚴重高血壓的標準以下。

(四)若看到心搏速率逐漸上升、四肢微血管回填時間延長(超過三秒), 則可給予Dobutamine 2~20 µg/kg/min 或 Milrinone 0.25~0.75 µg/kg/min。

(五)呼吸衰竭、肺水腫、肺出血之治療:早期選擇性插管、使用正壓呼吸 器:考慮氣管插管適應症,包括:呼吸窘迫、心臟衰竭、意識障礙(昏迷指數低 於九分)。提高吐氣末正壓(positive end-expiratory pressure)於 6~8 cm H2O,以 改善血氧濃度,減少肺水腫與肺出血。如果平均氣道壓力(mean airway pressure

)超過15 cm H2O,或氧氣指數(oxygen index)大於 13,病人仍無法獲得足夠 的血氧濃度或肺出血無法停止,則考慮使用高頻振動呼吸器(high frequency oscillator mechanical ventilation)。檢查血紅素、血小板、PT、PTT,並矯正之。

若血氧不足,需用到50%以上的 FiO2,則應將血紅素維持在 10~12 g/dL 以上。

(六)繼續限水,並使用利尿劑。

(七)繼續頻繁監測神經系統的變化。

第三期(B):心臟衰竭期的治療

(一)當心搏次速逐漸變快,表示心輸出量可能在下降,如未獲有效治療,

收縮壓會慢慢下降,低於同年齡血壓之下限。這時,病程進入心臟衰竭期。

(二)立即停止血管擴張劑,要使用升壓劑,以維持足夠的血壓,可給予 Dopamine 5~15 µg/kg/min、Dobutamine 2~20 µg/kg/min、epinephrine 0.05~0.4 µg/kg/min 等。

(三)持續監測心臟功能,謹慎提供適當的前負荷(preload)。如果血壓與 周邊血液灌流不佳,中央靜脈壓低於 8 cmH2O,可嘗試稍加快靜脈輸液速率,

並避免短時間內給予大量輸液。血壓不穩時,考慮暫停利尿劑。

(四)呼吸系統穩定後,仍需呼吸器的支持,但可視情況逐漸減少呼吸器參 數設定。

(五)可給予適度糖分含量的輸液,以供給營養,維持血糖於100~200 mg/dL

,一旦血管升壓素使用減少時(停止epinephrine,而 dopamine<10 µg/kg/min)

,儘快開始嘗試管灌飲食。

(六)維持適當的血色素與血比容。

(七)本期有腦血流量減少的可能,可考慮施行顱骨都卜勒超音波與頸靜脈 血氧監測,以提供治療依據。

第四期:恢復期的治療

(一)心臟功能恢復,停用血管升壓素,開始進入恢復期。

(二)儘量減少呼吸器參數設定,但仍需提供足夠的通氣量。

(三)若短期無法脫離呼吸器,考慮氣管切開術,並積極胸腔照護,以防止 肺炎反覆發生。

(四)不需嚴格限水,儘量使用腸胃道進食。進食不佳者,考慮經十二指腸 或小腸管餵食,或提供靜脈營養。

(五)復健科會診。無法痊癒者,考慮轉介至呼吸照護中心,或使用居家用 呼吸器,返家照顧。

表一:兒童嚴重高血壓之定義(單位:mmHg)87

年齡層 收縮壓 舒張壓

新生兒未滿7 天 >106 新生兒8~28 天 >110

嬰幼兒(未滿2 歲) >118 >82 3~5 歲 >118 >84 6~9 歲 >130 >86 10~12 歲 >134 >90 13~15 歲 >144 >92 16~18 歲 >150 >96 表二:依年齡別之兒童正常血壓範圍(單位:mmHg)88

年齡層 收縮壓 舒張壓

新生兒 60~90 20~60

6 個月 87~105 53~66

2 歲 95~105 53~66

2~7 歲 97~112 57~71

7~15 歲 112~128 66~80

第二節 中醫部分

一、前言

腸病毒感染主要的有柯薩奇病毒(Coxsackie virus)、埃可病毒(Echo virus

)、脊髓灰質炎病毒(Poliomyelitis virus)和新型腸道病毒(68~71 型),其中柯 薩奇病毒又分為A、B 兩群。這些病毒在臨床上可導致呼吸道、消化道、皮膚、

黏膜、神經系統等多方面的疾病89。小兒受到腸病毒感染容易發病,腸病毒感染 的疾病包括手口足病、疱疹性咽峽炎(Herpangina)、小兒麻痺等,各式各樣的 腸病毒,造成了不同的疾病,《溫疫論.雜氣論》:“天地之雜氣,種種不一,亦 猶天之有日月星辰”、“為病種種,是知氣之不一也”,說明了自然界中存在各 種不同的致病感染原,吳又可稱之為“疫氣”、“癘氣”等,“疫者感天地之癘 氣”,“各隨其氣而為諸病焉”,不同的感染原導致不同的疾病產生,並且其有

物種專一性和細胞專一性。《溫疫論.雜氣論》:“適有某氣專入某臟腑某經絡,

專發為某病”,故知腸病毒腦炎、心肌炎,日本腦炎病毒親腦性,SARS 肺炎等

3。

本病好發於10 歲以下的小兒90(因為對此病毒無免疫力),由於腸病毒型別

本病好發於10 歲以下的小兒90(因為對此病毒無免疫力),由於腸病毒型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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