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自傷行為與自殺行為的表現

第五章 研究討論、建議與研究限制

3. 自傷行為與自殺行為的表現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不過,即使依照病理嚴重度的不同,而在無望感成分上有不同的現 象,仍無法回答對未來的正向期待與對未來的負向期待是不同的概念,或 是同個概念而位在連續向度的兩端。許文耀等人(2006)雖以因素分析得 到無望感有兩個因素,但對未來的正負向期待間具有-.50 的高相關。同時,

本研究將題目強迫分類下,也發現正負向期待的題項間具有-.672 的高相 關。若按照 MacLeod 等人(1993)的說法,可推論病理情形漸趨嚴重時,

對未來的負向期待可能會演變或引發對未來的正向期待減少,其也符合許 文耀等人的研究結果,即對未來的負向期待要透過對未來的正向期待,才 能預測自殺危險程度。故根據上述證據與論述,不能排除對未來的負向期 待與對未來的正向期待是位在連續向度上的兩端。然而,目前僅在於回顧 相關研究並進行推論的階段,仍需更多的相關研究進行分析。

3. 自傷行為與自殺行為的表現

在自傷行為的討論上,將依序就:(1)自傷比例、(2)自傷比例的性 別差異、(3)各自傷方式的比例表現、(4)自傷方式的性別差異、(5)自 傷方式的數量、(6)自傷頻率、(7)自殺行為的現況、(8)自殺行為與自 傷行為的現況此八部分進行分析與討論。

首先,在自傷比例上,本研究發現約 16%的自傷比例,對照同樣以大 學生為對象的研究,其和 Heath 等人(2008)發現約 12%與 Toprak 等人

(2011)的近 16%相去不遠。不過,比起 Gollust 等人(2008)發現 7.2%

的低比例,以及 Gartz(2006)、Gratz 等人(2002)、Paivio 與 McCulloch

(2004)發現近 40%的高比例,則是相差較遠。對此,研究者從調查樣本 的屬性分析,發現樣本代表性與樣本收集方式,可能是造成比例差異性的 來源。Gollust 等人雖蒐集近 2000 位參與者,樣本數量之大,可說相對具 代表性,但以網路方式來蒐集樣本,也就是不同於本研究課堂蒐集的方 式。因此,或許蒐集方式的不同,可能會有不同的比例結果,顯示出族群 代表性的問題,如上網作答與上課填答的大學生屬性可能不同。在 Gartz、

Paivio 與 McCulloch 的研究中,研究對象均為女性,其一顯示樣本代表性 的不足,其二是過去有研究發現女性的自傷比例高於男性(e.g., Evan et al., 2005 ; Ross & Heath, 2002),上述兩因素可能是造就比例過高的原因。在

與 41 位女性)。Heath 等人(2008)發現無性別差異,Toprak 等人(2011)

發現女性的自傷比例較高。其次,也以大學生為對象的 Gollust 等人

(2008)、Gratz 等人(2002)研究,並未發現自傷比例有性別差異。若延 伸到不同類型的樣本,以目前現有的文獻證據來說,2 筆臨床樣本的資料 均無性別差異性(Briere & Gil, 1998 ; Fliege et al., 2006);16 筆的一般樣本 資料,有 6 筆具有性別差異性(陳毓文, 2006 ; Evan et al., 2005 ; Larsson &

Sund, 2008 ; Laye-Gindhu & Schonert-Reichl, 2005 ; Nock & Kessler, 2006 ; Ross & Heath, 2002),10 筆無性別差異性(Gollust et al., 2008 ; Gratz, 2001 ; Gratz et al., 2002 ; Klonsky et al., 2003 ; Lloyd-Richardson et al., 2007 ; Muehlenkamp & Gutierrez, 2007 ; Zoroglu et al., 2003)。若針對青少年族群

(包含國高中生、大學生)分析,各有 5 筆資料具有差異性與無差異性。

由此可知,關於自傷比例的性別差異性,目前仍無法下具體的結論,尚需 要更多的研究進行說明,以了解性別有無差異背後的意涵。

第三,在各自傷方式的比例表現上,研究發現自傷方式之採用比例多

Laye-Gindhu & Schonert-Reichl, 2005 ; Rodham et al., 2004),少數研究發現 女性抓傷、刻字、阻止傷口復原、拉扯頭髮(呂孟真, 2006 ; Fliege et al., 2006 ; Gollust et al., 2008 ; Gratz, 2001 ; Nixon et al., 2002 ; Zoroglu et al., 2003)的 比例高於男性。在男性部分,呂孟真(2006)發現男性拳打牆壁的比例高 於女性,且其他研究也發現男性傾向採取暴力性的方式(Laye-Gindhu &

Schonert-Reichl, 2005 ; Gollust et al., 2008),如頭撞某物。除割傷行為的一 致性外,其餘方式少有較明顯的傾向。若將自傷方式分為較暴力性與較不 具暴力性來看,則可較明顯發現女性傾向採取較不暴力的方式,如割傷、

咬傷、抓傷等,而男性則傾向使用拳打牆壁、拳打自己、頭撞某物等暴力 性方式。本研究也發現類似的傾向,即男性在拳打牆壁、頭撞某物等方式 的人數較多(雖未達顯著),例外是女性在拳打自己較多;女性則在割傷、

48%採用單種方式,約 52%採用多種方式。回顧 Lloyd-Richardson 等人

(2007)以及 Osuch 等人(1999)的研究,發現自傷方式的採用數量平均 約在 2~3 種間,和本研究的結果相似。在以大學生為樣本的研究中,Gratz 等人(2002)發現 55%的自傷者採用 2 種以上的方式,Gollust 等人(2008)

則發現約 65%的比例,顯示使用多種自傷方式的比例是較高於單種方式

Brener 等人(1999)更仔細分析,發現 18~24 歲的自殺意念比例為 11%,

25 歲以上為 8%。不過,對照 Toprak 等人(2011)同樣以大學生為對象,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7%~10%間,且本研究調查得到的比例是可信與有效的。

第八,在自殺行為與自傷行為的狀況上,本研究發現 4.52%同時具有 自殺企圖與自傷、3.49%僅有自殺企圖行為、11.29%僅有自傷。對照相關 研究的發現,約有 3.8%~7%同時具有自殺企圖與自傷行為、1.9%~7.9%僅 有自殺企圖行為、10.2%~16.1%僅有自傷行為(Brausch & Gutierrez, 2010 ; Muehlenkamp & Gutierrze, 2004, 2007 ; Whitlock & Knox, 2007)。顯示在臨 床實務上只注重自殺行為或自傷行為是不足夠的,例如:本研究發現近 5%

的參與者同時擁有自傷行為與自殺企圖行為,或者是說近 1/3 的自傷者有 自殺企圖行為(即約 16%的自傷比例中,約有 5%同時有自殺企圖行為)、

超過 1/2 的自殺企圖者有自傷行為(即約 8%的自殺企圖比例中,約有 5%

同時有自傷行為),故應同時關注兩種行為現象,作更完整的了解。此外,

本研究更增加過往研究尚未說明的自傷行為與自殺意念的狀況,即發現 8.42%同時有自傷行為與自殺意念、7.39%單有自傷行為、16.22%單有自殺 意念。同樣顯示出自傷行為與自殺意念兩種行為表現,是需要共同受到關 注與留意的,例如:近 16%的自傷者中,約有 8.4%同時有自殺意念,占約 1/2 的比例;約 25%的自殺意念者中,約 8.4%同時有自傷行為,占約 1/3 的比例。由此可知,不論於研究或臨床實務上,僅就自傷行為或自殺意念、

自殺企圖做探討,可能會忽略另一種行為現象,嚴重的話可能會造成生命 上的威脅,例如:臨床實務上,在評估或治療個案的自傷行為時,忽略常 同時出現的自殺意念、自殺企圖,可能會錯失進步介入的黃金時間。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