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四節 自我構念對情感的影響
一、 自我構念與情感
情感被視為自我維持和自我調節的內部過程(Buck, 1988; Darwin, 1896;
Ekman et al., 1987; LeDoux, 1987)。然而情感的體驗並非是普遍且通用的,會受 到個人與他人間的關係而具有社會性,Lutz(1988)認為情感是社會性而不是個 人成就,情感是社會生活的產物之一。
大多數與自我構念相關的情感研究仍著重在文化的影響,較少直接探討獨立 自我與相依自我在情感上的差異。而這些直接探討自我構念情感差異的研究發現,
獨立自我和較高的主觀幸福(Elliott & Coker, 2008)以及較低程度的憂鬱(Lam,
2005; Okazaki, 1997; Sato & McCann, 1998)、不快樂(Kim, Kasser & Lee, 2003)、 一般性焦慮有關(Hardin, 2006; Hong & Woody, 2007; Okazaki, 1997; Xie, Leong &
Feng, 2008);而相依自我則常與這些情感的負面影響相關(Hardin, 2006; Okazaki, 1997; Sato & McCann, 1998)。
Markus 和 Kitayama 是少數有直接針對自我構念差異探討情感之學者,
Markus 和 Kitayama(1991)認為“情感體驗應該與自我構念有系統地變化”。
更具體地,情感體驗應當以兩種方式變化。第一,情緒的引發條件可能因自我構 念而顯著不同。第二,不同的自我構念將表達或體驗不同的情感。Markus 和 Kitayama 將情感區分為自我中心情感(ego-focused emotions)、和他人中心情感
(other-focused emotions)。他們認為,高自我獨立者更有可能表達和體驗自我中
心情感,而高自我相依者則更有可能表達和體驗他人中心情感。自我構念除了會 影響表達的情感類型,也會影響不同情感出現的強度與頻率。
二、 自我中心情感(ego-focused emotions)
自我中心情感主要包含個人的內在屬性(如:需求、目標、能力)。自我中 心情感典型的來源為自身內在屬性的被阻止(例如:我被不公平地對待)、滿意 或是確認(例如:我比其他人表現得更好)。體驗和表達這類型的情感強化了自 我定義、內在屬性,並透過公開的表達來確認內在的屬性(Markus & Kitayama,
1991)。
高自我獨立者非常擅於表達以及體驗這類型的情感,自我獨立者會管理這類 型情感的表達、體驗,以維持、確認、強化個人獨立的整體性。公開表達自己的 內在屬性和維持相互依賴的社會互動可能相互矛盾,而當不受制約時,可能導致 人際對抗。然而,這些消極後果並不像相依自我者那樣嚴重,因為表達個人的內 在屬性本來就是獨立自我的任務。
自我中心情感可再細分為正面與負面,正面的自我中心情感(如:優越感、
驕傲和吹捧)的產生與確認及實現個人內在屬性有關(如:能力、慾望及需要); 負面的自我中心情感則是當這些內在屬性被阻擋或受到威脅時,出現的負面情緒
(如:憤怒、生氣和沮喪)。
三、 他人中心情感(other-focused emotions)
他人中心情感,指非涉及個人內在屬性,而包含與他人互動的情感。他人中 心的情感主要來自於對另一方敏感、以另一方的角度看待及試圖促進相互依賴。
體驗這些情感強化了相互依賴、促進良好的預期行動的相互交換,促成進一步合 作的社會行為,從而為相依自我提供一種重要的自我驗證(Markus & Kitayama,
19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