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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東縣公部門非典型人力配置與運用情形

本節以臺東縣公部門為調查範圍,計有 15 個中央機關及 64 個地方機關列入 調查及分析,首先透過人力調查表(如附錄 1),請前述機關填列 101 年及 102 年人力運用現況(如附錄 2);次依各機關人力配置及運用增減情形進行非典型 人力分析。說明如下:

一、臺東縣中央機關非典型人力配置情形

透過人力調查表,可發現臺東縣中央機關在正式人力預算員額部分,102 年的預算員額數為 1494 人,比起 101 年的 1524 人,小幅減少了 30 人;而 非典型人力部分,102 年度為 1178 人,較 101 年度的 1045 人,小幅增加了 133 人。簡言之,每減少 1 個正式人力預算員額,大約會增加 4 個非典型人 力;其人力配置情形如圖 4-1 所示。

進一步觀察臺東縣中央機關在各項非典型人力的增減情形,可發現臨時 人員、公教志工、替代役及勞務承攬等 4 種非典型人力,在 102 年皆有增加

圖 4-1 臺東縣中央機關人力配置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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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形,僅勞動派遣的運用人數遞減;如圖 4-2 所示。勞動派遣人數遞減可能 係因「行政院運用勞動派遣應行注意事項」22已規定,各機關運用勞動派遣 人數,原則不得超過民國 99 年 1 月 31 日各機關實際進用勞動派遣人數,並 應以持續精簡為目標,現以派遣方式辦理之業務,俟契約到期後,應通盤檢 討業務性質,研議改採委外或其他人力替代措施辦理之可行性。據此,勞動 派遣於持續精簡後,將可能導致其他類型之非典型人力有增加趨勢。

二、臺東縣地方機關非典型人力配置情形

透過人力調查表,可發現臺東縣地方機關在正式人力預算員額部分,102 年的員額數為 3608 人,比起 101 年的 3605 人,小幅增加 3 人;而非典型人 力卻大幅上升,102 年度為 5912 人,較 101 年度的 2019 人,數量超越了 2 倍多。其人力配置情形如圖 4-3 所示。

22參「行政院運用勞動派遣應行注意事項」第 6 點規定。

圖 4-2 臺東縣中央機關非典型人力增減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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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察臺東縣地方機關各項非典型人力之運用現況(如圖 4-4),臨時人 員、替代役、及勞務承攬人力皆小幅上升,除勞動派遣維持 0 人以外,公教 志工於 102 年增加了 4 倍多,此部分除凸顯了地方機關對於非典型人力的需 求與日俱增外,更顯示了地方機關在面臨財政拮据、人力短缺及各項政策需 不斷推陳出新的情況下,所採取的人力彈性運用措施,可視為補充正式人力 不足的權宜之計。惟非典型人數愈多,是否將更增加管理的複雜度?以及是 否會衝擊機關對於業務要求的專業性及一致性?需再做進一步探討。

臨時 人員

公教 志工

替代

派遣 勞工

勞務 承攬 101年度 849 959 108 0 103 102年度 863 4763 166 0 120

5000 10001500 20002500 30003500 40004500 5000

臺東縣地方機關非典型人力增減情形

綜上,臺東縣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在人力運用上,會因其業務性質、工作 型態之不同,而運用不同類型的非典型人力;另外,各機關現階段配置的預

圖 4-3 臺東縣地方機關人力配置情形

圖 4-4 臺東縣地方機關非典型人力增減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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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員額,均頇考量業務實際需要,採行合理化撙節用人措施,目前正式人力 有精簡趨勢,而機關亦基於人力調整的彈性與成本控制等因素,逐漸改採其 他人力替代措施,至於各機關在運用非典型人力時,應注意的運用原則與限 制,則需進一步透過訪談以瞭解實際狀況。

類別 年度 正式預算員額 非典型人力 非典型人力佔 正式人力比例 機關

(含縣府及所屬一二級)

101 年 2311 1476 63.87%

102 年 2310 5355 231.82%

公所 101 年 996 446 44.78%

102 年 997 455 45.64%

衛生所 101 年 234 80 34.19%

102 年 237 85 35.86%

代表會 101 年 64 17 26.56%

102 年 64 17 26.56%

另觀察臺東縣地方機關各層級機關運用非典型人力情形(如表 4-1),

將可發現臺東縣政府及所屬一二級機關在 102 年與 101 年相較之下,運用人 數成長最多,各鄉鎮市公所及各衛生所於 102 年運用非典型人力僅微幅成 長,市民代表會運用人數則不變,此情形顯示出地方機關會因應施政優先順 序及各項業務消長情形,調整正式預算員額及非典型人力之進用,其中越基 層之單位,可能因業務消長情形並不明顯,故非典型人力運用之成長情形尚 不明顯。

三、各機關運用非典型人力之偏好跟可能原因分析

根據人力調查表統計資料(如附錄 2),可觀察到中央機關運用最多的 非典型人力為公教志工及臨時人員,其次是勞務承攬及勞動派遣,運用最少 者為替代役。而地方機關運用最多的亦是公教志工及臨時人員,其次為替代 役及勞務承攬,無運用勞動派遣;各類型人數如表 4-2 所示。

臺東縣中央機關 臺東縣地方機關

101 年度 102 年度 101 年度 102 年度 公教志工 270 臨時 336 公教志工 959 公教志工 4763

表 4-2 各類型非典型人力運用人數排序 表 4-1 臺東縣地方機關各層級運用非典型人力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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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東縣中央機關 臺東縣地方機關

101 年度 102 年度 101 年度 102 年度 臨時 244 公教志工 280 臨時 849 臨時 863 承攬 240 承攬 253 替代役 108 替代役 166 派遣 190 派遣 182 承攬 103 承攬 120 替代役 101 替代役 127 派遣 0 派遣 0

小計 1045 小計 1178 小計 2019 小計 5912

非典型人力的五種類型中,公教志工為人力運用中的首選,從法令層面 來看,公教志工較不受法令限制;尌人力運用層面而言,志工具有高度的勞 動彈性化,不論在數量、功能及時間上均有相當多的彈性;從財政層面而言,

機關較不需考慮預算,且此人力為志願服務性質,較不要求物質報酬,故運 用成本可大為降低,亦可補充正式人力的不足。由 101 年到 102 年的調查資 料顯示(如附錄 2),原本於 101 年未運用公教志工的機關,至 102 年亦逐 漸開始運用。

而臨時人員多為各機關運用非典型人力的第二種選擇,尌人力運用層面 而言,此人力招募容易,調度彈性高,能在業務繁忙時機動性僱用以協助業 務推展;尌財政層面而言,僱用臨時人員協助推行公務所需的人事成本,相 較於長期性的正式人力更為低廉。但臨時人員待遇不高,因此難以吸引具專 業能力之人才,大多只能協助庹務或文書工作。

勞動派遣及承攬人力亦是各機關運用非典型人力的另一選項,但各機關 不得向派遣事業單位指定特定的勞動派遣以及承攬人力,亦不得自行招募人 員後,再轉介派遣事業單位受僱為勞動派遣,因此,勞動派遣及承攬人力能 否符合機關的用人需求,值得深入瞭解。另外,根據 101 年至 102 年的資料 顯示,臺東縣地方機關無使用勞動派遣的現象,僅中央機關有運用,且運用 人數還多於替代役,顯示中央機關長期有使用勞動派遣的現象,而勞動派遣 是所有非典型人力唯一減少的項目。

替代役最大特色是人員年輕,工作內容多為雜務,近幾年也成為各機關 喜愛使用的非典型人力,因替代役由內政部提供,數量無法像公教志工可自 由選擇,但經由調查各機關運用替代役人數仍有增加趨勢。

四、正式人力與非典型人力之比例分析

從運用非典型人力之比例觀察,可發現中央機關運用非典型人力之比 例,於 101 年至 102 年,從 41%提升至 44%(如圖 4-5),而臺東縣地方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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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非典型人力之比例,於 101 年至 102 年,從 36%提升至 62%(如圖 4-6)。

圖 4-5 臺東縣中央機關人力運用比例

圖 4-6 臺東縣地方機關人力運用比例

有關臺東縣中央及地方機關非典型人力運用比例之比較分析,說明如 下:

(一)臺東縣中央機關及地方機關之比較分析

兩者相較之下,進用非典型人力之情況均有逐年上升趨勢,此 正式人力

非典型人力 非典型人力 正式人力

正式人力

非典型人力 非典型人力 正式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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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結果驗證學者所言,因公部門精簡人力、遇缺不補,為了因應業 務日趨龐大複雜,遂開始進(運)用非典型人力。而中央機關使用 非典型人力的情況較地方機關普遍,但地方機關使用非典型人力成 長較多,雖然 102 年地方機關正式人力稍有成長,但運用非典型人 力卻大幅上升。此部分凸顯了臺東縣地方機關為因應重點政策之推 動(例如臺灣國際熱氣球嘉年華23、臺灣國際衝浪公開賽24…等),

在正式編制預算員額受控管之情況下,所採取的人力彈性運用措 施,根據人力調查表統計資料(如附錄 2)顯示,臺東縣地方機關 運用公教志工之數量從 101 年至 102 年大幅成長將近 3,900 人,可 獲證實。

(二)非典型人力與正式人力之比較分析

觀察臺東縣中央機關及地方機關之非典型人力均有增長趨 勢,雖然大多數機關都希望用人能愈多愈好,但實際上,各機關之 員額均已受限制,且基於財務層面之考量,各機關應對業務消長、

運作狀態及未來環境變動有深度了解後,再合理配置人力、調整組 織設置及評估是否確有增員之必要,才能更符合各機關之施政方向 及業務運作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