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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東縣國中小學學生中途輟學現狀與特徵

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二節 臺東縣國中小學學生中途輟學現狀與特徵

本研究為發展改善臺東縣中輟問題之教育政策,勢必須先瞭解臺東縣中輟概況,

本節針對臺東縣中輟學生的現狀、類型以及中輟之特徵深入探討,作為規劃中輟教育 政策之參考。

壹、臺東縣國中小學學生中途輟學現狀

位處偏遠後山的臺東,在過去多年一直是全國中輟率最高的幾個縣市之一,從過 去幾年的資料來看,當全國的中輟率在 0.3%左右徘徊時,臺東縣的中輟率差不多在 1.1%上下震盪,數字近乎是全國中輟率的四倍。

表 2-2-1 八十六至九十三學年度全國中輟率及中輟率前三名縣市

學年度 全國 最高 次高 第三高

86 0.30% 臺東縣(1.16%) 花蓮縣(0.87%) 屏東縣(0.50%)

87 0.29% 花蓮縣(0.99%) 臺東縣(0.93%) 基隆市(0.53%)

88 0.20% 花蓮縣(0.92%) 臺東縣(0.46%) 基隆市(0.42%)

89 0.30% 花蓮縣(0.78%) 臺東縣(0.78%) 基隆縣(0.50%)

90 0.33% 臺東縣(1.17%) 花蓮縣(0.82%) 高雄縣(0.76%)

91 0.34% 臺東縣(1.19%) 高雄縣(0.80%) 花蓮縣(0.66%)

92 0.30% 臺東縣(1.08%) 花蓮縣(0.71%) 基隆市(0.52%)

93 0.29% 花蓮縣(0.85%) 臺東縣(0.63%) 基隆市(0.51%)

資料來源:教育部訓委會「八十六至八十八學年度全國國民中小學中輟學生現況分 析」,「八十八年至九十學年度中輟學生統計分析」,全國中輟通訊第 12 期,

教育部訓委會「九十二學年度中輟數據統計」,教育部訓委會「九十三學 年度中輟數據統計」。

依據教育部訓委會 2004 年統計,臺東縣原住民學童的比例未達 20%,但是佔全縣 中輟學生總數的 57%,相較之下,原住民學童的輟學率已高到值得警愓的程度;另就 家庭結構而言,中輟學生中 56%來自單親或隔代教養家庭,表示臺東縣的中輟學生來

自不完整家庭的比例甚高(教育部訓委會,2004)。

臺東縣中輟學生家長幾乎全為非技術及體力勞動者與農、林、漁、牧工作人員,

鮮有中輟學生是來自軍、公、教等中產階級家庭;與家長教育程度合併來看,中輟學 生的家庭社經地位明顯偏低。就家長的教育程度而言,臺東縣中有六成三的中輟學生 父親及七成八的中輟學生母親僅有國中或以下的教育程度,有四成的中輟學生父親及 三成四的中輟學生母親僅有國小教育程度。這些學童家長的年齡,他們應是在九年國 民義務教育推行之後才上國中的;因此,在某種意義上,未能完成國中學業的他們本 身也是「中輟學生」,在孩子上國中之後,更難參與孩子的課業學習。弱勢階級的複製,

在臺東縣中輟學生問題中已顯現出來(臺東縣政府教育局,2004)。

臺東縣中輟學生可歸類為下列幾類(溫怡雯,2000;李冠蓉,2002;游聖薇,2002;

周慧婷,2004;臺東縣政府教育局,2004):

一、非中輟學生。由於通報作業未確實執行,發現有學校個案並非中輟學生(已 畢業或於他校就讀),卻通報於教育部中輟學生系統資料庫中。

二、

因家庭經濟因素舉家出走者。經探訪發現,部分中輟學生住家已被法院查封 或催告(財務糾紛),或因舉家躲債不知去向。

三、夫妻離婚或分居,其中一方住外縣市,子女兩邊跑。由於在臺東的單親家庭 很多,有一些家庭會在夫婦離婚後分居兩地;孩子則與留在臺東的爸爸或媽 媽同住並就學。有時小孩輟學後會到外縣市找媽媽或爸爸,就住了下來 (也 可能是因到外縣市看親人,就留在外地玩而中輟)。結果是臺東的學校與警政 單位找不到人,學生在西部也無法就學。住在臺東的家長,由於孩子是與前 妻或前夫同住,心中便也無啥掛礙,也沒有讓孩子復學的積極作為。

四、家庭失功能,貪玩沒人管。臺東的中輟學生中,單親和隔代教養的家庭結構 超過 5 成 5。但我們必須小心,避免將「單親、隔代的家庭結構」視為「家 庭失功能」的同義詞,因為並不是所有的單親或隔代教養家庭都未能提供孩 子需要的照顧與支持,同時也有一些雙親家庭,其結構雖然完整,仍然失去

了家庭應有的生物、社會、心理、保護、經濟、宗教、娛樂、與教育等種種 功能。這樣的個案佔了極高的比例(超過八成)。

五、受同儕影響而中輟者。同儕的影響是另一個造成青少年中輟的重要因素。同 儕影響不見得是同學,也有可能是高中的輟學生或者社會人士。

六、拒學懼學者。有些中輟學生之所以不上學不是因為自己貪玩,也不是因為同 儕影響,也不是因為家庭因素,而主要是因為學校的關係。對許多中輟學生 而言,學校是個無聊的地方,學校的老師愛唸人、很兇、會打人,再加上讓 人挫折的考試,他們基本上是以逃獄的心態離開學校的。

七、素行不良讓學校困擾者。大多數的中輟學生其實與其他的國中生並沒有太大 的不同,雖然有的孩子曾因為違校規而被記過,但大多沒有犯罪的記錄。經 統計中輟學生所犯的罪行以偷竊最多,比較嚴重的是幾個犯下強盜案的孩子。

八、懷孕生子者。在國外的文獻中,青少女懷孕生子是造成女生中輟的一個重要 原因,在國內,這個原因則較少被提及。雖然我們不能斷定懷孕生子與中輟 之間的因果關係,但是當一個國中女生懷孕後,除非她從事墮胎的行為,否 則必然要走上輟學一途,即便之前她未曾中輟。

臺東縣中輟學生大致可分為以上八類,上述歸類亟具作為教育政策制定的參考 價值。從實務上可發現,臺東縣許多中輟學生家庭皆失功能,無法教養孩子,因為 孩子不覺得上學重要進而不再上學。也有因為家庭經濟因素舉家出走,許多案例皆 為躲債,全家不知去向,造成學生協尋的困難。夫妻離婚分居者,孩子常常跑到外 縣市,往返的困難也造成上學不正常。家庭功能在孩子的成長扮演重大的角色,此 環若不改善,再多的策略也是枉然。

許多中輟學生因素行不良,讓學校頭痛,當學校放棄學生時,學生就會產生拒 學懼學的狀況。雖然教育部一直宣導不可拒絕學生就學,但是一般教師皆把中輟學 生視為一匹狼,帶回一匹狼容易帶走一群羊,所以很難接受中輟學生復學。另外學 生中輟在外會認識其他的中輟學生,受不良同儕影響而中輟者也不在少數。實務上 也常發現,許多不同學校的中輟學生彼此認識,就像是綁好的一串粽子,拉起一棵

粽子可以帶起一大串粽子一般。至於懷孕生子者中輟者,臺東縣較少中輟學生屬於 本類個案,性別平等教育法的通過也有保障懷孕學生受教權益的相關條文,本研究 不擬深入探究。

貳、臺東縣國中小學學生中途輟學特徵

以中輟學生的特徵,我們發現臺東縣學生中輟具備國中新生中輟率高、地緣性 中輟、中輟群聚、家長期望、網咖影響、中輟學生服務資源未整合等特徵(臺東縣 政府教育局,2004):

一、國中新生中輟率高。臺東縣中輟學生首次中輟時間集中在國中一年級或二年 級,就輟學的「機會成本」而言國三中輟會比只讀到國一、國二要來得高(快 畢業),因而也較不容易中輟。中輟時間點以國中與國小階段相比更形驚人,

鮮有學生是在國小階段就開始輟學的。值得我們思考的是,孩子由國小到國 中,可能會歷經一個文化震撼(cultural shock)的過程,這個文化震撼對於缺 乏家庭作為緩衝器(buffer)的孩子而言會特別強烈。

二、中輟現象有社區地緣性。將臺東市 92 學年度下學期中輟學生地點標適於地圖 上,我們發現某些社區的中輟學生密度相對較高 (每一個點代表一個中輟學 生的住所)。很不幸地,這些中輟密度高的社區,與臺東市區及市郊的原住民 部落有相當多的重疊(圈起來並標示的是幾個臺東市的原住民聚落)。 三、中輟學生有很強的有群聚性。中輟學生的群聚性恐怕並非中輟學生所獨有,

同儕是青少年階段的重要他人在發展心理學中早已是眾所皆知的事;但是由 於中輟學生比較常在一般上課時間到網咖遊玩或在外遊蕩,比較會遇到同質 的中輟學生,也使他們更有機會熟識互動。與前述社區地緣性不大相同的是,

經由網咖與交友形成的群聚性往往有超越社區地理限制的動力。

四、「不讀書就去工作」?有些學生中輟後,或者因為鎮日遊蕩無所事事,或者 因為家中經濟也需要人力補貼,家長往往會丟下一句:「不讀書就去工作!」。 也有些學生,雖然家長未必給這樣的評語,他們個人卻比較喜歡工作而不喜

歡讀書,因此他們覺得輟學後去工作的生活比讀書更有意義。對某些中輟孩 子來說,工作經驗其實有其積極正面的影響力,除了提昇了家中的經濟來源,

也提供了上學所無法取得的成就感。對某些中輟學生而言,就業反而成為比 學校更重要的學習場域,能學習到一些基本的勞動技能、社會技能、以及工 作負責任的態度。

五、網咖是中輟學生的主流娛樂場所。大多數的中輟學生都是網咖的常客。在臺 東,網咖誠然是中輟學生的主流娛樂場所,遠多於電子遊樂場、KTV、撞球 間、或者漫畫租書店。然而我們仍要區辨網咖這個場所在學生中輟歷程中所 扮演的角色,而不因網咖與學童中輟的高度關聯性而貿然斷定兩者間的因果 關係。

網咖在中輟行為中所扮演了不同的角色。第一個是網咖成為學生學習能量的 黑洞,使學生因為沈迷網路遊戲而無心向學、無力上學。網咖在中輟歷程中 扮演的第二個角色是,它成為中輟者逃離家庭或學校的避風港。與前者不同 的是,孩子不是因為沈迷網咖而輟學的,相反的,網咖是與學校或家庭對應 的空間,當孩子在學校中受挫或感到無聊,或者當家庭失去了照顧、陪伴及

網咖在中輟行為中所扮演了不同的角色。第一個是網咖成為學生學習能量的 黑洞,使學生因為沈迷網路遊戲而無心向學、無力上學。網咖在中輟歷程中 扮演的第二個角色是,它成為中輟者逃離家庭或學校的避風港。與前者不同 的是,孩子不是因為沈迷網咖而輟學的,相反的,網咖是與學校或家庭對應 的空間,當孩子在學校中受挫或感到無聊,或者當家庭失去了照顧、陪伴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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