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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的影響,並探討新舊選制中個人選票及政黨選票對於連任結果的影響程度是否 改變。Sheng 與 Chen 將政黨選票以提名(背書或禮讓)為代表,將個人選票以 法案貢獻、選區服務,以及花在選區時間之比重為觀察指標。Sheng 與 Chen 發 現,個人選票積累雖仍為重要,但政黨選票的累積在新選制之下,其對於連任的 影響比舊選制更為重要。Sheng 與 Chen 指出,這樣的現象是新選制之下兩黨競 爭誘因所造成的結果。

綜觀上述研究,我們可以發現不論新舊選制,政黨因素與個人表現都是影響 連任非常重要的因素。筆者認為,SNTV 下政黨與個人因素對連任而言「皆」重 要,但由於 SNTV 提供多元的選票經營策略,使立委在這兩項因素中擇一即可勝 選;而 SMD 之下這兩項因素則缺一不可。新選制施行截至目前方兩屆,尚未有 立委仰仗地方支持與個人服務而脫黨參選且勝選的紀錄,倒是有許多立委與同陣 營競爭同志在協調失敗雙雙參選,或脫黨參選後,反倒使對方陣營本應落選但卻 勝選的實例,如 2012 年第八屆立委選舉高雄市第九選區中,民進黨現任立委郭 玟成(第七屆立委選舉以 51.97%得票率當選)與政治立場相近的陳致中雙雙參 選,使得該選區的國民黨候選人林國正勝選。由此可見,個人因素與政黨因素在 新選制下同樣重要。只是,在我國所施行的 SMD,其選區結構是否亦如 Fenno 的 理論,或有其他面貌;又這樣的選區結構相較於舊選制而言,會帶給立委何種情 境,乃是下兩節探討的核心。

第三節 臺灣的同心圓選區

筆者在前段回顧了不同選制所提供的激勵誘因、選區形式,以及國會議員相 對應的競選與代表行為。回到本文其中一項問題,為何 SMD 之下的立委連任率 不如 SNTV 時期?筆者將於此節建立推論基礎。

關於選民的投票行為,Campbell 等人認為政黨、議題與候選人等三項因素足 以解釋選民投票時的考量,且議題與候選人可能會變動,但政黨認同則是一項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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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的影響因素(Campbell et al. 1960)。筆者認為,雖然從選民的角度來看,選制改 革的差異可能僅在於候選人變少了;但如果從候選人的角度來看,選區與選民卻 有了根本性的變化。

前文提及,Campbell 等人將選民的投票抉擇過程建構成漏斗模型,政黨認同 為長期因素,議題與候選人則為近期因素。而政黨認同較穩定者,其與議題立場 或候選人評價的連結較明顯;反之政黨認同較弱,或者無政黨認同者,會因議題 立場而評判政黨,並且依個人表現評價候選人。Fenno 則是認為國會議員的選區 有四層,其中連任選區為「議員爭取支持的對象」,而主要選區則是「穩定支持 議員的民眾」,此外地理選區對議員行為的影響在於議題的多寡,以及是否具有 一個能吸納其他議題立場的低面向議題。

即便 Fenno 已經說明若單純針對選民進行觀察,將難以察覺四層選區的存 在。但如果議員所劃分出來的選區確實存在於真實世界中,那麼我們若將 Campbell 等人所討論的選民,依其特性劃歸到 Fenno 的選區當中,應不至於產生 衝突。因此,如果我們將 Campbell 等人(1960)論點中的選民,劃歸入 Fenno 的選 區當中,且將某項重要因素做為 SMD 制度下主要選區的構成基礎時,這項因素 會是較長期且穩定的因素:政黨認同嗎?

臺灣的立法委員候選人提名初選制度在中國國民黨(以下簡稱國民黨)與民 主進步黨(以下簡稱民進黨)兩大主要政黨之間存在差異。民進黨在 2001 年立 法委員選舉中區域立委採用 3 成黨員投票,7 成民調的提名辦法,且在 2007 年 時將民調改為過濾式民調(俗稱「排藍民調」)(姚立明 2007)。而民進黨現行 之《公職候選人提名條例》第九條規定,立法委員候選人「採民意調查方式產生」, 完全排除黨員投票,並且在《第一、二、三類公職候選人提名民意調查辦法》中,

採用一般民調,而非過濾式民調。另國民黨在 2004 年立法委員選舉中區域立委 採用同樣採用 3 成黨員投票,7 成民調的提名辦法(姚立明 2007)。國民黨現 行之《中國國民黨黨員參加公職人員選舉提名辦法》第三條第三項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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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域立法委員、直轄市議會議員候選人之提名,分別由相關直轄市、縣(市)立委會,

依據「黨員投票」(佔百分之三十)與「民意調查」(佔百分之七十)之結果,對於現 任者,應同時參考其任內表現,並考量地區特性及選情評估等因素,經提名審核程序,

提出建議輔選方式及提名名單,報請中央常務委員會核定。

另同《辦法》第十四條第三項指出「…黨員投票,出席投票率達百分之五十 以上者,其結果作為建議提名之重要依據;未達百分之五十者,其結果作為建議 提名之參據。」換言之,不論是國民黨或是民進黨,在現行 SMD 制度下以民意 調查為提名依據之初選辦法,黨員參與實有其限制,且有可能考驗的是候選人本 身對於選區內支持者的動員能力。回到 Fenno 對於主要選區的定義:誰強力支持 我,若單純將政黨認同視為主要選區的構成基礎,進一步推論為強力支持的理由,

恐非合宜。另一個理由與前述候選人的政黨屬性相關,影響臺灣選民投票的因素 除了政黨認同之外,尚有更細緻的「政黨不認同」因素(莊淑媚、洪永泰 2011)。 依照莊淑媚與洪永泰的分析,在臺灣有 53.6%的民眾有政黨認同,但同時也有 42.1%的民眾有政黨不認同。2 在單一選區促使兩大陣營對壘的制度性因素下,

民眾投給某一位候選人,可能不是因為政黨認同,而是不希望不喜歡的政黨所提 名之候選人當選。因此,以政黨認同與強力支持作為連結,可能忽略政黨不認同 的影響因素。

如果主要選區與政黨認同並未有較高的關聯性,那麼與政黨認同無關的主要 選區構成要素,筆者直觀認為是立委的選區與選民服務。再次回顧 Fenno 對於主 要選區的定義:誰強力支持我,在這樣的定義下,或許和立委有較密切接觸經驗 者支持立委的程度會比無此經驗的穩定政黨認同者更高。我們在坊間常聽聞一種 說法:「跑紅、白帖(對累積選票而言)非常有用,尤其跑白帖比紅帖有用,你

2 根據莊淑媚與洪永泰(2011)的分析,臺灣民眾中同時具有政黨認同與不認同者佔 32.1%,

具有政黨認同但沒有不認同者佔 21.5%,無政黨認同但有不認同者佔 10%,完全中立者佔 36.5%。

型面訪案(TEDS 2004L)(NSC 93-2420-H-004-005-SSS)。「臺灣選舉與民主化調查」(TEDS)多 年期計畫總召集人為國立政治大學黃紀教授,TEDS 2004L 為針對 2004 年一月立法委員選舉 後臺灣民眾各項政治態度分佈的調查訪問,計畫主持人為國立政治大學政治學系劉義周教 授,該計畫資料由國立政治大學選舉研究中心、國立中正大學民意及市場調查中心執行並釋 出;詳細資料請參閱 TEDS 網頁:http://www.tedsnet.org。作者感謝上述機構及人員提供資料 協助,惟本文之內容概由作者自行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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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誰支持我;而政黨認同較薄弱乃至沒有政黨認同的中立選民,則應屬於連任選 區及以外的地理選區。但是,具有穩定政黨認同的選民,在單一選區的制度性誘 因下,可能不須經立委主動爭取,本身就會主動支持其認同政黨所提名的立委,

似又與連任選區的定義有所落差。

筆者認為,穩定政黨認同者在原始狀態下,分佈於連任選區,但是相較於連 任選區的其他選民而言,穩定的政黨認同者是較易於辨識的選民,在爭取支持的 策略上,也相對單純。因此,筆者認為,在我國國會議員的同心圓選區中,應該 比 Fenno 的同心圓選區更多一層,且在連任與主要選區間,筆者暫且稱之為政黨 選區,如圖 2-1 所示。依照 Fenno 的劃分標準,由內而外為對立委的支持程度與 穩定性由高至低,且人數也由少至多。這樣的分佈,不僅強調了 Campbell 等人 的政黨認同作為劃分選區層次的重要性,同時也以政黨認同的強弱程度劃分出 Fenno 理論中不同的選區選民。

圖 2-1 SMD 之下臺灣的同心圓選區

若政黨選區存在,其特性與主要選區或是連任選區何者較相近?筆者認為政 黨選區屬於政黨認同穩定者,且其認同的對象是政黨,這樣的認同對象與主要選

連任選區

與立委接觸程度較低;

政黨認同較不穩定

政黨選區

與立委接觸程度較低;

政黨認同穩定

主要選區

與立委接觸程度較高;

政黨認同非重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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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顯然不同。因此,主要選區由於與立委親密度較高,不易因為立委的政黨或政 見而改變其支持;而政黨選區因政黨因素而定,連任選區則有更多元的考量。此 外,政黨選區選民評斷立委政見的標準仍是政黨立場,如果立委政見與政黨立場 相左,政黨選區不會支持立委。因此,筆者認為政黨選區具備下列特性:

1. 政黨認同穩定;

2. 支持立委的標準為立委立場與其所屬政黨(同時也是政黨選區民認同的 政黨)立場是否一致。

以 Fenno 的定義與實例而言,政黨選區不一定屬於主要選區(有些議員是,

有些議員則否)。但是在選區經營上,只要立委立場多半與政黨一致,或是在代 表政黨的現狀下,不去強調立委本身立場與政黨立場的差異,那麼政黨選區仍能 歸納至主要選區。但是若政黨選區認定立委立場與政黨不一致,則立委「爭取支 持(我能讓誰支持我)」的方式是調整政見與立場,此又與連任選區相近。因此

有些議員則否)。但是在選區經營上,只要立委立場多半與政黨一致,或是在代 表政黨的現狀下,不去強調立委本身立場與政黨立場的差異,那麼政黨選區仍能 歸納至主要選區。但是若政黨選區認定立委立場與政黨不一致,則立委「爭取支 持(我能讓誰支持我)」的方式是調整政見與立場,此又與連任選區相近。因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