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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制、選區與代表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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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第貳章 文獻回顧與理論

國會議員的主要目標就是爭取連任,因此國會議員的行為,必定與選舉有關 (Mayhew 1974)。Mayhew 的觀點對於在制度設計上無法兼任其他行政職務的國 會議員而言,可謂最佳寫照。也因此 Fenno(1973)在解釋國會議員的行為時,首 要關注就是連任的動機。本章將回顧相關研究領域中的成果,包含選制與代表行 為、選區與選民理論,影響立委連任之因素等,並提出在制度上影響新舊選制立 委連任的理論。

本文所謂舊選制,乃指我國於 2005 年第七次增修《中華民國憲法》以前所 推行之「複數選區單記不可讓渡-封閉名單政黨比例代表混合制」(multi-member district single non-transferable vote system plus closed-list proportional representation system),而新選制則指第七次修憲後,所推行之「單一選區相對多數-封閉名單 政黨比例代表混合制」(mixed electoral system with single-member district plural system and closed-list proportional representation system)。論述對象僅針對區域立 委,舊選制為複數選區單記不可讓渡制(SNTV)選出之立委;新選制為單一選區相 對多數制(SMD)選出之立委,至於不分區立委及原住民立委則不在分析之列。

第一節 選制、選區與代表行為

不同的選舉制度有不同的選票累積激勵誘因,而所謂的選票累積激勵誘因,

是指該選舉制度形塑何種競選特色。細究競選特色,不外乎就是個人聲譽 (personal reputation),以及政黨聲譽(party reputation)重要性的高低。Carey 與 Shugart(1995)針對世界各國的選舉制度進行系統性整理後指出,如果國會議員必 須依靠自己的努力方能當選,則有強烈動機追求個人聲譽;如果當選與否的首要 因素是政黨,那麼追求個人聲譽的效果不大,反而有較強的動機追求政黨整體的 聲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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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解釋上,Carey 與 Shugart 提出四項選制對於追求個人聲譽或政黨聲譽的 影響因素(Carey and Shugart 1995, 421-423)。其一,選票掌控(ballot),指政黨領袖 是否握有提名權,或者決定候選人在封閉政黨名單上的順序,為三分類。編號 0 代表政黨領導人可以完全掌握提名權,選民無從影響;編號 1 代表代表政黨領導 人雖掌握提名權,但選民亦能有所影響;編號 2 為政黨領導人無法掌控提名過程 或候選人名單排序。因此,編號數值愈高,代表政黨聲譽對議員當選的重要性愈 低。其二,計票規則(pool),指計票方式在政黨或候選人之間的連動關係,同樣 為三分類。編號 0 代表單一選票可同時決定候選人及其所屬政黨是否於該選區獲 勝;編號 1 代表部分的選票決定政黨在選區的勝選或席次分佈;編號 2 代表選票 與政黨議席分佈無關。同理,編號數值愈高,代表政黨聲譽對議員當選的重要性 愈低。其三,投票方式(vote),其指選民投票時,是投給政黨、同時投給多個候選 人,或是投給單一候選人,也是三分類。編號 0 代表選民的唯一選票同時代表他 選擇的政黨;編號 1 代表選民可以同時選擇多個候選人;編號 2 代表選民可以在 政黨之下再去選擇候選人。編號數值愈高,政黨聲譽對議員當選的重要性愈低。

Carey 與 Shugart 依據這三項類別,整理出 13 種選舉模式,並依據第四項因素 選區規模(district magnitude,即應選席次等於 1 或者大於 1),排除若干邏輯上 不可能出現的選制後,整理出 33 種選舉制度,同時列舉實行過的國家,並針對 每一大類底下不同選舉制度之特色簡短描述(Carey and Shugart 1995, 424-430)。

根據 Carey 與 Shugart 的分析,單一選區相對多數制、單記不可讓渡投票制之開 放式名單(open endorsement)下的國會議員,其追求個人聲譽的動機較強。而單一 選 區封 閉式 名單 (SMD plurality with party endorsement) 及封閉式比 例代表制 (closed-list proportional representation)之下的國會議員,其追求政黨聲譽的動機較 強。

與個人聲譽及政黨聲譽相對應的,即是個人選票(personal vote)與政黨選票 (party vote)。所謂個人選票,意指選票的積累來自於候選人本身的特質、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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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及其與選區的關聯。所謂政黨選票,意指選票的積累來自於政黨符號、政黨意 識形態與政黨聲譽(Cain et al. 1984; Sheng 2006; Sheng and Chen 2013)。兩種選票 的累積誘因,與前述選制強調個人聲譽或政黨聲譽有關。Mayhew(1987, 21-23)指 出,國會議員為了連任的行為主要分成推銷自己(advertising)、宣揚功勞(credit claiming)和表達立場(position taking)等三種。而筆者認為,此三種行為既可能為 了個人選票,也可能為了政黨選票。

不同選制下,國會議員追求連任的行為著重於累積個人選票或政黨選票,又 透過何種方式,頗值得討論。舉例而言,以 Mayhew(1987)所稱宣揚功勞而言,

肉桶立法(pork barrel)可謂十分典型的例子,但是肉桶立法與個人聲譽兩者之間的 關聯需要更仔細推敲。在 Carey 與 Shugart(1995)的分析中,選區規模較大的選 舉制度,個人聲譽對於國會議員連任的重要性較高。不過 Lancaster(1986, 70-71) 認為,國會議員與選區的連結性愈強,則愈有動機通過肉桶立法。且肉桶立法的 出現與選區規模有關,在大選區中同時有多位國會議員,針對此選區所做的肉桶 法案可能讓同選區的其他議員搭便車(free-rider)宣揚功勞,而在單一選區中,議 員是該選區唯一的代表,推行肉桶法案的動機也較強。因此,即便在 Carey 與 Shugart 的分類中選區規模較大的選制會較著重個人聲譽,但並不一定透過肉桶 立法累積個人聲譽,即便肉桶立法對個人聲譽的累積十分有幫助。

此外,Heitshusen 等人(2005)針對同為西敏寺模型(Westminster model)而實行 不同選舉制度的國家之國會議員進行深入訪談,包含澳洲參議院、澳洲眾議院、

加拿大下議院、愛爾蘭眾議院、紐西蘭下議院、英國下議院等。Heitshusen 等人 發現,在施行 SMD 的國會中,愈能安全連任、國會職務較繁重,或國會與選區 距離較近的議員,其專注於選區服務的程度愈低,而國會議員的資深程度並未具 有影響力。但是實行混合制(Mixed Member Proportional, MMP)的國會議員,與純 SMD 國會議員相比,專注於選區服務的程度較低。這樣的結果顯示,在同樣是 西敏寺模型中政黨體系較強的國會議員,其對於選區服務的專注程度也因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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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舉制度而有所差異。

由此來看,國會議員追求連任的行為在不同選制下確有差異,以前述研究而 言,不同選制對於提供肉桶立法或注重選區服務受選制在議員與選區之間連結的 強度所影響。惟筆者關注個人聲譽與政黨聲譽在不同選制的消長,而 SNTV 與 SMD 相比,何種制度較重視個人聲譽或政黨聲譽,前述研究較難提供答案。筆 者將回顧日本與我國的經驗,為本文理論提供更明確的方向。

1994 年以前的日本眾議員選舉採用 SNTV,產生了日本政治與 SNTV 相融 合的特色:族議員(Zoku Giin)。Ramseyer 與 Rosenbluth(1993)探討了日本自民黨 壯大的原因,並提及 Fiorina(1977)以及 Cain、Ferejohn 和 Fiorina (1987) 的觀點。

Fiorina 等人認為,透過個人服務(private goods)所累積的個人選票,在競選上比 起提出對公眾多數有利的法案來得有效。但是 Ramseyer 與 Rosenbluth 認為,提 供個人服務累積選票比起以政黨理念號召選民要花費更多心力,而如果一個政黨 的多數議員都強調個人服務而忽視公眾利益(public goods),不僅壓縮到公眾服務 的品質,也會逐漸被多數人摒棄。且在大選區(larger district)之下,個人服務成本 也遠高於單一選區(Ramseyer and Rosenbluth 1993, 20-21)。因此 Ramseyer 與 Rosenbluth 認為 Fiorina 等人的觀點在日本國會政治上必須有更細緻的運作:以 選區服務建立區隔性的配票(vote division)。在實務上,日本自民黨的眾議員透過 個人的後援會(personal-support-networks)經營人際脈絡,平均一位自民黨眾議員 擁有 50 至 80 個後援會(Ramseyer and Rosenbluth 1993, 24),這些議員長期經營人 脈,例如參加婚喪喜慶活動、關說,或協助就業等,平均一年花費 1.2 億日圓在 選區經營上(岩井奉信 1992),而在施行 SNTV 的日本眾議員選舉中,這些藉 由經營後援會而得的個人選票可以區分同一選區的不同候選人(Ramseyer and Rosenbluth 1993, 25),故成為自民黨眾議員勝選的關鍵。

筆者檢閱其他文獻(Schoppa 1991; 佐藤誠三郎、松崎哲久 1986;濱本真 輔 2007;吳明上 2011)也發現,Ramseyer 與 Rosenbluth 關於「區隔性」的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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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不僅在選區中的後援會,而且更具體地出現在國會議事場域。在 1970 年代 日本經濟發展時期,執政的自民黨內部有許多派閥,這些派閥主導議員的提名,

並經由幹事長完成程序上的提名作業。由於同一選區的候選人可能來自不同派閥,

且派閥間具有競爭關係,故候選人利用了當時內閣所編列的「公共事業補助金」

制度,介入了以往官僚導向的經濟產業發展政策,並以此區隔票源(濱本真輔 2007)。因而產生了諸如厚生族(專門經營勞動政策)、運輸族(專門經營交通政 策)、建設族(專門經營公共建設政策)等族議員。 同樣的, Ramseyer 與 Rosenbluth(1993, 33)也點出,日本議員在參加委員會時也受政黨領袖控制,且同 選區內的議員也會刻意參加不同的委員會。由此可知,日本族議員的產生雖與日 本政治特有的派閥文化有關,但族議員以及議員的後援會相當程度上也解釋了在 STNV 之下國會議員基於連任動機而出現的行為:建立區隔性。

在 SNTV 之下,由日本派閥競爭的情況也略能看出黨內競爭的激烈程度,政 黨聲譽的追求並非勝選的主要考量。但是在 SMD 之下,Duverger(1963)關於單一 選區相對多數制將產生兩黨制的推論雖曾受到質疑(Riker 1982),但是其對於單 一選區之下政黨聲譽的重要性仍提供了一個可靠的解釋途徑。日本在 1994 年將 眾議院選制改為單一選區與政黨比例代表混合並立制之後,眾議員雖然仍重視個 人聲譽,但由於計票規則的改變,眾議員的當選必須仰賴相對多數選民的支持,

因此眾議員的選民不再是 SNTV 藉由利益性質區隔下的特定選民或是便於經營 的地區(home area),而是整個地理選區的選民,「特別是政黨支持者所在之處 (especially areas that are part of party’s electoral base) 」(Hirano 2006, 81)。

同樣的,我國在選制改革後,立法委員花更多時間在選區服務上,同時接觸 更多類型的選民,而選民服務的內容也更多元(盛杏湲 2014a)。此外,盛杏湲

同樣的,我國在選制改革後,立法委員花更多時間在選區服務上,同時接觸 更多類型的選民,而選民服務的內容也更多元(盛杏湲 2014a)。此外,盛杏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