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二節 與漢人相較原住民教育弱勢之探討
臺 灣 原 住 民 為 臺 灣 地 區 的 少 數 族 群,人 口 數 只 約 佔 全 臺 灣 的 百 分 之 二 。根 據 內 政 部 戶 政 司 統 計 資 料 顯 示, 2007年 全 國 十 五 歲 以 上 人 口 教 育 程 度 國 ( 初 ) 中 以 下 為 32.94% 、 高 中 ( 職 ) 者 為 32.70% 、 大 專 以 上 34.36% (教 育 部 統 計 處 , 2010) ; 而 2007年 15 歲 以 上 原 住 民 教 育 程 度 在 國 (初 )中 以 下 為 48.88%、高 中 (職 )者 為 35.93%,大 專 以 上 僅 有 15.18%
(行 政 院 原 住 民 委 員 會 , 2010)。 原 住 民 教 育 程 度 明 顯 較 低 , 原 住 民 教 育 程 度 弱 勢 , 根 源 於 學 生 的 學 業 成 就 普 遍 偏 低 (巫 有 鎰 , 2007; 李 佩 嬛 、 黃 毅 志 , 2011)。
過 去 對 於 原 漢 教 育 成 就 差 異 的 研 究,主 要 以 探 討 學 業 成 績 為 主 , 故 以 下 所 引 用 的 文 獻 多 數 為 學 業 成 績,由 於 學 業 成 績 對 教 育 程 度 有 很 大 的 影 響 (黃 毅 志、陳 怡 靖, 2005), 乃 可 用 影 響 學 業 成 績 的 原 因,來 推 論 影 響 教 育 程 度 的 原 因。根 據 研 究 原 住 民 低 學 業 成 績 的 原 因,可 歸 納 為 下 列 幾 點 :
一 、 家 庭 與 家 庭 教 育 資 源 因 素
家 庭 背 景 包 括 社 經 背 景、家 庭 完 整 性 與 兄 弟 姊 妹 數 (李 佩 嬛、黃 毅 志 , 2011);
根 據 過 去 的 研 究 顯 示,原 住 民 學 生 的 社 經 背 景 (父 母 親 教 育 程 度、父
親 職 業 與 全 家 收 入 ) 明 顯 不 如 於 漢 人 , 這 使 得 原 住 民 教 育 資 源 比 不 上 漢 人 ;在 家 庭 完 整 性 方 面, 單 親 與 隔 代 教 養 家 庭 比 率 較 漢 人 高 得 多 , 這 又 使 得 原 住 民 家 庭 教 育 資 源 比 不 上 漢 人;不 足 的 教 育 資 源 又 因 為 兄 弟 姊 妹 數 較 漢 人 多,造 成 嚴 重 的 教 育 資 源 稀 釋,進 一 步 使 得 原 住 民 學 業 成 績 不 如 漢 人 (巫 有 鎰 、 黃 毅 志 , 2009; 李 佩 嬛 、 黃 毅 志 , 2011)。
家 庭 教 育 資 源 包 括 社 會 資 本、財 務 資 本 與 文 化 資 本,此 三 項 教 育 資 源 往 往 被 視 為 家 庭 背 景 影 響 學 業 成 績 的 中 介 因 素 ( 林 俊 瑩 、 黃 毅 志 , 2008)。
Coleman (1988) 認 為 社 會 資 本 與 財 務 資 本 是 影 響 學 業 成 績 的 因 素 ; 所 謂 社 會 資 本 指 的 是 家 庭 內 父 母 對 子 女 教 育 的 關 注 、 投 入 與 期 望, 以 及 家 庭 外 父 母 與 社 區 人 士 的 社 交 關 係、 與 子 女 教 師 的 聯 繫; 財 務 資 本 指 的 是 父 母 透 過 家 庭 收 入 與 財 富 的 運 用,以 營 造 有 利 於 子 女 學 習 的 環 境。依 據 Coleman的 論 點,在 台 灣 父 母 出 錢 提 供 子 女 補 習 教 育 , 以 提 升 子 女 學 習 成 效 與 學 業,主 要 是 財 務 資 本 的 運 用 (黃 毅 志、陳 怡 靖 , 2005)。 Bourdieu (1977)的 文 化 資 本 指 的 是 , 人 們 對 於 上 階 層 文 化 所 能 掌 握 的 程 度,出 身 上 階 層 的 學 生 擁 有 較 高 的 精 緻 文 化 資 本,易 於 與 教 師 溝 通,也 容 易 讓 教 師 對 這 些 學 生 產 生 好 印 象,而 給 予 較 多 的 學 習 輔 導 , 並 給 予 較 高 的 成 績 ; 反 之 如 吸 菸 、 喝 酒 、 嚼 檳 榔 等 行 為 , 則 為 不 利 的 生 活 風 格,易 造 成 教 師 產 生 不 好 的 印 象,而 不 利 於 學 業 成 績
(蘇 船 利 、 黃 毅 志 , 2009)。
進 一 步 研 究 顯 示,雖 然 原 住 民 成 績 比 不 上 漢 人 的 主 要 原 因 是 家 庭 背 景 較 漢 人 差 ,然 而 在 控 制 家 庭 背 景 後 , 原 住 民 成 績 仍 然 不 如 漢 人 , 可 歸 因 於 社 會 資 本、財 務 資 本 與 文 化 資 本 仍 不 如 漢 人 (巫 有 鎰、黃 毅 志 , 2009)。
二 、 學 校 課 程 與 教 學 因 素
臺 灣 的 原 住 民 族 屬 於 南 島 語 系 , 南 島 語 系 的 特 徵 之 一 是 沒 有 文 字,而 漢 人 主 要 以 文 字 來 傳 承 文 化;原 住 民 與 漢 人 在 語 法 與 使 用 上 有 些 不 同,這 些 差 異 對 兒 童 學 習 國 語 的 表 達 或 寫 作 時,會 有 轉 譯 上 的 問 題 , 在 語 文 的 學 習 較 難 達 到 課 程 的 要 求 (陳 枝 烈 , 2001) ; 原 住 民 傳 統 部 落 生 活 , 著 重 整 體 情 境 的 掌 握 , 太 精 準 的 時 間 、 太 精 細 的 計 畫 、 太 精 確 的 學 習 , 對 學 生 而 言 都 難 以 適 應 ; 此 外 , 在 原 住 民 文 化 中 , 對 事 物 趨 向 於 具 體 方 式 表 達,使 原 住 民 學 生 對 符 號、抽 象 概 念 產 生 排 斥
(陳 枝 烈 , 2001; 黃 志 賢 、 林 福 來 , 2008)。 研 究 顯 示 , 文 化 因 素 確 實 會 造 成 原 住 民 學 生 學 習 上 的 困 難 (譚 光 鼎、林 明 芳,2002),這 些 不 利 的 文 化 的 差 異 ,可 能 導 致 原 住 民 學 生 , 在 國 語 與 數 理 表 現 普 遍 欠 佳 。
而 多 數 原 住 民 學 校 漢 族 教 師 占 全 校 半 數 以 上,大 部 分 缺 乏 多 元 文 化 專 業 訓 練,對 社 區 族 群 文 化 了 解 不 深 (譚 光 鼎,2002);學 校 教 學 多
數 以 主 流 漢 族 文 化 為 課 程 取 材,原 住 民 學 生 必 須 先 理 解 課 程 中 的 字 彙 與 意 涵,才 能 吸 收 課 本 所 傳 遞 的 知 識 與 訊 息, 教 師 若 用 漢 族 文 化 為 主 要 教 學 內 涵 , 將 導 致 原 住 民 學 生 難 以 融 入 教 學 情 境 脈 絡 中 (譚 光 鼎 、 林 明 芳 , 2002) ; 原 住 民 學 生 習 慣 於 戶 外 的 「 開 放 式 學 習 模 式 」 與 教 室 內「 封 閉 式 學 習 模 式 」不 同 , 導 致 原 住 民 學 生 學 習 興 趣 降 低 , 也 影 響 其 學 習 成 效 ( 黃 志 賢 、 林 福 來 , 2008) 。 學 校 課 程 及 教 學 方 式 與 原 住 民 文 化 的 差 異 , 都 可 能 對 原 住 民 學 業 產 生 不 利 影 響 。
三 、 教 育 分 流 制 度 因 素
教 育 分 流 (educational tracking)的 目 的 是 希 望 能 夠「 因 材 施 教 」、
「 適 才 適 所 」, 學 生 依 不 同 的 性 向 , 就 讀 其 適 合 的 課 程 , 接 受 適 性 教 育 , 培 養 自 己 的 專 長 (吳 清 山 、 林 天 祐 , 1996 )。 不 過 教 育 分 流 使 學 生 接 受 學 術 (academic)與 技 職 (vocational)不 同 課 程 之 教 學 , 低 社 經 背 景 的 學 生 往 往 被 分 配 至 技 職 分 流 接 受 技 職 教 育,社 經 背 景 較 佳 的 學 生 往 往 被 分 配 至 學 術 分 流 接 受 基 礎 學 術 教 育,透 過 教 育 分 流 制 度,影 響 到 個 人 教 育 年 數、職 位 與 收 入 取 得,而 以 學 術 分 流 的 地 位 取 得 較 佳
(黃 毅 志 , 2011; Dustmann, 2004 ; Gam oran & M are, 1989 )。
李 佩 嬛 與 黃 毅 志 (2011)研 究 發 現 , 台 東 地 區 原 住 民 原 始 基 測 平 均 成 績 (83.54)低 於 漢 人 (128.83) , 兩 者 相 差 達 45.29 分 , 原 住 民 學 生 在
高 中 職 入 學 考 試 , 雖 享 有 降 低 錄 取 標 準 , 總 分 加 三 分 之 一 的 優 待 , 然 而 原 始 成 績 太 低,加 分 後 的 成 績 (111.13)仍 低 於 漢 人 不 少,原 住 民 升 上 出 路 較 佳 的 分 流 , 特 別 是 公 立 高 中 的 比 率 遠 比 不 上 漢 人 , 原 住 民 往 往 升 上 出 路 較 差 的 分 流 , 特 別 是 升 上 私 立 高 職 的 比 率 比 漢 人 高 很 多 ; 這 造 成 臺 灣 原 住 民 就 業 後 , 職 業 社 經 地 位 較 漢 人 低 (黃 毅 志 , 2001)。
四 、 地 域 因 素
(一 )都 市 原 住 民 之 形 成 與 其 教 育 之 弱 勢
社 會 快 速 的 變 遷,造 成 傳 統 原 住 民 社 會 結 構 逐 漸 解 體
,傳 統 的 文 化
受 到 明 顯 的 衝 擊 。 1960以 前 臺 灣 農 業 性 質 的 社 會 仍 相 當 明 顯 , 而 1960 年 代 後 , 臺 灣 迅 速 由 農 業 社 會 邁 向 勞 力 密 集 的 工 業 社 會 ( 黃 毅 志 , 1993) 。 隨 著 臺 灣 工 業 化 、 都 市 化 的 快 速 發 展 , 農 村 勞 動 人 口 大 量 流 向 提 供 工 業 就 業 機 會 的 都 市;原 先 原 住 民 多 數 居 住 在 偏 遠 的 鄉 村,傳 統 農 業 與 狩 獵 的 收 入 難 以 支 付 其 日 常 生 活 所 需,也 就 紛 紛 遷 往 都 市 就 業 以 改 善 生 計, 原 住 民 大 約 在 1970年 代 初 期 起 大 量 遷 往 都 市 ,形 成 都 市 原 住 民 (傅 仰 止 , 2001)。在 都 會 經 濟 強 大 的 吸 納 之 下,都 市 原 住 民 人 口 快 速 成 長,而 來 到 都 市 者 部 分 隨 父 母 工 作 而 經 常 遷 移,故 失 學 率 偏 高 (牟 中 原、陳 伯 璋 , 1996) ; 而 都 市 生 活 費 相 對 提 高 , 部 分 家 長 無 法 帶 子 女 前 往 , 故
將 子 女 留 在 部 落 由 祖 父 母 撫 養 (陳 珊 華,2009),衍 生 出 單 親 或 隔 代 教 養 問 題 , 影 響 原 住 民 學 生 的 學 習 。
在 都 市 生 活 的 原 住 民 家 庭,家 長 多 為 從 事 勞 力、職 業 聲 望 較 低 的 工 作 (黃 毅 志,2001),長 時 間 的 工 作 使 家 長 忙 於 生 計,無 暇 照 顧 與 陪 伴 子 女,多 數 原 住 民 家 長 採 取 順 從 子 女 的 教 育 方 式,教 育 期 望 水 準 偏 低 , 這 都 不 利 於 原 住 民 學 童 的 學 習 (石 興 華 , 2000; 陳 珊 華 , 2009);
此 外,都 市 原 住 民 學 童 缺 乏 對 族 群 文 化 認 同 之 機 會,又 缺 乏 與 一 般 都 市 學 童 競 爭 升 學 之 能 力,雙 重 失 落 難 以 培 養 其 自 信 與 自 尊 心,造 成 學 業 成 績 的 低 落 (陳 珊 華 , 2009; 張 英 鵬 , 2000)。
(二 )偏 遠 山 區 原 住 民 教 育 之 弱 勢
未 遷 往 都 市 的 原 住 民,多 數 居 住 在 偏 遠 的 山 區。 偏 遠 山 區 學 校 教 師 人 數 少, 教 師 配 課 問 題 嚴 重 , 且 常 常 必 須 兼 任 沉 重 的 行 政 工 作, 無 法 專 心 教 學 , 學 校 經 費 普 遍 不 足 、 設 備 不 完 善 、 學 習 資 源 不 足 (楊 肅 棟 , 2001; 甄 曉 蘭 , 2007); 而 且 偏 遠 山 區 常 因 學 校 交 通 不 便 , 進 修 機 會 缺 乏 與 物 質 條 件 不 豐 等 因 素,使 教 師 流 動 率 往 往 較 高 (牟 中 原、陳 伯 璋 , 1996); 這 些 不 利 因 素 , 都 可 能 影 響 學 生 學 習 成 就 。
綜 合 上 述 研 究 , 原 住 民 家 庭 背 景 的 弱 勢 已 造 成 其 學 業 成 績 比 不 上 漢 人 , 學 校 的 課 程 設 計 、 教 學 、 環 境 與 設 備 又 不 利 其 學 習 , 而 分 流 制 度 也 不 利 於 其 升 學 ; 種 種 因 素 造 成 原 住 民 學 業 成 績 比 不 上 漢 人 很 多 ,
即 使 有 加 分 制 度 設 計 , 原 始 成 績 太 低 加 分 後 成 績 仍 比 不 上 漢 人 , 這 很 可 能 導 致 原 住 民 教 育 年 數 比 不 上 漢 人 , 對 其 未 來 職 業 與 收 入 也 產 生 不 利 影 響 。 然 而 上 述 大 多 數 的 原 住 民 教 育 研 究 都 以 學 業 成 績 為 依 變 項 , 少 有 研 究 以 對 職 業 、 收 入 有 更 直 接 影 響 的 教 育 年 數 為 依 變 項 , 今 後 的 原 住 民 教 育 研 究 應 多 以 教 育 年 數 為 依 變 項 做 多 變 項 分 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