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色彩詞的特性與功能
第一節 色彩詞的語義象徵
色彩是大自然所賦予的記號,它不但有規則性和排序,也有相關、對比或邏 輯可循,並且可從文化內涵及情感表達上看出中西方色彩的偏好與差異性。林磐 聳和鄭國裕在《色彩記劃》中提到:「色彩的種類非常豐富,通常可區分為兩大 類:一是無彩色:如黑、灰、白等,這是沒有色彩的顏色。另一是有彩色:如紅、
黃、綠等純色或有色彩的顏色。此外,如金色、銀色等,不屬於這兩大類,稱為 獨立色。」(林磐聳、鄭國裕,2002:18)在色彩的分類上,林秋萍、蔡淑惠整 理出較有系統的分類,如圖 2-1-1:
圖 2-1-1 「色彩」的分類(引自林秋萍、蔡淑惠,2003:46)
但是這樣的分類方式非常籠統,對於我們在使用色彩時會有很大的困難。因 此,我們必須將色彩作一個管理,把每一種顏色的色名標準化、規格化,讓人們 便於理解、記憶及應用色彩。
關於色彩的認知及研究,西方民族對色彩有很高的敏銳度與觀察力,相較於
西方,中方對於色彩的辨識則含糊許多。這是因為西方民族受到創造觀型文化的 影響,這種受造意識的支配使西方民族對色彩的辨別與色名的分類比照上帝造 物,非常的細膩而豐富,甚至創造出色彩體系,運用準確數字或符號來表現色彩,
將色彩作系統化的組織。相較於西方,中方民族對於色彩的認知則薄弱含糊許 多,在色彩的概念上也沒有像西方那樣有色相、彩度、明度等屬性區別,這是由 於氣化觀型文化一切仿氣的流動所影響。中方在傳統的觀念上只有所謂的正色和 間色。正色是純色,代表正統的地位;間色是雜色,代表卑微。例如南朝梁黃侃 說:「正謂青、赤、黃、白、黑五方正色也,不正為五方間色也,綠、紅、碧、
紫、騮黃。」(繆良雲,20002:311)這種模糊的分類不能明確歸結出色彩的明 暗、濃淡等變化的理路,自然也就無法像西方民族那樣能發展出屬於自己的色彩 體系。
此外,中西方對色彩的偏好也有所不同。西方喜愛暖色系列的色彩,中方則 較偏愛寒色系或輕寒色系。陳蓉曾提到:「人的色彩感覺同他的生活環境有很大 關係,人們可以自主地選擇用色,但在選色的價值觀方面,往往要受到文化和生 活環境的影響。」(陳蓉,1995)另外,馮立在〈中華民族無彩色偏愛的文化特 徵〉一文中則有「中華民族對無色彩有著極深的偏愛」的看法(馮立,1990), 但是並沒有明確說出中西方對色彩偏好的差異原因。
有些學者認為造成中西方色彩喜好的差異乃由於地理環境所致,使中方重形 而不重視色彩。如霍大同所提到的:「在中國自身的諸理論中,形始終是第一位 的,色是第二位的……因印度所在的地理位置更近赤道,光線很強烈,色彩更絢 麗,光的刺激比中國強……中國所處的自然環境中,色彩相對較淡,光照亦較弱,
從而有對形的強調與對色的淡化處理。」(霍大同,2001)王頌婉則說:「義大利、
西班牙、拉丁美洲與靠近赤道的國家,多是拉丁民族。他們衣服喜歡暖色,尤其 是紅色、橙色、黃色,據說是長久處在太陽光下,而使得對於紅色視覺特別發達 之故。」(王頌婉,1992:53)這些說法其實都無法明確地解釋出中西方對於色 彩偏好的差異。西方民族既秉持著萬物為造物主所創造的理念,對造物主所創造
的自然界抱持著敏銳的觀察態度,而對於陽光或鮮豔富有光澤的色彩自然也就會 有所偏愛,並且研發出色彩體系,藉以頌揚造物主的巧手。而中方因為氣化觀型 文化的影響,氣不耐光、熱所照射(強光或熱容易讓氣蒸散),使中方對色彩的 知覺較為偏向非鮮艷亮麗且多渾沌不明,因此對於周遭的形形色色也就不會有太 細緻的分類。而緣起觀型文化的印度在色彩的偏愛上之所以會近於西方民族,原 因應該是他們曾經長時間受到西方民族的統治,在文化和習性上被西方同化,所 以表現在色彩的使用上也就會和西方民族相近,而非地理環境所致。
色彩對人類的影響非常廣泛,它常是人類傳情達意的媒介、抒發情感的利 器,同時也是創造視覺形式的主要要素,這些在建築、服飾、藝術、文學等層面 都可見其豐富的意涵。而隨著時間的消長,表現色彩的語言數量會逐漸累積,意 義也跟著複雜化、多樣化。尤其是在日新月異的今天,人們為企求更優質的生活,
對所能接觸到的任何事物,無不賦予豐富實用的色彩。而當累積的數量變得龐大 時,就出現了該如何去歸納色彩的問題。為了能正確地傳達出色彩訊息,則建立 了各種法則與系統來表達色彩。按照色彩學的分類,色彩的表色方式大致上可分 為兩種:一種是以符號來代表色彩的表色法;另一種則是以文字的形式來表達色 彩。
以符號來代表色彩的情形,通常是運用在色彩體系中的表色方式,在現代色 彩學中目前較廣為通用的有曼塞爾色彩體系(Munsell System)、奧斯華德色彩體 系(Ostwald Syatem)、國際照明委員會 CIE(Commission Internationale de I´Eclairage)
表色法、以及日本色彩研究所設計的色研配色體系(Practical Color Coordinate System)。而以文字來表示色彩就是所謂的色彩詞或色名,也是本研究的主要討 論重點。在第一節中先就上述四種表色方法的理論與相關文獻作一探討,並予以 歸納分析其優缺點。而關於第二種的色彩表達方式(色彩詞或色名),將留待第 二節再作詳盡的論析。
一、曼塞爾色彩體系
曼塞爾是美國一位美術教育家,一生致力於色彩的研究,期望能藉著表色法
讓人理解色彩,並且也能使用符號來表示色彩。曼塞爾色相環共有十種代表色 相,有紅(R)、黃紅(YR)、黃(Y)、黃綠(YG)、綠(G)、藍綠(BG)、藍(B)、
青紫(PB)、紫(P)、紅紫(RP)(如圖 2-1-1)。其中包含了五種基本色相(紅、
黃、綠、藍、紫),另外再加上五種中間色相(黃紅、黃綠、藍綠、青紫、紅紫),
而成為十種基礎的主要色相。這十種色相的每一個又細分為十種色相,所以總共 有一百種色相。(山中俊夫,2003:40~46;林文昌,2003:44~45)
明度的表示方法以 N0~N11 分為十一階段(N 是 Neutral 的縮寫,即無彩色 之意),N0 表示理想中的純黑,N10 表示理想中的純白,N1~N9 則表示等差的 灰色。(同上)
彩度從 0 開始,隨著彩度的增強以 1C、2C、3C……的數字來表示(C 是 Chroma 的縮寫,即彩度),離中心越遠表示彩度越高,越接近純色。彩度階段的數目隨 色相而有所不同,純色相中以紅色的彩度階段最多,共有十四個階段。(同上)
曼塞爾色彩體系,依循以上的符號,運用色相、明度、彩度三種要素組合成 為一完整的表色記號,其表示方式為「H V/C」,H 表示色相,V 表示明度,C 則 表示彩度,例如紅(5R4/14)、黃(5Y8/12),綠(5G5/8)、藍(5B4/8)、 紫(5P4/12)。無彩色則以「NV」表示。(同上)
圖 2-1-2 曼塞爾表色法的色相環與色相分割(引自山中俊夫,2003:42)
二、奧斯華德色彩體系
奧斯華德色彩體系是德國科學家奧斯華德所創,他為了要給予美術家或科技 專家能實際地使用色彩,而創立一套有系統又科學化的色彩法則。這套色彩體系 的組織方法是以四原色為基礎,將黃(Y:Yellow)、藍(B:Ultramarine Blue)、
紅(R:Red)、綠(G:Green)這四種基本色相作為基準,放在圓周的四等分點,
並在兩主要色相之間增加橙(Orange)、藍綠(Turquoise)、紫(Purple)、黃綠(Leaf green)等四色,一共有八色成為基本色相,又將每一基本色相細分為三色,也就 是基本色相的左右各加一色,以每三色成為一個色相區,中央的那一色才是主要 色相。因此,奧斯華德色相環共有二十四色相。(山中俊夫,2003:46~50;林 文昌,2003:46)
奧斯華德認為任何色彩都是由純色、白色及黑色以適當的比例混合而成,因 此導出一個公式來量化色彩:白量+黑量+純色量=100。此外,它在明度上分 割成八個階段,分別標上 a、c、e、g、i、l、n、p 的記號,a 表示最亮色票的白,
p 表示最暗色票的黑。(同上)這些明度所佔的黑白數量值如下表:
記號 a c e g i l n p 白量 89 56 35 22 14 8.9 5.6 3.5 黑量 11 44 66 78 86 91.1 94.4 96.5
表 2-1-1 奧斯華德記號的黑白含有量(引自林文昌,2003:46)
根據以上法則,奧斯華德色彩體系的表色方法為以「色相號碼+白量+黑量」
的記號來表示。例如標記為 14gc,14 為代表色相(藍)(由圖 2-1-2 的色相環中 可得知),g 表示白量,c 表示黑量。而有時代表色相的 14 也會依據圖 2-1-2 的色 相環,改以 2UB 來表示。(同上)
圖 2-1-3 奧斯華德色相環(引自山中俊夫,2003:47)
三、CIE 表色法
CIE 表色法是光的三原色(紅、綠、藍)的加法混色原理的應用,由國際照 明委員會所制訂與推廣。它是以三原色論為基礎,取得光學實驗上的正確測定、
紀錄與數字的一種表示法。由於分光光度器的出現,使得色彩光學研究的發展也 有了嶄新的突破。(山中俊夫,2003:50~52)
CIE 表色法將紅(R)、綠(G)、藍(B)三原色設定成 X、Y、Z 值(X、Y、
Z 為「刺激比值」)。它認為這三種色光如以不同的比例,可混合成所有的色彩,
而所有的色彩也可以經過測定其 X、Y、Z 值來加以計算﹝x=X/(X+Y+Z), y=Y/(X+Y+Z),z=Z/(X+Y+Z)。x、y 為色度座標,z 則隨 x、y 而被 自動決定,且在此存在 x+y+z=1 的關係﹞,來找出色彩在光譜上的座標位置。
(山中俊夫,2003:50~65)
四、日本的色研配色體系(PCCS)
PCCS 是日本制訂的實用性表色法,其色相環是採用近似色料與色光的三原 色,就是紅、橙、黃、綠、藍、紫等六色為基礎色相,然後再以等間隔、等感覺 差分成二十四種色相,從 1 到 24 加以編號(如圖 2-1-3),並各有其色名。(林文 昌,2003:48)如下表:
色相區 號碼 色相記號 色相名稱
1 pR 帶紫的紅
2 R 紅
紅
3 yR 帶黃的紅
4 rO 帶紅的橙
5 O 橙
橙
6 yO 帶黃的橙
7 rY 帶紅的黃
8 Y 黃
圖 2-1-4 PCCS 色相環(修改自林文昌,2003:48)
PCCS 的另一個特徵為:它是由色相與色調這兩個要素所構成。它並非以明 度、彩度來區分由白、黑、純色所圍成的色領域,而是使用我們在日常生活中常
PCCS 的另一個特徵為:它是由色相與色調這兩個要素所構成。它並非以明 度、彩度來區分由白、黑、純色所圍成的色領域,而是使用我們在日常生活中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