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苑裡窯業與藺草帽蓆業之行動者網絡

本章將以第四章及第五章苑裡地區窯業與藺草帽蓆業發展歷程之描述做為 背景,藉由「行動者網絡理論」及「物與物性」兩項理論與概念,探討苑裡窯業 與藺草帽蓆業在不同時期發展的歷程中,從無名商品轉變為象徵地方文化的文化 創意商品之歷程中,其物性轉變與地方人、事、物相互影響,以及關係轉變和網 絡之建構。

在兩個產業的發展過程之中,皆需有優質的原料、充沛的勞力、充足的資金 以及良好的經營環境。因此本研究在討論苑裡窯業行動者網絡時,將參與其中的 行動者大致分為四種類型進行討論,分別為地方農民、磚瓦(黏土)、窯業業者 以及政府;藺草帽蓆業則分為地方居民、藺草、帽蓆業者以及政府。本章將以此 四類行動者,討論苑裡窯業以及藺草帽蓆業發展歷程之中,當磚瓦及藺草帽蓆為 地方重要商品、非必需品以及近期的文創商品時,產業與地方之間的互動關係,

以及行動者網絡的變化過程。不過在兩個產業的行動者網絡之中,雖然本研究將 行動者粗分為四大類,但實際上每一類行動者之中,依其任務不同,仍能將區分 出更多的類別。因此行動者相當多元,且異質性相當高,每一個行動者加入網絡 運作的意義與目的也都不盡相同。因此本章節將探討各行動者為何能夠通過強制 通行點(OPP)進入網絡,而在進入網絡之後,如何與其他的行動者互動而建構 出行動者網絡並使之持續運作。

一、窯業與藺草帽蓆業行動者網絡之建構

(一)磚瓦為重要建材

苑裡窯業的發展自清朝開始,起初都是小規模的運作,直到日治時期,日本 政府將新技術與動力設備引進苑裡地區,苑裡地區的窯業開始有了顯著的進展。

而到了民國 60 年代隨著十大建設的發展,苑裡窯業更是達到產業發展百年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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巔峰。在這段窯業蓬勃發展的時間裡,磚瓦為苑裡地區非常重要的商品,各家窯 業業者則是整個網絡之中最主要的行動者。

窯業業者之所以在這段時間成為最主要的行動者,主要是因為在這段時間,

磚瓦是苑裡地區非常重要的外銷商品之一,對於地方經濟發展有相當大的助益。

然而磚瓦從原料開採、生產到販售的整個過程,幾乎都是由窯業業者所主導。地 方對於外界市場需求量與價格也必須透過業者反應,因此當市場需求量大增時,

窯業業者必然將產能擴大,此時地方投入的資源也因此大增;反之,當市場需求 量減少時,業者產能縮減時,地方投入的資源也就相對變少,因此在窯業蓬勃發 展的時間,窯業業者也就成為整個網絡最主要的行動者。

當窯業業者為了擴大產能以獲得最大利潤時,業者將對磚窯廠進行生產設備 的升級,而原先大甲地區的業者,因為原產地原料已不足以生產足夠的磚瓦供應 市場,因此在交通與原料品質的考量下,紛紛選擇進入苑裡地區設廠,此時整個 苑裡地區的窯業亦需要更多的勞力與原料的投入。在這段時間,苑裡農村地區工 作機會不多,農民為了獲得更多的工作機會、賺更多錢,因此前往磚窯廠投入磚 瓦的生產,成為磚窯廠的工人;因應市場的需求,磚瓦原料也更大量地進入磚窯 廠進行加工,以製成符合建築使用的建材;而政府雖然沒有直接參與磚窯廠的運 作,但是透過磚窯廠的運作而獲得足夠的建築材料,以提供各項建設之用,促進 整體國家發展。

在這個過程之中我們可以發現,業者、地方農民、磚瓦(黏土)、政府等行 動者,在進入整個窯業行動者網絡時,「磚窯廠」成為了窯業網絡的強制通行點,

各個行動者皆須透過磚窯廠滿足各自的需求,完成各自的任務,因而進入苑裡窯 業之行動者網絡之中,而各個行動者在通過強制通行點之後,也紛紛成為了苑裡 窯業網絡中的一份子(如圖 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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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6-1 磚瓦為重要建材之行動者網絡強制通行點示意圖

「如何將產能擴大,並壓低生產成本以獲取最大的利益」是此時期主要行動 者窯業業者賦予整個窯業行動者網絡運作最主要的任務。窯業業者除了投入更多 的資源與資金增加磚窯廠的產能之外,同時也必須動員網絡之中的各個行動者,

共同朝整個網絡的大目標邁進以獲取最大的利潤。而在朝這個目標邁進的同時,

各個行動者也在這過程之中滿足各自的需求,此亦為行動者加入網絡運作的主要 原因。

磚窯廠在擴大產能的過程中,需要大量的勞力投入磚瓦的生產工作,因此苑 裡當地的農民成為窯業網絡中相當重要的行動者之一。當地方農民參與網絡運作 的過程之中,窯業業者給予了充足的工作機會以及農業生產以外的收入,因此就 在工頭的號召之下,農民受到窯業業者的徵召進入了磚窯廠中,角色也從農民轉 換成搬胚工、切胚工及搬磚工等角色,以負責執行整個磚瓦生產過程中無法以機 械取代的基礎工作。因為磚瓦生產供不應求,磚窯廠幾乎是 24 小時運作,為了 賺錢改善生活,這群地方農民的生活也隨著磚窯廠的生產而產生變化,農民們除 了農務以及必要的休息時間之外,其他時間幾乎都在磚窯廠進行磚瓦的生產工作。

如此除了使磚窯廠擴大產能的目的達到之外,因為磚窯廠的工作是以件計酬,搬

工作機會

地方農民 磚瓦(黏土) 政府

增加收入 建築使用 獲取利潤

行動者

OPP

目標

業者

國家發展

加工 磚窯廠 公共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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愈多錢愈多,因此磚窯廠的生產工作同時也滿足了農民們賺取額外收入的需求。

然而苑裡窯業之所以能夠蓬勃發展,政府於此時扮演了相當重要的角色。政 府與窯業業者在網絡之中相互影響著,政府雖然沒有直接與窯業有直接地接觸或 是資源的補助,但因為十大建設及相關政策的推動,因而帶動了全臺各地的公共 建設以及大型建設,使得全國營造業蓬勃發展,磚瓦市場需求量激增,也使苑裡 窯業突破原有的市場範圍行銷至中部以外地區。不過相對地,政府為了促進各項 大型建設的發展,它也必須確保市場上有足夠的建材,因此政府接受了徵召進入 了窯業網絡之中,加入了窯業網絡的運作。在窯業網絡運作的過程中,政府被授 予了穩定市場以及暢通磚瓦銷售管道的任務,在整體發展政策不變,且沒有訂定 相關限制發展的法規之下,使得苑裡窯業所生產的磚瓦得以大量進入市場之中。

同時,各地的建設發展,特別是中部地區的發展,也將獲得足夠的建材以進行各 種建設,促進整體國家發展。

隨著市場需求量增加,為了整個窯業網絡的運作以擴大產能為目標,做為磚 瓦原料的黏土在此時也更大量的進入網絡的運作。黏土在網絡中主要的任務就是 擔任原料的角色,經過業者與地方居民共力的加工過程之後成為磚瓦,再透過磚 窯廠將之販售至全國各地做為建材之用。換言之,黏土、磚瓦的價值是透過磚窯 廠販售的過程所賦予的;磚瓦銷售的狀況愈好時,也就代表黏土、磚瓦的價值愈 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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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的價格。在這段期間,整個藺草帽蓆業網絡運作的能量來自於藺草帽蓆業者 販售藺草帽蓆換取現金的過程,因此我們可將藺草帽蓆業者視為是藺草帽蓆業網 絡中最為重要,且影響力最大的行動者,並徵召動員地方居民、藺草以及政府等 其他行動者參與藺草帽蓆業網絡的運作。

無論是哪一類型的行動者,各式各樣的行動者要進入網絡之中,都必須藉由 強制通行點才得以進入網絡之中。在帽蓆業蓬勃發展之時,苑裡帽蓆業者為帽蓆 業網絡的核心。在此一階段中,帽蓆業者負責統籌苑裡地區藺編品的產銷,將藺 編品送入海內外市場獲利;地方居民從事藺草編織活動,以增加農業以外的額外 收入;藺草則依據帽蓆業者的訂單加工成為指定商品;而政府則因為藺編品銷售 的過程獲得了更多的稅收。當藺編品為地方重要商品時,透過帽蓆業者的產銷活 動,居民、藺草及政府都因此進入了網絡。換句話說,帽蓆業者在銷售藺編品獲 利的過程中,居民、藺草及政府也藉此達到了各自的目的,因此開始與整個帽蓆 業網絡中各個行動者產生互動,使這個以帽蓆業者為主軸的網絡能夠持續運作

(如圖 6-3)。

圖 6-3 藺草帽蓆為重要外銷商品之行動者網絡強制通行點示意圖

「如何大量製造與販售高品質的藺草帽蓆」是此階段主要行動者帽蓆業者賦 予整個藺草帽蓆業網絡運作的最主要目標。帽蓆業者在完成這個主要目標的過程

藺草編織

地方居民 藺草 帽蓆業者

人工編織

增加收入 帽蓆商品 獲取利潤

政府

商品販售

增加稅收

行動者

OPP

目標

貿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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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除了透過帽蓆行的經營之外,亦須動員各個行動者共同協助以達成目標,而 與窯業行動者網絡一樣,其他的行動者也將藉由參與藺草帽蓆業網絡運作的過程 滿足各自的需求或是達成任務。

苑裡各帽蓆行的經營情形在此時相當穩定,也因此擁有足夠的能量能夠徵召 動員其他行動者參與整體網絡的運作,使得整個帽蓆業網絡的運作得以穩定地持

苑裡各帽蓆行的經營情形在此時相當穩定,也因此擁有足夠的能量能夠徵召 動員其他行動者參與整體網絡的運作,使得整個帽蓆業網絡的運作得以穩定地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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