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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經國的政治認知與人格特質

第二章 蔣經國人格特質之內涵

第二節 蔣經國的政治認知與人格特質

蔣經國的「人格特質」受到政治認知的影響,本節第一部份探討蔣經國的政 治認知,第二部份歸納蔣經國的「人格特質」。

壹、蔣經國的政治認知

蔣經國於 1987 年首次接受國內媒體《遠見》雜誌專訪203,筆者以專訪內容,

參照蔣經國的重要言論,總結以下幾點政治認知:

一、政治民主化、經濟自由化。蔣經國說:

我最感到滿意的是政府推行的各項政策和許多措施,都能獲得絕大多數民 眾的支持。執政黨在去年(一九八六年)三中全會後積極推動六項政治革 新,到今天已完成解除戒嚴,開放組黨也將在《人民團體組織法》修正通 過後實施。其他幾項,諸如充實中央民意代表機構、加強地方自治、改良 社會風氣與治安等議題也在積極研訂中,今後我們將繼續循著政治民主 化、經濟自由化的既定方針,針對各個階段的進度與需要,衡酌輕重緩急,

為所當為。204

在「政治民主化」方面,蔣經國認為:

(一)、臺灣推行民主政治,實行憲政,是貫徹民主自由的根本。他說:「民

203 蔣經國年輕時已非常重視新聞媒體,例如他在贛南時期開始辦報紙,宣揚新政理念。他聘請 曹聚仁為社長興辦《正氣日報》,是當時中國東南半壁三大報之一(分別是胡健中主持的《東 南日報》、馬樹禮主持的《前線日報》,以及蔣經國主持的《正氣日報》)。同時蔣經國領導三 民主義青年團,擔任江西支團幹事長,在贛南再辦《青年報》。來臺後,蔣經國擔任國防部總 政治部及中國青年反共救國團主任,創辦《青年戰士報》,主旨為宣傳國軍整建及青年反共救 國理念,之後該報成為單一任務的軍中報紙。此外,蔣經國知道宣傳的重要性,並與記者保 持良好關係,例如抗戰時期,《大公報》記者徐盈經常報導蔣經國的政績;蔣經國晚年擔任中 國國民黨主席,將《中國時報》與《聯合報》的創辦人余紀忠(曾任中國國民黨宣傳部特派員) 及王惕吾(曾任蔣介石警衛團團長),由黨中央委員,遴選為常務委員。漆高儒(1997),《蔣經 國評傳—我是臺灣人》,臺北:正中,頁 327-329。

204 林蔭庭主編(2006),〈一個決心積極革新的年代—歷史性專訪蔣經國總統〉,《動力 20—關鍵年 代的人與事》,臺北:天下遠見,頁 125。

主自由是中國政治的道路,憲政是貫徹民主自由的根本,中國軍民用血汗犧牲的 代價,創造了憲政光輝。這光輝絕不容許污損,這一根本絕不容許動搖。」

(二)、臺灣推行民主政治,必須訂立《選舉罷免法》,定期舉辦公平、公正、

公開的選舉。他說:「經國深知,選舉是用以衡量民主政治良窳的一種尺度,所 以政府一直都在致力辦好選舉,最近制定的《選舉罷免法》,相信將來舉辦的各 項選舉中,必能發揮良好作用。」

(三)、在民主政治下,應該包容不同意見,在「小異中求大同」。他說:「政 治乃管理眾人之事,而大眾的事也必有眾多不同的意見,於是整體與個體之間往 往並不一定都能協調一致,公私利之間也常常難免競合,從而影響到和諧與均 衡。因之,政府的任務,便是要在小異中求大同,執中持均,避免極端,防患於 未然,來保障大眾的利益,來維持社會的秩序。」

(四)、民主包容應以國家安定為底限,少數異議者濫用自由,採用暴力手 段,破壞社會安定,影響政府與人民團結,此種行為無法被容忍。蔣經國說:「如 有人因私利而妨害國家的整體利益,因濫用自由而破壞社會的安寧,甚至因不法 行為而危害到國家的安全,超越了情、理、法的範圍,那麼為了維護法律的尊嚴,

更為了保護復興基地一千七百萬全體同胞的安居樂業,政府如不負起責任採取適 當的措施,以防星火燎原,那就是政府對不起國民了。」

(五)、政府永遠和民眾在一起。蔣經國說:「祇要政府永遠和民眾在一起,

民眾便和政府在一起;祇要是為民眾著想、符合民眾利益的事,也就決無得不到 民眾贊同之理。」

(六)、政府不僅有能,更要注重廉潔,以實現「廉能政治」。蔣經國說:「加 強社會教育,來改良社會習俗。以持續的行政革新,來激揚優良政風,使政治建 設的廉與能的功效,相輔相成,樹立一個誠摰純潔的開放性社會和典型的民主政 治。」

(七)、順應時代潮流。蔣經國說:「時代在變,環境在變,潮流也在變,因 應這些變遷,執政黨必須以新的觀念、新的做法,在民主憲政體制的基礎上,推 動革新措施,唯有如此,才能與時代潮流相結合,才能與民眾永遠在一起。」

(八)、總統必然依憲法產生,蔣家人不能也不會競逐下一任總統。他說:「因 為我們立國的基礎是以憲法為依據的,所以下一任總統,必然會依據憲法而產 生,……有人或許要問:經國的家人中有沒有人會競選下一任總統,我的答覆是:

不能也不會。」205蔣經國在 1985 年 8 月 16 日接受美國《時代》雜誌香港分社主 任仙杜拉.波頓的採訪,再次強調總統職位繼承問題應依據《憲法》及《總統副 總統選舉罷免法》之規定,未曾考慮由蔣家人繼任國家元首。蔣經國說:

我國是民主憲政國家,自民國三十六年行憲以來,中華民國總統、副總統 一直依據憲法及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之規定,由國民大會選舉產生,今 後亦當如此;所以總統職位之繼承,並無任何問題存在。同時,我身為總 統,保護憲法和維護民主法治,就是我的責任。至於將來國家元首一職,

由蔣家人士繼任一節,本人從未有此考慮。206

在「經濟自由化」方面,蔣經國認為:

(一)、三民主義造就經濟奇蹟。蔣經國說:「經過三十多年的辛勤奮鬥,一 切依照三民主義的理想為最高的建設指導方針,終於造成了今日被國際上一般稱 譽的所謂『臺灣奇蹟』。」

(二)、秉持自由企業與私人經濟活動,帶來臺灣經濟發展的蓬勃生氣。蔣 經國說:「秉持自由企業的理則,保障私有財產,維護就業自由和私人經濟活動,

使生產者享有經營的所得。」

(三)、人民財富的分配應均且富,以實現民生主義的均富理想。207蔣經國 說:「我們復興基地的經濟發展,已經造成了國民所得的提高,財富差距的縮短,

就業機會的增加,這是民生主義的具體實踐。」208

205 蔣經國說:「有人要問經國的家人中間,有沒有人會競選下一任的總統,總統的答覆,我的答 覆—就是不能也不會。」紀錄片(2008),臺北:中天電視新聞臺:「馬英九與蔣經國」。

206 蔣經國(1992),〈保護憲法維護民主法治〉,《蔣經國先生全集》(第 15 冊),臺北:行政院新聞 局,頁 147。

207 徐立德說:「經國先生主政時期對臺灣經濟的貢獻與影響,是至深且鉅的。總括來說,臺灣光 復後的經濟發展,有三次重大轉型,第一次是以農業為主的經濟,轉向以工業為主;第二次 是自勞力密集產業轉向重化工業為主;第三次是自重化工業轉向技術密集產業的發展。後面 這兩次的轉型,都是在經國先生主政時期所推動的,並有顯著的成果。經國先生在民國六十 一年擔任行政院長時,當時平均每人國民所得只有四八二美元,到了民國七十七年經國先生 逝世時,平均每人國民所得已高達五八二九美元,短短十六年間,成長了十一倍。而這樣的 成長,不獨厚財團或資本家,而是全民都能分享,經國先生主政時間,最高所得五分之一家 庭與最低所得五分之一家庭的收入差距,都低於他剛接任行政院長時的四點四九,簡單的 說,當時國民所得飆升十一倍的同時,貧富差距幾乎維持不動,這就是『均富』理念的徹底 實踐,讓全民共享臺灣經濟起飛的成果。」《中國時報》,2008.1.14,版 A7。

208 以上轉引自游梓翔(2006),《領袖的聲音—兩岸領導人政治語藝批評(1906-2006)》,臺北:五 南,頁 351-357。

蔣經國在 1985 年 11 月 11 日接受美國《讀者文摘》巡迴編輯芮德的訪問說:

中華民國的經濟發展,一向是秉持「富國先富民,民富則國富」的理念。

國民經濟繁榮,國家自然富足。我們的經濟發展成功,正是此一理念最好 的驗證。在中華民國經濟發展的經驗中,我個人以為同等重要的,是提供 一個安定的政治環境,使人人均有發展的機會與創造的能力,同時在此一 穩定的基礎上,政府亦得以正確地選擇經濟發展策略。而在這方面,中華 民國成功的土地改革、以漸進方式推行民主政治的過程,普及而良好的教 育系統,以及採取尊重市場機能的計劃性自由經濟制度等,均可提供其他 開發中國家參考。209

二、穩健中求進步。蔣經國說:「我想說明最重要的一點,改革的步子一定 不斷前進,但為了確保改革的成果,也一定要走穩。」又說:「我們要有革新,

會有變動,但絕不能盲目亂動,更不能輕舉妄動,也就是一定要做到安定中求進 步。」210

三、「現行的憲政體制不可變」、「推進民主憲政與維護國家安全必須受到同 等的重視」。蔣經國說:

在多變的時代和多元的社會中,要求全國人民建立共識,本非易事。雖然 如此,以中華民國現階段的處境,在推進民主憲政一事上,我認為至少有 兩點我們的國民應有共同的認知:第一、我們現行的憲政體制不可變,因 為中華民國憲法是由國民大會受全體國民的付託所制定,遵守憲法所定的 現行憲政體制,是政府與全體國民不可辭卸的一項莊嚴責任。二、推進民 主憲政與維護國家安全必須受到同等的重視。兩者相輔相成,並且以厲行 法治為基礎。唯有尊重制度和法律,民主憲政才能歷久不渝,這也是政府

209 蔣經國(1992),〈祇要大陸實行三民主義必能達到臺灣經濟水準〉,《蔣經國先生全集》(第 15 冊),臺北:行政院新聞局,頁 158-159。

210 林蔭庭主編(2006),〈一個決心積極革新的年代—歷史性專訪蔣經國總統〉,《動力 20—關鍵年 代的人與事》,臺北:天下遠見,頁 125。

制定《國家安全法》的精神所在。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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