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四節 衝突理論與相關研究
壹、衝突
在組織運作過程中,因為組織內成員對其各自的職務和責任和目標看法不盡相同,
因而產生衝突。衝突可能會成為嚴重的問題,因其也許造成混亂,使組織無法運行;但 衝突也有正面效益,某些衝突可以支持團體目標並增進團體績效。衝突存在於各種不同 情境中,在人與人之間、部門與部門間、組織與組織間,甚至國家與國家間都可能發生 衝突,本研究以警察組織內的衝突為主要範圍。
貳、衝突的定義
在拉丁文中衝突(conflict)一詞是指不同的勢力衝撞在一起,衝突的定義及涵義相 當分歧,但通常被定義為不同個體/群的間活動、意見或目標的不相容,本研究將各學者 對於衝突的定義彙整如表2.4:
表2. 4 衝突的定義
作者 年份 衝突定義
Litterer 1980 衝突是發生於當二方或二方以上知覺到與他人或他團體的活 動互中,有相當損失的結果,而相對立的一種行為。
Rahim 1986 衝突是組織中兩人上,因為目標、利益、期望、或 是價值的差異而產生不同意見的結果。
Robbins 2006 當雙方給予負面的影響,而此影響正式雙方所關注的一種過 程。
韓瑞信 1994 衝突是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團體或個體,知覺到有任何不相容 的情況,所產生的一種對立的互動行為或情緒反應的歷程。
蔡明若 1994 衝突必須是被知覺的,具有主客雙方,必須有來源,會帶來 主觀感受的變化;是一種對立行為的交互作用。
汪明生、
朱斌妤 2000 兩個以上相關連的主體,因互動行為所導致不和諧的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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帥韻儀 2003
當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個體,在觀念上及知覺上的不一致,實 際與期望的反應不協調而引起的思想矛盾、語文攻訐、權力 奪取及行為爭鬥的一種過程。
蘇貞樵 2004 衝突為兩方或兩方以上的團體,因為期望或實際的反應不協 調所導致的緊張狀態。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各方對衝突的定義仍相當分歧,但仍有其共同點,研究者嘗試將之歸納如下:
一、衝突是一個『連續』的過程,並非是單一不連續事件。
二、衝突必須被『知覺』到,假若僅只有一人知覺到衝突或是衝突不被知覺, 即無 法形成衝突。
三、衝突包含有『對立性』、『資源匱乏性』及『阻礙性』等概念,亦即衝突必須包含 對立的二方,其興趣或目標互不相容,同時有限資源的匱乏性亦會產生阻礙性行為,
當其中一方阻礙另一方達到目標時,便產生了衝突的情境。換言之,衝突是一個連續 的動態過程,其存在必須包含有對立的雙方、不相容的興趣或目標,同時在資源有限 的情況下,其中的一方表現出一些妨礙對方達成目標的阻撓性行為,而此也是本研究 對衝突之定義。
参、衝突的演進與理論
衝突是領導者所不願面對,但必須深入探討的問題。有關於衝突思想的演進,學者 Robbins(2006)將之分為三個階段。
(一)傳統的觀點
早期傳統的觀點對於衝突大都持否定的看法,認為衝突對組織與個人是不利 的,且是異常的現象,其具有破壞性、無理性、毀滅性,因此必須及時加以避免。
管理者或領導者的首要任務,在於把組織中的衝突消弭於無形,不能使衝突存在 於組織之中。這一派思想發展於1930 至 1940 年。
(二)人群關係的觀點即行為的觀點
他們的觀點認為衝突是自然現象,具價值中立,是無法避免的。因此對於衝 突的存在採取接受的態度,並試圖將衝突的存在予合理化。這時期的學者雖然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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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衝突的存在,同時致力於研究解決衝突之技巧,然而卻尚未深入探討衝突對組 織所具有的正面功能與價值。這一派思想發展於1940 年代末期至 1970 年代中期。
(三)互動的觀點
這派學者不僅接受衝突,並且鼓勵衝突,他們認為由於不滿及欲求改善,才 會產生變革。換言之,變革不是偶然產生的而是因衝突所激發來的,其可增進對 議題的了解、流通資源與力量、澄清競爭的解決方案、刺激創意的搜尋,以及強 化團體運作。另外他們相信當衝突太強時必須適時予以解決,因太多的衝突會產 生許多的力量及敵對、扭曲溝通的管道、低品質的決策,以及單方面的投入;但 衝突也可能因強度太弱,而必須給予刺激,一個沒有衝突刺激的組織,將是觀念 停滯,缺乏活力,並減少力量、產生意見不同,以及分享矛盾的資訊、訂下不適 當的決策、產生非挑戰性的傳統,甚至可能導致組織解體的嚴重後果(如圖 2.2 所示)。有前述衝突時期的理論重點如表所示,而與前兩時期相較,這時期的觀 點具有以下四項特點:
一、認為衝突具有絕對在的價值。
二、毫不避許地鼓勵對抗。
三、衝突管理的界定除了解決的方法外,還包括刺激衝突的方法。
四、認為衝突管理是所有行政領導人員的主要責任。
圖2. 2 組織績效與衝突強度圖 資料來源:Robbins(2006)
表2. 5 衝突的演化表 衝突觀點 傳統的觀點
Traditional view
人群關係的觀點 Human relations view
互動的觀點 Interactional view 盛行時期 1930~1940 間 1940 年代後期至 1970
年代中期 1970 年代後期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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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整理自Robbins(2006)
肆、產生衝突的原因
組織之間產生衝突的原因很多,而且彼此之間都有密切關聯,學者們觀點各有不 同,對於行程衝突的原因也就各有主張如表2.6。
表2. 6 衝突的原因
作者 年份 衝突原因
Luthen 1973
1.層級間的衝突、2.職能的衝突、3.實作與幕僚間的衝突、
4.正式與非正式的衝突 Bowerson
et al 1980
1.目標不一致、2.範圍、地位角色不一致、3.溝通不良、4.
知覺差異、5.觀念差異
Streers 1991 1.目標不相容、2.認知衝突、3.情感衝突、4.行為衝突 Stern &
El-Ansary 1992
1.目標的不相容、2.活動領域的不同、3.對事實知覺的不同
27 衝突管理做出分類,如Blake 與 Mouton(1964)提出的典型衝突管理模式,此模式依照 兩個向度,關心他人(concern for people)與關心生產(concern for product),將衝突管 理行為分成五種:競爭、合作、迴避、忍讓與妥協。表列出過去衝突管理學者使用的向 度與其管理方式(鐘冠群,2004)。
表2. 7 衝突管理行為向度
研究者 向度 衝突管理行為
Blake&Mouton
(1964)
關心結果(concern for product)
關心員工(concern for people)
合
Thomas(1976)
積極或消極(assertive vs.
unassertive)
合作或不合作(cooperative vs.
uncooperative)
合
Rahim(1986) 關心自己(concern for self)
關心別人(concern for others)
統 Vliert&
Euwema
(1994)
主動積極(activeness)
重視合群(agreeableness)
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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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鐘冠群(2004)
Rahim(1986)提出其衝突管理理論與量表,其延續了 Blake 與 Mouton 的概念,以「關 心自己」與「關心別人」兩個向度,將衝突管理分為統整、忍讓、支配、逃避及妥協等 五種行為,並依照理論發展出衝突量表,此量表具有較好的信效度,被後續的衝突研究 普遍採用。其衝突管理的概念圖,如圖所顯示。「關心別人」係表示在衝突情況發生時,
滿足他人期望的程度。「關心自己」則表示在衝突情況發生時,滿足自己期望的程度。
依兩者向度的高和低,可將衝突管理行為分成五種。
ㄧ、支配行為:在高度的關心自己,但低度的關心他人時,即不顧衝突對他人的影響,
僅論輸與贏,所以會盡力去贏得勝利。
二、統整行為:是在關心他人與關心自己兩個向度皆高的情況下,衝突管理是採取合 作的方式,尋求雙方皆有利的結果。以面對差異及分享訊息、瞭解彼此的不同,追求 可融合雙方意見及皆可接受的解決方式。
三、逃避行為:是在衝突發生時,對於對方與自己期望的關心程度皆較低,衝突管理 會有退縮或壓制的方式及行動,採取眼不見為淨的忽略態度。
四、忍讓行為:是在低度的關心自己但高度的關心他人時,衝突管理將會去降低差異 的重要性,並強調一致性,順服且屈從地去滿足對方。
五、妥協行為:是在自己與對方願望都是中等的關心程度,係彼此願定量分配衝突事 件的利益結果,在進行協商後採取雙方滿意或可接受的折衷方式。
圖2. 3 衝突管理分佈圖 資料來源:Rahim(1986)
本研究以警察人員的衝突管理的五種類型,亦即(1)支配;(2)統整;(3)逃避;(4)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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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及(5)妥協做為研究之架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