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文獻探討
2.5 補救教學
2.5.1 補救教學意涵
教 學 的 最 終 目 的 無 非 是 希 望 每 位 學 生 在 學 習 上 能 獲 得 相 當 的 成 效 , 但 由 於 每 個 學 習 者 本 身 的 個 別 差 異 , 因 而 容 易 產 生 學 習 落 差 的 現 象 , 影 響 學 習 成 效 。 從 國 小 升 國 中 , 由 於 課 程 內 容 增 加 、 各 科 不 同 的 老 師 與 教 學 方 法 的 改 變 等 原 因 , 使 學 生 易 產 生 適 應 上 的 困 難,進 而 影 響 學 習 的 效 果 (歐 思 慧 1992)。補 救 教 學 就 是 一 種 診 療 教 學 模 式 (Clinical Teaching), 其 目 的 在 透 過 診 斷 、 補 救 與 評 估 程 序 , 發 現 學 生 的 學 習 困 難 , 幫 助 那 些 不 能 在 一 般 時 間 內 達 到 應 有 學 習 標 準 的 學 生 發 揮 潛 能 , 達 到 學 習 目 標 (黃 淑 苓 1999)。 補 救 教 學 係 指 針 對 學 業 低 成 就 的 學 生 , 診 斷 其 學 習 困 難 原 因 , 所 採 取 補 救 教 學 的 學 習 措 施 (高 廣 孚 1997)。
2.5.2 補救教學的對象與特徵
補 救 教 學 的 對 象 為 低 成 就 學 生。早 期 諸 多 學 者 對「 低 成 就 學 生 」
( under-achivers)的 界 定 為:智 力 正 常,但 其 實 際 的 學 業表 現 明 顯 低 於 其 能 力 水 準。近 期 對 於 補救 教 學 受 教 對 象之 界 定,分 為 三 類 :一 為 學 生 的 實 際學 業 表 現 明顯 低 於 其 應 有 的能 力 水 準,即 原 稱 之 為 低 成就。 另 一為 學 生 的 實際 學 業 表 現 明 顯低 於 其 班 級平 均 水 準, 亦 稱 之 為 低 成 就。最 後 一 類 為 學生 學 科 成 就 不 及 格,且 其 學 業 成 就 表 現 明 顯 低 於 其 他 學 生 許 多 者 , 稱 之 為 成 績 低 落 者 (張 新 仁 2001)。
綜 合 諸 多 學 者 的 研 究,低 成 就 或 成 績 低 落 學 生 具 有 某 些 相 類 似 的 特 徵 (張 新 仁、邱 上 真、李 素 慧 民 88)在 學 業 表 現 部 分,低 成 就 學 生 的 特 徵 包 括 :( 1) 測 驗 的 表 現 上 , 呈 現 低 的 基 本 作 答 技 巧 ; (2)學 業 成 績 表 現 較 差 ; (3)在 閱 讀 或 數 學 的 程 度 比 一 般 的 學 生 來 得 低 (4)被 留 級 或 有 學 業 方 面 的 挫 折 (5) 經 常 找 藉 口 不 交 作 業 或 遲 交 , 或 是 向 同 學 拷 貝 作 業 。在 日 常 行 為 表 現 部 分 , 低 成 就 或 成 績 低 落 學 生 的 特 徵 包 括:(1)依 賴 性 重,需 要 家 長 或 教 師 的 特 別 注 意;
(2)對 於 有 興 趣 的 科 目 或 課 程 , 有 優 異 的 理 解 力 及 記 憶 力 , 並 有 固
著 的 傾 向;(3)容 易 分 心,不 易 專 心 及 努 力 工 作;(4)學 習 態 度 不 佳 、 缺 乏 動 機、恆 心;(5)在 自 我 或 社 會 性 的 控 制 適 應 部 分,有 些 困 難 ; (6)在 學 習 部 分 , 需 要 比 其 他 同 學 更 多 的 時 間 ; (7)不 喜 歡 學 校 及 家 庭 作 業 ; (8)習 慣 性 的 遲 緩 以 及 較 低 的 出 席 率 ; (9)家 庭 提 供 較 少 的 支 持 。
2.5.3 實施補救教學之歷程與課程設計原則
補救 教 學是 一 種「 評量─教 學─再 評 量」的循 環 歷程。就理 想 上而 言,
期 望補 救 教 學實 施 一段 時 期後 , 學生 能 跟得 上 原班 級 的教 學 進度 。
( 杜正 治,民 82; 林建 平,民 86;郭 生 玉,民 84;楊坤 堂,民 82;
轉 引自 張 新仁 、 邱上 真 、李 素 慧, 民 88)
雖 然 目 前 大 多 數 學 校 皆 有 補 救 教 學 措 施 ,但 成 效 卻 不 彰 (詩 永 1997)。 教 師 將 原 教 材 、 教 法 以 重 述 的 方 式 來 教 導 低 成 就 學 生 , 這 種「 舊 調 重 彈 」式 的 補 救 教 學,是 成 效 不 佳 的 原 因 (黃 木 蘭 2000)。
補 救 教 學 的 課 程 設 計 首 先 要 考 慮 到 學 習 的 原 則 , 由 易 而 難 、 由 簡 而 繁 、 從 已 學 到 未 學 等 , 才 能 建 立 學 生 的 自 信 心 與 學 習 動 機 。 其 次 , 課 程 應 具 高 度 的 結 構 性 , 同 時 學 習 目 標 需 明 確 與 具 體 才 能 掌 握 學 習 的 重 心 。 另 外 , 學 習 活 動 的 設 計 要 考 慮 學 生 能 力 、 學 習 動 機 、 學 生 的 接 受 程 度 及 注 意 廣 度 , 對 中 低 程 度 的 學 生 來 說 , 宜 簡 化 教 材 且 學 習 活 動 應 更 富 有 變 化 及 趣 味 性 (張 新 仁 2000)。
課 程 設 計 可 考 慮 下 列 項 目 (杜 正 治 1993):
1. 分析基本能力
任何學科目標的達成均需一定程度的心智能力,包括注意力、理解力、記憶 力、觀察力、知覺力以及想像力,相關能力不足必然造成學習的困難。因此,教 師在設計補救教學課程時,要先考量學生的相關能力再配合教材與教法,如此才 能事半功倍。
2. 評量學科能力
在進行補救教學前,須先針對學科的學習能力進行測試與評量,以作為課程 設計的依據。而學科能力的評量大多為成就評量,如單字的記憶與瞭解、寫作能 力測驗等。評量學習動機
學習動機往往會影響學習成就,因此在進行補救教學前,教師應先瞭解學生 學習動機的強弱,一方面設法對缺乏學習動機的學生提供外在的增強;另一方面 可考慮將學習動機強的低成就學生列為優先補救的對象。
3. 擬定課程目標
課程目標的擬定決定教學方法的選擇,也關係到教學的成效,教師擬定課程 目標時,要先瞭解學生的學習能力以及學習的客觀條件。此外,課程目標的訂定,
務必指出學習的對象、學習的內容、行為的標準、教學方法以及評量的方式。
4. 選擇適合受試者能力的教材
有效的補救教學課程設計,宜根據學生程度選擇合適的教材,包括:訓練有 效的學習策略、簡化原有教科書內容、另行編選坊間的教材、自行重新設計教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