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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光旅館建築火災風險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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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觀光旅館建築火災風險評估方法

3.5 觀光旅館建築火災風險清單

1.火災預防和控制 措施

1.1電氣引起火災

1.3縱火 1.2吸煙

1.4移動式暖器和加熱設

1.5烹飪 1.6照明

1.7環境清潔

1.8外部承包商和旅館內 部裝修工程引起之危害

1.9危險的物質

1.10其他應注意之重大危 害,含對一般性的火災預 防措施有影響的程序危害

1.3.1觀光旅館有保全措施,防範可能之人為縱火 1.3.2旅館館內存放易燃物品之儲藏空間有專人管理 1.3.3旅館周圍之區域,無堆積易被人為引燃之物品

1.7.1旅館有依規定實施環境清潔 1.7.2廚房垃圾與火源隔離

1.7.3走道避免易燃物和廢棄物不必要的存放 1.7.4儲藏室避免易燃物不必要的堆積 1.7.5對廢棄用油暫存有妥善處理

1.9.1若有擺放或使用危險物品,有依照相關危險物品法規進行風險評估

1.10.1例如:酒精、消毒水、柴油、機油、瓦斯桶〜

1.8.1外部承包商有了解火災安全規定

1.8.2對於外部承包商在旅館內部進行裝修工程,管理者有安全控管 1.8.3旅館內部維修人員,需進行使用火源之工程時,有實施安全防護 措施?(例如需申請動火許可管制表)

1.5.1廚房有安全防護措施,防止烹飪起火 1.5.2廚房有定期更換濾網和排煙管 1.5.3廚房內有設置防範油類火災之滅火器 1.6.1觀光旅館照明設備有定期之安全檢查 1.4.1旅館有使用移動式暖器之管理措施

1.4.2旅館若有使用移動式暖器(衝油葉片式、陶瓷式),有張貼安全使 用須知

1.4.3旅館固定式暖器有定期維護保養紀錄 1.2.1觀光旅館有預防抽煙引起火災之措施 1.2.2旅館全館有禁煙

1.2.3旅館有吸煙區設置

1.2.4旅館特定場所(存放大量易燃物,例如儲藏室…)有禁煙 1.2.5旅館實施例行檢查時有遵守這些規定(室內禁煙,吸煙室面積不可 大於35平方公尺)

1.1.2旅館固定式電器設備(用螺絲釘將物品固定在天花板、牆壁、地 板)有定期檢查或測試

1.1.3旅館攜帶式電器設備(非固定式設備)有進行過測試 1.1.4個人電器用品之使用,有使用安全守則之規定 1.1.5對延長線和變壓器的使用,有專人負責管理 1.1.1觀光旅館有避免電氣引火措施

圖 3. 2 火災預防和控制措施工作分解結構圖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3.5.2 火災防護措施

在火災防護措施構面中,又區分為防火避難逃生設施(依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 證及申報辦法)、防止火勢蔓延和發展之措施(依建築法)、避難逃生照明設備、防火安 全標示和說明、火災時發出警報之設備、手動滅火設備、自動滅火系統(依消防法)、

固定式系統和設備……等。在這 8 大項對應影響因素中,每一項所對應的影響因素中 總共有 35 小項對應影響因子,整理結果如圖 3.3 所示。

2.火災防護措施

2.2防止火勢蔓延和發展 之措施(依建築法)

2.4防火安全標示和說明

2.5火災時發出警報之設

2.6手動滅火設備

2.7自動滅火系統(依消防 法)

2.8固定式系統和設備

2.1.11旅館內所有房間是否有符合法規之火災防護措施 2.1.12旅館逃生通道(走廊、樓梯、安全梯)被阻塞 2.1.13旅館內設置供行動不便人士使用的避難逃生設施

2.4.1旅館防火安全標示和說明有達到法規的標準 2.4.2旅館窗簾、地毯、布幕、廣告用看板等設置有符合法規 2.5.1旅館有裝置火警自動警報設備

2.6.1手提式滅火器的配置足夠 2.6.2旅館內有設置室內消防栓

2.5.2旅館內有設置手動操作之手動報警設備(PBL操作盤) 2.5.3旅館內有關火災風險、使用人、及火警自動警報設備警戒的範 圍,三者呈比例關係

2.5.4火警訊號可以藉由火警受信總機遠端傳輸 2.2.1旅館有符合法規之防火區劃

2.2.2旅館在非防火區劃內分間牆使用防火構造之裝潢 2.2.3旅館內部裝修材料有依法令使用不燃或防焰材料裝修 2.2.4有設置防火鐵捲門保護避難設施,或避免避難設施在火災初期階 段,受到火、煙、熱和燃燒生成物影響的設備

2.1.14旅館內屋頂避難平臺有阻礙逃生 2.1.15旅館有設置緊急進口 2.1.16旅館有符合法規設置避難器具

2.1.6旅館逃生出口有避免使用滑動式或回彈式門 2.1.7旅館逃生出口有設置警衛管制

2.1.8避難逃生步行距離計算,僅有單向逃生時有符合法規 2.1.9避難逃生步行距離計算,有替代性避難逃生設施有符合法規 2.1.10旅館逃生通道(走廊、樓梯、安全梯)有符合法規 2.1.2旅館逃生路徑之設計是符合法規

2.1.3旅館逃生出口足夠 2.1.4旅館逃生出口可以輕易開啟 2.1.5旅館逃生出口朝必要之逃生方向開啟 2.1.1旅館內備有發生火災時可順利避難逃生之設施

2.7.1旅館內有設置自動灑水設備 2.7.2室內停車場有設置泡沫滅火設備 2.7.3發電機室、鍋爐房有設置二氧化碳滅火設備 2.7.4廚房內有符合法規設置簡易滅火設備

2.8.1對於高電壓照明標示等有依法規配置安全防護開關 2.3.1緊急照明設備有符合法規

2.3.2出口標示燈及避難方向指示燈設置有符合法規

2.3避難逃生照明設備 2.1防火避難逃生設施(依 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 及申報辦法)

圖 3. 3 火災防護措施工作分解結構圖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3.5.3 火災安全管理

在火災安全管理構面中,又區分為災害應變程序和配置、訓練和演習、檢查和維 護、記錄……等。在這 4 大項對應影響因素中,每一項所對應的影響因素中總共有 43 小項對應影響因子,整理結果如圖 3.4 所示。

3.火災安全管理

3.4.1下列事項有妥善記錄:消防驗證演習 3.4.2下列事項有妥善記錄:自衛消防編組訓練 3.4.3下列事項有妥善記錄:火警自動警報設備測試

3.1災害應變程序和 配置

3.2訓練和演習

3.2.3.7通報 消防機關之方 3.2.3.8確認 有需要協助避 難之人員

3.3檢查和維護

3.4記錄

3.4.4下列事項有妥善記錄:避難逃生照明設備測試 3.4.5其他火災預防、滅火系統之維護和測試等記錄

3.3.6消防主要管線每6個月做性能檢查一次及每年度做綜合測試一次 3.3.7緊急昇降機(消防專用電梯)有每月檢查測試

3.3.8撒水系統有每月定期檢查測試

3.3.9避難層逃生出口、逃生門其安全開關有定期檢查 3.3.10照明保護系統有每月檢查並測試

3.3.11緊急電源設備之檢查(包含緊急發電機組每月啟動測試,每月負載測試及每月的 保養記錄?

3.3.5旅館逃生樓梯和通道有每月做定期檢查 3.3.4緊急照明設備有每月做定期測試維護 3.3.3火警自動警報設備有每月做定期測試維護 3.3.2滅火設備有每月做定期測試維護

3.3.1建築物有依法令定期實施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及消防安全設備檢修申報 3.2.1所有的人員都有依法令定期實施火災安全講習和訓練

3.2.2所有領有防火管理人證書及防災中心的人員都有依法令,在規定的時間間隔內,

定期接受「消防複訓」

3.2.4所有人員在火災時都有任務編組(如自衛消防編組人員名冊),並定期接受消防講習 和訓練

3.2.5當受僱人和業主於建築物內工作時:業主握有妥善之資訊 (例如火災風險和一般火 災防制措施相關資訊)

3.2.6當受僱人和業主於建築物內工作時:已提供受僱人足夠之說明和資訊 3.2.3所有的人員訓練都有了解下列講習和訓練項目之資料

3.1.13定期按時實施火災防護措施檢查?(例如建築物公共安全檢修申報與消防安全設備 檢修申報同時進行)

3.1.12與消防機關有妥善的交流?(例如:安排消防機關訪視並熟悉環境) 3.1.11有指定人員接受訓練以協助避難,對於避難時受傷的人員及顧客,是否有提供完 善的救助程序?(救護)

3.1.10對於行動不便人士,備有妥善的避難程序?(安全防護) 3.1.9避難完成集合地點所有工作人員都詳知

3.1.8有妥善的機制,可以確保建築物已完成避難?(避難引導)

3.1.7消防隊到達現場時,有妥善之引導機制,並且提供災害發生相關資訊?包括可能 造成消防人員危害之情事

3..1.6有指定經過訓練之專人負責操作滅火器?(滅火) 3.1.5有完整的通報消防單位的機制

3..1.4防火管理人有依消防法製作消防防護計畫書落實火災應變程序 3.1.3防火管理任務編組是否有落實執行

3.1.2指派專業人員協助預防性和防護性措施之進行?(相關之一般性火災防治措施) 3.1.1防火管理人是否設置?(依消防法第十三條)

3.2.3.1建築物 內可能發生之 火災風險

3.2.3.2建築 物內之火災防 範措施

3.2.3.3火災 發生時的應變 措施

3.2.3.4聽到 火災警報時的 應變措施

3.2.3.5手動 報警控制器的 操作方法

3.2.3.6滅火 器的擺放位置 與使用方法

3.2.3.9確認 使用滅火設備 之人員

圖 3. 4 火災安全管理工作分解結構圖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在文檔中 中 華 大 學 (頁 6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