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評估
5.1 主導原則
評估是課程的重要一環,包括蒐集學生學習表現的顯證、詮釋資料和判斷學生 的表現,從而回饋學生,並讓教師、學校、家長和其他持份者知悉學生的學習 表現。在藝術教育學習領域規劃和實施評估時,教師應留意以下原則:
設計合適的評估課業和評估準則,以配合藝術教育課程的宗旨、四個學習 目標和學習重點。
採用多種方法去評估學生在不同方面的表現,以照顧學生的多樣性。
跟進和記錄學生的學習,幫助他們全面瞭解學習表現,以及調節學習進度 和步伐。
持續提供適時和具建設性的回饋,以提升學生的學習動機,並幫助他們反 思學習。
根據教師和同儕的回饋,讓學生主動地監察和反思學習,以提升自主學習 的能力。
善用在不同階段獲得的評估數據,以改善學生的學習,並調整教學策略和 課程內容。
反思及行動
在學校的藝術教育學習領域,有甚麼良好的評估措施?你又會如何 改善不足之處?
5.2 進展性及總結性評估
進展性評估有助瞭解學生在學與教過程中各階段的表現。教師需要在不同情況 下,例如練習牧童笛的合奏樂曲、欣賞藝術作品、發展繪畫和歌曲的創作意念、
籌備舞台演出,按學生的表現給予適時和具建設性的回饋。
總結性評估讓學生在一個教學單元/學期/學年結束時知悉其學習表現。常見 的評估方式如測驗、校內考試和公開考試,一般會用分數或等級滙報學生所達 到的水平。教師可運用總結性評估所得的數據,檢討教學成效和調節教學計 劃,以加強學與教效能。
進展性評估可作為「促進學習的評估」和「作為學習的評估」;總結性評估則 可視為「對學習的評估」。以下是它們之間的關聯:
進展性評估
促進學習 的評估
「促進學習的評估」幫助學生在學習過程中理解學習內 容、達到的水平和預期學習成果。為幫助學生改善學 習,教師須適時回饋學生和調整教學策略。
作為學習 的評估
「作為學習的評估」讓學生瞭解、反思和監察自己的學 習進度,並積極調節學習模式、評估表現、規劃下一階 段的學習。
總結性評估 對學習 的評估
「對學習的評估」主要是滙報學生在一個特定時段內的 學習表現所達到的水平。
「作為學習的評估」的例子
學生學習演奏一首樂曲時,在教師的引導下瞭解自己的強項和弱項,訂 立適切的目標,監察學習過程,釐定評估準則用於自我評估,並找出改 善演奏的方法。
5.3 校內評估
校內評估有不同目的:i) 檢視和監察學生的學習進度;ii) 作為調節課程和教 學策略的依據;iii) 有助確保達到學與教的目標;iv) 幫助學生瞭解自己的能 力,以改善學習;以及 v) 讓家長瞭解子女的表現。
學校應靈活地採用以下評估模式,配合多樣的評估活動,以達至不同的評估目 的。
(i) 課堂表現
教師應觀察學生的課堂表現,通過討論、滙報、課堂練習、發問和回答問題,
瞭解學生不同方面的進度和學習需要。
(ii) 藝術表演/藝術作品
學生在參與藝術創作、歌唱、樂器演奏或戲劇演出時,教師可評估學生運用藝 術知識和技巧的能力,例如視唱時,教師能評估學生的讀譜能力;繪畫時,評 估他們處理物料和運用視覺語言的能力。
(iii) 專題研習
以藝術為主題的專題研習,可讓教師評估學生連繫藝術和跨學科知識、選材、
組織和滙報資料等能力。專題研習可以個人或小組形式進行,亦有助教師評估 學生自主學習的能力。
(iv) 測驗/考試
測驗或考試可用於進展性評估和總結性評估。除筆試外,唱歌、演奏樂器和藝 術創作也可幫助教師評估學生在某時段的學習表現。
(v) 作品集
作品集是展示學生進度的佐證,可反映他們在藝術欣賞、創作和表演的學習過 程和成果。作品集以文字、樂譜或視聽形式,記錄學生創作樂曲或藝術品的過 程、分析和詮釋藝術品的觀點,以呈現他們反思和自主學習的能力。
(vi) 自我評估/同儕互評
自我評估幫助學生檢視學習進度,提示學習方向。同儕互評可提升協作學習的 效能,彼此間提出的意見和具建設性的觀點,有助改善學習,學會尊重別人。
這些評估模式可培養學生對學習負責任的態度。
5.4 具質素的回饋
教師應適時給予學生具質素的回饋,以肯定他們的優點和指出可改善之處。具 建設性的意見能有效提升和維持學生的學習動機。
在學習的過程中,例如在評賞藝術品、發展創作意念和探索樂器音色時,適時 的口頭或文字回饋有助啟發學生思考、引發新意念和掌握重要概念,為隨後的 學習做好準備。
教師應為學生的習作提供回饋(例如藝術作品、音樂創作、出席演奏會或參觀 展覽後的報告、作品集),肯定他們的努力,並引導他們善用回饋去改善學習,
而非只專注於評級和分數。
反思和行動
你會採用什麼模式來評估學生多方面的能力?
你如何運用回饋來引導學生改善學習?
5.5 評估報告
校內評估應根據評估目標執行,並向不同持份者展示學生的表現,形式可以是 等級、分數和書面評語。在藝術學習的表現和進度方面,不宜只採用等級和分 數,教師應考慮學生在多方面的表現,給予書面評語,以助學生反思。
在高中階段,除香港中學文憑考試的成績外,學校應運用「學生學習概覽」展 示學生於全人發展訂立的目標和表現。因此,學生的「藝術發展」經歷都應記 錄於概覽內,例如參與活動的成就、獎項、校內外的藝術學習活動,以及他們 的反思和學習經歷的自述。更多關於「學生學習概覽」的資料可瀏覽教育局網 頁。
5.6 公開評核
2009 年推行的新學制為香港教育帶來根本的轉變,高中的課程及評估亦隨之 而改革,公開評核亦採用多種策略去配合學校課程,以推動香港評估文化的轉 變。
當完成六年中學教育,修讀高中音樂和視覺藝術選修科的學生,可參加由香港 考試及評核局(考評局)舉辦的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以評核他們在兩科所達到 的水平。學生亦可報讀與藝術相關的應用學習課程,評核則由課程提供機構負 責,而考評局會調整評核成績和監察評核的質素。
公開評核與學校課程互相配合,是總結性評估的一種,學校應幫助學生瞭解預 期學習成果和評核準則,以助學生取得更好表現,並運用從文憑試獲得的數據 來檢視和調整藝術教育課程。
就音樂科和視覺藝術科公開評核的詳情,可參閱相關科目的課程及評估指引第 五章。至於應用學習課程的評核詳情,可參閱《應用學習課程及評估指引(高 中課程)》(2009)(2017 年 11 月更新)第五章。
5.7 學校實施評估的理念架構
下圖展示進展性評估與總結性評估的關係,以及學與教、校內評估和公開評核 的關係,供學校在發展藝術教育課程評估計劃時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