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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估

在文檔中 藝術教育 (頁 47-53)

 

第五章 評估

5.1 主導原則

評估是課程的重要一環,包括蒐集學生學習表現的顯證、詮釋資料和判斷學生 的表現,從而回饋學生,並讓教師、學校、家長和其他持份者知悉學生的學習 表現。在藝術教育學習領域規劃和實施評估時,教師應留意以下原則:

 設計合適的評估課業和評估準則,以配合藝術教育課程的宗旨、四個學習 目標和學習重點。

 採用多種方法去評估學生在不同方面的表現,以照顧學生的多樣性。

 跟進和記錄學生的學習,幫助他們全面瞭解學習表現,以及調節學習進度 和步伐。

 持續提供適時和具建設性的回饋,以提升學生的學習動機,並幫助他們反 思學習。

 根據教師和同儕的回饋,讓學生主動地監察和反思學習,以提升自主學習 的能力。

 善用在不同階段獲得的評估數據,以改善學生的學習,並調整教學策略和 課程內容。

反思及行動

 在學校的藝術教育學習領域,有甚麼良好的評估措施?你又會如何 改善不足之處?

5.2 進展性及總結性評估

進展性評估有助瞭解學生在學與教過程中各階段的表現。教師需要在不同情況 下,例如練習牧童笛的合奏樂曲、欣賞藝術作品、發展繪畫和歌曲的創作意念、

籌備舞台演出,按學生的表現給予適時和具建設性的回饋。

總結性評估讓學生在一個教學單元/學期/學年結束時知悉其學習表現。常見 的評估方式如測驗、校內考試和公開考試,一般會用分數或等級滙報學生所達 到的水平。教師可運用總結性評估所得的數據,檢討教學成效和調節教學計 劃,以加強學與教效能。

進展性評估可作為「促進學習的評估」和「作為學習的評估」;總結性評估則 可視為「對學習的評估」。以下是它們之間的關聯:

 

進展性評估

促進學習 的評估

「促進學習的評估」幫助學生在學習過程中理解學習內 容、達到的水平和預期學習成果。為幫助學生改善學 習,教師須適時回饋學生和調整教學策略。

作為學習 的評估

「作為學習的評估」讓學生瞭解、反思和監察自己的學 習進度,並積極調節學習模式、評估表現、規劃下一階 段的學習。 

總結性評估 對學習      的評估

「對學習的評估」主要是滙報學生在一個特定時段內的 學習表現所達到的水平。 

「作為學習的評估」的例子

學生學習演奏一首樂曲時,在教師的引導下瞭解自己的強項和弱項,訂 立適切的目標,監察學習過程,釐定評估準則用於自我評估,並找出改 善演奏的方法。

5.3 校內評估

校內評估有不同目的:i) 檢視和監察學生的學習進度;ii) 作為調節課程和教 學策略的依據;iii) 有助確保達到學與教的目標;iv) 幫助學生瞭解自己的能 力,以改善學習;以及 v) 讓家長瞭解子女的表現。

學校應靈活地採用以下評估模式,配合多樣的評估活動,以達至不同的評估目 的。

(i) 課堂表現

教師應觀察學生的課堂表現,通過討論、滙報、課堂練習、發問和回答問題,

瞭解學生不同方面的進度和學習需要。

(ii) 藝術表演/藝術作品

學生在參與藝術創作、歌唱、樂器演奏或戲劇演出時,教師可評估學生運用藝 術知識和技巧的能力,例如視唱時,教師能評估學生的讀譜能力;繪畫時,評 估他們處理物料和運用視覺語言的能力。

(iii) 專題研習

以藝術為主題的專題研習,可讓教師評估學生連繫藝術和跨學科知識、選材、

組織和滙報資料等能力。專題研習可以個人或小組形式進行,亦有助教師評估 學生自主學習的能力。

(iv) 測驗/考試

測驗或考試可用於進展性評估和總結性評估。除筆試外,唱歌、演奏樂器和藝 術創作也可幫助教師評估學生在某時段的學習表現。

(v) 作品集

作品集是展示學生進度的佐證,可反映他們在藝術欣賞、創作和表演的學習過 程和成果。作品集以文字、樂譜或視聽形式,記錄學生創作樂曲或藝術品的過 程、分析和詮釋藝術品的觀點,以呈現他們反思和自主學習的能力。

(vi) 自我評估/同儕互評

自我評估幫助學生檢視學習進度,提示學習方向。同儕互評可提升協作學習的 效能,彼此間提出的意見和具建設性的觀點,有助改善學習,學會尊重別人。

這些評估模式可培養學生對學習負責任的態度。

5.4 具質素的回饋

教師應適時給予學生具質素的回饋,以肯定他們的優點和指出可改善之處。具 建設性的意見能有效提升和維持學生的學習動機。

在學習的過程中,例如在評賞藝術品、發展創作意念和探索樂器音色時,適時 的口頭或文字回饋有助啟發學生思考、引發新意念和掌握重要概念,為隨後的 學習做好準備。

教師應為學生的習作提供回饋(例如藝術作品、音樂創作、出席演奏會或參觀 展覽後的報告、作品集),肯定他們的努力,並引導他們善用回饋去改善學習,

而非只專注於評級和分數。

反思和行動

 你會採用什麼模式來評估學生多方面的能力?

 你如何運用回饋來引導學生改善學習?

5.5 評估報告

校內評估應根據評估目標執行,並向不同持份者展示學生的表現,形式可以是 等級、分數和書面評語。在藝術學習的表現和進度方面,不宜只採用等級和分 數,教師應考慮學生在多方面的表現,給予書面評語,以助學生反思。

 

在高中階段,除香港中學文憑考試的成績外,學校應運用「學生學習概覽」展 示學生於全人發展訂立的目標和表現。因此,學生的「藝術發展」經歷都應記 錄於概覽內,例如參與活動的成就、獎項、校內外的藝術學習活動,以及他們 的反思和學習經歷的自述。更多關於「學生學習概覽」的資料可瀏覽教育局網 頁。

5.6 公開評核

2009 年推行的新學制為香港教育帶來根本的轉變,高中的課程及評估亦隨之 而改革,公開評核亦採用多種策略去配合學校課程,以推動香港評估文化的轉 變。

當完成六年中學教育,修讀高中音樂和視覺藝術選修科的學生,可參加由香港 考試及評核局(考評局)舉辦的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以評核他們在兩科所達到 的水平。學生亦可報讀與藝術相關的應用學習課程,評核則由課程提供機構負 責,而考評局會調整評核成績和監察評核的質素。

公開評核與學校課程互相配合,是總結性評估的一種,學校應幫助學生瞭解預 期學習成果和評核準則,以助學生取得更好表現,並運用從文憑試獲得的數據 來檢視和調整藝術教育課程。

就音樂科和視覺藝術科公開評核的詳情,可參閱相關科目的課程及評估指引第 五章。至於應用學習課程的評核詳情,可參閱《應用學習課程及評估指引(高 中課程)》(2009)(2017 年 11 月更新)第五章。

5.7 學校實施評估的理念架構

下圖展示進展性評估與總結性評估的關係,以及學與教、校內評估和公開評核 的關係,供學校在發展藝術教育課程評估計劃時參考。

 

 

第六章

在文檔中 藝術教育 (頁 4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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