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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臺灣綠建築制度之發展

第一節 評估體系之發展背景

基於生活與生存的需要,人們有計畫、有目地利用和改造自然 環境而創造出高度建築密集的人工化都市環境,在都市建立時,無 法避免的改變了自然環境的性質和狀況,如地貌、水文、氣候等,

而這種改變的影響非常深遠。由於都市化及土地使用密集化,人工 設施不透水化大量增加且又缺少綠化,自然土壤涵養功能大幅減 弱,建築物空調使用加速排熱,進而發生都市溫暖化、都市型水患、

都市生態系統丕變等問題。而建築部門為因應永續發展議題所提的 具體策略即是發展「綠建築」,「綠建築」乃是基於永續發展之目標,

在建築部門中對節能及環保的呼應與具體作為,其實綠建築的發展 最早可追溯到西元 1970 年代的兩次石油危機,所造成能源匱乏的全 球性恐慌,於是,各國開始紛紛致力於節約能源的研究發展,建築 節能技術亦為重要研發項目之一,嗣後又因上述所提及的各項嚴峻 的環境衝擊,而在節能的基礎上,陸續擴展涵括更多的環境保護課 題,逐漸有了今天綠建築的風貌。從英國於西元 1990 年率先針對新 建辦公建築物提出 BREEAM 評估法後,世界各先進國家,本著其 土地、氣候、資源、能源、經濟及環境議題等考量,不停地進行研 究發展,在此發展脈絡下,「綠建築」在各國有不同的名稱,定義及 內涵也略有差異。以鄰近的日本為例,其綠建築最早之發展稱環境 共生住宅(Environmental Symbiotic Housing),其內涵包括「地球環 境的保全」、「周邊環境的親和」、及「健康快適的居住環境」等三個 層次,而綠建築在歐洲國家稱為「生態建築」(Ecological Building) 或「永續建築」(Sustainable Building),主要強調生態平衡、保育、

物種多樣化、資源回收再利用、再生能源及節能等永續發展課題。

而在美國、加拿大等國,即稱綠建築(Green Building),主要講求能

源效率的提升與節能、資源與材料妥善利用、室內環境品質及符合 環境容受力等。由此可知,雖然「綠建築」的內涵,具有隨著各國 能源資源及環境條件不同而調整的特性,但整體而言,各國對建築 開發行為的訴求,也都具有減少環境負荷,達到與環境共生共榮共 利的共識。因此,由上述綠建築的涵義得知,綠建築設計概念,即 在強調由地球環保的角度出發,以全面化、系統化的環保設計作為 訴求的永續建築設計理念,從積極面觀點,「綠建築」可定義為:「以 人類的健康舒適為基礎,追求與地球環境共生共榮,及人類生活環 境永續發展的建築設計」。

臺灣綠建築的發展,研究與政策二者密不可分,合作無間,研 究成果落實於政策施行,政策需要亦回饋至研究發展課題內容,是 為最大特色。回溯臺灣綠建築發展之肇始,係以 84 年首次將「建築 節約能源設計」納入建築技術規則為濫殤,86 年 7 月內政部建築研 究所奉核定辦理第一階段「綠建築與居住環境科技」四年中程計畫 (87 至 100 年),於 87 年遂整理累積多年之研究成果,以臺灣亞熱帶 氣候為基礎,充分掌握國內建築物耗能、耗水、排廢、環保之特性,

研訂完成「綠建築評估系統」,並提出了可量化之評估基準。在現今 全世界約有 38 套的綠建築評估系統中(如圖 2-1),我國為僅次於 英國、美國及加拿大之後,第 4 個實施具科學量化的綠建築評估系 統,同時也是目前唯一獨立發展且適於熱帶及亞熱帶的評估系統。

至於標章制度係自 88 年 9 月開始實施,整個制度在設計上包括了針 對完工建築物頒發之「綠建築標章」、以及針對規劃設計完成以書圖 評定方式通過的「候選綠建築證書」兩項,主要是希望藉由候選證 書的評定,提供事先評估並調整不適當設計的機會,減少建築物完 成後無法修改或必須耗費更大成本改正的狀況,是一個獨步全球的 設計,也成為後續綠建築政策推動的重要工具,而取得綠建築評定 之建築物,原則可保證未來大約 40 年的使用階段,提供使用者省電

第二章 臺灣綠建築制度之發展

圖 2-1 全球綠建築評估系統現況圖

20%、省水 30%省資源且舒適健康的居住環境。原本的評估系統有

「綠化量」、「基地保水」、「水資源」、「日常節能」、「CO2減量」、「廢 棄物減量」、及「污水垃圾改善」等 7 項指標,而在 92 年為因應世 界發展趨勢與潮流,參酌實施經驗與各界建議,在原來的 7 個指標

表 2-1 臺灣綠建築評估系統 EEWH

大指標群 指 標 內 容

指標名稱 評估要項

生態

1.生物多樣性指標 生態綠網、小生物棲地、

植物多樣化、土壤生態 2.綠化量指標 綠化量、CO2固定量

3.基地保水指標 保水、儲留滲透、軟性防洪 節能 4.日常節能指標(必要) 外殼、空調、照明節能 減廢 5. CO2減量指標 建材 CO2排放量

6.廢棄物減量指標 土方平衡、廢棄物減量

健康

7.室內環境指標 隔音、採光、通風、建材 8.水資源指標(必要) 節水器具、雨水、中水再利用 9.污水垃圾改善指標 雨水污水分流、垃圾分類、堆肥

之外,又修訂增加「生物多樣性」及「室內環境」兩項指標,並將 這 9 大指標,區分為生態(Ecology)、節能 (Energy Saving)、減廢(Waste Reduction)及健康(Health)4 大指標群,便組成現今我們所謂的「綠建 築 9 大評估指標系統(EEWH)」(如表 2-1)。

由於原評估為分項評估,且各分項之間並無綜合評估機制,及 無優劣評價之別,為提昇國內綠建築水準,並與國際綠建築接軌,

激發民間企業競相提升綠建築設計水準,於 94 年又增訂完成「綠建 築分級評估制度」並於 96 年正式實施,而該分級評估制度除與國際 趨勢同步,也是提升綠建築水準的有效策略,同時我國的「綠建築」

可重新定義為「生態、節能、減廢、健康的建築物」,其評估指標與 基準亦由過去的單一建築基地評估,擴充修正為適應大區域開發之 評估方式,使其邁向「綠色社區」與「生態都市」的時代。

為進一步提升國內綠建築技術,內政部建築研究所更參酌美、

日、英等國家之綠建築評估制度,將原有一體適用的綠建築評估通 用版本,擴大其範圍修訂為 5 種版本。針對新建築物,將使用型態 較為不同的廠房與住宿類獨立訂定評估手冊,評估手冊分為住宿類

(EEWH-RS)、廠房類(EEWH-GF)及基本型(EEWH-BC)等 3 類綠建築評估手冊;另為鼓勵舊建築物進行改善,特別以其改善前 後之性能比較作為評估依據,訂定舊建築改善類(EEWH-RN);同 時為使綠建築涵括範圍可擴大由點到面,形成更完整的區域,亦訂 定社區類評估手冊(EEWH-EC),使綠建築評估制度更為完備。前 述評估手冊已自 102 年 1 月 1 日全面實施,使我國正式邁入綠建築 分類評估時代。

近 年 來 隨 著 「 全 球 社 會 責 任 投 資 (Social Responsible Investment , 簡 稱 SRI) 」 與 「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 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簡稱 CSR)」概念興起,在東南亞國家設廠的臺商企 業紛紛反映希望能夠取得臺灣綠建築標章認證,藉此提升環保永續

第二章 臺灣綠建築制度之發展

與綠色企業形象,爭取國際大廠的合作。為因應臺商國際化的需求,

配合政府「新南向政策」,內政部建築研究所以基本型(EEWH-BC) 綠建築評估手冊為基礎,導入在地氣候條件、相關法令、設計慣例 修正之「當地基準評估法」,於 106 年 6 月完成「綠建築評估手冊-境外版(EEWH-OS)」出版,成為第 6 類家族成員,並自同年 7 月 1 日開始辦理境外綠建築標章認證,協助臺商取得綠建築標章,建立 綠色企業形象,以提升其於國際市場的競爭力及商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