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詮釋取徑的質化研究法

第三章 研究設計

第一節 詮釋取徑的質化研究法

過去在社會科學研究法的領域中,計量方法一向佔據主流地位,質性研究 方法只是作為計量研究的初級、準備性的工作。主要是因為質性研究方法一直未 能發展成較有系統、明確且標準化的程序,因此不易操作也不便於教學,造成質 性研究方法與計量研究方法無法處於平等地位(齊力,2005)。

另一方面,質性研究方法不易定義,各種方式的內容歧異性極大,也是一 般研究者難以進入的原因。有些是關於資料蒐集的程序或原則,如訪談法、觀察 法、焦點團體討論(focus group discussion)、文獻法;有些較具綜合性,包括一些 知識論或方法論的討論,如民族誌(ethnography)、紮根理論(grounded theory)、歷 史研究、行動研究、多元方法、敘事分析(narrative analysis)等;有些本身是一套 社會科學理論,如符號互動論、俗民方法學(ethnomethodology);有些比較像是 一 套 知 識 論 , 如 批 判 理 論 (critical theory) 、 現 象 學 的 社 會 學 (phenomenology sociology)、詮釋學(hermeneutics)等;有些則是一種特定的觀點,如女性主義、

後現代主義(胡幼慧,1996;中正大學教育學研究所,2000;陳向明,2002;齊 力,2005;Denzin & Lincoln, 1994;Bogdan & Biklen, 1998;Strauss & Corbin, 1990)。

學者 Neuman(朱若柔譯,1997)認為,社會科學研究的三種取徑1(approach) 中,實證主義(positivism)強調利用客觀觀察與化約主義來解釋實務世界,認為社 會真實(social reality)其本質有既存的穩定模式與秩序,而研究者的終極目的在於 發現人類行為的法則,以便能控制或加以預測。但相對來看,詮釋取徑則認為情 境的定義是流動性的,社會真實是透過人們的互動而創造,研究者必須能瞭解與

1 社會科學研究的三種取徑分別是實證主義、詮釋社會科學、批判社會科學。

描述行動的主觀意義。

所以,相較於深度訪談、觀察法、文獻法等實證取徑的質性研究法,詮釋 取徑的質性研究更能表現出人類行為如何在社會互動的脈絡中建構意義,而非單 單只有外在的、可客觀觀察的行為動作(Neuman, 朱若柔譯,1997)。

以教育學者 Dewey 為例,「經驗」在其研究中一直是關鍵詞彙,Dewey 認 為經驗不僅是個人的,同時也是社會的,因為人總是存在於關係,存在於社會情 境之中,而「連續」與「互動」則是經驗的兩大判準(criteria) (Clandinin & Connely,

蔡敏玲、余曉雯譯,2003)。在我個人的研究過程中,我發現過去許多創業研究 往往將創業視為一種獨立事件,而忽略創業過程中的脈絡與情境存在,事實上,

創業過程本身便具有連續與互動兩大特質,如果我們將創業歷程視為一種經驗的 形式,就必須採取詮釋觀點的質性研究法,來重新呈現與了解經驗。

我所採用的敘說探究法(narrative inquiry)便是一種詮釋觀點下的質性研究 法,研究者將現場文本轉化為研究文本的過程中,便是一種為經驗創塑意義 (sense-making)的過程(Clandinin & Connely,蔡敏玲、余曉雯譯,2003)。

第二節 研究對象、方法與隱喻延伸

一、 研究對象:從生活世界、經驗再現到共同建構經驗

行動與事件只是質性研究的表面對象,唯有行動與事件背後的生活世界 (life-world)才是質性研究的真正或深層對象(鄒川雄,2005)。如果從現象學 (phenomenology)的觀點出發來思考每天經驗所棲息的存在世界,此世界將是在 反思之前就已存在,如同一個不可異化的存在(alienable presence)(Merleau-Ponty, 1962/1989)。而所有的社會行動者皆是以一種自然的態度來經驗這個世界,而非 去思考它或分析它。因此,依 Husserl 的現象學觀點,研究者在進行研究時,必 須用一種「現象學的還原方式」,將日常熟悉的想法與觀點先抽離,存而不論,

然後回到事物的源頭—亦即生活世界來探討。換言之,對現象學學者而言,生活 世界才是研究者該關注的目的(鄒川雄,2005)。

詮釋學學者如 Dilthey 則更進一步指出,研究者重視的應是人類對生活世界 的體驗。我們生活經驗中的每一次體驗都必須被沉澱下來,然後回流到生命之流 中,這個生命之流就是我們所生活的世界(鄒川雄,2005)。自然界和這個世界 本身並不會說故事,但人卻可以。所以敘說本身就是一種再現(representation),

而詮釋是不可避免的,在這類研究中,事實和解釋往往不易區分(Stiver, 1993)。

從上述兩派學者對人類生活世界與經驗再現的看法可以發現,質性研究學者 所關注的研究對象並非單一的事件或行動,而是事件與行動背後的生活世界,但 這樣的生活世界又必須透過研究對象的經驗才能再現,而敘說正是一個人將經驗 賦予意義的主要方式(Bruner, 1990;Gee,1985;Mishler, 1986)。對一位希望了解 人類社會複雜現象的研究者來說,敘說探究正可滿足以上的條件,我希望透過敘 說探究的研究方式去重新理解創業的歷程,脫下過去習以為常的化約主義外衣。

二、 核心方法:對敘說的描繪與解釋

Clandinin & Connely(2003)認為,敘說探究實際上是一連串由現場到現場文 本、再由現場文本移到研究文本的過程。而前者包含了書寫與描繪等行為,而後 者則必須經過分析與詮釋的步驟。因此,我試圖藉由 Geertz(1973)的「深層描繪」

(thick description)與 Denzin(1999)的「深度解釋」(thick interpretation)來看質性研 究方法如何詮釋生活世界並再現經驗,並在第三節中運用此法進行研究流程的設 計。

文化人類學家 Geertz(1973)提出模糊論(blurred genres)觀點,認為以舊式功能 的、實證的、行為的、整體的方法來探討人的科學已經過去,改由更多元的、解 釋的、開放的觀點所取代,因此,社會科學與人文科學之間的疆界將變得模糊不 清,社會科學家也將跨領域向人文科學探求新的理論與分析方法,而 Geertz 本 人也從人文學科借鏡而提出其著名之「深層描繪法」(thick description)。

要定義深層描繪,方法之一便是透過相對的淺層描寫來對照,在詮釋研究 中,深層描繪必須以深刻密集與詳盡的方式,來描寫相關的主題經驗,這些說明 經常包含了行動背後的意向與意義,反之,淺層描寫則省略細節,只報導單純的 事實(Denzin, 1999)。

Geertz 曾引用 Ryle 所舉的眨眼睛為例來說明,當我們看見有兩個人在抽動 眼皮,其中一個只是無意識的抽動,另一個則是向他朋友發出暗示的訊息,雖然 動作相同,但行動背後的意義卻大大有別。淺層描寫的層次僅停留在描述兩人皆 眨了眼睛,但透過深層描繪卻可以顯現出兩者背後不同的行動意涵。

淺層描寫往往只談事件的表面或部分,而不提供說明,試圖用草草幾句話來 描述複雜有意義的事件,這些概括的「大字」往往是社會科學的詞藻或概念,而 脫離了經驗本身,但在深層描繪中,研究者卻必須努力保留互動經驗中的意義行 動與感覺(Geertz, 1973)。

從描寫這件事本身來看,就包含深層與淺層兩個層次,在我後續的研究設計 中,嘗試將一個事件透過兩個層次的書寫,而使故事文本能得以從淺層描寫逐漸 邁向深層描繪。

而 Denzin 則說明了詮釋的目的在於解釋詞彙的意義,意義是指對特定個人 具有意涵的經驗,因此可從講述自己經驗的故事中得到意義。而詮釋者的工作在 於把不熟悉的字眼翻譯成熟悉的語言,經由詮釋,經驗便可以被理解。

而詮釋也包含兩個層次,亦即「表面詮釋」與「深度詮釋」。「表面詮釋」只 是泛泛之論,經常只提供一個行動序列的因果解釋,不提供關於脈絡、互動、歷 史或社會關係的細節。而「深度詮釋」則必須建立在深度描繪的基礎上,整合脈 絡、互動與歷史。

詮釋除了可以由當事人進行詮釋外,也可以由觀察者將自己的解釋加到當事 人的經驗上。觀察者的詮釋有三種,一種是獨白式的(monologic),透過觀察者的 語言呈現別人的經驗;另一種是對話式(dialogic)或多聲帶的(polyphonic),這樣的 詮釋不僅反應了觀察者與被研究者之間的對話,並透過書寫開放的文本,容許各 種不同的聲音或解釋。這樣的詮釋當然比較理想,因為容許了多元的聲音與看法 (Denzin, 1999)。在我的研究中,我也將採取這種對話式或多聲帶式的詮釋法進行 研究。

國內學者潘英海則從人類學角度來瞭解「詮釋」(即原文中之「瞭解」),認 為關鍵並不在於捕捉在研究地點發生的事實,而是如何去澄清在該處到底發生了 什麼(意義),以減少困惑。人類學的瞭解只是「好像」這麼一回事。是一種意 義的猜測與對該猜測的評估,然後再從較好的猜測得到結論。也就是說,詮釋是 一種「對意義的猜測」,而從這種猜測中得到「漸進的領會」(appropriation)(潘 英海,1992)。

另外,鄒川雄也認為研究者在詮釋的過程中,應加入自己的反思(reflexive),

亦即研究者必須把「自己」—研究者及其所屬之生活世界放進來,反省自己在研 究中的位置,甚至反思在研究時我們如何無可避免或可以避免地將自己的偏見帶 進研究中來(鄒川雄,2005)。而我在第三節的研究設計中,也將這種「研究者 的反思」加入其中。

對敘說的描述與詮釋是我在這份研究中所採用的主要研究方法,將原始的訪 談資料予以分析、整合、詮釋,從中找出適合我自己的研究設計,此部分將在第 三節有更詳盡的解釋。

三、 隱喻延伸:管理研究中的隱喻

在過去的管理相關研究中,有許多學者都曾運用隱喻(metaphor)的手法來幫 助人們理解組織的運作與經營模式,或是組織中的管理者。學者 Gareth Morgan(戴 文年譯,1997)就曾在《組織意象》(Image of Organization)一書中將組織譬喻為機 械、有機生命體、大腦、文化、政治系統、心靈囚籠(psychic prisons)等形象,幫 助讀者理解與想像組織運作的藝術。另外,Mintzberg(1973)也曾十種角色來隱喻 管理者的日常工作,包括:形象人物、領導者、聯絡人、監督者、發言人、傳達 者、企業家、問題解決者、資源分配者、協商者,用以說明經理人工作的複雜性;

Pitcher(1993)也曾以藝術家、工匠、技術人才等三種譬喻來說明高階管理者的人 格特質。由此可見,不論是組織或個人適合作為隱喻的對象,研究者可善用此種

Pitcher(1993)也曾以藝術家、工匠、技術人才等三種譬喻來說明高階管理者的人 格特質。由此可見,不論是組織或個人適合作為隱喻的對象,研究者可善用此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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