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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綱要設計群校定課程之內涵

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五節 99 課程綱要設計群校定課程之內涵

我國中等教育職業類科設計群中包含家具木工科、美工科、陶瓷工 程科、室內空間設計科、圖文傳播科、金屬工藝科、家具設計科、廣告 設計科、多媒體設計科、室內設計科、多媒體應用科等 11 科,分別隸屬 於工業類、商業類與家事類,其中金屬工藝科、室內空間設計科、美工 科、家具木工科、圖文傳播科、陶瓷工程科、家具設計科屬於工業類;

廣告設計科屬於商業類;室內設計科則屬於家事類。屬於不同類所造成 的影響則是取得不同經費補助與中等教育學生學費(實習費)金額不同。

2005 年公布 95 課程暫行綱要時期,職業類科設計群僅有 8 個科別,

分別為家具木工科、美工科、陶瓷工程科、室內空間設計科、圖文傳播 科、金屬工藝科、廣告設計科、室內設計科,其中家具木工科之前身稱 為伐木科,其於 2009 年新增一科家具設計科,期間台東縣私立公東高級 工業職業學校家具木工科一度招生困難而停招,直到 101 學年度教育部 考量木工技術人才培育批准公東高工復辦家具木工科(黃朝琴,2012),

停招 10 年再度復辦成為我國目前唯一開設家具木工科之中等學校,除了 家具木工科全台僅有一所中等學校培育,圖文傳播科、家具設計科、陶 瓷工程科與金屬工藝科皆屬於特殊稀有類科,以上五科全台開設之中等 學校皆不超過三所。本研究將 102 學年度中等學校開設設計群之特殊稀 有類科整理於表 2-3-1。

表 2-3-1

102 學年度中等學校開設設計群之特殊稀有類科一覽表 設計群之特殊稀有類科 102 學年度開設之中等學校

家具木工科 臺東縣私立公東高級工業職業學校 圖文傳播科 臺北市大安高級工業職業學校

國立臺中高級工業職業學校 高雄市立高雄高級工業職業學校 家具設計科 國立東勢高級工業職業學校

國立員林崇實高級工業職業學校 陶瓷工程科 新北市立鶯歌高級工商職業學校 金屬工藝科 高雄市立中正高級工業職業學校

資料來源:教育部群科課程資訊網(2013)。職業學校群科課程綱要-總體 課程計畫線上填報系統。取自於

http://course.tchcvs.tc.edu.tw/plan/inquiry.asp?year_select=102&main=in quiry&minor=inquiry_dept&group=設計群&dept=A

根據目前教育部所頒布職業群科課程綱要中設計群的專業及實習科 目共 30 學分,其中包含繪畫基礎ⅠⅡ共 6 學分、基本設計ⅠⅡ共 6 學 分、基礎圖學ⅠⅡ共 6 學分、色彩原理 2 學分、設計與生活 2 學分、造型 原理 2 學分、數位設計基礎 2 學分、設計概論 2 學分、創意潛能開發 2 學分,以上部訂必修課程屬於專業及實習科目 30 學分,另外一般共同科 目(例如:國文、英文、數學、體育等)有 66 至 76 學分之彈性,而每周教 學總時數為 202 至 210 節(彈性時數為班會、聯會、社團課程等),因此校 訂必選修課程可以由各校課程發展組織依照群科目標與學校特色自行規 劃 104 至 106 堂課程(教育部,2009)。而職業群科課程綱要中也訂定了校 訂科目規劃原則有六大項:(一)校訂科目應依各群科課程綱要教學科目 與學分(節)數表之規定及應依學生生涯發展以及就業準備、課程規劃理 念與師資結構狀況原則規畫。 (二)學校應依據區域特色、學校背景、優 勢與機會,建立校訂課程規劃與審查機制。(三)校訂科目之選修科目學

分,原則開設 1.2 倍之選修課程,供學生自由選修。各校依各群科實際 需求事先陳報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定並於總體課程計畫中敘明,方可實 施酌減 10%選修課程。(四)校訂專業及實習科目須明列專業科目或專業 實習科目屬性。(五)校訂必修科目中須開設符合職場專業需求之「專題製 作」科目,培養學生創作及統整能力。(六)校訂科目不可重複開設相同內 容之課程,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於各校陳報總體課程計畫時列入備查檢核 重點,並為督導考核與編列經費、補助款之重要參考項目。而其實施通 則列點依課程設計、教材編選、教學實施、教學設備規畫、教學評量與 行政配合等六項詳細規定(教育部,2009),各校校定科目與規劃應該循 規定所設計,以達到原先規畫校定科目之發展學校特色並且給學校彈性 課程空間之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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