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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的起源、定義及概念

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課程的起源、定義及概念

本節分別就課程的起源、課程的定義及課程的概念,作一統整論述,以利課 程意義的界定。

一、課程的起源

「課程」一般認為最早應出現在唐朝孔穎達為詩經作疏。《詩經‧小雅‧巧 言》云:「奕奕寢廟,君子作之。秩秩大猷,聖人莫之。」孔穎達疏云:「以教 護課程,必君子監之,乃得依法制也。大道,治國禮法,聖人謀之,若周公之制 禮樂也。」意指凡是依照著一定的程式來傳授後人以事物經驗,而可以試驗稽核 的,均可稱作課程。章小謙、杜成憲(2005)認為課程一詞形成於唐宋時期,可 能與下面兩個因素有關:其一,上古漢語以單音詞為主,而到了唐宋時期,雙音 詞大量涌現。其二,科舉制度的實行和官學體系的完善促進了課程概念的發展…

因為“課”的本義是考核,科舉考試有時候就被稱做“課士”,為了應付科舉考試而 進行的學習準備被稱做“課業”,有關“課業”的安排被稱做“課程”… 明朝王守仁

《王文成公全書.卷一八.牌行委官陳逅設教靈山》:“亦或時出經書策論題目,

量作課程;就與講析文義,以無妨其舉業之功”,此處課程,即與科舉制度關聯。

宋代的朱熹著述《朱子全書·論學》也有提到課程:「寬著期限,緊著課程」,

「小立課程,大作工夫」。

英學者Hamilton 及《牛津大辭典》指出,在 1633 年的蘇格蘭格拉斯哥大學 的檔案中已出現curriculum 一詞,是用在畢業典禮的證詞,說明該大學 1577 年 後受新教影響而有的改革(方德隆,2001:4;Hamilton, 1989:43)。從西文「課 程」的定義,近代課程(curriculum)一詞的使用,出現在英國教育家斯賓賽(H.

Spencer)所著《什麼知識最有價值?》一文中(陳美如,2007:42)。「課程」

(curriculum)的拉丁字根為 currere。從 currere 一字的衍生使用來看,早在羅馬哲 人Marcus Tullius Cicero 為 Muerna 所作的一篇辯護辭上,Curriculum 一字已演成 含有「人生的過程」的意義,然後再由這裡演化為「學識過程」、「生平」、「思 想步驟」、「言談程序」等意義(林永喜,1971:1)。故課程可以是狹義的一 門學科或作廣義的學校所有學科之總稱,不僅是只靜態的學習內容,其原義更隱 含動態的學習程序(方德隆,2001:12)。

然而,即使是拉丁字根currere 也有不同的解釋。施良方(1997)提到「currere」

的名詞形式為「跑道」,重點是在「道」上;動詞形式是指「奔跑」,重點是指 奔跑,重點放在個體對自己經驗的認識上(施良方,1997:5)。因此,就連同 一個字根,都會有不同的思維。

二、課程的定義

課程的定義百家爭鳴,楊龍立、潘麗珠(2005)將英、美課程學者所提及的 課程定義,列出部分整理如下:

(一)Beane、Toepfer 與 Alessi 指出 4 種課程的定義:課程如產品或成品、課程 如系列方案、課程如有意圖的學習、課程如學習者經驗。

(二)Posner 列出 6 種課程概念,分別是:學習結果的範圍和順序、整體學程的 計畫、內容大綱、教科書、一組學程、計畫性經驗等。

(三)Ornstein & Hunkins 舉出 5 種常見的課程定義,包括:計畫、經驗、系統、

研究領域及學科質料等。

(四)Oliva(2001:3)列出 13 種課程的定義,分別為:課程是學校中所教的、

課程是一個學科群的集合、課程是內容、課程是一個研習的方案、課程是材料

(materials)的一個集合、課程是課(courses)的一種順序、課程是一個表現目 標(performance objectives)的集合、課程是一門研習的課、課程是校內發生的 任何事、課程是學校指導下校內外所教者、課程是由學校人員(personnel)計劃 的任何事、課程是學習者在校內經歷的一系列經驗、課程是個別學習者的經驗有 如學校教育的結果。

課程學者對於課程的解釋眾說紛紜,莫衷一是;經細加以分析,課程學者對 於課程的看法都各有所本,可歸納為對課程之對象、範圍和類型的基本看法之不 同所致(司琦,1989)。茲將司琦以不同觀點所整理之說法詳列如下:

(一)從對象的觀點而言

1、以教科書或教學資源為對象,視課程為教學科目的結合體。把課程、教 學指引、作業材料和視聽教具的結合體視為課程,是簡明易解、由來已久的 看法。

2、以課程規劃者為對象,視課程為規劃者所企求的目標,並為達到此一目 標所設計的教材。他規定「教育目標」,組織「課程」─決定教什麼?和設 計「教學」─決定如何教?以達到「預期效果」。圖示如下:

教學目標

預期結果

圖2-1-1 課程為教育的內容 資料來源:司琦(1989:3)

3、以教育的主體─學生為對象。凡學生在校內的一切活動,包含課外活動、

自治活動,甚至(影響學校學習的)家庭生活,和社會生活都包含在內。

(二)以範圍的觀點而言

谷德(C. V. Good)在「教育詞典」(Dictionary of Education)對課程的解釋為例,

第一是以學科為範圍,指「畢業或結業,所修的一個有系統的學科之過程或組合 體。」第二是以學校全部科目為範圍,指「學校應該提供學生,使其藉此能結業、

畢業或進入專業或職業領域之教材內容,或特定教材的一個完整通盤計畫。」第 三是則是以學校完整教學歷程為範圍,指「學生在學校(或大學)輔導下,獲得 有計畫的內容或經驗的一種歷程。」

(三)以類型的觀點而言

華威克(O. warwick)以「課程地質學」(The Geology of Curriculum)的觀 念將課程分為:形式(正式)課程、理想課程和潛在課程。形式課程是學校實際 進行的活動;理想課程是傳統文化、社會的價值、規範和信念的課程活動;潛在 課程被認為是學生從學校的組織形式、學校中個人之交互作用,和學校使用之教 學法而得到的歷程,如圖2-1-2:

理想課程 潛在課程

圖2-1-2 形式課程、理想課程與潛在課程之關係 資源來源:司琦(1989:5)

黃政傑(1991)將各家學派對課程定義分為四大類:課程是學科、課程是經 驗、課程是目標、課程是計畫。這四類的解釋摘錄如下(黃政傑,1991:74)

(一)將課程視為學科和教材。重視課程內容的選擇和組織,並強調課程材料的 發展,其定義具體,易於被一般人所接受,但卻使課程流於學科本位、教材本位,

教育成為知識中心、教師中心。

(二)將課程視為經驗。它是以學習歷程和學生為中心,由事後回溯的觀點來看 課程,其優點是易於把握實際的課程現象,但此定義最為抽象、複雜,在實際應 用上,較難指出明確的程序。

(三)將課程視為目標。著重目標的明確性及引導性,用目標控制整個課程設計,

易於顯示教育績效,可用於組合學科知識及社會問題,化解各種知識在價值上的 衝突,明確劃分手段和目的,使課程排除如何學習及如何教學的部分,但經常固 定學生的學習結果,與創造性的學習本質不符。

活動 課名 單元 大綱 科目 日課表 表表

活動 課名 單元 大綱 科目 日課表

表表

正式課程 形式課程

(四)將課程視為計畫。扭轉目前許多教師慣採即席式教學所產生的缺點,強調 計畫的完整性,但易於忽略課程的未計畫成分,常要求教師忠實地實施已計畫好 的課程,無視於教師調適和創造性使用的需要。

從下圖2-1-3 可以發現,把課程當做學科(教材),它的具體程度是最高的,

也是最趨於學校中心;另一端是以經驗界定課程,它的具體程度最低,並最趨於 學生中心;而介於中間的,則是把課程當作計畫和目標。

具體 學校中心

把課程當做學科(教材)

把課程當做計畫 把課程當做目標 把課程當做經驗

抽象 學生中心

圖2-1-3 各類課程定義的性質 引自黃政傑(1991:75)

施良方(1997:11)提到美國學者古德萊德(J. I. Goodlad)認為就層次上,

存在著五種不同的課程:

(一)理想的課程(idealistic curriculum)

指由一些研究機構、學術團體和課程專家提出應該開設的課程,這種課程的 影響取決於是否被官方所採納。

(二)正式的課程(formal curriculum):指由教育行政部門規定的課程計畫、

課程標準和教材,也就是列入學校課程表的課程,許多人理解的課程就是這類課 程。

(三)領悟的課程(perceived curriculum):指任課老師所領會的課程,由於不 同教師對正式課程有不同的理解和解釋方式,所以實際上是什麼或應該是什麼的 領會,與正式的課程之間會有一定的距離。

(四)運作的課程(operational curriculum):指在課堂中實際實施的課程。教 師領會的課程,與他們實際實施的課程之間,會有一定的差距。

(五)經驗的課程(experiential curriculum):指學生實際體驗到的東西。比方 說,兩個學生聽同一門課,會有不同的體驗或學習經驗。

三、課程的概念

課程的概念百家爭鳴,茲引用王文科在「課程論」(頁 4-21)中所列各家觀點 如下:

(一)凱利(A. V. Kelly)的綜合概念

凱利先分辨以下幾種課程,然後再行統合、歸納。第一種是預期課程(intended curriculum):是教師或計畫人員為達成預期結果而計畫的學習活動。第二種是潛 在課程(hidden curriculum):是學生所學習的內容中,未經仔細計畫、組織,或未 存在學校行政人員意識的部分,卻會產生藏匿的結果或副作用。第三種是官定課 程(official curriculum):是有意安排的學習內容、課程大綱、內容說明書等。第 四種是實際課程(actual curriculum):是學校所實施的內容。第五種是正式課程 (formal curriculum):專指在學校有授課時間的學習活動。第六種是非正式課程 (informal curriculum):又稱「課外活動」,指學生自願參與的活動,如運動、旅 遊等,多半在放學後、週末或假期實施。第七種是「價值」成分課程(“value” element curriculum):具教育意義,提供的活動與經驗需符合社會「規定的」知識、技能 與態度。最後一種是價值中性課程(value-neutral curriculum):內容屬於「描述性

質」,不計及目標及意向,而規劃優先順序的學習活動。凱利並認定柯爾(John Kerr) 所界定的課程最佳,即課程是「由學校計畫與指導的一切學習,以團體或個別分 式在校內或校外實施之。」課程所包括的不僅是個別學科的集合,也需要顧及教 育的目標、程序與原則。

(二)歐利佛(A. I. Oliver)的廣義至狹義界定的概念,是課程是在學校中,由於 教師的作為,而使學童所遭遇到的一切;包括學校所承負的責任,授予兒童一切

(二)歐利佛(A. I. Oliver)的廣義至狹義界定的概念,是課程是在學校中,由於 教師的作為,而使學童所遭遇到的一切;包括學校所承負的責任,授予兒童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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