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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法制在國際享有盛譽,在這個領域為許多國家學習的對象,如我國對於混淆誤 認之虞的審查標準就是學習美國的審查標準,另外,商標法的發展與社會經濟的 演變有關,⽽而過去與我國貿易最為密切者即為美國,我國商標法的修法歷程也有 因為美國對於我國的政策因素⽽而修法,如我國曾將仿冒商標之刑事責任的刑期上 修,就是為為避免我國遭受美國的經濟制裁等,因此,本⽂文的研究⽅方向會以美國 的商標法制度為準,介紹其商標法的發展歷史和相關制度,並說明我國商標法的 淵源和法制。︒。

此外,欲重新解釋商標法刑事責任的構成要件和適⽤用範圍,則應回歸以刑法 存在⽬目的之視⾓角檢視商標法的刑罰條⽂文,⽽而刑法存在的⽬目的,⽬目前多數⾒見解認為 是為保護法益,因此,或許可以如此說明,法益為刑法存在的根本,唯有從此根 本出發去檢視條⽂文要件,始能找出解釋構成要件的適當範圍,是否符合條⽂文存在 的⽬目的和超脫其所要保護的範圍,則商標刑責屬於附屬刑法,亦為刑法的範疇,

因此,若要重新理解商標刑事責任條⽂文之構成要件,則需找出商標刑罰所要保護 者為何,因此,本⽂文將依照法益持有者的⾓角度,亦即國家法益、︑、社會法益及個⼈人 法益,⼀一⼀一探究何謂商標刑罰所要保護者,找出商標刑罰所要維護之法益後,再 以此法益去解釋商標法第 95 條各個構成要件的意義和範圍。︒。

本⽂文的研究範圍以商標法第 95 條為主,因為第 95 條的規定相較於第 96 條 和第 97 條,是最為典型、︑、規定範圍最廣且條⽂文最為詳盡的商標仿冒⾏行為,此外,

與商標民事侵權條⽂文最為⼀一致者,就是第 95 條,因此,本⽂文以商標法第 95 條為 主軸探討,雖說如此,本⽂文所定義出商標刑罰所保護之法益,亦應適⽤用於解釋商 標法第 96 條和第 97 條之構成要件,然需注意的是,因為第 96 條是規範冒⽤用證 明標章的⾏行為,尚涉及公共利益和信賴等問題,此為研究該條⽂文所需注意的部 分。︒。

第三節   論⽂文架構  

  本⽂文共有五個章節,第⼀一章節主要說明本⽂文所要處理之商標刑事責任為何,

以及從何種⾓角度研究該問題,和參考外國制度,並且說明限縮商標刑事責任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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範圍之理由。︒。第⼆二章則是以美國與我國的商標法及其中的刑責條⽂文之發展歷程為 主,將就商標的起源說明,接著介紹商標所具備的功能,緊接著說明智慧財產權 和商標權的概念,並介紹國際社會對於商標保護所簽訂的相關條約內容,接著說 明美國和我國商標法出現的歷史演變,以及商標法中刑事責任的條⽂文內容變化,

有鑒於規範仿冒商標的刑事責任不只出現在商標法,故分別就刑法、︑、商標法和公 平交易法介紹說明。︒。  

  第三章則是詳盡介紹商標刑罰各個條⽂文之構成要內容,在第 95 條的部分,

將其條⽂文的構成要件拆解為五個項⽬目,侵害商標權之故意及⾏行銷意圖、︑、「商標」

的定義、︑、「商標使⽤用」的概念、︑、商品或服務的類似性判斷和混淆誤認之虞的認定,

在混淆誤認之虞的部分,因我國公布的混淆誤認之虞審查基準是參考美國的制度,

因此,對於美國混淆誤認之虞的概念及聯邦各巡迴法院的判斷因素有詳盡的說明,

再就我國混淆誤認之虞概念出現的歷史因素和審查標準內容予以說明,此外,在 本章節末,點出商標刑罰現⾏行條⽂文和適⽤用範圍的缺失,並以⼀一個實務判決為例。︒。  

  第四章則是找出商標法所要保護之法益,第⼆二節簡單的介紹法益概念的歷史 流變和意義,第三節則是定位商標法之保護法益,個⼈人法益的部分是以商標權為 探討核⼼心;國家法益則是以國家對外形象和註冊登記制度為核⼼心;社會法益則以 市場公平競爭秩序的維護為主,並將商標刑罰之保護法益定位為維護市場競爭秩 序的社會法益,就社會法益的部分,先就經濟犯罪說明,接著說明規範經濟法規,

以及經濟法規中的競爭法,再介紹競爭的概念和就競爭制度相關的學派說明,最 終確認商標法之保護法益為社會法益,第四節則是將維護市場公平競爭秩序此法 益重新解釋第 95 條,⼜又第 95 條之規定與危險犯有關,因此,簡單介紹危險犯 的概念,即進⼊入第 95 條各個構成要件的檢視,檢視架構是以第 95 條第 1 款、︑、

第 2 款和第 3 款分別解釋。︒。  

  第五章為個案研究和結論,將在第三章舉的實務案件以重新解釋後的第 95 條各個構成要件檢視,並在第⼆二節總結本⽂文各個章節的內容,並給予問題意識的 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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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商標之概念與商標法刑事責任之沿⾰革  

第⼀一節   商標之歷史流變  

  商標(trade  mark),從英⽂文⽂文義可知其為貿易上的標記,有學者定義商標 為表彰商品或服務,並能使相關消費者得以此與他⼈人的商品或服務作區辨之標識

1。︒。雖說商標制度的⽴立法始於⼗十九世紀初,然⽽而,⼈人類早在史前時期即有使⽤用標 識的⾏行為。︒。相傳⼈人類使⽤用標記的⾏行為,開始於歐洲遊牧民族在其牲⼝口上烙印或刻 畫印記以表明為所有⼈人。︒。此類符號亦被認為是希臘、︑、羅⾺馬和阿拉伯字母的源頭2。︒。

待其不再逐⽔水草⽽而居並定居從事農耕⽣生活後,這些民族即在⾃自⼰己的⼟土地範圍和房 屋住所使⽤用原先的標記以⽰示其所有;⼜又當其從事貿易活動⽽而成為商⼈人,則在其製 造或交易的商品上也刻畫⾃自⼰己的印記,⽽而這些標記或許就是現代商標的起源3。︒。  

  在上古時代,西元前 3500 年前的埃及⼈人即在其陶器上刻畫標記,⼜又在建築 神廟的⽯石頭上標記採⽯石和搬運的奴隸之名,作為請求報酬之⽤用4,⽽而在埃及與美 索不達⽶米亞平原出⼟土建築神廟的磚和⽡瓦亦有標記,或許是統治者的姓名5;⼜又或 是建築物的名稱6。︒。克⾥里特島上陰刻標記的陶罐亦被學者認為是說明陶罐內的東 西外,也有說明製作⼈人的姓名和產地名稱,除此之外,於希臘藝術⿍鼎盛的時期,

陶器上不僅有製陶者與在該陶器上繪畫的藝術家姓名或製作年份外,亦存有官印

7。︒。羅⾺馬時期,社會使⽤用標記的情形極為普遍,不僅使⽤用於⼀一般的城市城牆、︑、宮 殿建築等,甚⾄至對於各類產品都加以使⽤用,如檯燈有製造⼈人、︑、產地、︑、製造⽇日期和 供奉神明的標記等8,除廣泛使⽤用標誌外,亦有仿冒標記的情形發⽣生,如西元⼀一 世紀,於羅⾺馬征服英國之前,⽐比利時即仿冒羅⾺馬著名的陶器標誌 Sigilli,外銷⾄至 英國9。︒。⽽而在歐洲的⿊黑暗時期(西元 5 世紀⾄至 11 世紀),羅⾺馬帝國的滅亡造就北                                                                                                                

1 陳昭華,商標法之理論與實務,元照出版有限公司,初版,2013 年 2 月,頁 1。

2 Gerald Ruston, On the Origin of Trademark, 45TRADEMARK REP. 127, 129-30 (1955). Sidney A.

Diamond, The Development of Trademarks, 65TRADEMARK REP.265, 266(1975).

3 鄭中人,商標法的歷史,智慧財產權,25 卷,2001 年 1 月,頁 8。

4 Ruston, supra note2, at 131.

5 Benjamin G. Paster, Trademark - Their Early History, 59TRADEMARK REP.551, 552(1969).

6 Diamond, supra note2, at 268.

7 Ruston, supra note2, at 131-32.

8 Paster, supra note5, at 554.

9 Ruston, supra note2, at 133.

更加多元化,學者 Gerald  Ruston 從現代商標的主要來源加以說明中古時期歐洲 標記的種類和⽤用途,主要可區分為下列三類,個⼈人標記(personal  mark)、︑、交易 標記(trade  mark)、︑、強制標記(compulsory  mark)。︒。所謂個⼈人標記係指展現個

⼈人所有權的烙印或刻畫,主要適⽤用在屬於個⼈人的牲畜或⼯工具上;交易標記為⼯工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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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而此管理制度就是現今商標制度的開端15。︒。  

  有學者說明在 19 世紀前半葉的市場結構經濟學家稱為完全競爭(perfect   competition  )之經濟運作制度16,即此時的市場⼤大⼩小是較有限度,販賣⼈人與買 受⼈人對於商品的資訊有充份的掌握,在此種市場運作下,企業的競爭僅需透過價 格競爭(price-­‐competition)即⾜足矣17,如基爾特時期主要以製造業⼿手⼯工為主,

因此,市場即是產地,買賣雙⽅方亦可能⽐比鄰⽽而居,雙⽅方直接進⾏行交易即可,消費 者對於商品的品質、︑、技術等有⼀一定程度了解。︒。然⽽而,19 世紀後半期,受到⼯工業

⾰革命和科技進步的影響,外加貿易障礙和買賣雙⽅方對於市場未能充分掌握,市場 型態轉為⾮非價格競爭(non-­‐price  competition)之不完全競爭制度(a  system  of   imperfect  competition)18,即⼤大量的⽣生產超過需求,⽽而將其市場開拓於其他地 區,經銷商因此⽽而誕⽣生,⼜又隨著交通與通訊技術的發達,促使市場的擴⼤大,⽽而將 銷售通路拉⾧長,進⽽而拉⼤大製造者與消費者間之距離,使得商標與經銷商受到更深 的依賴,⼀一⽅方⾯面,為在商品類型趨於複雜的市場佔有⼀一席之地,製造商僅能藉由 其商標做廣告並表達其商品資訊等;另⼀一⽅方⾯面,在商品資訊爆炸的市場,消費者 亦僅能藉由商標所表彰之商品來源、︑、商譽和品質保證等作為其選購商品的重要依 據19,因此,與基爾特時期相⽐比,標記原本僅需具備責任功能,現今衍⽣生出對於 商品來源功能之需求。︒。  

第⼆二節   商標之功能  

  從過去表彰個⼈人所有權的註記,到現在表達商品和企業相關資訊的標誌,隨 著時間、︑、歷史和社會經濟狀況的發展,商標所展現的功能趨於多變,也因為資訊 的發達、︑、買賣雙⽅方的距離拉⼤大⽽而使其重要性更為顯著。︒。商標有如商品、︑、企業資訊                                                                                                                

15 Diamond, supra note2, at 282.

16 所謂完全競爭市場(perfect competition)至少需具備四個條件:(1)該產業生產者人數多,每 一生產者於總產量所占之比例甚少(2)各生產者之產品品質劃一,即不同生產者間之產品替代 性高(3)市場價格的變動極為敏感,任何供需變化皆會影響價格的變化(4)生產因素的移動極 為自由,當該產業有利潤可賺就會吸引新的生產者加入市場,致其利潤降低,若無利可賺,則生 產者必逐漸脫離該生產業。

參陸民仁,經濟學,三民書局,新修訂初版,1992 年 8 月,頁 186。

參陸民仁,經濟學,三民書局,新修訂初版,1992 年 8 月,頁 1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