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第二章、 知識份子的行動與自主

三、 何謂知識分子?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17

三、何謂知識分子?

在 2012 年 4 月 20 號由青平台基金會舉辦的「媒體面面觀,由拒絕中時談起」

講座中,主持人酥餅曾提出一個問題:「在場有多少人可以參加拒絕中時?我寫 了它本來也就不會登啊。」這個略有自我嘲諷意味的問題引起在場聽眾一陣笑 聲,然而這個問題也顯示:除發言者本身體認的政治立場、文化位階、與報社篩 選機制之外,同時也凸顯了「拒絕中時」這個運動的排他性,意即,社會上大多 數的民眾是沒有能力或資格參加「拒絕」的:能夠參與「拒絕中時」者,首先必 須具有稿子能為中時採用的資格。

簡言之,這項內涵的區辨與差異邏輯,是建立在知識分子與社會大眾在知 識、階級與權力上的差別。

而何謂知識分子?從傳統文化的典範觀點而言,社會學者葉啟政曾整理各家 學說,歸納出共同的知識分子特徵,即「知識分子」這類人所具有的「文化象徵」

(cultural symbol)意義。知識分子的社會角色本質上被認為是從事文化象徵的 建構、修釋、詮釋與批判。一個善於使用抽象象徵,並運用文字來表達意義的人,

在社會中往往具有特殊的地位。而知識分子亦有將「文化象徵」擔當有「正當化」

(legitimization)以及使之成為「正當文化傳統典範的作用」的任務(葉啟政,

1984)。

此處或可將葉啟政歸納出的特徵分為兩層次,其一是職業性質的歸類,其二 則是其社會角色與行動。若依上述「用文字來表達意義」的定義,似乎學者、作 家、新聞工作者、文化批評者、文學批評者等靠產出文字「維生」的職業,都可 廣泛指稱為「知識分子」。但若從文化象徵「正當化」的層面而言,則牽涉了「價 值判斷」,何種觀念或想法應視為圭臬與典範,則知識分子在這劃分行為中扮演 了非常重要的角色。因此,綜觀東西傳統文化,都不約而同對知識分子有其「應 然面」的期許。這也使得知識分子的定義與意義眾說紛紜。葉啟政(1984)指出,

因為知識分子有文化象徵「正當化」的能力,因此他們的「實踐」對於社會而言 十分重要。葉啟政進一步指出,知識分子實踐的意義在於將抽象的概念轉換為可 運用到政治、經濟、教育、社會各層面中的具體實用知識。且知識分子的行動重 點並非以個人為出發也非以個人為目的,而是具群體意義之「制度」的,不是「個 體式」的實踐社會體系的樹立。這一性質是知識分子之實踐有別於一般大眾之實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18

踐行動最為明顯之處。因此,部分學者主張知識分子應「具強烈社會責任意識和 歷史使命感」(Dahrendorf,1969;金耀基,1971;劉述先,1973∕轉引自葉啟 政,1984)。

在現今強調制度化的社會中,實踐如何制度化一直是時常被討論的課題。根 據 Weber(1968∕轉引自葉啟政)所述,制度化的問題即是權威的正當化

(legitimation of authority)運作,而政權擁有者擁有將其制度化的正當化權威。

因此,實踐若需轉換為制度,就必須與政治權力保持密切與微妙的關係。這也是 知識分子之所以不斷被強調風骨、信念與道德標準的原因。正如史學家余英時

(1976∕轉引自何經懋,2008)曾指出知識分子需有「以天下為己任」的精神,

若「學成文武藝,貨與帝王家」則只是知識從業員而已。知識分子若不能堅守自 己的信念,在社會上往往會造成負面的結果。

從社會責任觀點而言,關於知識分子的「社會責任」,Said(1994∕單德興 譯,1997)在《知識分子論》中,給知識分子做了定義:知識分子是具有能力「向」

公眾以及「為」公眾來表明觀點與意見、為自己的信念與立場勇敢發聲、不能輕 易被政府或集團收編以及對權勢說真話。同時,Said 也強調「實踐」對知識分子 的重要。他指出,知識分子除了行動以外,還依賴自身的道德判斷與意識,並且 知道如何善用語言、何時以語言介入。知識分子亦擁有「當代性」的特質。現今 媒體上所呈現的政治代表形象,以及他們所論述的那些官方敘述與權威說法,知 識分子必須「藉著論辯這些形象、官方敘述、權威思考,藉著提供所謂的揭穿

(unmaskings)刻板印象或提供另類版本(alternative version),竭盡一己之力嘗 試訴說真話,才能加以抵抗。」(Said,1994∕單德興譯,1997,頁 59)知識分 子必須時時提高警覺,並傾全力投注思辨,而非輕易接受現成的論述觀點。

至於知識分子與現代體制的關係,Shils(1972∕傅鏗譯,2004)則認為,現 代社會中,知識分子逐漸被吸納至組織內,獨立的知識分子越來越少,但知識分 子社群仍是一個有效的行動體系,並維持一定標準。知識分子的職責就是:「服 務於他們所發現和確立的準則,並在不放棄正業的情況下,找到一條參與凱薩之 事的道路」(Shils,1972∕傅鏗譯,2004,頁 5),他認為知識分子應抱持著某種 信念價值,以入世的態度參與公共事務。而知識分子與當權者的關係,也因為知 識分子只願服從自身所懷抱的信念(秩序、進步、民主等價值)進而反抗上位價 值的權威,因此雙方處於緊張關係。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19

綜上所述,知識分子必然需要有不同的專業能力與更嚴格的精神標準,並有 一定的入世情操與理念堅持,才能被稱為「知識分子」。

從社會角色而言,Fridjonsdottin(1987∕轉引自馮建三,1993)則是將知識 份子分作兩種,一是傳統「批判類型」的知識分子,從事社會運動之動員工作,

並且對社會情況做出批判。第二類則為現代類型,意指進入了科層體制並接受國 家所給予的利益。作者認為,儘管近代的西方社會歷程日愈專業化,導致第二類 型之知識份子增加,但西方的傳統仍然重視批判類型知識份子,肯定其中內涵的

「道德與政治價值」。不論何種類型,知識分子需視言論自由為社會的基礎與資 產,必須加以捍衛,亦不作特定階級的代言人。當有知識份子違犯此一「規定」

時而導致利益不穩時,知識份子陣營當中即會出現指責的言詞。Gouldner(1979)

進一步說明了此「利益」與社會公共利益之關係:知識分子的核心影響方式是以 寫作和交談為主,並且勸說別人與自己的立場相一致,因此,知識分子十分仰賴 出版與言論自由的暢通,對於審查制度等損害言論自由的制度亦均持反對立場,

而這與公共普遍利益相符。

Gouldner(1979)將傳統知識份子分為四類,即為:一、良性的技術官僚,

為歷史菁英,以好的方式對社會產生了影響。二、作為統治階級,像以往統治階 級一樣不斷剝削人民,但現在使用的方式是教育而非金錢。三、舊資產階級的盟 友,他們將舊有產階級提升成為「菁英」,並與舊階級融為一體,創造出一個新 的、有教養品味的菁英集團。四、權勢之奴隸,舊階級利用知識分子維持對社會 的統治。但以上這些類型並非 Gouldner 認知的當代知識分子,他認為知識份子 是一種「有缺陷的普遍階級」,知識分子是菁英主義並且追求自我,會利用自身 的特殊知識,提振自己的利益與權力,但不失獨立性質。而 Gouldner 也指出知 識分子的權力來源,是因為他們占有了歷史與集體創造「文化資本」的優勢。

Gouldner 說明知識分子能夠成為新的階級並且撼動結構的權力來源,即是「文化 資本」的擁有。然而,Gouldner 並不因此批判知識分子藉由文化權力而佔據階級 位置,而是期待知識分子這群新的階級能夠成為社會中新的力量。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20

相關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