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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試屬性對再宿意願之差異性分析

第四章 研究結果與討論

第四節 受試屬性對再宿意願之差異性分析

本節為探討知本警光山莊旅客個人基本資料屬性對再宿意願各構面程 度上之差異情形,主要是以單因子變異數分析﹙One Way ANOVA﹚及獨立樣 本 t 檢定來探討其旅客基本屬性變項在再宿意願之差異情形,對於性別、

工作屬性、婚姻狀況等項目,以獨立樣本 t 檢定加以分析;而年齡、教育 程度、職級、服務單位、居住所及月收入等項目,則以單因子變異數分析

﹙One Way ANOVA﹚進行各構面的檢定,若 p 值達顯著水準時,再以事後檢 驗﹙Post Hoc Tests﹚之最小顯著差異法﹙Least Significant Different,

LSD﹚進一步檢定那幾個組別之差異達顯著水準,並就其組別之間做差異性 之比較分析。

壹、性別

一、研究假設

Ho:因性別的不同對再宿意願各構無顯著的差異。

二、t 檢定結果

以 t 檢定檢驗是否有顯著差異存在,其 t 檢定結果如表 4-15 所示。

表 4-15 不同性別的知本警光山莊旅客對再宿意願各構面之 t 檢定結果 分析項目

構 面

性別 樣本數 平均數 標準差 p 值

1.男 285 8.5544 1.2368

忠誠度 2.女 120 8.8500 1.2479 0.029 1.男 285 8.4246 1.2666

移轉行為

2.女 120 8.5667 1.1934 0.295 1.男 285 8.4982 1.2577

付出更多

2.女 120 8.7500 1.1614 0.061 1.男 285 8.3579 1.2830

內部反應

2.女 120 8.4917 1.2702 0.337 1.男 285 8.5544 1.2952

外部反應

2.女 120 8.5583 1.3208 0.978 註:*p<.05 **p<.01 ***p<.001

三、結果分析

表 4-16 不同年齡的知本警光山莊旅客對再宿意願各構面之單因子變異數分析結果(續)

註:*p<.05 **p<.01 ***p<.001

三、結果分析

(2)「20 歲以下歲」組對「31-40 歲」組的比較有顯著差異情形存 在,其差異平均數為 0.5481,顯示「20 歲以下」組之旅客對於

「忠誠度」構面的再宿意願知覺程度高於「31-40 歲」組的旅客。

(3)「20 歲以下」組對「41-50 歲」組的比較有顯著差異情形存在,

其差異平均數為 0.649,顯示「20 歲以下」組之旅客對於「忠 誠度」構面的再宿意願知覺程度高於「41-50 歲」組的旅客。

2.「付出更多」

(1)「20 歲以下」組對「21-30 歲」組的比較有顯著差異情形存在,

其差異平均數為 0.8422,顯示「20 歲以下」組之旅客對於「付 出更多」構面的再宿意願知覺程度高於「21-30 歲」組的旅客。

(2)「20 歲以下」組對「31-40 歲」組的比較有顯著差異情形存在,

其差異平均數為 0.7852,顯示「20 歲以下」組之旅客對於「付 出更多」構面的再宿意願知覺程度高於「31-40 歲」組的旅客。

(3)「20 歲以下」組對「41-50 歲」組的比較有顯著差異情形存在,

其差異平均數為 0.5997,顯示「20 歲以上」組之旅客對於「反 應性」構面的再宿意願知覺程度高於「41-50 歲」組的旅客。

3.「內部反應」

(1)「20 歲以下」組對「21-30 歲」組的比較有顯著差異情形存在,

其差異平均數為 1.1912,顯示「20 歲以下」組之旅客對於「內 部反應」構面的再宿意願知覺程度高於「21-30 歲」組的旅客。

(2)「20 歲以下」組對「31-40 歲」組的比較有顯著差異情形存在,

其差異平均數為 0.9025,顯示「20 歲以下」組之旅客對於「內 部反應」構面的再宿意願知覺程度高於「31-40 歲」組的旅客。

(3)「20 歲以下」組對「41-50 歲」組的比較有顯著差異情形存在,

其差異平均數為 0.806,顯示「20 歲以下」組之旅客對於「內 部反應」構面的再宿意願知覺程度高於「41-50 歲」組的旅客。

(4)「21-30 歲」組對「41-50 歲」組的比較有顯著差異情形存在,

其差異平均數為 0.3852,顯示「41-50 歲」組之旅客對於「內 部反應」構面的再宿意願知覺程度高於「21-30 歲」組的旅客。

參、教育程度

註:*p<.05 **p<.01 ***p<.001

三、結果分析

(一)從表 4-17 可得知知本警光山莊旅客教育程的不同在再宿意願各構 面中,只有「外部反應﹁構面 p 值均小於α值(=.05) 故應拒絕虛 無假設 Ho(因教育程度的不同對再宿意願各構面無顯著差異存,即 研究假設不成立);顯示不同的教育程對這二個構面在知覺程度上 無顯著的差異存在。

(二)在「忠誠度」、「移轉行為」及「付出更多」這三個構面,教育程 度「高中(職)」平均數最高,顯示感受到的再宿意願知覺程度較 高。

(三)以事後比較考驗之 LSD 方法,進一步檢驗再宿意願中之「外部反 應」構面,其結果顯示如下:

1.「外部反應」

(1)「高中(職)」組對「專科」組的比較有顯著差異情形存在,其 差異平均數為 0.4907,顯示「高中(職)」組之旅客對於「內部 反應」構面的再宿意願知覺程度高於「專科」組的旅客。

肆、婚姻狀況

一、研究假設

Ho:因婚姻狀況的不同對再宿意願各構面無顯著的差異。

二、t 檢定結果

以 t 檢定檢驗是否有顯著差異存在,其 t 檢定結果如表 4-18。

表 4-18 知本警光山莊旅客婚姻狀況對再宿意願各構面之 t 檢定結果 分析項目

構 面 婚姻狀況 樣本數 平均數 標準差 p 值

已婚 280 8.6464 1.2501 忠誠度

未婚 125 8.6320 1.2413

0.454

已婚 280 8.4750 1.2383 移轉行為

未婚 125 8.4480 1.2665

0.330

表 4-18 知本警光山莊旅客婚姻狀況對再宿意願各構面之 t 檢定結果(續) 已婚 280 8.5429 1.2320

付出更多

未婚 125 8.6400 1.2404

0.603

已婚 280 8.3393 1.2879 內部反應

未婚 125 8.5280 1.2545

0.733

已婚 280 8.4643 1.3355 外部反應

未婚 125 8.7600 1.2008

0.754

註:*p<.05;**p<.01;***p<.001

三、結果分析

(一)從表 4-18 中可得知不同的婚姻狀況在再宿意願各構面中的 p 值均 大於α值(=.05),故應接受虛無假設 Ho:顯示不同婚姻狀況的旅 客在知本警光山莊所接受的再宿意願各構面上之知覺感受程度無 顯著差異存在。

(二)除了「忠誠度」及「移轉行為」這二個構面,已婚旅客的平均數 大於未婚旅客,顯示已婚者對於這二個構面感受到的再宿意願知 覺程度較未婚旅客為高;另「付出更多」、「內部反應 」及「外部 反應」構面是未婚旅客高於已婚旅客,顯示已婚旅客對於這三個 構面感受到的再宿意願知覺程度較未婚旅客為高。

伍、職級

一、研究假設

Ho:因職務的不同對再宿意願各構面無顯著的差異。

二、單因子變異數分析

以單因子變異數分析法檢驗知本警光山莊旅客不同的職級是否 會對服務品質各構面有顯著的差異,如有顯著差異情形存在,再以 事後比較考驗之最小顯著差異法LSD作進一步檢定,以瞭解其顯 著差異之職級組別。其結果如表 4-19 所示。

表 4-19 知本警光山莊旅客不同職級對服務品質各構面之單因子變異數分析結果

2.「移轉行為」

「其他」組對「警察人員(非主管)」組的比較有顯著差異情形存 在,其差異平均數為 0.385,顯示「其他」組之旅客對於「關懷 性」構面的再宿意願知覺程度高於「警察人員(非主管)」組之 旅客。

3.「內部反應」

(1)「其他」組對「警察人員(非主管)」組的比較有顯著差異情形 存在,其差異平均數為 0.5976,顯示「其他」組之旅客對於「可

靠性」構面的再宿意願知覺程度高於「警察人員(非主管)」組 之旅客。

(2)「其他」組對「警察人員(主管)」組的比較有顯著差異情形 存在,其差異平均數為 0.52,顯示「其他」組之旅客對於「可 靠性」構面的再宿意願知覺程度高於「警察人員(主管)」組之

旅客。

4.「外部反應」

(1)「其他」組對「警察人員(非主管)」組的比較有顯著差異情形 存在,其差異平均數為 0.6124,顯示「其他」組之旅客對於「可

靠性」構面的再宿意願知覺程度高於「警察人員(非主管)」組 之旅客。

(2)「其他」組對「警察人員(主管)」組的比較有顯著差異情形 存在,其差異平均數為 0.692,顯示「其他」組之旅客對於「可 靠性」構面的再宿意願知覺程度高於「警察人員(主管)」組之 旅客。

陸、服務單位

一、研究假設

Ho:因服務單位的不同對再宿意願各構面無顯著的差異。

二、單因子變異數分析

以單因子變異數分析法檢驗知本警光山莊旅客不同的服務單位 是否會對再宿意願各構面有顯著的差異,如有顯著差異情形存在,

再以事後比較考驗之最小顯著差異法LSD作進一步檢定,以瞭解 其顯著差異之服務單位組別。其結果如表 4-20 所示。

表 4-20 知本警光山莊旅客不同服務單位對再宿意願各構面之單因子變異數分析結果

(二)以事後比較考驗之 LSD 方法,進一步檢驗服務品質中之「忠誠度」、

「內部反應」及「外部反應」等三個構面,其結果顯示如下:

1.「忠誠度」

(1)「中央警察機關」組對「專業警察單位」組的比較有顯著差異 情形存在,其差異平均數為 0.5904,顯示「中央警察機關」組 之旅客對於「忠誠度」構面的再宿意願知覺程度高於「專業警 察單位」組之旅客。

(2)「其他」組對「專業警察單位」組的比較有顯著差異情形存在,

其差異平均數為 0.4543,顯示「其他」組之旅客對於「忠誠度」

構面的再宿意願知覺程度高於「專業警察單位」組之旅客。

2.「內部反應」

(1)「其他」組對「縣市警察局」組的比較有顯著差異情形存在,

其差異平均數為 0.3828,顯示「其他」組之旅客對於「內部反 應」構面的再宿意願知覺程度高於「縣市警察局」組之旅客。

(2)「其他」組對「專業警察單位」組的比較有顯著差異情形存在,

其差異平均數為 0.3575,顯示「其他」組之旅客對於「內部反 應」構面的再宿意願知覺程度高於「專業警察單位」組之旅客。

(3)「其他」組對「中央警察機關」組的比較有顯著差異情形存在,

其差異平均數為 0.8541,顯示「中央警察機關」組之旅客對於

「內部反應」構面的再宿意願知覺程度高於「其他」組之旅客。

3.「外部反應」

(1)「其他」組對「縣市警察局」組的比較有顯著差異情形存在,

其差異平均數為 0.5457,顯示「其他」組之旅客對於「外部反 應」構面的再宿意願知覺程度高於「縣市警察局」組之旅客。

(2)「其他」組對「專業警察單位」組的比較有顯著差異情形存在,

其差異平均數為 0.5607,顯示「其他」組之旅客對於「外部反 應」構面的再宿意願知覺程度高於「專業警察單位」組之旅客。

柒、月收入

2.30001-50000 元 127 8.6142 1.4695 3.50001-70000 元 157 8.5414 1.0830 忠誠度

4.70001 元以上 48 8.5417 1.2876

2.199 0.088

1.30000 元以下 73 8.6986 1.2548 2.30001-50000 元 127 8.5197 1.3145 3.50001-70000 元 157 8.3312 1.1679 移轉行為

4.70001 元以上 48 8.4167 1.2688

1.572 0.196

1.30000 元以下 73 8.9178 1.2105 2.30001-50000 元 127 8.4961 1.3503 3.50001-70000 元 157 8.5032 1.1245 付出更多

4.70001 元以上 48 8.4792 1.2375

2.348 0.072

1.30000 元以下 73 8.8904 1.1614 2.30001-50000 元 127 8.3228 1.3737 3.50001-70000 元 157 8.2739 1.2175 內部反應 2.30001-50000 元 127 8.6220 1.3624 3.50001-70000 元 157 8.3503 1.2753 外部反應

4.70001 元以上 48 8.5417 1.2370

3.072 0.028 1>3

註:*p<.05;**p<.01;***p<.001

三、結果分析

(一)從表 4-21 中可得知不同月收入的旅客在再宿意願各構面中「忠誠 度」、「移轉行為」及「付出更多」的 p 值均大於α值(=.05),故 應接受虛無假設 Ho(即研究假設成立);顯示不同月收入的旅客對 服務品質各構面之知覺程度無顯著差異存在。

(二)「30000 元以下」在「忠誠度」、「移轉行為」、「付出更多」、「內反 應」及「外部反應」等五個構面,其平均數最高;顯示月收入在

「30000 元以下」的旅客對於這五個構面感受到的再宿意願知覺程 度較其他月收入組別為高。

(三)以事後比較考驗之 LSD 方法,進一步檢驗再宿意願中之「內部反 應」及「外部反應」等二個構面,其結果顯示如下:

1.「內部反應」

(1)「30000 元以下」組對「30001-50000 元」組的比較有顯著差異 情形存在,其差異平均數為 0.5676,顯示「30000 元以下」組 之旅客對於「內部反應」構面的再宿意願知覺程度高於「30001- 50000 元」組之旅客。

(2)「30000 元以下」組對「50001-70000 元」組的比較有顯著差異 情形存在,其差異平均數為 0.5401,顯示「30000 元以下」組 之旅客對於「內部反應」構面的再宿意願知覺程度高於「30001-

(2)「30000 元以下」組對「50001-70000 元」組的比較有顯著差異 情形存在,其差異平均數為 0.5401,顯示「30000 元以下」組 之旅客對於「內部反應」構面的再宿意願知覺程度高於「3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