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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理 護理 護理職場 護理 職場 職場專業能力的 職場 專業能力的 專業能力的定義 專業能力的 定義 定義 定義

第三節 第三節

第三節 護理 護理 護理職場 護理 職場 職場專業能力的 職場 專業能力的 專業能力的定義 專業能力的 定義 定義 定義

雖然所有的護理專家都認同護理專業能力的培養是護理教育的重要目標,但 是對於護理能力的定義與分類或能力項目卻一直沒有統一的標準。教育部技職司 委託專家規劃的醫護類教育一貫課程中指出,「護理與保育群」類各學制需培養 的一般能力含:理性思辨、溝通、解決問題、團隊合作、科技應用、管理學習等 七大能力。職校、五專、科技大學在教學目標及培養能力,除配合在護理方面將 培育保健員、護士、護理師等人力外,也分別在認識、理解、應用上有層次的差 異(林壽惠、徐曼瑩、陽琪、廖華芳、郭素珍、蘇慧芬、黃俊清,2001)。李選

(2002)指出雖然護理人員的教育背景可能不同,但其基本類別的核心能力應該 相同(引自賴正芬、徐南麗、張芙美、蕭正光,2004)。查閱護理相關文獻,關 於「護理職場專業能力」、「護理能力」、「護理專業能力」、「護理臨床能力」、「護 理核心能力」的專有名詞未統一,也有學者將護理能力分為專業能力及技術能 力,也有其他學者分為技術性、人際溝通及批判性思考等能力。因此下列文獻維 持原作者對於原使用關鍵詞的名稱。但大部分學者以護理能力來定義。

McGuire, Stanhope, & Weisenbeck (1998)定義「護理能力」(nursing competence)是在公共健康,利益及安全事務中,護理人員臨床角色的照顧,批 判性思考,溝通及臨床介入期望的知識和技能。

Meretoja, Isoaho,& Leino-Kilpi(2004)定義「護理能力」(nursing competence)

是達到一項護理工作預期目標的表現,在執行護理工作的,過程護理人員必須要 能展現有效的運用護理專業知識與技能的行為。

Gay(1999)認為「護理能力」可分為專業能力、認知能力、人際間技巧、及 活動間型態等等向度。

Casey(2000)指出「護理能力」是護理人員的能力是為完成臨床護理活動、做 臨床護理判斷及決定、醫護管理資訊及醫護相關知識與實證研究等等。護理能力 也包括身為一位護理人員,為了執行臨床多元化護理工作所應該具備的知識、技 術、特徵、動機、態度。

Pope(2002) 認為「護理能力」分為臨床判斷、採取手段、照護活動、合作、

系統思考、照護反應、臨床需求及促進者。

Casey(2000)提出符合2010年的護理能力是指護理人員必須具備完成臨床 活動、作臨床判斷及決定、具備管理資訊知識及實證的能力。

Perkins等人 (2001) 認為為了培育符合現今護理職場所需之人才,大學護理 專業課程必須包括九項基本課程:溝通、關懷、批判性思考、生命週期、領導、

專業角色、治療處置、夥伴關係與個案系統。

美國護理學院學會(American Association of College of Nursing,簡稱 AACN,1997)提出關懷(caring)、利他性(altruism)、自主性(autonomy)、人 性的尊嚴(human dignity)、統整性(integrity)、和社會公正性(social justice)。

同時也提出護理教育的核心素養包括:健康促進與疾病之預防、病人照顧之資訊 與科技、倫理、人類的差異性、全球健康照顧、健康照顧系統和政策、另類療法、

病人教育和復健等相關核心知識(引自張美珍、周汎澔,2007)。

美國護理學會(The American Nurses Association, ANA)自1960 年代後期就 積極參與護理執業標準的發展,在1973 年出版第一版護理執業標準,ANA

(2004)修訂更新將臨床護理人員分為兩類:一般護理人員(professional registered nurse)和進階護理人員(advanced practice registered nurses),並對兩者專業能 力有具體規範說明。而且擁有護理過程的專業能力標準:評估(assessment)、

診斷(diagnosis)、確認照護結果(outcomes identification)、計畫(planning)、

執行(implementation,包括協調照護活動、健康指導和健康促進、諮詢)與評 值(evaluation)等六項。此外,ANA 也列出其他九項專業能力標準:臨床品質

(quality of practice)、 教育(education)、臨床專業評值(professional practice evaluation)、同事愛(collegiality)、合作(collaboration)、倫理(ethics)、

研究(research)、資源利用(resource utilization)、領導(leadership)共15 項 的護理專業能力均有評量標準,作為判定護理人員是否勝任的依據。

澳 洲護 理 與 助 產 學 會 (Australian Nursing and Midwifery Council , 縮 寫 ANMC,2006)認為護理人員應具備護理專業工作實務、批判性思考與分析、團

隊醫療照護溝通與協調合作等四個層面的能力。在護理專業工作實務應能熟悉健 康照護法規、符合專業與倫理的護理模式下執行專業實務工作、能運用批判性思 考與運用實證研究結果執行護理工作、能持續自我的專業發展、能執行全面性與 系統性護理評估、與健康照護團隊一同溝通合作協調來計畫與執行護理照護工 作、提供個案全人、安全、及有效實證護理照護等等能力。

教育部(1993)委託台北護專完成了「護理學程層級與護理能力層級」兩份 專案研究。該份報告將護理能力分為六大領域:照顧能力、溝通能力、自我及專 業成長能力、管理能力、教學能力及研究能力(徐曼瑩、鍾聿琳、陳彩鳳、郭素 珍、林綺雲,1993)。

中華民國護理學會(現已更名為台灣護理學會) 於 1992 年受衛生署委託,於 1999 年完成「能力進階制度規劃」,並於 2000 年通過相關法律,使該制度推動 有法源依據。該制度是一種護理人員的臨床專業能力成長制度,其目的包括使護 理人員適才適所,保障病人權益,提升護理素質,並減少護理人力流失。進階制 度晉昇要求中,將護理能力分為:臨床實務能力、學術能力、教學能力、行政能 力(劉碩琦、張博論、許巧玲、賴湘芬,2007)。該制度將基層護理人員區分成 四級:第一級稱為 N1 臨床工作滿一年,必需具備照顧一般性病人的能力。第二 級稱為 N2 臨床工作滿二年以上,必需具備照顧重症病人(只病情危急需接受嚴 密觀察照顧之病患)的能力。第三級稱為 N3,臨床工作滿三年以上,必需具備 能執行重症病患之整體性護理、並有教學及協助單位品質改進之能力。第四級稱 為 N4,臨床工作滿四年以上,完成 N4 臨床專業能力訓練且通過 N4 審查合格者,

除了能執行重症病患之整體性護理,具備專科護理並有教學、參與行政及執行單 位品質改進之能力。

于漱、馬鳳歧(1993)認為「護理能力」是由護理專業課程所訓練出來的,

可視為是護理教育培育出來的一項教育結果。護理人員所具備的專業護理能力,

對於護理專業的權威性是非常重要的。護理人員所擁有的專業護理能力也會影響 到職業生涯。

毛新春(1988)依照專業護理人員應具備的角色功能與能力,及大學護理教

育畢業生應具備的特質分類,再依循專家意見擬定「醫學院護理學系畢業生臨床 護理能力評量表」。本量表將學士護理人員臨床護理應具備能力分為七類:綜合 有關知識理論與研究結果應用於臨床、運用護理過程滿足個案之健康需要、提供 直接護理服務、與醫療人員協調合作、實施健康指導、運用領導技巧達到目標、

主動自我學習謀求個人及專業之成長。

白玉珠(1999)認為所謂「能力」(competence)係指從事工作時,個人所具備 的知識、技能、態度、經驗、價值觀及理解力等行為特質而言。她也提出對於「護 理能力」的定義是照顧、溝通、教學、管理、研究、自我與專業成長能力等六個 層面。

白玉珠、徐南麗、汪蘋(1999)更明確指出「護理能力」是護理人員從事護 理工作時,個人所具備的知識、技能、態度、經驗、價值觀與理解力等行為特質。

林艷君、張媚、蔡麗雅、黃秀梨(2001)定義「護理能力」為護理人員職業 時所需具備之護理評估/計劃、溝通/協調、研究、專業成長、行政管理、教學、

關懷、技術等護理專業能力。

林秋芬、盧美秀、康偉玲(2004)等學者為了建立本土版的護理能力標準,

採用焦點團體座談法和 Delphi 專家預測的研究法,並與國際護理學會所提版本 做比較,發展一般護理人員護理能力標準特將分為照護能力、溝通/協調能力、

學習/教學能力、行政管理能力、團隊合作能力、自我及專業成長能力、研究潛 能、科技應用能力、和法律與倫理素養能力等九類,因總項目達 124 項,在未取 得產官學界的共識前,無法全面採用這套護理能力標準。

徐世縈(2006)提出「護理能力」是指護生個人在經過護理學校專業課程訓 練後所表現出來的能力,是護理教育的成效,也會影響其職業生涯。徐世縈(2005) 在業界對大學護理畢業生所認同的專業能力,分成照顧、溝通、自我及專業成長、

管理、教學及研究能力六構面,其各自內容詳如下述:

壹、照顧能力:

一、評估服務對象身心社會狀況與潛能。

二、評估家庭、社區之健康問題,確認社會資源。

三、應用生理學、行為科學、人文科學與護理相關理論,獨力完成個別性護 理計劃。

四、綜合到的與法律等價值於護理實務中。

五、運用道理及相關護理的概念執行個別化護理。

六、在不同環境中參與及執行緊急醫療照顧護理。

七、提供預防與篩檢的服務。

八、參與護理理論及研究結果,提供服務對象健康諮詢、疾病照顧、復舊、

復健等服務。

貳、溝通能力:

一、主服務單位內小型會議,如病人座談會、護理人員小組討論會。

二、與醫療小組成員建立良好人際關係,協調合作。

三、有組織、有系統的報告及紀錄工作相關事務。

參、自我及專業成長能力

一、藉著參與護理研究,以協助護理專業之發展。

二、參與護理專業組織,成為有影響力的會員。

三、發表閱讀護理新知的能力。

肆、管理能力:

一、協助職校及專科層次的護理人員發展照護的技能。

二、應用行政原理和技術解決護理業務得問題。

三、瞭解編列預算方法並編列單位內年度預算。

四、分析影響護理業務推行之因素並執行改進措施。

五、應用領導統御技巧推展護理業務。

伍、教學能力:

一、應用教學理論與方法,對服務對象提供個別化的護理指導與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