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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四 第一次焦點團體討論會會議摘要 議題 1:護理職場專業能力因素構面相關議題

1.1 針對從護理能力相關文獻(見附件一)分成三個主要因素(見附件 二),各專家是否有更好的見解?

F06:「社會關懷能力因素的命名,是否再修飾,將倫理的部份也納入……」。

F01:「若是社會關懷能要修改可修改為,人文關懷或生命關懷」。

F10:「原命名為社會與關懷能力,強調處理社會關係、關懷社會、關懷生命的能 力之簡稱……」。

F09:「社會與關懷能力中,社會與關懷兩者似乎不是對稱的,前者是名詞,後者 是動詞,是否要修改……」。

F06:「以目前護理評鑑強調的 TNAC,不知三個因素是否能將其中『克盡職守』

與『敬業樂群』納入?因必須考量這是目前業界所需的……」。

F05:「『克盡職責』、『敬業樂群』比較屬於『法律倫理』、『協調管理與團隊合作』

與『溝通』這部份,在這專業裡遵守這些規範,在這領域裡互相溝通……

所以說如果將 2.1(尊重生命與關懷能力)獨立一項 2.2(法律與倫理素養)、

2.3(協調管理與團隊合作能力)、2.4(溝通能力)又獨立出另一項構面是否會比 較好」。

F09:「這裡的『生命』應特指人,尊重與關懷也是對他人,尤其是面對接受照護 的人應有的態度,與後者社會能力皆較偏向態度與情意方面,歸在同一大 類也是說得通……」。

F08:「要使用哪一個詞來簡稱此一大類……社會與關懷……似乎很難簡稱」。

F10:「『法律與倫理素養』是屬於社會規範,規範我們的社會關係與行為,前者 為外在規範,後者為內在規範,內化成為素養……溝通、協調、管理、團 隊合作等等行為,都是為了在既有的社會關係中,集結力量為我們所尊重 與關懷的生命,做出專業的貢獻」。

F06:「倫理及關懷素養等等的加入,符合時代潮流的改變……」。

F09:「……對這些能力可歸於一類沒意見,如何簡稱就請主持人再思考……」。

F06:「第三部份命名『思考』與『成長』是屬兩種不同的兩件事,是否將命名改 為思考與成長能力或其它名稱」。

F10:「原命名即是思考與成長能力,它是較偏向認知構面的能力,尤其是強調策 略知識、認知任務知識、自我知識等後設認知的能力……」。

F01:「這裡的『思考』好像指的是批判思考,『成長』指的是終生學習與自我成 長……研究要用的思考,也有助升級、成長……改回思考與成長能力較適 當」。

F10:「第二部份社會與關懷能力可類比成 Bloom 的情意,第三部份思考與成長 能力類比成認知,第一部份照護能力類比成技能……這只是類比,並非就 是屬於該領域,每類能力都是需要認知、情意與技能的,例如,照護能力 不僅需要與照護有關的技能,包括一般臨床護理技能、臨危照護技能以及 甚至包括環境安全建置的技能,也需要和這些技能有關的知識,如有關護 理的事實知識、概念知識、程序知識等等,當然包括基礎生物醫學科學知 識,方能做好照護的基本工作……所以照護能力類比成技能……這只是類 比」。

1.2 針對各主要因素的次因素的分類(見附件二),各專家是否有更好的 見解?

F06:「依 N0 的照護能力方面,是否需要具備臨危照護能力」。

F07:「醫學中心的人力配置方面較少會將新進人員直接分配置 ICU,但是一般區 域醫院因人力較少或許會被分配至 IUC,所以在臨危照護方面無法很確定 N 是否必須具備,但是依護理學會的標準是不需要的」。

F10:「在附件中所指的臨危照護是指基本救命術,而非指一般 ICU 照護,所以 是要將臨危照護部分獨立出」。

F07:「若是指基本救命術那麼只能稱為一般急救而非臨危照護,現在社會一般人 也開始學 CPCR,所以這應該是屬於一般照護能力中,是否將此合併至 1.1(一般照護知識與技能)或 1.2(一般臨床護理技能)當中」。

F01:「依全部護理畢業生來看,進入到職場醫院大多有差異性,但是在臨危照護

這部份是比較不需要的」。

F07:「一般醫院都會有新進人員職前訓練,為期 3-7 天,在這期間也會訓練 CPCR 技能,所以會做 CPCR 是必要的」。

F01:「在能力因素構面中 1.1(一般照護知識與技能)和 1.2(一般臨床護理技能)技 能項目有點類似,是否將兩項合併?」

F07:「1.1(一般照護知識與技能)和 1.2(一般臨床護理技能)一個應是指知識,一 個是指技能,但是在因素內涵定義中內容不明確,兩個項目好像是指同一 個東西,是否將其合併,如此指標說明就可以訂定出一個是證照,一個是 實習成績……1.1(一般照護知識與技能)、1.2(一般臨床護理技能)及 1.4(環境 安全建置能力)大多相似,是否需要特別標示出成獨立一項,因一般照護知 識也包含安全」。

F08:「1.3(基礎生物醫學科學知識)似乎也可以併到一般照護知識中……CPCR 技 能也可合併至 1.1(一般照護知識與技能)或 1.2(一般臨床護理技能)當 中……」。

F10:「它們都可以歸到同一類中,也就是歸到照護能力這個因素中……現在要決 定的是它有哪些次因素」。

F08:「將 1.1 改成『一般照護知識』,把基礎生物醫學科學知識納入其中……將 1.2 改成『一般臨床護理技能』,把 CPCR 技能納入其中……」。

F02:「環境安全建置能力指的是什麼?」

F10:「環境安全建置指的是能提供、維護與促進個案所處環境安全的能力,主要 的具體內容應包括消防能力與感染控制等等,這些是讓受照護者不至暴露 於不安全環境的主要關鍵」。

F05:「可是一般消防能力是護理畢業生一定要具備的嗎?其他專業人員例如藥劑 師、醫師是否也應該具備」。

F03:「一般新進人員必須學會消防設備、逃生等,這是在職前訓練就要會的……

當然有參加過防災演練會比沒參加過來的好,在訓練時不需花更多的時間 教導……消防防災也是屬病人安全的一部份……除了防災之外感染控制也

成為指標,因感控是醫院目前很重要的一環」。

F02:「感控這只佔基本護理學的一小部份,目前並無單一課程教感控……感控的 部份無法單獨拿出單一項衡量指標。環境的話比較強調的事生物層面,而 預防跌倒、給藥安全等病人安全又屬社會心理層面」。

F03:「在 1.4(環境安全建置能力)部份該如何去界定?」

F08:「應該是 1.3,如果 1.1 改成『一般照護知識』,原來的 1.3(基礎生物醫學科 學知識)可以併到 1.1 當中……如果 1.2 改成『一般臨床護理技能』,原來的 1.5(臨危照護能力) 可以併到 1.2 當中……1.3 就把它命名成環境安全中最主 要的感染控制與防災能力,其內涵更能一目了然」。

F06:「是否將 2.3(協調管理與團隊合作能力)與 2.4(溝通能力),修改為『團隊合 作能力』與『溝通協調能力』,因溝通的目的就是協調……N 的管理能力主 要著重在個案管理及個人工作管理,在此是否需要強調管理的能力……」。

F07:「一般 N 的管理層面是希望能做好個案管理、時間管理、成本概念等等」。

F03:「如果是這樣,不需要強調管理能力,因為這和一般所謂的管理能力不 同……」。

F09:「如果不需在 N 這個 level 強調管理能力,那麼建議將 2.3(協調管理與團隊 合作能力)與 2.4(溝通能力)合併成 2.3『溝通協調與團隊合作能力』」。

F07:「批判性思考與問題解決能力是目前業界最需的……終生學習與自我成長能 力也是需要的」。

F01:「N 的能力是否有必要做到研究能力?」

F07:「因為 N 升 N1 要求的是要會問題分析與處理,並沒有強調研究,業界也 不特別要求,但是有的話會更好」。

F01:「臨床上 N 的研究方面只需會閱讀文章或查詢文獻」。

F04:「研究能力必須要在學校時就要建構一些基礎」。

1.3 針對各因素的內涵的說明(見附件二),各專家是否有更好的見解?

F05:「社會關懷裡,除了生命關懷、尊重生命外,現在人對文化的敏感度、面對 不同的族群,也是在關懷面相當重要的。且必須要有國際觀,我們在現今 大環境中賦予一些關懷的責任感」。

F09:「我認為應先決定各次因素才能針對三個因素進行說明,能否請主持人待討 論會後自行修訂相關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