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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階管理者(top management)係指企業內部的最高決策者(李佳玲等 2005)。 國外研究多以董事長、CEO、總裁、副總裁等作為高階管理者(Harrison et al. 1988;

Warner et al. 1988; Denis and Denis 1995; Lausten 2002),國內學者則多以董事長與 總經理作為高階管理者(郭佩文 2003;李佳玲等 2005)。

影響公司稅務決策之高階管理者,除董事長與總經理之外,可能還包括財務 長、稅務經理等(吳德豐 2014)。雖然通常董事長或總經理並不是稅務專家,但 足以直接或間接的影響企業的租稅策略(Dyreng et al. 2010; Chyz and Gaertner 2018; Chyz et al. 2019)。而過去文獻也證實高階管理者在企業租稅規避活動中扮 演了重要的角色(Dyreng et al. 2010; Chyz 2013; Christensen et al. 2015; Law and Mills 2017; Chyz et al. 2019)。

本文參考陳慧玲(2004)將高階管理者異動原因為退休、死亡、健康因素、升

本文參考 Armstrong et al. (2012)以帳面有效稅率、現金有效稅率、財稅差異 衡量企業的租稅規避程度。從不同面向衡量租稅規避程度,以克服不同指標的限 制(Hanlon and Heitzman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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帳面有效稅率可同時衡量在稅法上享有不同稅率的收入來源,如外國來源所 得、土地交易所得等,並衡量支付給不同租稅管轄權的所得稅費用(Stickney and McGee 1982)。企業的帳面有效稅率越高,其租稅規避程度越低;帳面有效稅率 越低,其租稅規避程度越高。本文以綜合損益表之所得稅費用與稅前淨利計算帳 面有效稅率,其計算公式如下:

BookETR = 所得稅費用/稅前淨利 (1)

現金有效稅率可捕捉當期的現金流出與遞延現金支付的租稅策略(Dyreng et al. 2008; Hanlon and Heitzman 2010)。企業的現金有效稅率越高,其租稅規避程度 越低;現金有效稅率越低,其租稅規避程度越高。本文以現金流量表之支付所得 稅與綜合損益表之稅前淨利計算現金有效稅率,其計算公式如下:

CashETR = 現金稅額支付數/稅前淨利 (2)

Armstrong et al. (2012)認為財稅差異可以更好的捕捉跨國租稅規劃,Frank et al.(2009)指出相較有效稅率指標以百分比進行衡量,財稅差異可以反映實際的租 稅規避金額。然而為使不同規模的公司財稅差異具有可比性,本文將財稅差異以 總資產平減。企業的財稅差異越大,其租稅規避程度越高;財稅差異越小,其租 稅規避程度越小。本文以綜合損益表之所得稅費用與稅前淨利,及資產負債表之 資產總額計算財稅差異,其計算公式如下:

BTD = (稅前淨利-(所得稅費用/最高法定稅率))/資產總額 (3)

為比較同業間租稅規避程度之差異,對董事長與總經理受迫性異動的影響,

本文依租稅規避程度對樣本進行分組,並建立虛擬變數如下列(1)至(6)。

(1)以帳面有效稅率衡量屬低租稅規避程度(Book_LTA)

(2)以帳面有效稅率衡量屬高租稅規避程度(Book_HTA)

以帳面有效稅率衡量租稅規避程度的虛擬變數。本文依各產業別劃分帳面有 效稅率的四分位數,將帳面有效稅率超過第三四分位數者,歸類在低租稅規避群 組,Book_LTA 為 1,非屬低租稅規避群組者 Book_LTA 為 0;將帳面有效稅率小 於第一四分位數者,歸類在高租稅規避群組,Book_HTA 為 1,非屬高租稅規避 群組者 Book_HTA 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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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以現金有效稅率衡量屬低租稅規避程度(Cash_LTA)

(4)以現金有效稅率衡量屬高租稅規避程度(Cash_HTA)

以現金有效稅率衡量租稅規避程度的虛擬變數。本文依各產業別劃分現金有 效稅率的四分位數,將現金有效稅率超過第三四分位數者,歸類在低租稅規避群 組,Cash_LTA 為 1,非屬低租稅規避群組者 Cash_LTA 為 0;將現金有效稅率小 於第一四分位數者,歸類在高租稅規避群組,Cash_HTA 為 1,非屬高租稅規避 群組者 Cash_HTA 為 0。

(5)以財稅差異衡量屬低租稅規避程度(BTD_LTA)

(6)以財稅差異衡量屬高租稅規避程度(BTD_HTA)

以財稅差異衡量租稅規避程度的虛擬變數。本文依各產業別劃分財稅差異的 四分位數,將財稅差異大與第三四分位數者,歸類在高租稅規避群組,BTD_HTA 為 1,其餘非屬高租稅規避群組者 BTD_HTA 為 0;將財稅差異小於第一四分位 數者,歸類在低租稅規避群組,BTD_LTA 為 1,其餘非屬低租稅規避群組者 BTD_LTA 為 0。

3.控制變數

(1)資產報酬率(ROA)

ROA = 稅前淨利/總資產 (4)

本文參考 Harrison et al. (1988)、郭佩文(2003)、林有志等(2008)以資產報酬率 作為績效衡量指標,控制績效對高階管理者異動之影響。

(2)營收成長率(RevYoY)

RevYoY = (營業收入淨額-去年營業收入淨額)/去年營業收入淨額*100%

(5)

過去文獻 Kaplan (1994)以營收成長率作為績效衡量指標;林有志等(2008)與 張力、林翠蓉、侯啟娉與馬文利(2010)以營收成長率作為未來成長機會與績效的 衡量指標。本文亦將營收成長率列為控制變數。

(3)普通股年報酬率(SR)

SR = (收盤價*(1+除權認購率+除權之無償配股率)+現金股利)/(前期收盤價

過去文獻 Kaplan (1994)與 Warner et al. (1988)發現股票報酬與高階管理者異 動呈反向關係,本文將除權息調整後之普通股年報酬率列為控制變數。

(4)高階管理者持股比率(TM_Hold)

衡量高階管理者的持股比率。過去文獻 Denis et al. (1997)、Weisbach (1988)、

Houson et al. (2001)、李佳玲等(2005)皆指出高階管理者持股會降低異動的可能性。

本文將高階管理者個人持股與信託持股之合計數,佔總發行在外股數之比率,列 為控制變數,並分別以 Chair_Hold 與 CEO_Hold 衡量董事長與總經理的持股比 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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