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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三節、 變項測量與分析方法

一、背景變項

背景變項分為族群、性別、家庭社經地位等三項,以下簡要介紹本研究的 變項測量:

(一)族群

本研究中的族群定義是以學生家長所填答的族群為依據,當家長未填 答者,則採學生所填答的族群為根據,分為本省閩南、客家、大陸各省市 及原住民四大族群。而原住民又可分為阿美族、布農族、排灣族、卑南族、

魯凱族、達悟族、泰雅族、賽夏族、鄒族、邵族、平埔族與太魯閣族等十 一族,本研究主要在探討原漢青少年的壓力事件、重要他人影響及飲酒行 為的差異情形,因此,將此十一族合併,稱為原住民;另外將本省閩南人、

本省客家人與大陸各省市合併,稱為為漢人。進行迴歸分析時做虛擬變項,

原住民為 1,漢人為 0,至於其他及外國籍不納入分析(見附錄二的家長問 卷第一、6 題)。

(二)性別

以受訪者的性別作測量,進行廻歸分析時作虛擬變項,男生為 1,女 生為 0(見附錄一的學生問卷第七、5 題)。

(三)家庭社經地位

考量許多學生對於父母的職業、教育甚至是家庭收入,並不十分清楚 的緣故,若以學生的自陳問卷來判定父母的職業與教育,可能較不符合事 實(黃毅志,2000)。為了避免家庭社經地位與其他變項間的關聯性被低估,

因此,採用「家長問卷調查」中家長自陳的職業、教育與家庭收入為主;

另一方面考慮家長卷的回收率較學生卷低,為了避免缺失值過高,當家長 未填答者即根據「學生學習與生活狀況問卷」中,學生填答的父母親職業 與父母親教育程度做測量。家庭社經地位指標包含以下三個面向:

1、父母教育程度:

以學生家長所填答的父母教育程度為主(見附錄二家長卷、一、8

及 9 題),當家長未填答者,則以學生填答的為根據(見附錄一學生卷、

七、12 及 13 題),然後將父母教育程度依照現行教育制度,轉換為教育 年數來做測量,未受教育者為 0 年、小學畢業為 6 年、國中畢業為 9 年、

高中(職)畢業為 12 年、專科畢業為 14 年、大學畢業為 16 年、研究所 (含碩博士)畢業為 18 年。

2、父親職業:

父親職業根據家長填答者為主,當家長未填答時,則採用學生的填 答內容(見附錄一學生卷、七、14 題)。本研究父親職業係參考黃毅志

(2003)所建構「台灣地區新職業聲望與社經地位量表」中的五等職業 社經地位測量,將民意代表、行政主管、企業主管、經理人員及專業人 員歸類為「上層白領人員」;技術員、助理專業人員及事務工作人員稱 為「基層白領」;而技術工及有關工作人員,機械設備操作工及組裝工,

與非技術工及體力工合併稱為「勞動工人」;保留「買賣服務工作人員」

及「農林漁牧人員」。

依社經地位的等級,將職業的高低排序為:1、上層白領 2、基層白 領 3、買賣服務工作人員 4、勞動工人 5、農林漁牧人員;此外考量台東 地區較多無職業的失業者,因此也將其納入分析(見附錄二家長卷、一、

10 題)。迴歸分析時作虛擬變項,以勞動工人為對照組,其他分為上層 白領、基層白領人員、買賣服務工作人員、農林漁牧人員、失業人員。

3、家庭收入:

家庭收入是以家長卷中的全家每個月平均的收入狀況為據(見附錄 二家長卷、七)。

二、中介變項

(一)壓力事件:

壓力事件是以「學生學習與生活狀況問卷」中的「四、文化、休閒活動和生 活習慣」中的「(二)上國中以來,下列事情發生過嗎?(可複選)」此一大題作 分析(見附錄一學生卷、四、(二))。此問題共包含了父母離婚或分居、爸爸或 媽媽失業、爸爸或媽媽過世、我有兄弟姐妹離家出走或逃家、我在班級的成績排 名明顯退步等十九小題,其中「我開始養寵物了」、「我在學校裡交到了好朋友」、

「我碰到我真正喜歡的老師」及「我參加了重要的學校活動(運動、樂隊、社團 等)」四項不屬於負向的生活壓力事件,且其中「03.爸爸或媽媽失業」與背景變 項中父親的職業「失業者」大致相同,因此不列入計分,只採用其他 14 題可能 造成青少年壓力的負向生活事件。由於此題目為複選題,當其中某一題有勾選者 以 1 分計算,未勾選者以 0 分計算,最後將學生有勾選的題項計分加總後,以總 分表示之,當受試者所得分數愈高表示其所感受的壓力事件愈多;反之,分數愈 低,表示其所感受的壓力事件愈少。

(二)、重要他人影響:

重要他人影響指標包含以下兩個面向:

1、重要他人飲酒行為

重要他人飲酒行為是指父母、同儕及親人等的飲酒情形,以「學生學習 與生活狀況問卷」中的「八、家人喝酒的情況」之「(一)請問下列親友,

現在(或他在世時)有沒有喝酒的習慣。」此一大題作分析,共有五小題(見 附錄一學生卷、八、(一)),包括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兄弟姐妹、父母、親 戚及同學或朋友。填答「天天喝」者給四分,填答「常常喝」者給三分,填 答「有時喝」者給二分,填答「不喝酒」者給一分,填答「不知道」者設為

缺失值。得分愈高者,代表其重要他人愈有飲酒行為。然後依所得的資料來 進行因素分析,先以主成份分析抽取因素,取λ值大於 1 者,再進行 Oblimin 斜交轉軸。經過因素分析之後抽離出兩個因素,反映在因素一的題目,依因 素負荷量排序分別為:「3.父母」、「4.親戚」、「1.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三題上,

將之命名為「親長的飲酒行為」;反映在因素二的題目,依因素負荷量排序 分別為:「5.同學或朋友」、「2.兄弟姊妹」兩題上,將之命名為「同儕的飲 酒行為」,此兩個因素共能解釋 64.3%的變異程度(參見附表 1)。

2、重要他人同意飲酒

重要他人同意飲酒是以「學生學習與生活狀況問卷」中的「八、家人喝 酒的情況」之「(二)下列哪些親友會同意你喝酒?」此一大題作分析,共 有五小題(見附錄一學生卷、八、(二)),包括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兄弟姐 妹、父母、親戚及同學或朋友。填答「很同意」者給四分,填答「有點同意」

者給三分,填答「不同意」者給二分,填答「很不同意」者給一分,填答「不 知道」者設為缺失值。得分愈高者,代表其重要他愈同意其飲酒。再將所得 資料依前述的方式,進行因素分析。經過因素分析之後只抽離出一個因素,

反映在因素一的題目,依因素負荷量排序分別為:「4.親戚」、「3.父母」、

「2.兄弟姊妹」、「1.祖父母或外祖父母」,「5.同學或朋友」,仍將之命名為

「重要他人同意飲酒」,此因素共能解釋77.1%的變異程度(參見附表2)。

三、依變項

本研究的依變項為「青少年的飲酒行為」,是根據「學生學習與生活狀況問 卷」中的「九、喝酒的經驗」之第 1 題你有沒有飲酒的經驗?以及第 5 題「你大 約多久喝一次酒?」為據(參見附錄一學生卷、九),來測量青少年的飲酒行為。

其中第一題,「你有沒有喝酒經驗?」填答「沒有」者以 0 分計算,代表該學生

沒有飲酒行為;填答「有」者,則以第五題的「大約多酒喝一次酒?」為依據,

其中「很少」給 1 分,「半年內 1~2 次」給 2 分,「三個月內 1~2 次」給 3 分,「一 個月內 1~2 次」給 4 分,「一星期內 1~2 次」給 5 分,「幾乎每天」給 6 分,分數 愈高代表學生飲酒行為的頻率愈高。

四、分析方法

本研究依據圖 3-1 影響青少年飲酒行為的因果模型進行量化分析,參照路徑 分析的架構,以檢證相關理論假設。而本研究運用的分析方法包括單變項百分比 次數分怖、均數比較分析、雙變項百分比交叉分析、迴歸分析、路徑分析以及因 素分析。

首先以單變項百分比次數分析來說明各重要變項的分布情形;接著以均數比 較與百分比交叉分析說明青少年的背景變項與飲酒行為之關連;最後依照路徑分 析的程序,以多元迴歸分析去探討背景變項、中介變項對青少年飲酒行為之影響 機制。在進行各項迴歸分析時,由於涉及了許多重要他人影響的變項,因此先透 過因素分析來縮減變項個數,以釐清變項所測的概念並達到簡化迴歸分析之效 用。

依據圖3-1的因果模型進行路徑分析之程序如下:首先以背景變項(包括性 別、族群、父親職業、父母教育與家庭收入)與青少年的飲酒行為進行迴歸分析,

以探究背景變項對青少年飲酒行為的總影響;其次,控制壓力事件、重要他人影 響的中介變項,去探討中介變項對青少年飲酒行為的影響,以及加入了中介變項 之後,背景變項影響之改變情形,並進一步分析背景變項透過中介變項對青少年 飲酒行為的間接影響與直接影響;最後以背景變項對中介變項的影響進行迴歸分 析,進一步釐清背景變項透過中介變項進而影響飲酒行為的因果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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