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研究方法
第三節 資料整合處理與轉換
本研究資料來源為政府機關開放統計資料及地政機關現有最新的登記資料,由於地政 管理系統對於土地、建物的登記,係以地段之地號、建號為主要依據,並依申請登記原因以 收件案號來管理每一筆異動的內容,及不斷的更新原有的資料,然而每一筆資料的異動有其 原因及日期,這些資料無法在查詢系統上彙整以時間序列來呈現其變動的狀況,因此本研究 以 2016 年底的登記資料為資料來源的終點,藉由資料的選擇及轉換成為本研究空間分析的 基礎資料。
一、資料選擇
從地政機關申請土地與建物登記資料並挑選與本研究相關的欄位內容,重新分類 整理成所需要的資料表格式。
(一) 土地資料:
以臺東縣卑南鄉為範圍,各使用分區的農牧用地的土地資料:內容載有地段、地 號、面積、使用分區、地類別、公告現值、公告地價、登記原因、登記日期、地上建 物建號。
(二)建物資料:
卑南鄉內建物登記資料,除了不同使用分區的各類建築用地彙整為一類之外,其 餘不同用地別上的建物資料分為另一類,為本研究以農舍為分析的目標:內容載有地 段、建號、主要用途、建物總面積、樓層面積、主要構造、建物坐落地號。
(三) 異動資料:
針對研究標的範圍內的農業用地土地及地上建物,藉由登記異動日期,將土地的 異動原因及內容依年度分別統計彙整,異動原因以下列為主要篩選條件:
1. 交易移轉的登記原因:買賣。
2. 標示變更的登記原因:土地分割。
3. 標示新增的登記原因:建物第一次。
(四)地籍圖資:
藉由登記資料篩選出農地之地段地號,在地籍圖以圖塊匯集,取得其空間座標及
空間分布。
二、資料轉換
由於取得的資料係以現在資料庫最後異動的結果轉檔匯出,資料編排係以地段 之地號、建號為主鍵排序,相關欄位內容接續地號依序呈現於後,因此標示資料及所 有權資料同時並存,並以文字檔格式提供。
因此先將文字檔轉換成資料庫之資料表格式,針對欄位內容轉換為後續分析所 需之內容與格式,詳細說明轉換過程如下:
(一) 土地登記資料:
1.由前面文獻回顧的法規名詞定義,本研究以非都市土地的各使用分區之農牧用 地為主要研究範圍,因此檢索符合條件之土地資料,按地段、地號及使用分區 來排列。
2.本研究將檢索結果取土地標示資料建立資料表,關聯鍵值以地段、地號為主。
3.由於本研究將探討修法後耕地分割之現象,因此使用分區為特定農業區、一般 農業區、山坡地保育區及森林區之農牧用地之各筆土地,於土地標示資料表增 加一個欄位,作為註記;若地上有建物資料,亦增加一個欄位,以為註記。
4.資料中登記日期係以民國年登載,本研究為系統分析之一致性,皆改為西元年。
5.異動登記資料,挑選登記原因為買賣、贈與、繼承、拍賣、交換、建物第一次、
增建之資料內容另建登記異動資料表,異動登記日期以西元年月日填載於欄位 中,依年度以地段、地號排序,並計算同筆土地異動次數,作為分析比較之用。
(二) 建物登記資料:
1.本研究之農舍於地政系統之建物,其登記原因大多為建物第一次、增建、滅失,
綜合登記異動日期依年度以地段、建號排序。
2.建物登記資料內有總樓地板面積及基層面積,藉由記載之坐落地號關聯土地面 積,計算建物建蔽率。
3.比較同筆建物歷次所有權異動之時間,計算持有時間,並統計異動次數,作為 分析比較之用。
4.藉由建物坐落地號於地籍圖之空間坐標,建立點圖徵坐標以為空間分布研究之 用。
(三) 地籍圖籍資料:
1.將研究範圍內各地段地籍圖整合建置轉換為 ArcGIS(*.shp)的面圖徵格式。
2.利用 Data Management Tools 中 Feature To Point 工具取得面圖徵之幾何中點坐標;
再利用 Arcatalog 的 create feature class 新增圖徵將具有 X,Y 坐標的 Table 檔,轉 換成點圖徵。
(四) 屬性資料與圖籍資料結合:
圖籍資料檔轉換為面圖徵及點圖徵儲存於 ArcMap 資料庫中,將異動屬性資 料依年度分別關聯,以地段地號為鍵值產製屬於該年度的異動空間圖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