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研究設計
第二節 資料蒐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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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資料蒐集
本研究為完善資料系統,依序透過下列途徑獲取廠商基本屬性資料與 建構研發合作網絡。
(一) 台經院產經資料庫
經由台經院產經資料庫取得台灣上市、上櫃、興櫃和公開發行股票之 ICT 廠商名錄,ICT 產業於台經院分為「電子零組件製造業」、「光電材料及 元件業」、「資訊電子業」與「通訊業」四類,為避免不同資料系統的分類 差異,在此將於台經院取得之廠商名單再依行政院主計總處之國民所得行 業分類,重新歸納分為「電子零組件製造業」、「電腦、電子產品及光學製 品製造業」、「電信業」與「資訊業」四產業,並選取橫跨 92 年、95 年與 98 年三年度之廠商共 497 家作為後續資料建置之基礎。
(二) 台灣證券交易所公開資訊觀測站股東會年報
依台經院產經資料庫取得之廠商名錄,蒐尋 497 家廠商三年度之股東 會年報共 1491 份,建置廠商基本屬性資料以及以股東會年報中重要契約項 目4之技術合作契約資料為研究 ICT 產業網絡之標的。
(三) 中華民國專利資料檢索系統
以中華民國專利資料檢索系統查詢廠商 95 年、98 年與 101 年四年度之 專利資料(考量網絡演化與空間地域對創新績效之延遲效果,而使用後一 期之專利數為本期之創新績效),作為本研究創新績效指標。
4 依據<公開發行公司年報應行事項準則>第 18 條敘明:重要契約為列示截至年報刊印日 止仍有效存續及最近年度到期之供銷契約、技術合作契約、工程契約、長期借款契約及其 他足以影響股東權益之重要契約之當事人、主要內容、限制條款及契約起訖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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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圖 4-2 為本研究資料庫建置流程圖:
圖 4-2 本研究資料庫建置流程
透過上述資料蒐集程序的進行,本研究蒐集之 ICT 產業廠商母體共 497 家,以四大產業別區分可分為電子零組件製造業 230 家、電腦、電子產品 及光學製品製造業 173 家、資訊業 51 家與電信業 43 家,其整體分布情形 如下圖 4-3 所示。由圖中的點位分布顯示,本研究之 ICT 產業多聚集於台 灣北部,並於 ICT 製造業的電子零組件製造業與電腦、電子產品及光學製 品製造業明顯呈現北中南三個產業群聚的輪廓,而 ICT 服務業的資訊業與 電信業則因產業的服務特質,分布範圍較廣,無明顯聚集現象。
台經院產經資料庫 廠商名錄
股東會年報 廠商屬性資料與
網絡資料
專利檢索系統 專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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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零組件製造業 電腦、電子產品及光學製品製造業
資訊業 電信業
圖 4-3 台灣 ICT 四產業廠商母體分布區位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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