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貳章 文獻探討
本章針對研究主題彙整國內外學者專家之理論與意見,作為本研究 之理論依據。本章內容分為:第一節、足球運動發展相關研究;第二節、
運動代表隊意涵與功能探討;第三節、運動代表隊組訓之相關理論探討;
本章總結等四個部分。
第一節 足球運動發展相關研究之探討
本節茲將「足球運動的起源」、「國際足球運動的發展」及「台灣足 球運動的起源」、「近年台灣足球運動的發展」等四個部分加以說明。
一、足球運動的起源
足球運動的歷史從古到今,源遠流長,依據前人在史書的撰述「當時 所踢之球,以皮革製成,中實以毛髮」,而外國學者更依據史書的記載去 推理,並一致認為中國古代蹴鞠與現代的足球,頗有相近之處(陳明忠,
1983)。在經濟繁榮時期,唐朝的蹴鞠運動水準在前代的基礎上得到大大 的提高,流行範圍相當廣泛,從踢球的階層來看,自帝近大臣、文人墨客 到一般軍士市民婦女均有涉足蹴鞠的記載(張生平、陳政雄,1998)。
足球最早起源地應是中國,古代中國的蹴鞠就是現今足球運動的雛 形。最早確切可信的文字記載這項運動者,當屬《戰國策》和《史記》,
當時它以具有軍事性和娛樂性兩種面貌的活動而被記錄下來。其後經過 改良,令蹴鞠慢慢普及,到了隋唐時代,蹴鞠和佛教一起傳到了日本,今 日韓語及日語中仍可見稱足球為「蹴球」的用法,便是受到中國的影響。
古代足球無論在規則、運動方式等均與現代足球相異。所以足球起源於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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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戰國時代的蹴鞠,但是少數人認為它是起源於中世紀時英國的一些農 村。西元 476 年英國就已經有了類似現代足球的運動,而現代足球運動 起源於 19 世紀中期的英國。最早的職業聯賽也在同地開始。1863 年 10 月 26 日,世界上第一個正式的足球組織英格蘭足球協會在倫敦成立。此 後,足球運動在全球廣泛流傳,而現代足球運動的比賽規章,皆基於當時 的英格蘭足球協會比賽章程演化而成。
二、國際足球的發展
全球人口數參與最多的項目、年齡與性別不受限的運動。足球是國際 之主流運動之一,尤其在團體運動中公認受到熱烈歡迎且人民參與之運 動。國際足球網站上資訊只重視世界盃並無重視奧運比賽,反觀臺灣以參 加奧運為重點,反而忽略世界盃足球賽在全世界重要性。
(一)國際奧林匹克
是一個非政府性、非盈利性和永久性的國際體育組織;它依照奧林匹 克憲章領導奧林匹克運動,為奧林匹克運動會及其五環會徽的專管機構,
和領導奧林匹克運動和決定有關奧林匹克運動問題的最高權力機關;對 每 4 年舉辦一次的奧運會擁有一切權力;它與其成員國或地區,以及國 際單項體育組織相互承認。足球奧運的參與比賽的國家較世界盃參賽國 少,奧運比賽日約 20 天左右;而世界盃長達一個月。其參賽的運動明星 選手也少於世界盃,因職業選手不能參加奧運業餘運動,因此全球的民眾 重視度比不上世界盃。
(二)世界杯足球賽
全世界有兩百零八國家 (208 members in FIFA) 與地區參加足球聯盟 推動足球運動,這麼多的人口參與,能夠使各個國家與地區讓其他人認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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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推銷文化與知名度。世界盃足球賽的觀眾,遠比看奧運會的人口還多,
而全世界踢足球的正規人口,約二億五千萬人,占全人類的 25 分之 1 多,而比賽過程中大約有 60 億人次參與這項運動,包括到場的觀眾、電 視媒體等,可見足球的廣度之大。國際足球協會 (FIFA) 的會員國必須先 參加入圍賽,有超過一百個國家分成洲,世界每一洲有分配名額,總共 32 名額可以晉級世界盃最後 32 強,然後再進行世界盃決賽 (陳政雄、張生 平 2006)。
(三)亞洲足球
在 1926 年上海一場足球賽,首開國人在上海擊敗外國強隊的紀錄 並產生一代球王李惠堂,由於當時足球風氣受外僑影響較盛,全民足球運 動因此活躍,加上球王於國際比賽中屢創佳績,為當時的政府提昇國際威 望,政府來台,足球運動也為臺灣發聲,可是現在臺灣參加國際比賽的機 會,已經一年比一年少,比賽成績落後一百五十幾個國家。目前亞洲重點 國家:韓國、日本、中國等,足球運動興盛,因而推廣足球職業比賽,這 是全球足球發展的趨勢,更是足球競爭力提升的重要條件。而日、韓是在 2002 年的世界盃足球賽中,踢進前八強的國家;日本女足在 2011 年女子 世界盃足球賽擊敗美國奪得世界盃冠軍,可想而知其兩國推展足球之努 力程度。目前中國也是積極的培育足球人才,假以時日中國可能會在國際 的舞台大放光彩(張生平,2007) 。
三、台灣足球運動起源
根據王惠玲(2004)的研究指出,足球運動比賽於民國 35 年即為第 一屆台灣省運動大會競賽項目之一,初期代表各縣市參賽的隊伍,除原先 在日據時代曾參與足球運動的人士外,多為駐守當地的軍隊所組成的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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球隊,當軍方球員退役進入社會後,就成為社會足球運動的推動者。民國 40 年「台灣省足球協會」、民國 44 年領導全國足球運動的「中華全國足 球委員會」相繼成立,全國足球委員會改組之前,在社會足球運動的推展 方面,受限於國家體育政策的影響,成效並不明顯(何長發,1998)。王 惠玲(2004)指出,民國 62 年中華全國足球委員會改組為中華足球協會,
在體育政策的轉向影響下,積極規劃全國性比賽事宜,辦理教練裁判講習、
培養足球運動人才,以爭取參加國際比賽的機會。各縣市足球委員會透過 地方人力、物力的支援,協助辦理全國性比賽,積極推展地區性比賽,提 振地方足球運動風氣,更協助各級學校球隊的組成訓練。由中央至地方的 足球運動推動體系成立後,成為台灣足球運動的發展由點至線至面依序 展開。
而談到台灣足球運動起源,總是會令人聯想起中華「木蘭」女足的輝 煌歷史。何長發(1998)台灣地區發展女足運動,受香港的影響至深,民 國 57 年全國萬壽盃(中正盃前身)開始,首創女子組比賽,香港娘子軍 橫掃台灣各隊,連續拿走了 4 年冠軍,刺激了台灣地區的女足運動。民 國 60 年代,國內女足運動曾經盛極一時,台中市宜寧中學在學校大力支 持下,創下我國女足運動最輝煌的時代,除了打遍國內無敵腳外,更在隨 後由中華足協主辦之各項世界女足邀請賽及大洋洲錦標賽中,成為我國 木蘭女足隊主力,為我國奪下多項冠軍及傲人成就。當時在臺北市立體育 場舉行之世界女足邀請賽冠亞軍之戰,中華木蘭與美國國家隊之比賽,更 吸引了全場 25000 名以上爆滿的觀眾,將走道擠的水泄不通,為中華女 足加油,為此女足運動吸引了許多國內企業之支持與贊助,紛紛成立半職 業性質之女足代表隊,如:佩登斯公司、來來百貨公司及後來宇翔旅行社 等,而當時中華足協鄭為元理事長及蔣緯國將軍,更為中華木蘭隊籌募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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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使台灣女足運動達到最巔峰(謝志君,1997)。另外,《中華足球年鑑》
(1998)記載,對我國足球運動發展之影響最重要的二位關鍵人物,為球 王-李惠堂及德國-克拉瑪 (Clamer) 教練。汪清澄(1998)提到,李惠堂 的足球生涯,從民國 12 年 18 歲至民國 36 年 42 歲,先後奔馳球場 25 年之久,不論是代表國家出賽或是帶隊比賽,都不負眾望,建立殊勳,奪 得錦標。民國 57 年出任國際足球總會副會長,當時成為我國獲得國際體 壇最高榮譽的第一人。自轉任國際足球總會要職後,因身分關係不宜擔任 國家隊教練職務,由中華民國足球協會聘為顧問。68 歲以後回台北長住,
貢獻他的學識和經驗,指導後進,主持教練講習會,發展國內的足球運動。
此外,他為提攜後進,另著有《足球經》、《足球規則詮釋》、《球圃菜根集》、
《足球登龍術》、《第二屆亞運奪標記》 等書,流傳後世。黃武雄(1998)
指出,克拉瑪 (Clamer) 教練曾帶領日本國家足球代表隊,在墨西哥奧運 會拿下銅牌。克拉瑪於民國 57 年 1 月 4 日至 1 月 20 日,在臺北市立 體育場舉辦足球教練講習班,當時受訓的人員包括國家代表隊、青年隊及 各地的基層教練,雖然只有短短的 17 天,但對國內的足球運動,卻起了 很大的影響。其影響如下:(一)他將現代足球的觀念,帶入了國內;(二)
他給了新的足球訓練法;(三)他把「足球比賽」重新定義,使它趨向完 美;(四)他使國內球員參與國際比賽;(五)他使國內足球的發展更趨蓬 勃。談到現代足球觀念,他明確的指出,已經不再有前鋒、後衛之分了,
任何一個球員,都比須具備攻擊和防守能力,對於個人技術、團隊作戰能 力和體能的要求,都必須全隊達到同樣的水準。
綜合以上文獻瞭解到,足球運動在台灣的發展過程中可說是從無到 有,經由中央、社會、地方的組織、到軍方和民間企業球隊的通力合作之 下,克服場地限制、經費不足的情形下,積極努力,不僅希望將足球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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帶到台灣的每一個階層,更期待能夠深耕且開花結果,在國際足壇,爭得 一席之地。
四、近年台灣足球運動的推廣與發展
(一)2002 足球年具體行動方案
行政院體育委員會為響應陳水扁總統定民國 91 年為「足球年」並振 興足球運動風氣,提升足球競技水準,首先推出「2002 足球年具體行動 方案」,讓臺灣足運起飛的無形力量在今年生根發芽。體委會為使行動方 案具體可行,邀集相關機關、專家學者及中華民國足球協會研擬包括籌組
行政院體育委員會為響應陳水扁總統定民國 91 年為「足球年」並振 興足球運動風氣,提升足球競技水準,首先推出「2002 足球年具體行動 方案」,讓臺灣足運起飛的無形力量在今年生根發芽。體委會為使行動方 案具體可行,邀集相關機關、專家學者及中華民國足球協會研擬包括籌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