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第三章 研訂「輕質骨材混凝土技術規範」

第六節 輕質骨材混凝土品質管理

6.1 品質管理的一般規定

為確保工程品質能符合工程合約及工程圖說之要求,承包商應 辦理施工品質管制。

6.2 品管制度

品質管制應配合工程規模與重要性,建立適當之品質管制制度。

6.3 品管組織與人員

1.承包商應建立適當之品管組織系統,執行品質管制作業。

2.品管人員應具適當之工程及品管專長,並具適宜之證照。

6.4 品質文件

1.承包商應建立適當之品質文件;平時應建立標準品質文件,並針對 承攬工程建立專案品質文件。

2.品質管制之執行過程與成果均應作成紀錄。

3.各項品質文件應妥善編號、建檔保存,並編索引,監造者得隨時查閱、

抄錄或複製。工程驗收後,品質文件應繼續保存至少兩年,或按監造 者指示辦理。

6.5 品管程序

1.各項施工作業應有完整之計劃(Plan)。

2.各項施工作業應按計畫執行(Do)。

3.執行之成效應按預先訂定之自主檢查表進行檢核(Check)。

4.檢核結果應經檢討並採取適當之行動,改正過程及結果應有詳細紀錄 (Action)。

6.6 品管範圍

1.各種作業應由合格人員施作,並妥善管理。

2.各項工程應按工程圖說之要求,選用適當材料,並妥善管理。

3.各項施工作業應以合格機具正確操作。

4.各項施工應依正確之方法及程序執行。

5.各項工程應在經濟耐久的原則下,完成如期如質的工程水準。

6.7 混凝土工程品質管制

1.混凝土工程品質管制應包括材料品質管制、配比管制、產製與施工品 質管制等,應先編訂施工要領書,建立標準作業程序,作為施工及品 管作業依據。

2.材料品質管制以獲得符合第二節所規定之輕質混凝土材料為基本 求,包含料源調查、進料檢驗、半成品及成品之管制,以確保材料品 質之穩定。

3.混凝土之配比應按本第三節有關規定進行設計。產製與施工中應採取 有效措施以確保混凝土品質符合原設計要求。

4.混凝土產製與施工之品管,應涵蓋混凝土之產製、輸送、澆置、養護、

修飾及試驗等作業,以確保其符合合約及本規範之規定。

5.承包商得採用快速試驗法以控制混凝土品質,但不得作為混凝土品質 驗收之依據。

6.8 模板工程品質管制

1.混凝土模板與支撐之施工應事先計畫,編訂施工要領書及標準作業 程序,作為施工及品管作業依據。

2.採用系統模板時,應按該工法之要求進行施工及查驗。

3.採用專用模板系統時,其模板應按該工法之要求進行施工及查驗。

90

6.9 鋼筋工程品質管制

1.鋼筋之施工應事先計畫,編訂施工要領書及標準作業程序,作為施 工及品管作業依據。

2.鋼筋工程所用鋼筋、間隔器及續接器等材料,應詳細查核,耐震構 材用鋼筋之品質檢驗應符合相關鋼筋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