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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台灣電信系統之空間演變

在文檔中 臺灣電信系統的空間演變 (頁 64-74)

如同上節所說,長期以來台灣的電信事業都處於政府壟斷的狀態。臺灣電信 事業自從 1970 年代奠定根基以來,維持了二十多年國營獨占的態勢,其間舊電 信法雖然規定可以依法經營市內電話與鄉鎮電話,但在缺乏資本以及無法和電信 局競爭的情況下,臺灣從來沒有出現過私營電信公司。直至近年 1980 年代末受 到世界電信科技大幅躍進及電信自由化的影響,全球電信服務業的生產結構改 變,隨之臺灣社會對電信服務的需求型態也隨之轉型。在全球電信自由化潮流衝 擊下,以及受到政府發展台灣成為亞太營運中心(APROC)與申請加入世界貿 易組織(WTO)之政策指引下,臺灣開始階段性開放電信市場,全面加速自由 化腳步(高崇真,2004)。

而政府主管機關交通部為了推動電信業務自由化及電信組織公司化政策,依 據「電信法」、「交通部電信總局組織條例」、「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條例」等電 信三法,於民國八十五年(1996)七月一日將原交通部電信總局改制為新制之交通 部電信總局與國營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新制之電信總局專注於設計國家電信 政策與監督及管理電信市場,不再扮演電信行政監督與事業經營之雙重角色;而 國營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則專責電信事業之經營,這樣重大的改制,使電信經 營事業進入另一不同的階段,也就是進入民營競爭營業的階段。除此之外中華電 信公司近年則依據公營事業移轉民營條例,積極辦理全民釋股之相關作業,更於 去年正式完成民營化,官方持股比例低於一半以上,已經可謂是一正式之民營公 司(中華電信公司,2007)。

在這一階段中,電信業務自由化的最主要目的在於放寬電信經營管制,將電 信市場正式開放,並透過各業者間彼此競爭之市場機制,讓電信業者加強電信科 技研發,開發新的電信服務,以訂定合理電信資費,期望業者能提供多元的電信 服務品質並減少用戶付費的負擔。

      

因此自電信總局改制以來,電信自由化是電信總局最優先推動之重要任務,

電信總局根據電信自由化時間表,依序分階段地推動電信市場之開放,陸續完成 了像是開放行動電話業務、無線電叫人業務、行動數據通信業務、中繼式無線電 話業務、衛星及固定網路通信業務等開放事宜,至今促成數十家第一類民營電信 公司設立,為民眾提供了多元的電信服務14。所以在電信自由化後,不只是中華 電信,電信主管機關亦大力推動各樣的改革,並開放大量的執照提供民迎業者申 請。除此之外,由於電信自由化、國際化的影響,也促使電信產業與國際接軌,

新興電信科技因此也導入國內,無論是網際網路設備之建立或是行動通訊設備基 地台點的設立,都是在電信自由化及中華電信公司化後才如雨後春筍冒出,近年 之通訊設備發展與此可說是密不可分,詳細電信通訊設備之開放與相關大事可參 考附表一。

電信總局在這幾年間更於民國九十五年(2006)開始,將主要業務交由國家通 訊傳播委員會(National 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NCC)負責,由於其獨立於 行政機關,不同於電信總局,僅負責監理事務,掌管通訊傳播等事務之審核,確 保中立及傳播市場之有效競爭,希冀結合電信、傳播及資訊三者技術與服務的快 速發展,使這三大產業能從事良性之競爭,獲取最大利益,故其負責新興通訊產 業之設立與否之責,像是新興 3.5G 及 4G 通訊產業及固網業者的管理均由該單 位負責,為電信自由化後一重大變革,這也是近來電信產業相當熱門之議題。

前節所述台灣早期的電報以及成熟的電話系統提供我們對電信系統之空間 演變的詮釋,但電信通訊設備的最大特色便是不斷進步,以提供使用者更完善的 通訊品質,現今新興之電信設施是否也有類似之空間結構?面對新興電信設施的 誕生,台灣的電話系統空間演變是否可作為借鏡?

伴隨著科技與通訊產業的發展,電信系統也朝向多元化的架構發展,電信系 統所代表的不僅是傳統電話所具有之語音傳輸,更進一步將各種多媒體帶進我們

 

14見註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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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生活中,因此,新興之電信設施所包含的範圍極廣,但仍由電話系統作為其基 礎,可以將其分為主要兩個項目:一個是傳統電話系統之延續,也就是提供完整 話務及進一步提供數位網路服務,簡稱固網之固定電信綜合網路業務;另一重要 電信系統發展便是將通話及各種電信服務帶離實體之固體媒介,透過信號傳輸之 無線通訊。

這兩者均是近年電信產業發展之主流,並提供消費者多樣化的選擇,承接電 話系統的固網系統及脫離傳統電話線路限制之無線通訊,在本節中藉電話系統的 基礎將對兩者有初步之探討。

一、固網

固網事實上為現今對整個電話系統之總稱,其包含原有電話系統所有基礎項 目,包含語音傳輸以及資料傳輸。過去數十年來固網業務一向屬國營獨佔事業,

民國八十六年(1997)交通部電信總局提出電信自由化政策白皮書,認為獨佔之事 業經營欠缺效率,受各國在自由化風潮影響下,開始檢討電信事業獨佔架構的必 要性。其中,台灣的固網業務,即是在電信業務自由化第三階段期間民國八十九 年(2000)三月開放。民國九十年(2001)七月起東森寬頻、台灣固網、新世紀資通(速 博)等 3 家民營業者相繼加入固網營運之行列,而中華電信公司也已於民國九十 四年八月十二日正式完成民營化(林道燊,2006)。

面對民營化之趨勢,除了中華電信持續擴張電信版圖,並在世界電信產業中 嶄露頭角,各家業者亦展開各方面之競爭,如同前節電話系統所面對的問題,一 般之民營固網業者要形成一套完整之電信架構,首先就必須有一套完整之基礎設 施,才能進一步提供用戶進行使用,並進行各種電信業務,因此這些民營固網業 者便必須面對當初中華電信之電話系統建立時所產生地理空間設置的問題。

興建基礎設施是普遍民營固網業者面臨之最大難題,從附表六各主要固網業 者的資料來看,可發現民營固網業者在空間上並未如同電話系統以提供全面通訊

      

作為目標,進而積極建設大量之固接線路,反而僅是以固有之資源進行發展15, 並透過向政府要求開放固有中華電信之設施,以租用之方式拓展其業務。由於企 業投資重視投資報酬率,不如早期電話系統普遍提供各地電話之服務,其服務之 用戶多以都市人口較密集處為對象,造成設施建設上更大之落差,且民營固網業 者本身多具有多樣化之電信業務背景,民營固網業者目標多不是放在收益較少之 市內電話或國內長途電話,而著重在成本回收快速的寬頻網路、國際電話或是使 用率高之新興無線通訊,因此一般民營固網業者多將重心放在寬頻網路之建設 上,不與電信龍頭的中華電信在語音方面進行直接之競爭,固網系統之空間特性 多表現在光纖網路的建置,以及像是xDSL16及FTTx17之類透過光纖網路進行網 路連結之寬頻建設。

 

15  詳見附表六民營固網業者投資與建設之比較。 

16  即數位用戶迴路(x Digital Subscriber Line)通過電纜線提供數位連接之技術,也就是將傳統之電 話線路轉換成數據網路之技術(游智欽,2005)。 

17  即光纖到府(Fiber To The x)由於 ADSL 當前以銅線為主之用戶迴路頻寬與距離限制,新一代用戶 迴路改採光纖化以改良原有之限制(游智欽,2005)。 

圖 3-13 台灣電力公司光纖幹線系統示意圖 資料來源:台灣電力公司

以全島光纖骨幹為例,由於各種多樣化之公共建設均內含光纖線路,也成為 各民營固網業者所欲借助發展的首要目標,除此之外,由於各民營固網業者背後 的國營企業支持18,像是台鐵之環島光纖網路及台電之光纖幹線,其中台電之光 纖幹線便因其遍布全島之電力線及方便進入用戶之特性,具有PLC(Power Line Communication)連線方案的優勢,而為外界所關切。

但事實上此一光纖骨幹不同於一般之光纖線路,並未有其他足夠銜接之交換 設備配合,因此連台電本身都對其價值抱持審慎態務,一面電信法規並未完全開        

18詳見附表民營固網業者投資與建設之比較,東森寬頻有台灣鐵路公司投資,台灣固網及新世紀 資通有台灣電力公司進行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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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相關之使用方式,且以國外之經驗來看,日本關西電力公司之PLC、韓國的 PowerComm公司、美國之MFN公司均在這個投資上損失慘重,甚至必須出售或 數十年才能達到收益平衡19。這也如同前章所論述之結果一般,根本的問題不僅 是線路之更換,更重要的是如何在受限制的地理環境中建構出完整之「電信系統 體系」,才能進一步提供多樣化的服務,而在這之中民營固網業者所面臨最大的 問題,便是如何將完整之電信系統連結到一般用戶電信端,也就是必須解決所謂 用戶迴路最後一哩(Last mile)之問題。

圖 3-14 寬頻管道建置計畫管道建置目標20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由於民營固網業者本身之背景,在埋設長途骨幹線路較少遇到問題,但受限        

19  詳細內容參見台灣電力公司 PLC 連線方案說明。 

20  台北縣由於並未有規劃目標,所以目前僅興建兩公里。 

在文檔中 臺灣電信系統的空間演變 (頁 64-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