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實證結果分析
第二節 迴歸模式實證分析
本節將針對本研究建立一個「地區居民生活效用模型」,在所得限制的條件 之下,追求其居住效用極大,其式如下:
Subject to:
Y = H + t + r + z
U 表示家戶地區居民生活效用水準;
H 表示家戶住宅消費支出(元/年);
t 為家戶交通消費支出(元/年);
r 為家戶賦稅費用支出,此處以對政府所繳交稅額代表(元/年);
z 為家戶其他消費性財貨費用支出(元/年)。
一、建構生活效用水準迴歸模式
圖 5-1 是以生活效用水準為目標所建構出的研究模式,根據其建構出的因果 關係,生活效用水準需要經過五次的線性迴歸和一次的複迴歸處理。
五次的線性迴歸分別是:
經常性收入→可支配所得(Y);
可支配所得(Y)→居住費用支出(H);
可支配所得(Y)→交通費用支出(t);
可支配所得(Y)→賦稅費用支出(r);
可支配所得(Y)→其他財貨費用支出(z);
最後的複迴歸依變數是生活效用水準(U),自變數是交通費用支出(t)、賦稅 費用支出(r)、其他財貨費用支出(z)。
圖 5-1 生活效用水準研究模式迴歸圖 經常性
收入
其他財貨 費用支出
賦稅費 用支出 交通費 用支出 居住費 用支出
生活效 用水準 可支配
所得
( H
,t
,r
,z ) H
α1t
α2r
α3z
α4U
= =迴歸方程式:
0.189×可支配所得 顯著性
0.000<α=0.05 二、高雄市生活效用水準迴歸分析
0.007<α=0.05
迴歸方程式:
0.820×可支配所得-
34.038 顯著性
0.019<α=0.05
迴歸方程式:
0.119×可支配所得-
7.403 顯著性
0.008<α=0.05 迴歸方程式:
0.093×可支配所得 顯著性
0.000<α=0.05
迴歸方程式:
-2.112×賦稅支出+0.994×交 通運輸+0.396×其他財貨 F 檢定的顯著性
0.002<α=0.05
高雄市線性迴歸-1:經常性收入→可支配所得(Y) 變數解釋力(判定係數)=0.934,顯著性 0.007<α=0.05 和迴歸係數=0.658,
迴歸方程式=0.658×經常性收入+16.642。
高雄市線性迴歸-2:可支配所得(Y)→居住費用支出(H)
模式摘要(c,d)
變異數分析(c,d)
模式 平方和 自由度 平均平方和 F 檢定 顯著性
迴歸 1607.772 1 1607.772 13410.819 .000(a)
殘差 .480 4 .120 的變數解釋力(判定係數)=1.000,顯著性 0.000<α=0.05 和迴歸係數=
0.189,迴歸方程式=0.189×可支配所得。
模式 R R 平方 調過後的 R 平方 估計的標準誤
1 .967(a) .934 .912 .91738
模式 R R 平方(a) 調過後的 R 平方 估計的標準誤
1 1.000(b) 1.000 1.000 .34625
高雄市線性迴歸-3:可支配所得(Y)→交通費用支出(t)
模式摘要(c,d)
變異數分析(c,d)
模式 平方和 自由度 平均平方和 F 檢定 顯著性
迴歸 386.096 1 386.096 1965.949 .000(a)
殘差 .786 4 .196
0.093,迴歸方程式=0.093×可支配所得。
高雄市線性迴歸-4:可支配所得(Y)→賦稅費用支出(r)
0.119,迴歸方程式=0.119×可支配所得-7.403。
模式 R R 平方(a) 調過後的 R 平方 估計的標準誤
1 .999(b) .998 .997 .44316
高雄市線性迴歸-5:可支配所得(Y)→其他財貨費用支出(z) 支出的變數解釋力(判定係數)=0.877,顯著性 0.019<α=0.05 和迴歸係數
=0.820,迴歸方程式=0.820×可支配所得-34.038。
高雄市複回歸-1:生活效用水準(U)→交通費用支出(t)、賦稅費用支出(r)、
迴歸 1606.136 3 535.379 505.965 .002(a)
殘差 2.116 2 1.058 財貨對生活效用水準的變數解釋力(判定係數)=0.999,顯著性 0.002<α=
0.05,迴歸方程式=-2.112×賦稅支出+0.994×交通運輸+0.396×其他財貨。
迴歸方程式:
0.258×可支配所得
-6.354 顯著性
0.004<α=0.05 三、左營區生活效用水準迴歸分析
0.007<α=0.05
迴歸方程式:
0.644×可支配所得-
18.324 顯著性
0.012<α=0.05
迴歸方程式:
0.038×可支配所得 顯著性
0.000<α=0.05 迴歸方程式:
0.187×可支配所得
-9.413 顯著性
0.007<α=0.05
迴歸方程式:
1.737×賦稅支出-0.268×交 通運輸+0.325×其他財貨 顯著性
0.002<α=0.05
左營區線性迴歸-1:經常性收入→可支配所得(Y) 變數解釋力(判定係數)=0.935,顯著性 0.007<α=0.05 和迴歸係數=0.658,
迴歸方程式=0.658×經常性收入+16.080。
左營區線性迴歸-2:可支配所得(Y)→居住費用支出(H) 的變數解釋力(判定係數)=0.958,顯著性 0.004<α=0.05 和迴歸係數=
0.258,迴歸方程式=0.258×可支配所得-6.354。
左營區線性迴歸-3:可支配所得(Y)→交通費用支出(t)
0.187,迴歸方程式=0.187×可支配所得-9.413。
左營區線性迴歸-4:可支配所得(Y)→賦稅費用支出(r) 的變數解釋力(判定係數)=0.984,顯著性 0.000<α=0.05 和迴歸係數=
0.038,迴歸方程式=0.038×可支配所得。
左營區線性迴歸-5:可支配所得(Y)→其他財貨費用支出(z) 支出的變數解釋力(判定係數)=0.908,顯著性 0.012<α=0.05 和迴歸係數
=0.644,迴歸方程式=0.644×可支配所得-18.324。
左營區複回歸-1:生活效用水準(U)→交通費用支出(t)、賦稅費用支出(r)、
迴歸 1477.742 3 492.581 635.369 .002(a)
殘差 1.551 2 .775 財貨對生活效用水準的變數解釋力(判定係數)=0.999,顯著性 0.002<α=
0.05,迴歸方程式=1.737×賦稅支出-0.268×交通運輸+0.325×其他財貨。
迴歸方程式:
0.211×可支配所得 顯著性
0.000<α=0.05 四、鼓山區生活效用水準迴歸分析
0.010<α=0.05
迴歸方程式:
0.489×可支配所得 顯著性
0.000<α=0.05
迴歸方程式:
0.090×可支配所得-
4.595 顯著性
0.016<α=0.05 迴歸方程式:
0.291×可支配所得
-18.751 顯著性
0.025<α=0.05
迴歸方程式:
8.006×賦稅支出-2.453×交 通運輸+0.222×其他財貨 顯著性
0.002<α=0.05
鼓山區線性迴歸-1:經常性收入→可支配所得(Y) 變數解釋力(判定係數)=0.917,顯著性 0.010<α=0.05 和迴歸係數=0.748,
迴歸方程式=0.748×經常性收入+5.607。
鼓山區線性迴歸-2:可支配所得(Y)→居住費用支出(H)
迴歸 1924.642 1 1924.642 482.890 .000(a)
殘差 15.943 4 3.986 的變數解釋力(判定係數)=0.992,顯著性 0.000<α=0.05 和迴歸係數=
0.211,迴歸方程式=0.211×可支配所得。
鼓山區線性迴歸-3:可支配所得(Y)→交通費用支出(t) 的變數解釋力(判定係數)=0.852,顯著性 0.025<α=0.05 和迴歸係數=
0.291,迴歸方程式=0.291×可支配所得-18.751。
鼓山區線性迴歸-4:可支配所得(Y)→賦稅費用支出(r) 的變數解釋力(判定係數)=0.890,顯著性 0.016<α=0.05 和迴歸係數=
鼓山區線性迴歸-5:可支配所得(Y)→其他財貨費用支出(z) 支出的變數解釋力(判定係數)=0.994,顯著性 0.000<α=0.05 和迴歸係數
=0.489,迴歸方程式=0.489×可支配所得。
鼓山區複回歸-1:生活效用水準(U)→交通費用支出(t)、賦稅費用支出(r)、
迴歸 1937.998 3 645.999 499.560 .002(a)
殘差 2.586 2 1.293 財貨對生活效用水準的變數解釋力(判定係數)=0.999,顯著性 0.002<α=
0.05,迴歸方程式=8.006×賦稅支出-2.453×交通運輸+0.222×其他財貨。
迴歸方程式:
0.169×可支配所得 顯著性
0.000<α=0.05 五、楠梓區生活效用水準迴歸分析
0.004<α=0.05
迴歸方程式:
0.436×可支配所得 顯著性
0.000<α=0.05
迴歸方程式:
0.033×可支配所得 顯著性
0.000<α=0.05 迴歸方程式:
0.094×可支配所得 顯著性
0.000<α=0.05
迴歸方程式:
-5.496×賦稅支出+2.449×
交通運輸+0.276×其他財貨 顯著性
0.007<α=0.05
楠梓區線性迴歸-1:經常性收入→可支配所得(Y) 變數解釋力(判定係數)=0.957,顯著性 0.004<α=0.05 和迴歸係數=1.060,
迴歸方程式=1.060×經常性收入-30.056。
楠梓區線性迴歸-2:可支配所得(Y)→居住費用支出(H)
迴歸 1344.238 1 1344.238 2248.194 .000(a)
殘差 2.392 4 .598 的變數解釋力(判定係數)=0.998,顯著性 0.000<α=0.05 和迴歸係數=
0.169,迴歸方程式=0.169×可支配所得。
楠梓區線性迴歸-3:可支配所得(Y)→交通費用支出(t) 的變數解釋力(判定係數)=0.996,顯著性 0.000<α=0.05 和迴歸係數=
0.094,迴歸方程式=0.094×可支配所得。
楠梓區線性迴歸-4:可支配所得(Y)→賦稅費用支出(r) 的變數解釋力(判定係數)=0.993,顯著性 0.000<α=0.05 和迴歸係數=
0.033,迴歸方程式=0.033×可支配所得。
楠梓區線性迴歸-5:可支配所得(Y)→其他財貨費用支出(z)
迴歸 8916.513 1 8916.513 480.075 .000(a)
殘差 74.293 4 18.573 支出的變數解釋力(判定係數)=0.992,顯著性 0.000<α=0.05 和迴歸係數
=0.436,迴歸方程式=0.436×可支配所得。
楠梓區複回歸-1:生活效用水準(U)→交通費用支出(t)、賦稅費用支出(r)、
迴歸 1340.042 3 446.681 135.610 .007(a)
殘差 6.588 2 3.294 財貨對生活效用水準的變數解釋力(判定係數)=0.995,顯著性 0.007<α=
0.05,迴歸方程式=-5.496×賦稅支出+2.449×交通運輸+0.276×其他財貨。
迴歸方程式:
0.195×可支配所得 顯著性
0.000<α=0.05 六、三民區生活效用水準迴歸分析
0.001<α=0.05
迴歸方程式:
0.664×可支配所得-
19.465 顯著性
0.009<α=0.05
迴歸方程式:
0.046×可支配所得-
0.431 顯著性
0.014<α=0.05 迴歸方程式:
0.094×可支配所得 顯著性
0.000<α=0.05
迴歸方程式:
5.970×賦稅支出+1.830×交 通運輸-0.485×其他財貨 顯著性
0.004<α=0.05
三民區線性迴歸-1:經常性收入→可支配所得(Y) 變數解釋力(判定係數)=0.984,顯著性 0.001<α=0.05 和迴歸係數=0.850,
迴歸方程式=0.850×經常性收入-7.291。
三民區線性迴歸-2:可支配所得(Y)→居住費用支出(H)
迴歸 1885.093 1 1885.093 1102.262 .000(a)
殘差 6.841 4 1.710 的變數解釋力(判定係數)=0.996,顯著性 0.000<α=0.05 和迴歸係數=
0.195,迴歸方程式=0.195×可支配所得。
三民區線性迴歸-3:可支配所得(Y)→交通費用支出(t)
0.094,迴歸方程式=0.094×可支配所得。
三民區線性迴歸-4:可支配所得(Y)→賦稅費用支出(r) 的變數解釋力(判定係數)=0.899,顯著性 0.014<α=0.05 和迴歸係數=
0.046,迴歸方程式=0.046×可支配所得-0.431。
三民區線性迴歸-5:可支配所得(Y)→其他財貨費用支出(z) 支出的變數解釋力(判定係數)=0.923,顯著性 0.009<α=0.05 和迴歸係數
=0.664,迴歸方程式=0.664×可支配所得-19.465。
三民區複回歸-1:生活效用水準(U)→交通費用支出(t)、賦稅費用支出(r)、
迴歸 1886.575 3 628.858 234.702 .004(a)
殘差 5.359 2 2.679 財貨對生活效用水準的變數解釋力(判定係數)=0.997,顯著性 0.004<α=
0.05,迴歸方程式=5.970×賦稅支出+1.830×交通運輸-0.485×其他財貨。
迴歸方程式:
0.195×可支配所得 顯著性
0.000<α=0.05 七、苓雅區生活效用水準迴歸分析
0.007<α=0.05
迴歸方程式:
0.455×可支配所得 顯著性
0.000<α=0.05
迴歸方程式:
0.043×可支配所得 顯著性
0.000<α=0.05 迴歸方程式:
0.088×可支配所得 顯著性
0.000<α=0.05
迴歸方程式:2.625×賦稅支 出-1.312×交通運輸+
0.274×其他財貨+6.874 顯著性
0.030<α=0.05
苓雅區線性迴歸-1:經常性收入→可支配所得(Y) 變數解釋力(判定係數)=0.935,顯著性 0.007<α=0.05 和迴歸係數=0.671,
迴歸方程式=0.671×經常性收入+15.044。
苓雅區線性迴歸-2:可支配所得(Y)→居住費用支出(H)
迴歸 1699.783 1 1699.783 3062.909 .000(a)
殘差 2.220 4 .555 的變數解釋力(判定係數)=0.999,顯著性 0.000<α=0.05 和迴歸係數=
0.195,迴歸方程式=0.195×可支配所得。
苓雅區線性迴歸-3:可支配所得(Y)→交通費用支出(t) 的變數解釋力(判定係數)=0.996,顯著性 0.000<α=0.05 和迴歸係數=
0.088,迴歸方程式=0.088×可支配所得。
苓雅區線性迴歸-4:可支配所得(Y)→賦稅費用支出(r) 的變數解釋力(判定係數)=0.996,顯著性 0.000<α=0.05 和迴歸係數=
0.043,迴歸方程式=0.043×可支配所得。
苓雅區線性迴歸-5:可支配所得(Y)→其他財貨費用支出(z)
迴歸 9213.740 1 9213.740 1670.536 .000(a)
殘差 22.062 4 5.515 支出的變數解釋力(判定係數)=0.998,顯著性 0.000<α=0.05 和迴歸係數
=0.455,迴歸方程式=0.455×可支配所得。
苓雅區複回歸-1:生活效用水準(U)→交通費用支出(t)、賦稅費用支出(r)、 財貨對生活效用水準的變數解釋力(判定係數)=0.999,顯著性 0.030<α=
0.05,迴歸方程式=2.625× 賦稅支出-1.312× 交通運輸+0.274× 其他財貨 +6.8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