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速限可變標誌駕駛模擬實驗之規劃

在文檔中 中 華 大 學 (頁 53-65)

第四章 駕駛模擬實驗之規劃

4.2 速限可變標誌駕駛模擬實驗之規劃

三、實驗場景設計

實驗場景設計則利用繪圖軟體PhotoImpact 10、3D Studio MAX 進行 場景元件設計,車流以Visual Basic Script 程式撰寫,並與 EON Studio 虛 擬實境的功能節點互相結合,模擬出真實的高速公路狀況。

上述之實驗因子情境組合如表 4.6 所示,因此每位受測者需進行 2×3 共6 種實驗情境。

表4.6 實驗因子情境組合表 實

驗 因 子

速限變化:

¾ 100→80 km/hr

¾ 90→70 km/hr

設置型式:

¾ 門架式

¾ 直立式

¾ 懸臂式 實

驗 組 合

1

100→80km/hr

實 驗 組 合

2

90→70km/hr

實驗主要量測變數為當不同設置型式的速限可變標誌事件出現時,駕 駛者的速限可變標誌事件反應時間、瞥視頻率、瞥視時間、視覺視角等,

不同之速限改變時駕駛車的兩車速差、跟車間距、前車煞車事件反應時間、

前車煞車停止事件反應時間、設置視距距離與駕駛車是否撞上事件車等,

實驗設計之量測變數解釋,如表4.7 所示。

表4.7 量測變數解釋表

變數名稱 變數解釋

速 限 可 變 標 誌 事 件 反應時間

速限可變標誌事件出現至受測者腳鬆油門踏板之時間

(秒)。

瞥視頻率 在一段期間內,瞥視某一目標物之總次數。

瞥視時間

眼睛從一目標位置移轉到另一新目標位置所花時間加 上停留在新目標物時間至眼睛視線移開總共所花費之 時間(秒)。

視覺視角 受測者注視速限可變標誌視覺事件之視點與正前方視 點之水平夾角(度)。

兩車速差 前方事件車車速減駕駛車車速(公里/小時)。

跟車間距 前方事件車車尾到駕駛車車頭之間的距離(公尺)。

前 車 煞 車 事 件 反 應 時間

前車煞車事件(煞車燈亮時)至受測者腳鬆油門踏板 之時間(秒)。

前 車 煞 車 停 止 事 件 反應時間

前車煞車事件(煞車燈亮時)至受測者腳踩煞車踏板 之時間(秒)。

設置視距距離 駕駛車反應距離加上減速距離(公尺)。

事故發生次數 駕駛車碰撞前方事件車之總次數。

二、實驗場景規劃

本研究所規劃之實驗場景為雙向(單向三車道)之高速公路路段,左、

中、右駕駛模擬場景示意圖如圖4.15 所示,相鄰車道道路服務水準設定為 B 級,道路狀況為使用分隔島分隔、每車道 3.75 公尺,另有一外側路肩 3 公尺與一內側路肩1 公尺,其實驗路線示意圖如圖 4.16 所示。此外,在駕 駛車前方設置有事件車;該事件車會進行加速、定速、減速、緊急煞車等 情況讓受測者進行反應,藉此觀察受測者對於出現速限可變標誌後之駕駛 反應與行為。

左邊模擬場景圖 中間模擬場景圖 右邊模擬場景圖 圖4.15 左中右駕駛模擬場景圖

圖4.16 實驗路線示意圖

詳細的駕駛模擬器模擬場景設計參數及內容,如表4.8 所示。

表4.8 駕駛模擬器模擬場景變數項目表

名稱 項目

駕駛操控行為 跟車、加速、減速、緊急煞車 道路類型 高速公路

單向車道數 3 車道及 1 路肩 車道寬度

車道寬為3.75 公尺;

外側路肩寬為3 公尺;

內側路肩寬為1 公尺。

道路幾何 直線路段 分隔狀況 分隔島(交通島)

標線

黃色實線;

白色實線;

白色虛線。

坡度 平坦 天候 晴天 時間 白天

車流量 B 級服務水準

(1,500 輛小客車/小時/車道,平均速率≥85 公里/小時)【24】

其他車種 小客車

事件 1. 前方事件車:加速、定速、減速、緊急煞車 2. 視線範圍內出現速限可變標誌視覺事件 三、實驗場景流程

駕駛模擬實驗之實驗場景流程,如圖4.17 所示。

駕駛車發動(加入發動及引擎聲)

事件車加速離去

實驗結束

Step1

Step2

Step3

Step4

Step5

Step6

Step7

駕駛車速度為100km/hr以上 且與事件車距離≤100m

事件車觸發 跟隨前車25~35秒

執行實驗組合1

駕駛車速度為90km/hr以上 且與事件車距離≤100m

事件車觸發 跟隨前車25~35秒

執行實驗組合2 駕駛車由靜止狀態開始加速

駕駛車速度為 100km/hr

駕駛車行駛到與前車距離為100m

第一與第二車道加入B級車流 於駕駛車前方200m出現事件車 場景加入

事件車以100 km/hr開始移動

駕駛車由靜止狀態開始加速 駕駛車速度為

90km/hrm/hr

駕駛車行駛到與前車距離為100m

第一與第二車道加入B級車流 於駕駛車前方200m出現事件車 場景加入

事件車以90 km/hr開始移動 C B

A

事件車停止 維持25~35秒

事件車停止

維持25~35秒 維持25~35秒

F E

D

維持25~35秒

維持25~35秒 維持25~35秒 速限可變標誌事件出現:

A:門架式 B:直立式 C:懸背式

速限可變標誌事件出現:

D:門架式 E:直立式 F:懸背式

圖4.17 駕駛模擬器實驗流程圖 速限可變標誌駕駛模擬實驗流程各步驟說明如下:

Step 1:駕駛車初始位置是在第三車道,駕駛車啟動引擎(加入發動的 聲音與引擎聲)。

Step 2:駕駛車從靜止狀態開始加速,時速達到 90 公里/小時時駕駛車 前方200 公尺出現時速 100 之一般速限標誌(如圖 4.18 所示), 當駕駛車的時速達到 100 公里/小時時,第一與第二車道加入 B 級服務水準的車流量,並於駕駛車前方 200 公尺的位置,出 現事件車,而駕駛車會持續前進直到與事件車的距離為 100 公尺後,事件車以時速100 公里/小時開始移動。(此時駕駛車 車速應大於100 公里/小時)。

圖4.18 出現速限 100 之一般速限標誌場景圖

Step 3:(出現實驗組合 1:速限變化 100 降至 80 公里/小時)當駕駛車 時速為100 公里/小時以上且與事件車的距離≦100 公尺時,駕 駛車持續跟隨前車25~35 秒,接著事件開始觸發,當中受測者 須依照出現之速限標誌指示進行速度變化,實驗組合1 事件車 觸發的組合如表4.9 所示,執行實驗組合 1 (A、B、C)。

表4.9 實驗組合 1 事件車觸發組合表

實驗組合1(100→80km/hr)

註:g 為重力加減速率(9.8 m s/ 2)。

實驗組合1 詳細內容:當駕駛車加速至指定車速(100 公里/小時),持 續25~35 秒後,事件觸發的順序:A→維持 25~35 秒後→B→維持 25~35 秒 後→C→維持 25~35 秒→停止(警急煞車至停止)。

速度變化與累加時間,如圖4.19 所示,圖中 25 秒表示各事件間維持定 速秒數為25 秒時所耗費的時間變化曲線圖;35 秒則表示各事件間維持定速 秒數為35 秒時所耗費的時間變化曲線圖。

實驗組合1

0 5 10 15 20 25 30

0 50 100 150 200 250

速度(公尺/秒)

時間(秒) 35秒 25秒

圖4.19 實驗組合 1 速度變化與累加時間曲線變化圖 其中A、B、C 在模擬場景中的實驗設計內容分別為:

A:駕駛者前方 200 公尺處出現速限 80 公里/小時之門架式速限可變標 誌(如圖4.20 所示),前方事件車於標誌出現 1.5 秒後,從 100 公 里/小時以 0.35g 減速至 80 公里/小時後,維持 80 公里/小時 25~35 秒後,駕駛者前方200 公尺處出現時速 100 之一般速限標誌,事件 車以0.35g 加速至 100 公里/小時。

圖4.20 出現速限 80 之門架式速限可變標誌場景圖

B:駕駛者前方 200 公尺處出現速限 80 公里/小時之直立式速限可變標 誌(如圖4.21 所示),前方事件車於標誌出現 1.5 秒後,從 100 公 里/小時以 0.35g 減速至 80 公里/小時後,維持 80 公里/小時 25~35 秒後,駕駛者前方200 公尺處出現時速 100 之一般速限標誌,事件 車以0.35g 加速至 100 公里/小時。

圖4.21 出現速限 80 之直立式速限可變標誌場景圖

C:駕駛者前方 200 公尺處出現速限 80 公里/小時之懸臂式速限可變標 誌(如圖4.22 所示),前方事件車於標誌出現 1.5 秒後,從 100 公 里/小時以 0.35g 減速至 80 公里/小時後,維持 80 公里/小時 25~35 秒。

圖4.22 出現速限 80 之懸臂式速限可變標誌場景圖 停止:事件車以0.55g 煞車停止。

其中,維持定速的秒數與ABC 事件是隨機產生,目的是為了避免 駕駛人會有預期的心理。

Step 4:事件車以 100 公里/小時加速離去。

Step 5:駕駛車從靜止狀態開始加速,時速達到 80 公里/小時時,駕駛 車前方 200 公尺出現時速 90 之一般速限標誌(如圖 4.23 所

示),當駕駛車的時速達到 90 公里/小時時,第一與第二車道 加入 B 級服務水準的車流量,並於駕駛車前方 200 公尺的位 置,出現事件車,而駕駛車會持續前進直到與事件車的距離為 100 公尺後,事件車以時速 90 公里/小時開始移動。(此時駕 駛車車速應大於90 公里/小時)。

圖4.23 出現速限 90 之一般速限標誌場景圖

Step 6:(出現實驗組合 2:速限變化 90 降至 70 公里/小時)當駕駛車 時速為90 公里/小時以上且與事件車的距離≦100 公尺時,駕 駛車持續跟隨前車25~35 秒後,接著事件開始觸發,當中受測 者須依照出現之速限標誌指示進行速度變化,實驗組合2 事件 車觸發的組合如表4.10 所示,執行實驗組合 2 (D、E、F)。

表4.10 實驗組合 2 事件車觸發組合表

實驗組合1(90→70km/hr)

註:g 為重力加減速率(9.8 m s/ 2)。

實驗組合2 詳細內容:當駕駛車加速至指定車速(在 90 公里/小時),

持續25~35 秒後,事件觸發的順序:D→維持 25~35 秒→E→維持 25~35 秒

→F→維持 25~35 秒→停止(警急煞車至停止)。

速度變化與累加時間,如圖4.24 所示,圖中 25 秒表示各事件間維持定 速秒數為25 秒時所耗費的時間變化曲線圖;35 秒則表示各事件間維持定速 秒數為35 秒時所耗費的時間變化曲線圖。

實驗組合2

0 5 10 15 20 25 30

0 50 100 150 200 250

速度(公尺/秒)

時間(秒) 35秒 25秒

圖4.24 實驗組合 2 速度變化與累加時間曲線變化圖 其中D、E、F 在模擬場景中的實驗設計內容分別為:

D:駕駛者前方 200 公尺處出現速限 70 公里/小時之門架式速限可變標 誌(如圖4.25 所示),前方事件車於標誌出現1.5 秒後,從 90 公里 /小時以 0.35g 減速至 70 公里/小時後,維持公里/小時 25~35 秒後,

駕駛者前方 200 公尺處出現時速 90 之一般速限標誌,事件車以 0.35g 加速至 90 公里/小時。

圖4.25 出現速限 70 之門架式速限可變標誌場景圖

E:駕駛者前方 200 公尺處出現速限 70 公里/小時之直立式速限可變標 誌(如圖4.26 所示),前方事件車於標誌出現1.5 秒後,從 90 公里 /小時以 0.35g 減速至 70 公里/小時後,維持 70 公里/小時 25~35 秒

後,駕駛者前方200 公尺處出現時速 90 之一般速限標誌,事件車 以0.35g 加速至 90 公里/小時。

圖4.26 出現速限 70 之直立式速限可變標誌場景圖

F:駕駛者前方 200 公尺處出現速限 70 公里/小時之懸臂式速限可變標 誌(如圖4.27 所示),前方事件車於標誌出現1.5 秒後,從 90 公里 /小時以 0.35g 減速至 70 公里/小時後,維持 70 公里/小時 25~35 秒。

圖4.27 出現速限 70 之懸臂式速限可變標誌場景圖 停止:事件車以0.55g 煞車停止(如圖 4.28 所示)。

圖4.28 實驗結束事件車煞車至停止場景圖

其中,維持定速的秒數與DEF 事件是隨機產生,目的是為了避免 駕駛人會有預期的心理。

Step 7:實驗結束。

四、受測者

本研究駕駛模擬實驗共招募 17 位某國道客運公司具備大客車駕駛執 照職業大客車駕駛者,且身心狀況正常、視力正常,不能處於疲勞狀態,

並對駕駛模擬器有初步了解的駕駛者進行實驗。為了讓受測駕駛者能夠儘 快熟悉整個駕駛模擬器之環境操作(例如油門、煞車與方向盤的操作),本 研究於第一次正式實驗前,會先進行學習性操作,其中學習性操作場景與 本研究所規劃的實驗場景是不同的,目的是為了避免受測者熟悉本研究之 實驗場景,而對模擬場景和事件觸發有預期心理,致使所蒐集的資料較不 具有客觀性。

五、實驗程序

實驗程序從受測者報到開始,首先先向受測者說明駕駛模擬器使用方 法與注意事項,並讓受測者進行5 分鐘的學習性駕駛,在進行學習性駕駛 的同時會對其講解本研究之動機與目的,待受測者熟悉駕駛模擬器後進行 頭部臉部即時追蹤系統個人化設定,設定完成後即開始進行速限可變標誌 駕駛模擬實驗,實驗所需時間約25 分鐘,結束後休息片刻填完受測者相關 基本資料與真實度問卷即可離開,受測者完成整個實驗程序所需時間約50 分鐘,實驗流程如圖4.29 所示。

在文檔中 中 華 大 學 (頁 53-65)

相關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