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研究結果與分析
第二節 遊憩設施使用需求差異分析
本節研究構面為設施使用需求,共分為「住宿設施」、「遊憩設施」、「服 務設施」、「公共設施」等四類型,茲將統計結果(如表 4-2-1)說明如下:
本研究結果顯示,「遊憩設施使用需求」總體平均數為 3.29,其中以
「服務設施」之總體平均數為 3.43 為最高,其次為「公共設施」總體平均 數為 3.35,「住宿設施」總體平均數為 3.32,「遊憩設施」總體平均數 3.04 為最低。
「住宿設施」使用需求中以露營區照明設施應更充足,需求平均數 3.50 為最高,露營區的隱蔽性需再提高,需求平均數 3.05 為最低。「遊憩設施」
使用需求中以賞景步道動線應規劃調整,需求平均數 3.08 為最高,涼亭(觀 景台)材質應採耐用性型式設計,需求平均數 2.98 為最低。「服務設施」
使用需求中以賣店的商品應具有特色,需求平均數 3.70 為最高,遊客服務 中心應加強教育功能,需求平均數 3.23 為最低。「公共設施」使用需求中 以停車空間應有遮陰設施,需求平均數 3.49 為最高,停車場鋪面應採耐用 型式設計,需求平均數 3.12 為最低。
表 4-2-1 設施使用需求分析表
(N=398) 類型 項目 標準差 平均數 總體標準
差
總體平均數 隱蔽性 .889 3.05
住宿設施 照明設施 .927 3.50 設施數量 .956 3.42
.734 3.32 步道動線規劃 .873 3.08
遊憩設施 步道材質耐用
性 .928 3.06 涼亭材質耐用
性
.952 2.98
.763 3.04 教育功能 .943 3.23
服務設施 商品特色 .897 3.70 趣味性 .927 3.50 文宣便利性 .959 3.28
.721 3.43 遮陰性 1.023 3.49
公共設施 鋪面耐用性 .979 3.12 設施現代感 .968 3.43
.757 3.35
針對不同背景變項與遊憩設施使用需求差異進行分析,茲將統計分析 結果(表 4-2-2)分別說明如下:
在性別方面「男性」對於總體設施需求平均數為 3.28。「女性」對於總 體設施需求平均數為 3.32;設施使用需求上「女性」高於「男性」。以獨立 樣本 t 檢定進行分析,結果顯示不同性別在「住宿設施」、「遊憩設施」、「服 務設施」、「公共設施」均未達顯著水準,顯示不同性別在遊憩設施使用需 求上並無顯著差異。
在年齡方面,「住宿設施」使用需求以年齡「20 歲以下」平均數 3.477 最高,年齡「50 歲以上」使用需求平均數 3.108 最低。「遊憩設施」使用 需求以年齡「20 歲以下」與「30-39 歲」平均數 3.139 最高,年齡「50 歲
以上」使用需求平均數 2.820 最低。「服務設施」使用需求以年齡「40-49 歲」平均數 3.577 最高,年齡「20 歲以下」使用需求平均數 3.243 最低。
「公共設施」使用需求以年齡「40-49 歲」平均數 3.476 最高,年齡「50 歲以上」使用需求平均數 3.153 最低。整體而言年齡「40-49 歲」受訪者 對於「設施使用需求」總體平均數 3.36 最高。年齡「50 歲以上」使用需 求總體平均數 3.16 最低。再以單因子變異數分析結果,不同年齡於「設 施使用需求」上無顯著差異。
在個人所得方面,「住宿設施」使用需求以所得「30,000 以下」平均數 3.372 最高,所得「70,000 以上」使用需求平均數 2.926 最低。「遊憩設施」
使用需求以所得「70,000 以上」平均數 3.136 最高,所得「50,000-70,000」
使用需求平均數 2.956 最低。「服務設施」使用需求以所得「50,000-70,000」
平均數 3.675 最高,所得「30,000 以下」使用需求平均數 3.363 最低。「公 共設施」使用需求以所得「30,000-50,000」平均數 3.393 最高,所得「70,000 以上」使用需求平均數 3.173 最低。整體而言以所得收入「50,001-70,000」
受訪者對於「設施使用需求」總體平均數 3.35 為最高,所得「70,000 以 上」總體平均數 3.23 為最低。再以單因子變異數分析結果,收入為「30,000 以下」與「70,000 以上」於「設施使用需求」有顯著差異。另外 Scheffe 事後檢定結果收入在「30,000 以下」個人所得對於設施使用需求高於收入
「70,000 以上」個人所得設施使用需求。
在教育程度方面,「住宿設施」使用需求以「高中」程度平均數 3.425 最高,「研究所以上」程度使用需求平均數 3.167 最低。「遊憩設施」使用 需求以「國中以下」程度平均數 3.103 最高,「研究所以上」使用需求平 均數 2.967 最低。「服務設施」使用需求以「高中」程度平均數 3.309 最 高,「研究所以上」程度使用需求平均數 3.531 最低。「公共設施」使用需 求以「專科」程度平均數 3.436 最高,「研究所以上」程度使用需求平均
總體平均數 3.31 為最高,「研究所以上」教育程度總體平均數 3.27 為最 低。以單因子變異數分析結果,個人教育程度,於「設施使用需求」並 無顯著差異。
在個人不同職業方面,「住宿設施」使用需求以職業為「商」者平均 數 3.429 最高,職業為「其他」者使用需求平均數 3.177 最低。「遊憩設 施」使用需求以職業為「學生」者平均數 3.108 最高,職業為「其他」者 使用需求平均數 2.925 最低。「服務設施」使用需求以職業為「軍公教人 員」者平均數 3.579 最高,職業為「學生」者使用需求平均數 3.283 最低。
「公共設施」使用需求以職業為「軍公教人員」者平均數 3.423 最高,職 業為「其他」者使用需求平均數 3.204 最低。整體而言,職業為「軍公教 人員」者對「設施使用需求」總體平均數 3.35 為最高,職業為「其他」
者總體平均數 3.22 為最低。以單因子變異數分析結果,個人不同職業,
於「設施使用需求」上並無顯著差異。
在不同居住地方面,「住宿設施」使用需求以居住「中部」地區者平 均數 3.444 最高,居住「東部」地區者使用需求平均數 3.212 最低。「遊 憩設施」使用需求以居住「南部」地區者平均數 3.052 最高,居住「中部」
地區者使用需求平均數 3.012 最低。「服務設施」使用需求以居住「東部」
地區者平均數 3.457 最高,居住「北部」地區者使用需求平均數 3.241 最 低。「公共設施」使用需求以居住「中部」地區者平均數 3.457 最高,居 住「北部」地區者使用需求平均數 3.24 最低。整體而言,居住「中部」
地區受訪者對於「設施使用需求」總體平均數 3.36 最高,居住「北部」
地區受訪者總體平均數 3.22 最低。再以單因子變異數分析結果,不同居 住地受訪者於「設施使用需求」上並無顯著差異。
在不同前往次數方面,「住宿設施」使用需求以前往次數「2 次」者 平均數 3.463 最高,前往次數「3 次以上」者使用需求平均數 3.259 最低。
「遊憩設施」使用需求以前往次數「2 次」者平均數 3.067 最高,前往次數
「3 次以上」者使用需求平均數 3.003 最低。「服務設施」使用需求以前往
續表 4-2-2 個人背景變項與遊憩設施使用需求差異分析表
續表 4-2-2 個人背景變項與遊憩設施使用需求差異分析表
續表 4-2-2 個人背景變項與遊憩設施使用需求差異分析表
意度平均數 3.50 為最高,停車場動線設計,滿意度平均數 3.16 為最低。
表 4-3-1 設施使用滿意度基本分析
(N=398) 類 型 項 目 標準差 平均值 總體標準差 總體平均值
淋浴設施 .891 3.04 住宿設施 炊事設備 .661 3.36 環境清潔 .666 3.62
.575 3.34 步道使用 .687 3.66
遊憩設施 步道鋪面規劃 .688 3.64 涼亭設施使用 .671 3.63
.624 3.64 遊客服務中心使用 .708 3.72
服務設施 賣店商品 .726 3.16 解說牌內容 .719 3.51 文宣便利性 .699 3.59
.538 3.49 停車設施 .740 3.50
公共設施 停車動線 .812 3.40 公廁設施使用 .949 3.48
.636 3.46
使用滿意 .465 3.49
針對不同背景變項與遊憩設施使用滿意度差異進行分析,茲將統計分 析結果(表 4-3-2)分別說明如下:
不同性別中「男性」對於總體設施使用滿意度平均數 3.50 為最高。「女 性」平均數 3.48。設施使用滿意度「男性」高於「女性」。以獨立樣本 t 檢定不同性別於「住宿設施」、「遊憩設施」、「服務設施」、「公共設施」等 類型上並無顯著差異。
在不同年齡方面,「住宿設施」使用滿意度以年齡「40-49 歲」滿意度 平均數 3.469 最高,年齡「20 歲以下」滿意度平均數 3.194 最低。「遊憩
歲以下」滿意度平均數 3.431 最低。「服務設施」使用滿意度以年齡「20-29 歲」滿意度平均數 3.572 最高,年齡「20 歲以下」滿意度平均數 3.431 最 低。「公共設施」使用滿意度以年齡「50 歲以上」滿意度平均數 3.568 最 高,年齡「20 歲以下」滿意度平均數 3.208 最低。整體而言,年齡「50 歲以上」受訪者對於「設施使用滿意度」總體平均數 3.56 最高,年齡「20 歲以下」滿意度總體平均數 3.32 最低。再以單因子變異數分析結果,不 同年齡於「公共設施」上有顯著差異,Scheffe 事後檢定「40-49 歲」之受 訪者對於「設施使用滿意度」高於「20-29 歲」與「20 歲以下」之受訪 者。
在不同個人所得方面,「住宿設施」使用滿意度以所得「50,000-70,000」
者滿意度平均數 3.497 最高,所得「30,000 以下」滿意度平均數 2.284 最低。
「遊憩設施」使用滿意度以所得「50,000-70,000」滿意度平均數 3.736 最高,
所得「30,000 以下」滿意度平均數 3.581 最低。「服務設施」使用滿意度以 所得「70,000 以上」滿意度平均數 3.583 最高,所得「30,000-50,000」滿意 度平均數 3.469 最低。「公共設施」使用滿意度以所得「50,000-70,000」滿 意度平均數 3.528 最高,所得「30,000 以下」滿意度平均數 3.444 最低。整 體而言,以收入為「50,001-70,000」對於「設施使用滿意度」總體平均數 3.55 為最高,所得「30,000 以下」滿意度總體平均數 3.47 最低。再以單因 子變異數分析結果,不同個人所得於「設施使用滿意度」上並無顯著差異。
在不同教育程度方面,「住宿設施」使用滿意度以「專科」程度平均 數 3.407 最高,「研究所以上」滿意度平均數 3.200 最低。「遊憩設施」使 用滿意度以「專科」程度平均數 3.696 最高,「國中以下」程度滿意度平均 數 3.444 最低。「服務設施」使用滿意度以「專科」程度平均數 3.533 最高,
「國中以下」程度滿意度平均數 3.405 最低。「公共設施」使用滿意度以「大 學」程度滿意度平均數 3.544 最高,「國中以下」程度滿意度平均數 3.222 最低。整體而言,以「專科」教育程度對於「設施使用滿意度」總體平均
數 3.56 為最高,「國中以下」程度滿意度總體平均數 3.34 最低,以單因子 變異數分析結果,不同教育程度對於「設施使用滿意度」上並無顯著差異。
在個人職業方面,「住宿設施」使用滿意度以職業為「軍公教人員」
者滿意度平均數 3.438 最高,職業為「學生」者滿意度平均數 3.238 最低。
「遊憩設施」使用滿意度以職業為「軍公教人員」者滿意度平均數 3.730 最高,職業為「學生」者使用滿意度平均數 3.521 最低。「服務設施」使用 滿意度以職業為「軍公教人員」者平均數 3.531 最高,職業為「學生」者 使用滿意度平均數 3.413 最低。「公共設施」使用滿意度以職業為「其他」
者平均數 3.571 最高,職業為「學生」者使用滿意度平均數 3.378 最低。整 體而言,「軍公教人員」與「農(含工)」之受訪者對於「設施使用滿意度」
總體滿意度平均數 3.54 為最高,職業為「商」者總體滿意度平均數 3.47 為 最低。再以單因子變異數分析,不同職業對於「設施使用滿意度」上並無 顯著差異。
在不同居住地方面,「住宿設施」使用滿意度以居住「東部」地區者
在不同居住地方面,「住宿設施」使用滿意度以居住「東部」地區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