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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遊戲教學的意義

Metzler(2011)提到:動作技能學習的策略建構於體育課遊戲世界中,

存有它一定的價值。而遊戲教學目前被廣泛的研究,並證實能提升學習者 的學習動機、增加參與度與提升學習成效(Ebnera & Holzinger, 2007;

Papastergiou, 2009;Admiraal, Huizenga, Akkerman, &Ten Dam, 2011)。 曾憲雄、翁瑞鋒與楊宗瑜(2016)提出:遊戲是玩的一種形式,就 「寓教 於樂」或「玩中學習」的出發點來看,除了在遊戲「內」融入學習內容,

讓學生在遊戲過程中一面玩一面學習,也可以讓遊戲存在課堂「外」,也 就是說運用遊戲活動來帶動學習成效,也可以幫助學習者跳脫發展遊戲式

學習時的迷思。Piaget (1962)且遊戲能獲得快樂及具有啟蒙的作用,陳 嘉彌、蘇慧娟與張境桓(2016)融入幼兒課程中,不僅符合幼兒發展,更是 寓教於樂的適性課程。陳綵菁、邱榮輝、陳志豪、張宇樑(2013)認為:遊 戲能促進孩童的認知發展,透過遊戲孩童可以練習及熟練新的技能,也能 透過想像滿足現實生活的欲望,同時提升其思考及行為的創造能力。向艷 梅(2014)指出:遊戲是體育教學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它具有極强的趣 味性,能夠有效調動學生在體育課堂上的積極性,且在興趣的指引下,產 生更多快樂與成功的體驗。因此,以「遊戲教學」來激發對學習的興趣,

能發現學童在學習上的專注力會有提升,也發現較多數的人會在無意間學 習到東西,所以運用遊戲來學習不只能學到新知識,同時也能玩的開心(王 如斌、張芷瑜與余日盟,2015)。

二、遊戲教學之價值

錢富美、李裕民、吳幸玲與任慶儀(2016)近年來在教育現場引發多樣 的教學新思潮,包括學習共同體、翻轉教室、行動學習、學思達教學等,

都在顯示傳統的講述教學與單打獨鬥的學習方式,已逐漸被新的教學方式 所取代。而教師的角色應是一位協助者而非知識的提供者(Sweeney, Everitt, & Carifio, 2003)。故在多元教學法的現今,遊戲教學的重要 性在慢慢地顯現,尤其是在培養學生的興趣及學習動機上。孫寶蓮(2011)

指出:教學與遊戲的结合,為體育教學營造了一个比較自由、民主的環境,

賦予學生一些獨立自主的權利,使學生可以根據主觀願望,運用獲得的基 本知識和技能,在活動中培養、鍛鍊堅強的意志,促進學生個人性格、氣 質的發展。曾憲雄等人(2016)更提到:利用主動的態度來進行遊戲,當達 成目標的同時感受到在學習上有所收穫,且當面臨不同情境下,懂得利用 團隊互助的方式來進行遊戲,透過相互討論、互救、甚至討論戰術等,學 生能從中學習到它的知識,也能藉此達到主動學習的目的。陳昭宇(2016)

「遊戲」本身也著重於參與過程所領悟到的經驗與感受,體育課就是要讓 孩子從經驗中學習:熟悉動作技能、理解戰術戰略、學會溝通協商、培養 正確態度、擬定實踐計畫、促進社會關係等。故藉由遊戲來改進傳統課程 教學,影響課程的主體、內容、形式等,進而提升教學的實效性。將課程 教學注入遊戲,即是一種自由、合作的精神,一種平等、開放的精神,一 種生成、創新的精神,一種自主的精神,其中最核心的精神就是自由、自 主的精神(孫麗麗與楊淑萍,2013)。

三、小結

由本節探討可知,實施傳統體育課程教學時,學童對上課內容較容易 興趣缺缺,且產生注意力不集中之情況;而實施遊戲教學,因注重學習動 機、及趣味性,故學童對學習興致高昂,對課程也有較高參與度及積極的

自我看法(邱郁琇,2006)。由此可見,遊戲是學童生活的中心,且在遊戲 教學中,可以使學童獲得身心各方面的價值。藉由遊戲的高自由度,讓學 童獲得更紮實的學習,並讓教學內容,由教師教學中心逐漸轉變為以學生 為學習中心的導向(Rink,2001),使得學童在學習時,更能有效的發展自 主性及自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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