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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2.2 遊戲

2.2.1 遊戲的種類與特性

電腦遊戲種類繁多,但仍可根據它的特性做一些歸類。Alessi和Trollip

(1985)依將電腦遊戲的區分為冒險遊戲、棋盤遊戲、紙牌或賭博遊戲、戰爭遊 戲、邏輯遊戲、手腦並用的遊戲、角色扮演遊戲。董家豪(2001)將遊戲分為動 作、益智、戰略、角色扮演、模擬、運動、其他等七類。

高豫(1996)認為可將電腦運用在教學上,且學校內電腦愈來愈普及化,運 用於教學的遊戲軟體也將愈來愈多。而具有教學性之電腦遊戲,具有以下七項特 性:

(1) 目標:玩家在追求目標的過程中,可訓練其問題解決、反向思考的能力。

(2) 規則:規則可使玩家知道遊戲中該遵守的事項,或使遊戲更有趣、更公平。

(3) 競爭:競爭的對手不只是自己,也可能是電腦或時間,或透過網際網路與 其他的玩家競爭, 這些特點使遊戲更具吸引力。

(4) 挑戰:不同的遊戲具有不同的挑戰,挑戰使玩家為達目標需克服重重困難,

也因此增加遊戲的趣味。

(5)幻想:遊戲中情境,讓玩家需運用幻想力,才能更融入遊戲的情境之中,

在真實世界中不可能出現的不合理情境,在遊戲中都可以合理出現。

(6)安全:在真實世界中具有危險性的情境,在遊戲中可安全的出現。例如模 擬戰爭遊戲,因為失敗的後果並不需付出真實的慘痛的代價,因此可讓玩

家增加思考的空間卻無須承擔風險。

(7)娛樂:所有的遊戲本身都具有娛樂性,其娛樂性的吸引力可以引發學習動 機,加強學習效果。

Terrell 和 Rendulic(1996)提到電腦遊戲式學習可增加學生的內在動機與 學習成就。本研究所選用的遊戲是重益智思考的策略遊戲,它重視腦力思考,卻 不會帶給玩家沈重的壓力。在遊戲中,玩家需用發散性思考思考有哪些方法可 用,再以聚歛性思考選擇何種方法最適合目前的情境。

2.2.2 遊戲與推理

遊戲種類繁多,遊戲可引起玩家內在動機,主動參與。然而益智遊戲中,玩 家為了達到遊戲預設目標,必須付出相當心力並發揮其推理能力才易過關。

Jenny 和 Claire (2006)指出電腦遊戲不需專家級的數學知識,它讓孩子都 能從中推理,為孩子提供了一個可接近的起點。Greenfied 和 Lauber(1984)以 電腦遊戲經驗問卷及電腦遊戲上表現的成績,來比較生手和有經驗的玩家其歸納 推理能力的差異,研究結果顯示,有經驗的玩家比生手有較佳之歸納推理能力,

而生手在玩過另一電腦遊戲後,其歸納推理能力增加了。Bottino,Ferlino,Ott 和 Tavella(2007)以電腦邏輯遊戲探討遊戲對兒童推理能力的影響,結果顯示長 時間接觸邏輯遊戲,對兒童推理能力有正向影響。Seonju (2002)研究七至十歲 的兒童在教育類電腦遊戲中使用推理能力的差異,發現十歲兒童較七歲兒童表現 佳。在 Hitendra (2003)的研究中發現,暴露於娛樂電腦遊戲,對兒童發展不同 型式概念有幫助。在 Jenny 和 Claire (2006)的研究中發現,以電腦為對手玩 遊戲,可使孩童從學習電腦的策略建構自己的數學推理策略。連韻文(2007)的研

究指出,兒童在電腦輔助情境下進行規則發現練習,能提升兒童的演繹推理能 力,且透過電腦輔助鷹架來降低認知負荷量,能協助兒童在探索過程發展出更佳 的策略。

對學童而言,遊戲提供了一個思考的環境,訓練學童思考、分析、判斷及推 理的能力,透過遊戲中提供的輔助鷹架,能讓兒童更易從中推理,並發展出更佳 的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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