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二節 遊戲的種類及要素
目前採用遊戲來輔助學習的觀念,已經被廣泛的接受並應用在學習活動 中,在學習使用遊戲的技巧,並與教學作適當的結合,學生可以透過遊戲的 過程來增強學習動機,遊戲中的趣味性可使學生不易厭煩;同時也可以透過 在遊戲中運用已知的知識或經驗,來增強記憶力與學習效果以及訓練學生的 思考能力(郭靜晃,1992)。
遊戲能引發高度的學習動機以及提供不同層次的認知挑戰,而要引發學 習者的遊戲動機,必須具備以下幾種因素(饒見維,1996;林嘉玲,2000) :
1、挑戰性(Challenge):在考慮年齡、性別、學習能力為前提下,遊戲本 身必須具備有相當的挑戰性或難度以引發使用者的興趣,但難度需適
中,避免因過於困難而讓使用者有許多挫折感或因太過容易而失去興 趣。
2、好奇心(Curiosity):遊戲的場景必須加以設計,提供適度的複雜性,
同時在佈局上作適時的隱藏,給使用者意外的驚奇,才能引發好奇心。
3、掌控性(Control):在遊戲中必須給予使用者適當的掌控權,滿足使用 者的操控感,更可藉此增進對控制的判斷力。
4、想像空間(Fantasy):遊戲本身可以藉由不同的遊戲情境設計,滿足學 習者確認其認知,讓使用者實現天馬行空的夢想並且對其學習成效有 幫助。
5、競爭(Competition):為了達到目標通常需要競爭,而遊戲本身具有競 爭性質,更能引發其學習動機與興趣。競爭的方式可以是一對一、團 體對團體或是自我競爭等等,藉由目標不斷提昇,亦可增進學習者的 抱負水準。
6、知識(Recognition):有效的教學是遊戲可以滿足使用者希望成名並 且被其他人羨慕、被認識或認同的感受及優越感。
壹、遊戲的種類
遊戲若依人數的多寡可分為個別性遊戲、小團體遊戲或大團體遊戲;若 是以領域來區分,又可分為數學性遊戲、語文性遊戲、益智性遊戲或是體能 性遊戲;依場所區分可分室內或戶外遊戲;以活動量可分為靜態或動態的遊 戲;依競爭的程度而言,又可分為創造性遊戲和模仿性遊戲。學者 劉一民(1999)提及Roger Caillois 將遊戲的種類分成以下四個種類:
1.競爭性遊戲
遊戲者在公平的條件下,依據競賽的規則戰勝對手。例如:各種運動 競賽或兒童的追逐遊戲。
2.機運性遊戲
機運遊戲的結果,完全掌握在運氣。例如:猜拳、輪盤、擲骰子。
3.模仿性遊戲
遊戲者沈浸在想像的空間裡,暫時忘記自己裝扮模仿別人的角色。例 如:辦家家酒及戲劇。
4.暈眩性遊戲
遊戲者在遊戲中製造知覺上的失衡,產生失魂、緊張、狂喜的狀態。
例如:轉圈圈、盪鞦韆。
貳、遊戲的要素
鄭肇楨(1991)在”智慧遊戲”中有提到,遊戲具有下列五個要素:
1.身體接觸
身體接觸又分為直接和間接兩種。直接接觸包括拉手、擁抱、摔角等。
間接接觸則是像球類遊戲,藉由球的傳送,使身體互相接觸。
2.官能活動
遊戲可以使個體多從事肌肉官能活動,即訓練不同的肌肉在活動時相 互配合,如手眼協調。
3.認知技巧
在遊戲過程中,參與者往往必須運用高階的分析,綜合及評鑑的思想 活動以解決遊戲中所出現的困難,而不僅只是運用到低階的記憶、理解等 認知技巧而已。
4.把握時機
大多數的遊戲多少都帶有某種成分的機運性,由於個體無法完全掌握 所有的環境變因,因此無法預見到遊戲的結果,這一點很能符合現實環境 的多變性,參與遊戲的個體必須隨時把握時機以應付變化,這樣可以訓練 遊戲者培養其未來適應環境的能力。
5.適者生存
遊戲中所具有的競爭性,可以使遊戲者提高參與的興趣,並學習在身心 亢奮、情緒激動的情形下,還能冷靜思考以克服困難,面對挑戰以及爭取最
後勝利。
遊戲不只是玩,它無形中可以訓練遊戲者不論在肢體動作或是在認知層 次上,都有正面提昇的效用。另外,遊戲有分勝負,學童可以努力思考改進 自己的遊戲策略,以求下一次的勝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