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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運動代表隊的組訓工作,不僅是學校體育的重點工作,亦是國家體育發 展的重要基石。學校運動代表隊的表現,可為學校提升知名度,更可以培養優秀 的運動選手為國爭光。

一、運動代表隊組訓因素

根據教育部(2002)頒佈之「各級學校體育實施辦法修正條文中」第11條第 三項:「具有優異運動潛能之學生,宜輔導選修體育或加入運動代表隊,加強訓 練指導。」可見運動代表隊有責任挖掘並培養訓練具優異運動潛能之學生。

組訓係將一群有相同運動興趣或是運動目的的人組織成一個團體加以訓練,

以達成這個團體既定的目標(何森榮,2002)。運動代表隊組訓是包括運動代表 隊組織和運動代表隊訓練,各級學校應透過主觀經驗法則以及客觀選拔辦法,將 有意願、熱愛競技運動、富運動潛能且運動成績優異的運動專長學生選拔出來,

組織成有機能的團隊;利用課餘時間,在運動教練的指導之下,進行長期系統性 和計畫性的訓練,希冀增進學生身心健康,提昇學生競技力(體能、運動技術、

精神力及戰術等)的教育過程(葉憲清,2005)。而學校運動代表隊的組訓,是 利用課餘時間,針對部分熱愛體育運動,身體條件又適合某項專長運動的學生,

進行有計畫、有系統訓練的教育過程(陳進豐,2004)。

學校運動代表隊的組訓工作運作順利與否,需考量諸多因素,如項目、選手、

教練及場地設備等各種因素,皆會影響代表隊之組訓。以下為學校運動代表隊組 訓因素之相關論述:

(一)劉仲成(1995)認為學校組訓運動代表隊的考量有以下四點:1.承襲既 有的項目;2.選擇較適合大眾性(全校性)的運動;3.配合學校體育設 施;4.考量校長、主任、教師專長。

(二)張勝煇(2003)依其任教學校運動代表隊的發展提出以下因素:1.選手 來源;2.體育教師工作量;3.發展的項目;4.所需經費。

(三)藍金香(1996)認為學校運動代表隊的成立需考量:1.重點項目發展;

2.運動項目普遍發展;3.運動項目配合社區資源;4.重視學生的興趣。

(四)翁志成(1998)分析影響運動代表隊組訓的因素可歸納為以下四點:

1.學校目標;2.學校條件:在學校條件的影響因素較多,可分為主觀因 素與客觀因素,主觀因素方面包含(1)領導者的企圖心;(2)行政 支援;(3)師資。在客觀因素方面包含經費、場地、設備與器材等。

3.學生條件;4.社會資源:包含各種贊助團體:(1)校方團體,對學 校運動代表隊而言最直接的影響就是所屬的學校,校方的政策、規定 及財務、精神支援不單影響運動代表隊的成績,更是運動代表隊能否 存續的重要因素,而學校中所可能有所影響的有學校老師與學校行政 部門。(2)其他贊助團體:如家長會、社會捐助等。

(五)吳煜敏(2006)認為影響運動代表隊組訓的因素,可以大致歸結出以 下幾點主要因素:1.學校傳統歷史隊伍;2.校長或學校教師有專業能力 而設立;3.社區之傳統背景因素;4.上級機關指定之重點學校;5.學校 之校園環境因素;6.社區家長或有心人士之支持。

二、運動代表隊運作相關因素

學校運動代表隊組訓的運作,即是在學校運動代表隊「組成」、「培訓」過 程中,以管理學領域的規畫、組織、用人、領導、控制各階段,最後透過參賽的 成績及表現,作為段落的總結評量(張勝煇,2004)。由此可知,學校運動代表 隊的組訓首先須考量學校的目標、設備、經費、教練師資、選手來源等客觀項目,

擬定特色發展項目及均衡發展項目(包德明,1989)。

在影響運動代表隊運作的因素中,曾茂山(2004)認為學校運動代表隊的組

訓考量因素至少有四點不可忽視,首先是學校要有明確的目標;其次是學校條件,

表2-1-1 運動代表隊組訓運作過程考量因素相關學者觀點彙整表(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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