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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動代表隊組訓的相關研究

一、學校體育行政的功能

教育部(2002)所頒之「各級學校體育實施辦法」第三條提到各校實施體育 之目標:1.發展基本動作能力,學習運動技能,培養參與體育活動之必備技能;2.

增進體育知識,建立正確體育觀念,培養參與運動之積極態度與知能;3.提昇體能,

增進運動持續能力,促進身心均衡發展;4.啟發運動興趣,體驗運動樂趣與效益,

建立規律運動習慣;5.培養運動道德,促進和諧人際關係,發展良好社會行為」。

學校體育旨在透過有計畫的身體活動,提昇學生體適能與運動技能水準,促 進身心全面發展,使學生能更有效率地進行各項學習活動,達到德、智、體、群、

美五育均衡發展的學校目標(許樹淵、崔凌震,2004)。學校體育係指各級學校 應以體育教學及體育活動為核心,透過計畫性的身體活動來提升學生的體適能與 運動技能水準,促使其身心能全面的發展(洪嘉文,2003)。學校運動代表隊的 組訓不單是學生發揮運動技能的表現及提昇自我適應團體生活的能力,也是學校 體育教學成果的呈現與檢驗,更是運動健康全民化及運動競技國際化的重要指 標。運動代表隊的組訓是學校體育行政工作之一,體育行政人員是主要的推動者 與執行者,所以擔任體育行政的人員,必須運用行政、管理的理論與科學方法,

融合體育運動組織內外的人力、財力及物力等資源,有效達成組織目標(郭素貞,

2008)。

學校體育行政屬學校體育主管單位處理之體育相關之公共事務,內容包括學 校體育政策的制定、執行與評估,適時運用管理的科學方法,並融合校內外的人 力、財力及物力等資源,有效達成組織目標的行為措施與過程。而學校體育行政 人員是學校體育事務的主導群,因此,其職責與能力將直接影響學校體育功能之 發揮(熊鴻鈞,2004)。學校體育行政人員必須具有教育政策的前瞻性及科學的

管理精神,運用適切的方法與技巧,融合校內外的人力、財力及物力等資源,以 達成學校體育的教育目標(盧文平,2006)。除了學校行政對運動代表隊組訓運 作的基本功能與職責外,黃銘順(2005)認為現代化的運動團隊行政行為,乃是 1.以實證的變項分析運動團隊的事實及問題解決;2.重視行政科學概念工具的創 立;3.區分運動團隊價值和事實命題;4.探討體育行政的手段—目的連鎖(Mean-end chain)。

就學校行政對運動代表隊的支援方面,吳煜敏(2006)認為大致可區分出兩 個層面:

1.行政支援

(1)支援經費投入運動代表隊訓練 (2)支援參加相關競賽活動

(3)縣府或上級機關指定之體育重點項目培育學校 2.教學支援

(1)學校其他教師參與運動代表隊訓練。

(2)訓練教師有減課

(3)配合運動代表隊訓練調整學校作息時間 (4)學生有編成特殊體育班級

綜上所述,學校體育行政包含了運動代表隊的組訓工作,學校行政人員是學 校運動代表隊組訓相關工作的推動與執行者,因此學校體育行政人員的能力與對 代表隊組訓工作的認知與態度會直接影響到學校運動代表隊的組訓及運作情形。

二、運動代表隊的組訓目標與功能

學校運動代表隊的組織運作,必需要有其目標,才能使組訓的過程更加周延,

不致偏離組訓的本質。從事運動教育工作最忌諱沒有計畫的盲目行動,因為沒有 目標的工作就沒有將來性,在組訓運動代表隊時,沒有正確的理念依據,代表隊 的運作有如脫軌的列車。因此,從事組訓工作必須秉持組訓理念(如圖2-1-1),

堅持運動競賽的意義及學校體育教育的宗旨(陳龍雄,1989)。

圖2-1-1 運動代表隊組訓理念架構圖(陳龍雄,1989)

學校運動代表隊其主要目標不外乎:落實學校教育目標、促進社會適應目標 標等三方面(張勝煇, )。由此可見學校運動代表隊 的組訓並不僅止於培養運動選手,洪嘉文(

學校體育的願景在培養學生終身運動習慣

學校體育目的在落實學生運動權利; 學校體育導向從菁英化走向普及化;

學校體育體系由封閉系統走向開放系統;

養運動選手的功能外,對學校、社會體 育的發展也有的一定的影響力,葉憲清( )認為運動代表隊的功能有 檢驗體 育課及校內體育活動與比賽經營得失; ; 提升運動選手 競爭力; 充實學生正當課餘生活。

學校運動代表隊組訓除了可以提升學校體育法展、代表學校參加對外比賽以

( )認為加入校隊組訓不但可藉此提升運動技能、增加學生信心、

促進其身心體魄發展;同時對於學生的生活、人際關係及學養都有幫助。由此可 知,運動團隊具有特殊的功能,如提升學校運動風氣、運動習慣的建立、生涯運 動的養成,彌補學校體育正課的不足(翁志成, )。

對於運動代表隊運作的目標, ( 45 位大學體育組的行 國內運動發展; 為校 方獲得財政利潤; 文化的傳導; 工作機會的增加; 加強學校的公共關係;

及貫徹國家體育政策目 2004

2005)指出當前學校體育基本理念有:

1. ;2.學校體育的價值在促進學生身心健

康;3. 4.

5. 6.學校體育應做為競技運動與全民運動

的橋樑。學校運動代表隊的成立,除了培

2005 1.

2.提供運動精英培訓機會 3.

4.

外;張大昌 2003

2003

Onifade 1993)以加拿大

政主管為對象調查,指出其目標為:1.休閒娛樂的資源;2. 3.

4. 5. 6. 7.

運動員的成長;8.提高聲望;9.達到更傑出的目標。在這些目標中,行政主管所認 知的四項最重要目標依序是:聲望、公共關係、運動員的成長和休閒娛樂的資源。

翁志成(1992)、陳政雄(1984)和蔡崇濱(1996)等人指出,國家的體育 政策分為兩大目標:一是以全民健康為福祉、增進國民健康、充實國民生活為依 歸的全民運動;二是以培養優秀運動員、提昇運動水準、提高運動競技成績、奪 取金牌為導向。

運動代表隊與學校體育之目標有許多相近之處,都是以提升學生運動技能、

強健體魄、增加競爭力及促進學校及社會體育發展為目標,但目前各級學校運動 代表隊組訓,深受升學主義、比賽主義及選手主義等的影響而呈現不正常的現象

(歐淑芬,2004)。因此常有運動代表隊只重視選手的訓練而忽略其平時的課業、

生活及升學輔導;顏友莉(2006)認為運動代表隊跟學校體育目標相較之下,應 更著重在精神、情感與社會能力的發展,但其重視程度則取決於教練及行政主管 的領導,絕非立基於「不計一切,以贏為主(win-at-any-cost)」。因此,陳進豐

(2004)反對以運動技能競賽為主要訓練目標,畢竟學校運動代表隊的種類少,

具長期培訓計畫者亦偏少,容易忽略體育教學目標中運動道德與運動樂趣的達 成,將降低學生參加代表隊的意願;且塑造校園運動明星,將會增加運動傷害機 會,縮短其運動生命。運動選手的培養是多方面的,所以運動競賽絕不止於達到 所謂四肢發達、身心健康或是創造更快、更高、更遠的紀錄而已,它應包括心理、

身體、智力、社會適應、休閒、興趣及保健等多方面的目的(張天津,1989)。

根據以上文獻,學校運動代表隊的組訓,可培養優秀運動選手學習各項技巧、

提升學生運動技能、促進學校體育發展、提升社會運動風氣、增進國家體育競爭 力,培養學生團隊合作的精神、凝聚向心力,也可藉由訓練與比賽的磨練,提升 學生對壓力與挫折的抵抗力,並從中養成遵守規則、互相尊重與勝不驕敗不餒的 運動家精神。由此可見學校運動代表隊成立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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