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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難收容所之生活機能探討

避難收容所除了提供災民遮風擋雨及安全無慮的環境之外,能否提供一個良好的生

43 林明華,「災害防救動線研究與論文-以台中市為例」,國立台北科技大學土木與防災技術研究所碩 士論文,2002。

44 蕭素月,「地震災害避難路徑最適研究-南投市」,國立臺灣大學地理環境資源學研究所碩士論文,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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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居住環境亦是一個優質避難收容所應考量的重點。以下探討避難收容所之「生活機能」, 本研究以「民生必需品」、「收容能量」及「醫材與藥材」分別作探討。

2.4.1 民生必需品

本研究所指民生必需品,分為民生物資及民生水電瓦斯等。民生必需之水電瓦斯應 由政府開設單位負責維持,另,避難收容所依位置不同(山區、孤島地區、平地等),

應儲備之糧食天數亦不相同。而避難收容所依收容人數天數不同,所應準備之糧食、飲 用水等亦有所不同,收容所開設天數愈長,其民生物資補給計畫亦應考慮周詳,其範圍 應包括食、衣、住、行,避難收容所提供之民生物資應能維持災民基本生存之要求為原 則。

葉昭憲於「天然災害民生物資儲備及調度運作標準作業程序之研究」45中提到:天 然災害民生物資救助體系主要以社政體系為主,因此內政部社會司為強化各縣市之救災 預防、救災物資調度支援等工作及救災物流機制之建立,於民國 91 年 3 月 19 日函 頒「○○直轄市、縣(市)危險區域(村里、部落)因應天然災害緊急救濟物資儲存作 業要點範例」,提供各縣市政府因應參考,制定符合該縣市之天然災害緊急救濟物資儲 存作業要點,辦理緊急救濟物資儲存作業,並配合行政院災害防救委員會定期訪評各縣 市政府之災害防救業務,以期在每年汛期來臨前,對災民收容及物資儲備等預防工作先 行整備完成,俾減少災害帶來的生命財產損失。

基本民生物資的種類因個人的生活習慣及地方文化有所差異,日本都道府縣對於災 害儲備倉庫的儲備物品內容訂定包括:乾糧、速食麵、米、罐頭、水、蠟燭、手電筒、

毛毯、衣服、醫療用品、淨水器;亦於「生活必需物資的周轉的協定書」第三條定義物 資的範圍為:被褥類、衣料、炊事用具、日用品雜貨、餐具類、照明與取暖材料、副食 品、其他的甲方指定的物資。

依「天然災害民生物資儲備及調度運作標準作業程序之研究」建議之民生物資分 2 大類,「民生物資」主要以食品為主,「生活物資」則是以用品為主,其項目定義如下

(表 5):

表 5 民生物資分類表

民生物資

煮食類 米、泡麵、米粉、麵條、麵粉 調味類 油、鹽、醬油、味精

乾糧類 麵包、乾糧

包裝及罐頭食品 早餐、玉米、高湯、肉類罐頭、魚肉罐頭、蔬菜罐頭、

水果罐頭

45 葉昭憲,「天然災害民生物資儲備及調度運作標準作業程序之研究」,行政院災害防救委員會委託研 究報告,逢甲大學,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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沖泡類 麥片、奶粉、湯 飲水類 飲料、飲用水

生活物資

寢具用品 棉被、睡袋、毛毯、睡墊、蚊帳

個人日常用品 衛生紙、免洗衣褲、成人尿布、沐浴洗精、衛生棉、

毛巾、牙刷、牙膏、香皂盒、消毒水、清潔劑 公共衛生用品 生活用水、廁所

衣物 衣服

嬰兒用品 紙尿布、奶瓶、嬰兒奶粉、奶

照明設備 電池、手電筒、打火機、蠟燭、火柴、緊急照明 炊食餐具 瓦斯爐、免洗碗、紙、刀具、鍋碗瓢盆

其他物資 雨衣、報紙、救護包、電風扇、汽油、柴油、蚊香、

防蚊用品、收音機、帆布、雨棚

(資料來源:南投縣九二一震災期間救援物資發放統計表整理)

民生物資中最重要的是「水」,其中包括飲用水及生活用水,水的需求量每人每天 至少 15 公升,其中至少 3 公升的飲用水,依「人道憲章與賑災救助標準」46中列出基本 生活用水如下(表 6):

表 6 最低標準之外的基本生活用水量

項目 用水量

公共廁所 每人每天用水 1-2 公升

每天每立方廁所清潔用水 2-8 公升 全沖廁所 每人每天常規沖廁用水 20-40 公升

每人每天沖廁用水 3-5 公升 個人清潔用水 每人每天用水 1-2 公升 衛生所和醫院

門診每人每天用水 5 公升

住院病人每人每天用水 40-60 公升 洗刷設施、沖洗廁所等尚需要更多用水 霍亂隔離區 病人每人每天用水 60 公升

護理員每人每天用水 15 公升 食療中心 每人每天用水 15-30 公升

護理員每人每天用水 15 公升

牲畜 大或半大動物每只每天用水 20-30 公升 小動物每只每天用水 5 公升

46 國際紅十字會,環球計劃:人道憲章與賑災救助標準:第一章 供水及衛生救助最低標準,中國對外 翻譯出版公司,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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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人道憲章與賑災救助標準)

有關民生用水部分,依本研究假想之水災災害,設定於災害發生後至 1 週內期間,

故用水量以每人每日 15 公升為原則。民生用電部分,亦應考量避難收容所是否提供緊 急用發電機及油料等資源為宜。瓦斯部分則應由避難收容所負責協調災區附近液化石油 氣分銷商進行配送或補給措施。其餘民生物資則應以提供基本生活所需,如表 5 所述為 原則。

2.4.2 收容能量

台灣目前各鄉鎮市之避難收容所是評估該鄉鎮市災害潛勢地區之居民數量為收容 人數估算值,以下是有關避難收容所之「收容能量」相關文獻探討。

一、張益三47

在一個都市之鄰里防災避難生活圈內,其主要的緊急避難設施應以國小及鄰里 公園為主,其距住家之步行距離應為 500-700 公尺,即約為一個鄰里單元大小。其 中圈域概約平均規模應為 100 公頃,圈域服務半徑則應為 500-700m,每人避難面 積則至少 1 ㎡,最佳避難面積則應為 2 ㎡。

二、內政部建築研究所48

於「九二一集集震災都市防災調查研究總結報告」中,依調查統計指出 921 震 災中,避難據點中以帳篷避難密度約為 3.3-4 ㎡/人。

三、何明錦、黃健二、陳建忠49

指出依人體工學每人平躺單位面積約為 2 平方公尺,加計必要之活動與生活需 求空間,約估計每人至少 4 至 6 平方公尺之生活空間需求。

四、林建宏50

各類避難空間在「收容總人數」、「需求總面積」及「場所總數量」之對應關 係比較上,如圖 8 所示,以緊急避難所場為最高,臨時避難場所次之,為臨時收容 場所再次之,中長期收容場所最低。

47 張益三,都市防災規劃之研究,臺灣省政府住宅與都市發展處市鄉規劃局, 1999

48 內政部建築研究所,九二一集集震災都市防災調查研究總結報告,2000。

49 何明錦、黃建二、陳建忠,都市震災避難空間系統規劃設計及管理維護機制之研究,內政部建築研究 所,2005。

50 林建宏,建立都市避難空間需求推估方法之研究,內政部建築研究所,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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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災難醫療」(Disaster Medicine),國內較通俗的定義是「災害發生時,治療 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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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能力與傷患的數目多少之間,達成平衡的狀態;也可以說是災難時救援的組織化和醫 療間的學問」51

避難收容所應提供之基本醫材及藥材,亦應考慮水災發生後傳染病或其他疫情發生 之處理方式,亦同時必須考量是否有醫療團隊進駐之情形,依行政院衛生署疾病管制局 之建議儲備藥品及器材詳見 2.5.1 節。

需要注意,避難收容所應提供之醫材與藥材僅是最低標準,或僅能應付緊急處置之 狀況,針對慢性病患之處理,或遇特殊傷患、重大傷病之病患,則建議依醫療後送計劃 轉介至地區緊急醫療責任醫院處理為宜。

2.4.4 小結

為提供優質避難收容環境,避難收容所應備有常用急救「醫材與藥材」,及基本「民 生必需品」,以維持災民基本生活需求。而災民休憩空間建議至少每人 3 ㎡以上為佳,

避難收容場所應考量該地區預估災民人數及本身「收容能量」適當評估是否足以負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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