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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過往由警察機關擔當中間機關的特殊情況,在與日本近代地方自治制官 治精神的交互作用下,型塑出在日本帝國中獨樹一格的臺灣郡制。本章擬由郡的 各項「設定」,即其區劃、郡役所的選址、郡守的任用、郡役所的功能職掌,以 及郡守的警察權問題,了解總督府制定此「特殊郡制」的意圖所在。

承上,本章分為四節,第一節談郡的區劃,特別重視劃分結果的空間意涵。

第二節分析各時期的郡守任用方針;由於郡守身負指導監督地方團體的重任,

其人選的變化正反映總督府地方統治思維的推移。第三節就郡役所的職掌、組織 分課進行了解,並與「街庄制」的立意聯結,探究在官僚強大的監督背後,「官 製自治」所具有的時代意義。而第四節的郡守警察權問題,實與二、三節息息相 關;蓋郡警合一制度造就郡的監督、統制力量,亦影響臺人郡守的任用。

第一節 郡的區劃與郡役所位置的選定

1920 年以後,地方行政區劃或為州─郡─街庄三級制,或為州─市二級制

(東部除外)。市與街、庄同為基層地方團體;但在行政層級上,市與郡同級,

均由州直接監督。

這種做法不只是行政層級的差異,更將臺灣的行政空間劃分機能,在州下形 成實施「市制」的「市部」與實施「街庄制」的「郡部」。「郡部」的範圍為廣大 的農村,與工商業發達的「市部」相較,單位生產額、預算額皆次之。1 惟「市 部」的範圍極為狹小,而街庄係由郡役所監督、管轄,因此,郡的區劃標準與郡 衙位置的選擇,實對日治後期臺灣的空間劃分與地方發展影響甚深。本節擬由「置 郡運動」談起,了解地方人士對地方制度改正的反應,並就官方說法加以剖析,

以釐清統治者的意圖、考量。

一、置郡、置州運動

1920 年 8 月 10 日,總督府宣布新行政區劃,西部劃分為 5 州 3 市 47 郡 263 街庄,東部則為2 廳 6 支廳 2 街 18 區。惟在宣布以前,全臺各地的「置州運動」

(或置廳)、「置郡運動」已如火如荼展開,冀望藉由官衙的設置,促進地方發展。

置州、置廳運動以嘉義最為激昂,宜蘭、阿緱次之;置郡運動則遍及各支廳 所在地。不過,兩運動的界限具有彈性,如宜蘭便由置州轉向置郡。自1909 年 行政區劃簡化為十二廳以來,廳、支廳的設置,已經歷日治以來難得的隱定期;

       

1 1942 年時,市部只佔全臺面積 3%(當時已有臺北、臺中、臺南、基隆、高雄、嘉義、新竹、彰化、

屏東、宜蘭、花蓮港等 11 市),人口卻佔了 21%;又當時市部占全臺生產額 30%,預算額卻為市街 庄總預算額的 43%。〈臺灣總督府地方官官制中改正ノ件〉,《公文類纂》永久保存,人事門官規官 制類第 10471 冊 7 號,194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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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面對「廢廳置州」,若干地方擔憂官署一旦裁撤,恐影響地方繁榮,而內 地人亦憂官職不保,遂紛紛成立「置州期成同盟」、「置郡期成同盟」等團體以因 應變局。

儘管總督府對地方制度的立案過程力求保密,卻仍走漏風聲。1920 年 6 月 27 日的報導指出:西海岸 10 廳將裁併成「約半數」的州,其下置「約 50 個」

郡,全案將在暑假經樞密院審查完畢,10 月實施。2 隔日,又出現「全島分六州」

的傳聞,3 但在 7 月 14 日樞密院審議後,確立了「五州二廳三市、郡守 47」的 規劃。4 此消息一出,各地醞釀已久的置州、置郡運動開始爆發。

六州減為五州,「嘉義州」遭到刪除。這項消息對嘉義廳民的打擊有如「電 光石火」,嘉義住民大會在「狂熱」、憤慨激昂的情緒中召開,決議由有力者不分 本島人、內地人,組成「置州期成同盟會」,選出委員上京請願。5 然廢廳置郡 已成定局,運動人士遂訴求將「臺南州廳移轉至嘉義」,認為與其將州廳置於偏 處州一隅的臺南市,不如選擇位置適中的嘉義。6

同樣醞釀轉移州廳的還有阿緱。在 1909 年(明治 34)行政區裁併為十二廳 時,阿緱與臺中尚被視為「新進發展地」,「人氣最為集中」,故「高雄州」的設 置,實在出乎地方人士之料。7 而宜蘭自知面積無以設州,但恐合於臺北州後被 邊緣化,遂組成「置廳期成同盟」,訴求「至少在八堵、蘇澳間鐵道通車之前,

維持原本的獨立廳制」。8 宜蘭運動者提出歷史、物產、文化等理由,認為宜蘭 比起花蓮港、臺東二廳猶大勝,不如「將臺東、花蓮港、頂雙溪、坪林尾合我宜 蘭,而置一州」;若不成也可置「特別郡」,維持廳制規模。9

不過,在置廳希望渺茫下,地方制度改正竟激起蘭陽溪的南北對立,羅東於 7 月 27 日召開「濁水溪以南聯合大會」,對新自治制表示歡迎,並希望蘭陽分設 宜蘭、羅東兩郡──溪南溪北的運動主軸從此分道揚鑣。10

當時各地的置郡運動,就《臺灣日日新報》報導列表如下(置郡、置州運動 發起地點如圖七):

       

2 〈臺灣自治制定 十月より實施?〉,《日日新報》,1920.6.27。

3 〈臺灣自治制 全島を六州に分ち 三都特別市制施行〉,《日日新報》,1920.6.28。

4 〈地方制度改正概要 五州二廳三市〉,《日日新報》,1920.7.15。

5 〈熱狂せる嘉義廳住民大會〉,《日日新報》,1920.7.20。嘉義置州的理由為:嘉義自古即置縣,物 產豐富,蘊藏阿里山林業財源;且幅員廣大,坐擁新高山等等。〈嘉義改置恐慌〉,《日日新報》,

1920.7.20。

6 〈日日小筆〉,《日日新報》,1920.7.20。

7 〈廢廳地概況〉,《日日新報》,1909.10.31。7 月 14 日公布的五州二廳規劃,有關臺南、打狗兩州的 管轄區域,因鑑於阿緱廳民的反彈聲浪,暫不明定。之後,阿緱地方有力人士果然陳請將打狗州廳 暫置阿緱,以減輕廢廳對地方發展的衝擊。打狗方面,置州雖為該地人士意料之外,但亦馬上要求 將州廳直接置於打狗,以反制阿緱方面的置州運動。〈阿緱より啓上(下)《日日新報》1920.8.3。

8 〈宜蘭廢廳と問題 運動委員の出府〉,《日日新報》,1920.7.24。

9 莊贊勲,〈就宜蘭廢廳而言〉,《日日新報》,1920.7.30。

10 〈自治歡迎と置廳請願 宜蘭廳下の二運動〉,《日日新報》,192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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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4-1-1 1920 年置郡運動概況

地 方 訴 求 內 容

牛罵頭(清水) 合沙轆、大甲兩支廳,置郡於牛罵頭街。

店子口(白河) 於該地置郡。

西螺 於該地置郡。

土庫 土庫區為西螺、土庫二支廳之交通中心,離西螺、五間、海口厝均不遠,交通 方便,產業發達,當置郡於該地。

五間厝(虎尾) 於該地置郡。

樸仔腳(朴子) 於該地置郡。

二林 於該地置郡。

員林 於該地置郡。

新庄(新莊) 原本無特別運動,但自認新庄自古地位重要,且人民富力足,極具設郡價值;

後受枋橋置郡運動刺激,亦積極爭取。

鹿港 於該地置郡。

竹頭崎(竹崎) 竹頭崎庄有阿里山鐵道經過,應合中埔及打猫的一部分,置郡役所於竹頭崎。

草鞋墩(草屯) 依交通及位置,應合營盤口,埔里社支廳及臺中廳一部分,置郡於該地。

羅東 濁水溪以南置一郡。

通霄 無特別運動,但自認因為海岸線鐵道的新設,置郡不成問題。

大目降(新化) 認為該地曾為辨務署,現又為支廳,置郡相當樂觀。

枋橋(板橋) 於該地置郡。

頭份 料想不到會捨頭份而置郡竹南,緊急展開運動鼓吹將郡移轉頭份。

三叉河(三義) 擔心將與通霄合為一郡,遂發起置郡運動。

頭圍(頭城) 認為該地與坪林尾支廳合併,可置一郡。

資料來源:〈牛罵頭民運動〉,《日日新報》(以下同)1920.7.10;〈又有運動置郡〉,1920.7.28;〈置 郡運動〉,1920.7.29;〈土庫區民の設郡運動〉,1920.8.2;〈郡設置運動 臺中の二林と 員林〉、〈新庄置郡如何〉,1920.8.3;〈無弦琴〉、〈置郡運動〉、〈運動熱に被れて 南投 市民も置郡騷ぎ〉,1920.8.5;〈自治歡迎と置廳請願 宜蘭廳下の二運動〉,1920.8.6;〈通 霄と置郡問題〉;〈置郡は大丈夫〉,1920.8.7;〈運動熱冷却〉,1920.8.8;〈置郡と民情〉,

1920.8.14;〈廢置と三叉河〉、〈市民失望〉,1920.8.16。

運動的結果,「置州」完全落空,「置郡」則幾家歡樂幾家愁。事實上,各地 運動情況應較上表所示繁多,報導甚至以「接踵而至」形容置郡運動員的陳情熱 況,並謂此風潮如「流行性感冒」般地擴散。11 然而,《臺灣日日新報》雖誇讚 置郡運動「未可視為國民運動;然可見上情下達及官民次第接近之今日,故敢出 此,一面又由於愛鄉心發達使然,可喜之現象也」;12 但也批判如此造成各地的 本位主義,實為一「惡風潮」。尤其8 月 10 日總督府底定行政區劃後,若干未獲 置郡的地方仍流言不斷,遂引起該報嚴辭警告:「官衙設置運動沒有任何效果,

勿被毫無根據的愚說所迷惑」,甚謂郡役所及街庄役場位置早在6 月便於東京敲 定,「一旦決定,即使如何運動也不可能變更」。13 對照田健治郎的說法,郡區 域、位置、名稱的審議在7 月 7 日即已完成,故無論是置州還是置郡運動,對總        

11 〈置郡運動〉,《日日新報》,1920.8.5。

12 〈官制改正及島人〉,《日日新報》,1920.8.12。

13 各項流言為:郡置虎尾而不置西螺,乃大日本製糖會社運作的結果;海山郡置板橋而不置三峽,為 板橋住民運動的結果;又新營置郡為新營住民運動的結果等。〈官衙の設置運動は何等の效果莫し〉 《日日新報》,1920.8.25。

72  展的策略之一,如民雄、鹿港,以及里港,分別在1931、1932,以及 1934 年(昭 和6、7、9)提議置郡,以因應嘉義、彰化、屏東等升格為市。21 1931.9.30、1932.12.27、1934.3.2。另外,1924 年鳳林人士太田丈大夫、小山田稔、饒永昌等人亦 向花蓮港廳請願,要求設置鳳林支廳。〈鳳林へ支廳設置嘆願〉,《日日新報》,1924.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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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而言之,置州、置廳或置郡運動可視為大正民主風潮的一種現象,又因內 臺有力人士的參與,氣勢蔚然可觀。透過運動,地方思考自己的定位,並引起地 方居民的關注;惟整個運動實呼應制度改正而生,提出的發展策略不脫國家政策 的框架,更無法針對新「自治制」的官治本質進行批判。

圖七 1920 年置郡、置州運動分布地點

資料來源:底圖由葉高華提供。

說明:(1)●為置郡運動發起地點;◎為置州運動發起地點。(2)底圖為 1919 年之行政區 劃,地名亦以地方制度改正前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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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八 1920 年(大正 9)5 州 2 廳 3 市 47 郡區劃圖

資料來源:葉高華,「地圖會說話」:http://richter.pixnet.net/album/set/191961(下載時間:201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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