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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第四節 重要名詞解釋

依據民國 90 年 1 月 20 日公佈的「志願服務法」之定義,凡是出於自由意志,非基 於個人義務或法律責任,秉誠心以知識、體能、勞力、經驗、技術、時間等貢獻社會,

不以獲取報酬為目的的志願服務者,皆簡稱之為「志工」。於法令面來看,已明確地將 志願服務者之名稱定名為「志工」;而從實際面看來,昔日稱為「義工」、「志願服務」

或「自願服務」眾說紛紜的現象並未改變。至今仍存有因環境或機構的性質差異,而有 不同說法的問題。國立自然科學博物館目前也仍以「義工」稱呼。因此,為免造成研究 上之混淆,本研究依據研究對象之定義,將從事無酬勞性質且出於內心自願之志願服務 者,為本研究所稱之「義工」。

二、 博物館導覽員(Museum Docent)

導覽(docent)一詞出自於拉丁文 docere,為「教授」(to teach)之意(劉婉珍,

2002)。博物館導覽員可定義為一個博學的引導者在博物館引導觀眾或在展覽中對展示 內容提出解說的人(劉婉珍,1992)。本研究所定義之導覽員乃指在國立自然科學博物 館植物園從事引導觀眾學習、參觀展品或解說之義工導覽員。

三、 科技接受模式(Technology Acceptance Model; TAM)

科技接受模式(Technology Acceptance Model, TAM)是 Davis(1986)為有效解釋 與預測資訊科技之行為意向,根據社會心理學的「理性行為理論,TRA」為基礎,並加 以修改 TRA 理論,提出科技接受模式以適用於解釋、預測使用者對資訊系統接受的模式。

理性行為理論 ( TRA, Theory of Reasoned Action)其理論基礎為了解外部因素對使用 者內部的信念(Beliefs)、態度(Attitude)與意願(Intention)的影響,以及從使用者內 在的認知觀點來解釋使用者採用資訊科技的接受使用行為,是目前最常被用來研究使用 者科技接受的理論模式之一,也是預測及解釋使用者對於資訊系統的行為意願的有效工 具。

四、 電腦經驗

多數學者皆將電腦經驗之概念定義為個人與電腦互動之程度多寡,然而其對於電腦 經驗之操作型定義卻有所差異, Harrison & Rainer ( 1992)採用個人擁有電腦與否 以衡量個人之電腦經驗; Igbaria & Iivari ( 1995)則以各種電腦應用功能(文書處 理、計算等)之使用程度作為衡量其電腦經驗之依據。黃郁雯(2003)則以個人過去使 用各種電腦應用功能(文書處理、計算等)互動程度之多寡,用以代表其電腦經臉之多 寡 。根據過去多數研究,本研究將電腦經驗定義為:個人過去與電腦互動程度之多寡。

五、 電腦焦慮

電腦焦慮的定義,意指個體預期要接觸電腦或在學習及使用電腦時,感受到的一種 壓力,而這種壓力會形成一種不安、懼怕、擔憂或厭惡的情緒綜合反應,這樣的情緒反 應會影響到當事人日後的電腦學習(沈雯,2002)。本研究中所指的電腦焦慮,是以受試 者在問卷中的「電腦焦慮量表」上的得分來表示,包括學習電腦的焦慮、面對資訊化時 代的焦慮等二大層面,得分愈高者,表示其焦慮愈高,反之則愈低。

六、 電腦自我效能

電腦自我效能為個人對自己完成某些電腦任務的能力判斷與信心,也是一種個人對 於自己電腦能力的自我判斷。電腦自我效能的重點在於反應出個人知覺其使用電腦完成 工作的能力,而非只是單純反應出個人所擁有的知識或技能。

電腦自我效能的定義,意指一個人對於自我使用電腦的能力的自我判斷,是一種對 自己電腦能力的信心,這些能力用以完成某特定任務(沈雯,2002)。本研究中所指的電 腦自我效能,是以受試者在問卷中的「電腦自我效能量表」上的得分來表示,包括基本 操作的自我效能、軟體使用的自我效能等二個層面,得分愈高者,表示其電腦自我效能 愈強,反之則愈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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