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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名詞釋義

第一章    緒論

第三節 重要名詞釋義

第二節 研究目的

(一)探討學生出身背景與國中學業成績對升上高中階段教育分流影響之因果 機制。

(二)探討學生出身背景對升上大學階段教育分流影響之因果機制。

(三)探討大學階段教育分流與學科性別屬性對現職地位與收入影響之因果機 制。

(四)根據研究結果提出建議,作為未來教育實務研究之參考。

第三節 重要名詞釋義

一、出身背景

出身背景的核心概念是指個人在出生時即已被決定的個人屬性,內容包括家 庭社經地位、家庭結構、族群及性別,此即本研究所稱之出身背景變項。而社會 科學家廣泛地將個人職業、教育年數和收入做為社經地位的主要指標(黃毅志,

2003;Williams & Collins, 1995);父母的社經地位即子女的家庭社經地位(林俊 瑩、黃毅志,2008),而測量方面則通常是指父母親職業、父母親教育與家庭收 入。家庭結構則包括家庭完整性與兄弟姊妹數,而家庭完整性依序分為雙親家 庭,指學生與父母兩者同住者;單親家庭,指學生與父母其中一人同住;隔代教 養,指學生不與父母親同住,但至少與祖父母其中一位同住;寄親家庭,指學生 不與父母、祖父母同住,而由親友代為照顧或教養者共四類家庭(巫有鎰、黃毅 志,2009)。

二、教育分流

在達到教育目標的過程中,所實施的教育分流體制,主要是讓不同的學生依 據自己基礎素質、期望與能力表現,學習到不同的課程內容,經驗不同的學習環 境,達到因材施教與適性學習的良好教學成效(Adams, 1988;Vanfossen, Jones, &

Spade, 1987),所取得不同的學識技能,可以做為個人將來在勞力市場上,從事 不同工作時的準備(黃毅志,2011;Adams,1988;Garet & Delany, 1988;Hallin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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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而本研究所謂的教育分流包含升高中、大學階段的學術、技職與公、私 分流,說明如下:

(一)高中階段學術、技職與公、私分流

本研究高中階段教育分流係以受訪者所唸的是高中普通科為學術分流,將高 中職業科併入高職而與五專前三年都屬於技職分流,故而高中、高職與五專就成 了本研究所要分析的三項學術、技職分流;另依受訪者所唸學校公私立別區分為 公、私分流,但由於產業經濟的發展,教育政策重心則轉移至培養大量的高級技 術人力,早期的五專學校,目前多數已改制為科技大學,故而五專學生樣本數偏 少,若再區分為公私立五專則分析意義不大。因此,本研究所謂的高中階段教育 分流也就區分為公立高中、私立高中、公立高職、私立高職及五專。

(二)大學階段學術、技職與公、私分流

本研究大學階段教育分流係以受訪者所唸的是普通大學與學院為學術分 流,將二專、五專後二年、技術學院與科技大學歸類於技職分流。另依受訪者所 唸學校公私立別區分為公、私分流。因此,本研究所謂的大學階段教育分流也就 區分為公立普通大學、私立普通大學、公立技職大學與私立技職大學。

三、大學階段學科性別屬性

大學階段學科性別屬性是指某些科系的學生以男性佔全體人數65%以上,即 屬男性學科;某些科系的學生以女性佔全體人數65%以上,即屬女性學科;而不 屬於男性或女性學科者即稱作中性學科(Storen & Arnesen, 2007)。本研究採用 教育部(2011)公布的 94 學年度按大專院校科系合併的大三學生數進行估計,

有關大學階段學科性別屬性中所謂的「女性學科」包括「教育」、「藝術」、「人文」、

「家政」、「觀光服務」;「男性學科」包括「自然科學」、「數學、電算機」、「工業 技藝」、「工程」、「運輸通訊」;「中性學科」則包括「經、社、心理」、「商業及管 理」、「法律」、「醫藥衛生」、「建築、都市規劃」、「農林漁牧」、「大眾傳播」、「體 育、其他」。

四、職業地位

職業是指個人依技術分工所擔任之工作或職務,它同時必須具備有因工作而 獲得現金或實物之報酬,以及所從事的工作是屬於繼續性而非機會性;至於職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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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經地位主要建立在職業成員所得到的職業報酬與職業要求之上,前者主要指工 作收入,後者主要指對於專業技術或教育水準之要求(黃毅志,2011b)。本研究 的職業地位包括父親職業與個人現職地位,職業社經地位主要係根據黃毅志

(2005:53,59)的六等職業地位測量,在迴歸與邏輯迴歸中,職業地位由高而 低依序為「高層專業人員」為 6;「一般專業人員」、「中小學、特教、幼稚園教 師」與「行政主管、企業主管、經理人員及民意代表」為 5;「技術員及半專業 人員」為4;「事務工作人員」為 3;「技術工」、「操作工及裝配工」與「服務及 買賣工作人員」為2;「非技術工」與「農林漁牧工作人員」為 1,數值越高代表 職業地位越高。而為了簡化分析與說明,在百分比交叉分析與均數比較分析時,

將「農林漁牧工作人員」簡稱為農林漁牧;「技術工」、「機械設備操作工」與「非 技術工」合併稱為工人; 「服務買賣工作人員」簡稱為買賣服務人員;「事務性 工作人員」與「技術及助理專業人員」合併稱為基層白領;而將屬於高層專業人 員的「專業人員Ⅰ」(如大學教師、醫師、律師)、「行政主管、企業主管」、「中 小學、特教教師」與一般專業人員的「專業人員Ⅱ」(如工程師、藥劑師、記者 等)合稱為高層白領;共得到5 個類別,職業地位由高而低,大致依序為高層白 領、基層白領、買賣服務人員、工人、農林漁牧。

五、個人收入

本研究所謂的個人收入是根據臺灣高等教育整合資料庫(TIPED)有關「95 學年度畢業後一年畢業生流向調查-大專生」問卷中,所填寫的個人平均每月工 作總收入來測量,但由於該年度登載於資料庫中的個人平均每月工作總收入係採 等級尺度的問卷,本研究也就依各組的組中點測量收入,如10001~15000 元的組 中點為 1.25 萬元,使其合乎迴歸分析的尺度設定,而以萬元為測量單位,也便 於詮釋數據,其中數值等級越大,表示個人收入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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